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节(1 / 1)

伴随着蛮不讲理的话语和张扬跋扈的笑,巨人伸出空出的右手一把抓住船夫衣领,将男人整个提起——

旋即径直把他丢进了秋天冷冰冰的河水里。

这什么鬼。

这家伙完全不按套路来啊。

岸边的陆银戈被这顿操作惊得目瞪口呆,倒是明川先开口打破了沉默,语气里听不出有什么情绪:“这是《七个行囊》。阿姨在讲这个故事时告诉我们,船客的最优选择是直接把船夫丢进水里,别人的生死不重要,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自己吃亏。”

“那个大块头马上就要过来了。”陆银戈匆匆瞥一眼林妧,“咱们怎么办?”

“首先排除逃跑。就算跑得了一时,也会被追到天涯海角,不如趁现在解决他。”

林妧微微一笑,朝明川挑起眉头:“你一共向神灯许了几次愿?”

“一次。”明川轻轻皱眉,“但巨人和那艘木船都跟它处在同一位序,神灯没办法对它们直接生效。”

不管是“杀死巨人”还是“让木船沉入水底”,阿拉丁神灯都没有令其成真的实力。林妧对此心知肚明,轻轻笑了声:“既然不能直接干掉这些怪物……那我们就创造能把它们干掉的另一个怪物好啦。”

明川微微愣住:“另一个怪物?”

陆银戈没说话。只要一听她的语气,他就知道这家伙又有了新主意。

林妧总是能想到许多稀奇古怪的办法对付敌人,最过分的是,她会非常坏心眼地选择其中最富有戏剧性的、也最能戏耍对方的那一个着手实施,可谓满肚子坏水,唯恐天下不乱。

不知道怎么地,他居然有点替那个吭哧吭哧划船过来的巨人感到一丢丢担忧了。

*

巨人划船的速度很慢。

在今天之前,他从没亲手摸过船桨,因而此时此刻的动作别扭得像是手臂在抽筋。因为掌握不到技巧,即使他拼了老命舞动双手,木船也只能在河面上进行堪比龟速的滑行。

他满心气恼,好在河流另一岸的那几个人类并没有逃跑的意思,而是看戏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不管前进得多么缓慢,他们之间的距离都是越来越近。

眼看已经行驶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巨人还没来得及洋洋得意地咧开嘴角,就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倒吸一口冷气——

原本平静无声的河流忽然发出哗啦一声巨响,等他顺着声音望去,居然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青年人从水里探出半个身子,脸上挂着诡异微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然后青年缓缓开口,放在水里的右手轰然上抬,举起一个真人大小的人形金块:“噢!划船的猛男哟,你刚刚掉进河里的,是不是这个金船夫呢?”

这是伊索寓言中的《樵夫与赫尔墨斯》,用更加广为流传的名字来称呼,则是《金斧子与银斧子》。

这个寓言传说家喻户晓,但非常遗憾的是,巨人先生对此一无所知。

巨人: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虽然金子的诱惑的确难以抗拒,但他清楚知道,要是这团硬邦邦的大金块被整个扔到船上,本来就脆弱不堪的木板大概率会被砸出一个大洞,自己也将因此落入水中。

于是巨人少有地拒绝了送上门来的好处,老实回答:“不是。”

赫尔墨斯心领神会地点点头,一直垂在水里的左手猛地上抬,居然又举起了个浑身白银的等身假人:“那,是不是这个银船夫呢?”

他做作的语气像是在进行某种神圣的仪式,听起来欠揍得厉害。巨人已经没有耐心与之周旋,语气不善地低声呵斥:“都不是我的!滚滚滚,别打扰我赶路!”

“既然这两个都不是,那你刚才掉的,一定就是……”

赫尔墨斯全然沉浸在自己的剧本里,压根没理会对方不悦的神色。他心情很好,哼着小曲把两座假人丢进水里,然后双手同时从河中抬起,拎出来一个满脸茫然的中年男人:“是这个碳基船夫,对吧!”

体型如山的大块头与湿漉漉的落汤鸡面面相觑,巨人的眼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这个莫名其妙从水里冒出来的家伙到底要闹哪样?不仅救下了船夫,还用两个金银质地的等身假人耍弄他……难不成是和船夫一伙的?

是可忍孰不可忍,巨人从来没被这样戏耍过,当即大发雷霆、破口大喊:“是是是!这个人就是我丢下去的,你想怎么着!”

他已经做好了大战的准备,然而预想中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氛围并没有出现。

从水里冒出来的古怪青年明明受了挑衅,却非但没露出愤懑或恐惧的神情,居然还十分满意地弯起眉眼,露出无比欣慰的笑:“不错,不错。面对金银财宝的诱惑,还能坚守初心、不忘诚信,像你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为了奖励你的品格——”

听到这里,巨人已经隐隐感到有点不对劲。他面无表情地把目光从赫尔墨斯身上错开,移到岸边众人的脸颊。

中间的小姑娘笑得正欢,还不忘抬起右手朝他挥了挥。

赫尔墨斯真情实感地举起大拇指,顺带一个骚气的挑眉。

巨人听见他无比缓慢地、每个字都在舌头里裹上一圈后再沉声开口:“我就把这三个人全都送给你吧!一夜暴富,不要太感谢我哟诶嘿嘿!”

巨人:?

巨人:???

“等等!你给我停下!!!”

巨人叫出了海豚音,可惜赫尔墨斯完全没留给他拒绝的机会,话还没说完,就被另一道更加响亮刺耳的轰隆响声打断——

那三个同样高度、同样大小的玩意儿,果然,在转瞬之间,出现在了木船上。

咔擦一声,不仅仅是木板破裂的响音,更是他一颗小心脏碎掉的声音。

巨人曾经天真地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反套路了。

万万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居然还是岸边那混蛋的套路。

——从那个浑身湿漉漉、说话恶心巴巴的年轻人出现的瞬间,他就注定被玩弄于鼓掌之中。

沉船,冰冷水面,不断挣扎的人,还有一首不知什么时候从岸边飘来的不知名抒情乐曲。

如果巨人生活在现代,一定能瞬间听出从林妧手机里缓缓溢出的歌曲名叫《my heart will go on》,选自著名沉船灾难电影,《泰坦尼克号》。

咕噜咕噜的水声逐渐填满耳朵,当整个身体都差不多沉入水中时,巨人用尽全身力气,把右手探出水面。

层层叠叠的波澜间,一根粗壮的中指颤巍巍竖起来,完美诠释了何为“生离死别之时最强烈的情感”。与此同时乐声渐入顶峰,凄美婉约的女音无比应景地响起:“and m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 (我心永恒)——”

愿天堂没有套路与反套路,阿门。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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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遗落童谣(九)

梦, 来源于人体入睡后异常活跃的大脑皮层。一旦进入睡眠,兴奋的神经细胞就会激活一部分感觉、情绪和记忆,由于缺乏意识的控制与调节, 这些因素将会进行毫无章法的杂乱组合, 使梦境显得不合逻辑且荒诞离奇——

但无论如何, 它都是人类潜意识欲望最原始的反映。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人类潜意识中的欲望在现实里得不到满足, 需要寻找另一种途径得以实现, 这种途径就是所谓的“梦境”。梦具有深层的象征意义, 以具体形式代替抽象的欲望,是心理冲动最便捷的发泄渠道——

也就是说, 明川的梦境虽然看起来与现实毫不搭边, 却很可能隐藏着极为关键的、与孤儿院密切相关的秘密。

可惜他仍旧想不起孤儿院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隐约记得有个瘦弱的中年女人一直照顾自己, 并在夜里向他讲述许许多多诡异的童话故事。

梦境中的怪物繁多且分散, 好在明川记得每个角色的大致位置, 这次带领他们前往的地方, 是仙度瑞拉的领地。

在这场梦里,原本善良温顺的灰姑娘彻底成了个疯婆子。她一心觉得自己的水晶鞋被别人偷走,于是见人就拿着刀往前扑,把路人的双脚割下来后抢走鞋子,套在自己脚上。

陆银戈双手环抱, 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模样:“话说, 《灰姑娘》这个故事, 能有什么魔改的地方吗?”

林妧漫不经心地笑着接话:“怎么, 女神的形象崩塌啦?其实就算不加以魔改,仅仅看故事本身, 也有很多值得吐槽的地方啊——身为伯爵的女儿,仙度瑞拉饱受折磨却没有丝毫反抗,忍气吞声过了十多年;而王子爱上她,居然只是因为这小姑娘长得漂亮;还有童话故事里经久不变的‘继母必恶毒’论,不知道教坏了多少小孩子。”

“这个故事有两个逻辑不通的点。”

明川语气很淡:“既然水晶鞋的码数正好,理应不会在仙度瑞拉摔倒时滑落在地;仙女教母用魔法变出来的东西都会在午夜十二点准时消失,掉落的水晶鞋却并没有消匿踪迹,还通过王子重新回到了仙度瑞拉脚上。而这一切不合逻辑之处的最终受益者,都是女主角仙度瑞拉本人。”

“你的意思是说,”林妧用右手撑着下巴,凝神思索,“仙度瑞拉是故意让水晶鞋掉落在皇宫里,至于那个‘午夜十二点一切归零’的规定……很可能自始至终都不存在?”

明川看着她,似乎轻轻笑了笑:“先是盛装打扮,在舞会上让王子对自己一见倾心,然后在十二点匆忙逃离,并刻意留下属于自己的信物——这种把戏是典型的欲擒故纵。仙度瑞拉很可能并不像表面看来的那么单纯无害,打从一开始,她就在盘算应该怎样把王子套牢。”

仔细想来,仙度瑞拉是个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女人。

她明白自己容貌出众,一定能在舞会上轻而易举地令王子成为裙下之臣。但仅凭外貌还不够,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总不会惹人怜惜,为了进一步吸引王子的注意力,她故意在午夜十二点逃走,只留下水晶鞋作为信物。

没有男人会抗拒这样的姑娘——美丽、神秘又不可捉摸,她越是躲藏,就越是让人迫不及待地想要找到。

而王子果然上钩了。

“除此之外,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引人深思的细节。”明川继续开口,眸色深沉得见不到一丝光彩,语气清淡如白水,“在结局的时候,两位恶毒的继姐分别砍下脚跟和脚尖,只为了能穿上那只水晶鞋。但当她们准备和王子回宫时,都被鸟雀戳穿谎言并啄瞎了眼睛——鸟雀不过是不通人性的动物,做出这种事情,只可能是受到他人指使。纵观全局,除了看上去楚楚可怜的仙度瑞拉,再没有第二个人拥有嫌疑。进一步思考,仙女教母这个角色从来都只与灰姑娘有过接触,她是真实存在的吗?还是说……仙女打从一开始就只是仙度瑞拉编造的谎言,她本人才是真正的女巫,所以才拥有操纵鸟雀的力量?”

“所以,灰姑娘其实是个心机深沉、报复心极强、伪装成柔弱白莲花的终极大碧池?”陆银戈双目无神,只有耳朵徒劳地晃啊晃,似乎有些无法接受这样的故事进展,“我……咳,团团他一直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估计,可能,也许,有点接受不了。”

林妧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别太难过,这只是经过后人恶意脑补的黑化版本,原版还是美好又浪漫的。”

狼人青年的耳朵耷拉下来。

话虽这么说,可一旦接受这种设定,谁还能抽身回去?嗯?谁能?

俗语有言,说曹操曹操到。他的满心幽怨还没尽数收好,耳边就传来一道尖利的女声:“水晶鞋,我的水晶鞋在哪里?”

她来了她来了。

陆银戈面无表情地扭过脑袋,目光正对上个浑身脏兮兮的女人。

出乎意料的是,仙度瑞拉的长相居然十分漂亮,瓜子脸大眼睛,尖鼻子樱桃唇,如果忽略脸上脏兮兮的油渍,一定是个震惊四方的绝世美人。但——

问题是他真的忽略不了啊啊啊!要无视那一块又一块黑漆漆的不明物体、黏糊糊的垃圾乐色和粘在头发上一绺一绺的浆糊,臣妾真的做不到啊!!!

这是灰姑娘吗,这是垃圾姑娘啊喂!虽然在壁炉里生活了十多年,但你身上顶多全是灰尘,怎么也不应该是这副模样啊!人家故事里都是仙女、狐狸精和田螺精,哪里见过什么垃圾精啊!

仙度瑞拉是北漂失败变成流浪汉了吗?

正对上他的目光,仙度瑞拉露出一个六亲不认的狞笑:“把水晶鞋还给我!你们这些小偷!”

她正说得气势汹汹,正准备往前猛扑,忽然神情微滞,愣愣地停顿在原地——

从旁边的小树林里迅速奔出一个女孩的身影,动作之癫狂、表情之狂乱,闻者伤心听者流泪,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精神病患者逃院出游。

而那女孩,正正好是朝她狂奔而来。

问:比遇见变态更恐怖的事情是什么?

答:泻药,人在美国,刚下飞机。真相只有一个:变态的目标就是你本人。

像是干渴的鱼儿见到海洋,仿佛脱缰的饥饿野狗见到食物,穿着红裙子的小姑娘浑身扭曲成不可思议的弧度,一颤一颤地尖叫着朝仙度瑞拉靠近:“快,快砍下我的脚!”

仙度瑞拉:?

这什么剧情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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