第23节(1 / 1)

胜楚衣向后退开,她便整个人向他扑了过去,眼见着他张开双臂接她入怀,却已经刹不住了。

“殿下,却之不恭。”

“为难国师了!”萧怜狠狠地怼了他胸口一下,将人推开。

“今日休沐日,本座答应了梨棠,带她出去玩,殿下可要同去?”

“她不去!我不答应!”

“那殿下不去便是。”

胜楚衣拎着布娃娃在她面前晃了一下,转身笑吟吟出去了,那背影显然心情甚好。

“那是我的布娃娃——!”

胜楚衣已经迈进院子里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回身像看着一个小怪物一样看着她。

“你的?”这个布娃娃不是梨棠的,是你这个大活人的?

“还给我!”

“想要回你的布娃娃,就跟着一起来吧。”胜楚衣拿着布娃娃的手背在身后,走在前面,逗小狗一样引着萧怜。

她这么大人,连包子都生了,居然纠结于一个布娃娃!

胜楚衣的嘴角绽开好看的弧度,可惜身后追着他哇哇叫的人根本看不到。

按照萧怜出门上街的习惯,该是前呼后拥,带上十来个跟班的才够,胜楚衣却挥挥手,将人都打发了。

“不带人,你抱孩子?你付钱?”

“好啊。”

“……”

终于,两个人带着梨棠上了车,胜楚衣抱着梨棠温声软语地说话,萧怜抱着自己的布娃娃,怒目而视。

车外,秦月明挥着手绢送行,热泪盈眶。

终于一次把两只瘟神都送走了。

只是这一次,她怎么感觉把自己的相公彻底推进别人的怀中了呢。

正愁肠百结中,猛回头,看见周管家立在门口对她微微一笑,立时,仿佛满园的花都开了。

——

商阳府的马车在璇玑城最繁华的一条街口停下,萧怜和胜楚衣两个人便带着小梨棠下了车,徒步而行。

梨棠很少跟萧怜一同出门,而且萧怜也很少在外人面前抱梨棠,她怕亲近地太多,孩子会忘了她是爹不是娘。

于是这一路,胜楚衣便跟梨棠仿佛粘在了一起一般,从始至终,那双小绣鞋就没沾地。

“你总抱着她干嘛?”萧怜没好气。

“不抱她,难道抱你?”

“……,大庭广众,我不跟你计较!”

胜楚衣只顾着跟梨棠腻歪,也不理她,两个人凑到捏面人的摊子前,胜楚衣笑眯眯问她,“想要吗?”

“要——。”标准的梨棠式撒娇,长长的奶音,听得人心肝乱颤,无法拒绝。

摊主一看,生意来了,“小妹妹,给你捏两只面人儿,就捏你爹爹和你的好不好?”

“好——。”梨棠盯着那些面人儿,黑葡萄一般的眼睛含了水一样地亮。

胜楚衣耐着性子,抱着梨棠等面人儿,一会儿捏捏小脸儿,一会牵牵小手儿,梨棠就搂着他的脖子整个软软地小身子都依偎在他怀中。

萧怜看着眼睛疼,又嫌热,无聊的坐到对面茶棚里去喝凉茶。

等到那边儿面人儿捏好了,她就好奇自己被捏成什么样,结果凑到跟前一样,胜楚衣和梨棠一起拿着的面人儿,明明就是一个穿黑袍的男子和一个小女娃娃。

萧怜拳头一攥,拎起摊主就要揍,“你特么瞎了狗眼,看不出来谁是她爹?”

摊主看了看胜楚衣,又看看梨棠,再嫌弃地看看萧怜,“没错儿啊,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啊。”

萧怜扬起拳头就要砸,却被身后一只冰凉的手握住了,“怜怜,当心吓到棠儿。”

怜……怜……

萧怜回头,看见胜楚衣道貌岸然地看着她,眼中尽是一言难尽地胜利喜悦。

而梨棠,从来没见过萧怜打人,这会儿正害怕地紧紧搂着胜楚衣的脖子。

“你们玩!我走!”

萧怜怒气冲冲地一个人走了,一步、两步、三步、十步!

换了平时,梨棠被她在陌生的地方丢下,早就哇哇哭了,可现在她都走出这么远了,居然什么反应都没有!

回头去看,那两个人哪里还记得她的存在,正在讨论那两只面人儿捏的好不好看,要不要再捏点什么别的之类的,梨棠还开心地抱着胜楚衣的脸,吧唧亲了一口。

完了完了!女大不中留!才两岁,就做了叛徒!

萧怜真的生气了,一个人走掉,什么亲生闺女!什么十月怀胎!什么又当爹有当娘,都特么屁话!

亲爹一出现,她眼中哪里还有她这个娘亲!

萧怜一路乱逛,在一处书馆面前停了下来,里面人头攒动,好不热闹。

她随便揪了个人问才知道,原来今天书馆新从神都那边请来了个说书先生,讲得一手好故事,左右无聊,她就也挤进去,花重金买了个二楼的座位,等着听。

第二场开始,讲得便是七年前神都浩劫的故事,说的惊天动地,鬼哭神嚎,场下一片叫好声。

神都浩劫,萧怜也多少听说过一点,这个说书的先生讲得倒也有七八分是真的,但是对于那个大剑圣木兰芳尊的本事,实在是夸得神乎其神。

什么一剑劈掉半座神都,简直是笑话。

还有他与那白莲圣女的故事,也是莫名其妙,一个已经成神成圣之人,与一个他亲手养大的十岁女孩儿,能发生什么事,说得好像真的一样,该是编故事的人心中有些隐晦的怪癖,才将事情说得那样不堪。

萧怜无聊地吃花生,便听见旁边的人议论,“这一场不如刚才那一场好听啊。”

“这个说书先生狡猾地很,每一场按收钱多少不同,讲得故事版本也不一样,钱越多,越精彩,若是给的钱够多,那故事结局都给你改了。”

“对啊,上一场,有个人要听大剑圣有多神勇,他足足把断剑焚琴那一段说了一炷香的时间。”

“这一场,有金主要听香艳的,所以他就把白莲圣女的衣服越说越少。”

哦,原来是这样啊。

萧怜看向下方,唇角一钩,向不远处立着的跑堂儿的招招手,“过来,三千两,说个最真的。”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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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在这个喝水呛死都能赶上穿越大潮的时代,穿越不足为奇,现在穿越那都是拼人品的。

就这一点来说,顾如许觉得自己的人品简直非出天际了!

在这个动不动就穿成公主格格开金手指的穿越时代里,她穿成了一个坐拥反派牛郎团的魔教教主,没错,就是每个圆满大结局之前要被主角狠狠虐一把的那种终极boss。

顾如许觉得,作为一个优秀的反派需得谨言慎行,坚持搞事情不要动摇,把男主养得狂拽酷炫叼炸天,就能功成圆满地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

但某个不嫌事大的武林盟主显然不是这么想的。

沈虽白内心:我家小师妹天下第一可爱!靠近小师妹方圆百里的雄性都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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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有些公道,要倾尽天下来换取

第三场开始,萧怜点了一壶酒,两碟小菜,一双小皮靴搭在二楼的围栏上,等着听故事,最真的故事。

传说,在圣朝的神都,上一任神皇寂灭后,主持神都大事的十二圣尊就会遍寻整个西大陆,找到下一任天命神皇继承人。

最近一任的天命神皇继承人是一个女孩儿,被找到时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额间一朵白莲神印,美得天怒人怨,旷古绝今。

十二圣尊珍而重之地将她请回神都,奉为白莲圣女,并交给十二圣尊之首座,神都大剑圣,木兰芳尊亲手抚养,待到成年之后,便可登基为神皇。

谁知,十年之后,木兰芳尊突然被指私通东大陆的上邪王朝,妄图颠覆圣朝,被举国问罪后,便突然消失了,有人说他畏罪潜逃,也有人说他去了东大陆自证清白。

因为木兰芳尊本身是个非常厉害的人,剩下的十一圣尊即便联起手来,也只能将将与他打个平手,因此既然他逃了,免去了不必要的厮杀和死伤,也算是最好的结局,所以这件事本就可以翻过去了。

但是被木兰芳尊留在神都的白莲圣女却不服气,女孩儿不相信亲手将自己养大的人是个天大的叛徒,她虽然只有十岁,但是天命神皇可不是盖的,一身的本事出自大剑圣亲手调教,再加上天赋异禀,十一圣尊足足付出好一番代价才将她彻底制服。

一个十岁的孩子,已经被叛徒彻底洗脑,又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必不能留,否则后患无穷!

所以十一圣尊经过郑重的商议,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就是杀死白莲圣女,灭掉这一任神皇。

神都可以很久没有神皇,但是不可以有一个强大到无法控制的人来与木兰芳尊里应外合来颠覆圣朝。

白莲圣女虽然强大,但是她唯一承受不了的便是炎阳火。所以,她被捆在木兰芳尊最喜爱的木兰树下,承受炎阳天火,最终被活活烧死。

圣女临死时,拼命向着东边喊:“等我!叔叔,等我!……”

等到大剑圣木兰芳尊提了上邪国君的头回来时,却发现炎阳火还没有熄灭,而白莲圣女和木兰树早已一同化作了焦炭,他整个人当场就疯了。

一个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一个是他最心爱的树,这世间唯一珍爱的两样东西,就这样被人趁他不在的时候,给彻底毁了。

木兰芳尊泣血成狂,霜白剑起,半座神都转眼间化作一片瓦砾,可他却偏偏没有动十一圣尊一个手指头。

他最后将手中霜白剑猛地挫向大地,整个神都城裂为八块,那剑也瞬间化作了碎片,之后,又将从不离身的醉龙琴扔进炎阳火中,用来祭奠白莲圣女。

谁知那本来是玉色的古琴被炎阳天火烧成通体漆黑之后,又轰然从火中崩出,拦住木兰芳尊的去路。

木兰芳尊苦笑,“原来你也是不甘心,那便随我一同去吧,此后你的名字,便唤作劫烬。”

他带着劫烬琴和白莲圣女的残骸离开神都,临走掷下誓言,“今日我木兰方尊,断剑焚琴,叛出圣朝,他日必携白莲圣女重返,向尔等讨回一切公道!”

此后,人们就再也没见过那琴剑双绝的白衣天神了,传说他已经伤心过度死掉了。

……

萧怜低着头,在小菜里挑花生米,一粒一粒地吃,一面笑,一面摇头。

对面传来男子温和沉静的声音,“小二,一份桂花糕,一份红豆糕,不用撒糖,再倒杯白水,要温的。”

萧怜抬起头,看见胜楚衣刚好抱着梨棠在她桌子对面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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