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谢飞鸾原以为她只是生得好看些,是个漂亮的小麻烦,没想到这个麻烦居然如此胆大。转念一想,又想通了,她既然敢当街追萧承煜的马,足以证明她胆识过人。

谢飞鸾瞧了林妙音一眼,放下了手中的长弓。

他的确用箭如神,却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万一这个胆大包天的小美人香消玉殒在他的面前,他会惋惜的。

“你回去吧。”谢飞鸾叹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他又要自找麻烦了。

林妙音怔住,以为他要反悔,面上露出焦急之色:“我不怕的,还有两箭,谢大哥如果觉得桃子不过瘾的话,就用杏吧,用杏也是可以的。”

纵使谢飞鸾自诩神箭手,也不敢拿小小的一颗杏来开玩笑,他无奈地抚了抚额,温声道:“回去吧,此事我答应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不易心4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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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谢飞鸾既答应林妙音要帮她,就不会食言。谢飞鸾虽轻佻了些,说出的话,还是有几分威信的。林妙音等了两日,果然等来了总管的通知,要她准备准备,随侍萧承煜左右,前往清远县。

萧承煜一共带了十六名侍女,三十二名护卫,这些人都是从府里精挑细选出来的,侍女照顾萧承煜的生活起居,护卫则负责萧承煜的安全。

除此之外,还带了一千精兵,士兵都是萧承煜手把手训练出来的,据说,这次是去清远县剿匪。

萧承煜身居高位,过的是养尊处优的生活,吃穿用度,无不精美华奢,即便是出远门,也不能怠慢了这位尊贵的侯爷,光是他换洗的衣物,就足足装了两口箱子,就连杯盏碗碟等物,也各带了两套。

将所有东西都装上马车后,由谢飞鸾开路,一行人马浩浩荡荡的朝着清远县出发。

林妙音穿着统一的侍女服饰,坐在侍女专用的马车里,这辆马车跟在车队的末尾,是最简陋的一辆,与萧承煜那辆豪奢的马车相比,朴素到了极点。

林妙音掀开车帘,将脑袋探出车窗,遥遥望了一眼。萧承煜的马车走在最前端,与她这辆马车之间隔了五辆车。

毫不夸张的说,那五辆车里装的都是萧承煜的私人物品。随侍的护卫个个都武功高强,骑马跟在车队的后面,再往后面,就是萧承煜亲手训练出来的精兵。这些人马一上路,声势浩大,引得行人纷纷侧目。

林妙音没看到萧承煜,他应该是坐在马车里,路途遥远,骑马容易磨破大腿内侧,反正任务不急,车队行驶得很慢。倒是看见了谢飞鸾,他骑了一匹通体纯黑的神驹,慢悠悠地走在萧承煜那辆马车的一侧。

似乎感觉到林妙音在看他,他回过头来,看了林妙音一眼。

林妙音立时缩回脑袋,坐回马车之中。

马车在路上走了一天。

一轮斜阳沿着绵延的青山,缓缓朝西天沉了下去,金色的余辉,穿过头顶的树隙,在地面上映下斑驳的光影。

除了中午吃饭的那家客栈,一路行来,竟然没再碰到一处人家,不知是走到了哪一处荒郊野外。

眼看着夕阳一点点沉没下去,黑暗吞噬着大地,谢飞鸾抬手,示意大家都停下。

萧承煜的贴身侍女缥碧掀开车帘,问道:“谢大人,发生了什么事?”

谢飞鸾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微微俯身,对着车内的萧承煜道:“侯爷,天色已晚,我们已经错过投宿时间,属下建议,不如在此修整,明日再出发。”

对于谢飞鸾他们这种整天出任务的,风餐露宿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他目测再走下去,也不会碰到客栈,不如趁着天色还未完全黑沉,先找一个能过夜的地方,将晚饭准备了。

天色一旦完全黑下来,伸手不见五指,无论是扎营,还是打猎的难度都高了不少,要是再碰到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就更麻烦了。

萧承煜颔首:“依你所言。”

谢飞鸾点头,骑着马朝着林妙音她们的方向走来,扬声道:“侯爷有令,大家先在此休息一晚,养精蓄锐,明早再出发。”

林妙音和其他侍女一同下了马车,低垂着脑袋,合力将马车里的布幔拿出来,搭成一个帐篷。

帐篷搭好后,她们又从马车里取出带来的被褥和熏香,将被褥铺在帐内,仔细熏了一遍香,确认没有蚊虫才放下心来。

帐篷是给萧承煜睡的,其他人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都是幕天席地凑活一夜。

将帐篷搭好后,萧承煜下了马车,背着手朝帐篷走去。林妙音连忙垂下脑袋,将自己的身形隐在侍女们的身后。

萧承煜目不斜视的从她们身边走过,并没有注意到她。

缥碧走过来,吩咐她们给萧承煜准备膳食。军队也自带了粮草,不过那些都是士兵们吃的,裹腹即可。不似萧承煜,他向来养尊处优惯了,外面的吃食一贯入不得口,都是由专人准备的。

她们此番出行,也想过露宿的可能,所以自带了锅碗瓢盆、调料,肉类无法保存,只带了一些肉干。

缥碧说的准备膳食,就是野味。由护卫们将猎物打回来,交由她们处理。这些侍女都是从府里百里挑一选出来的,十分能干,剥皮取胆,干脆利落,毫不胆怯。护卫们将打回来的野兔、狍子、野猪,河里捞上来的鱼虾,甚至随手抓回来的蛇,全都丢给她们处理。

光有荤菜也不够,侯府里的规矩,萧承煜的每一顿膳食中,都必须有荤有素有汤。男人们都去打猎了,采摘素菜的活就落到侍女头上了。

可这些侍女们个个出身盛京城,打小长在繁华的王都里,吃的都是土地里规规矩矩种出来的时蔬,哪里见过野外这些青青绿绿,跟杂草没什么分别的野菜,也根本无从分辩,哪些能吃,哪些好吃。

侍女们都在犯难的时候,林妙音自告奋勇:“我去摘。”

她自小野惯了,漫山遍野的跑,她的兄长林漠也时常带着她上山,教她辨认一些植物。有时候两人来不及下山,就在桃花谷里住下,林漠会卷着自己的袖子,用那双拿笔的手,给她切菜炒菜。

那些看起来跟杂草差不多的野菜,在林漠一双妙手的翻炒下,变得清爽可口,回味无穷,光是想一想那滋味,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林妙音别的没学到,这一手炒菜的手艺,是林漠手把手教的,得了他的真传。

萧承煜在桃花谷养伤的那段日子,林妙音贴身照顾他,无暇分.身下山采办物资,就采摘了山里的野菜,变着花样炒给他吃。

别看萧承煜温柔款款,很好说话的样子,却生了一张刁钻的嘴,若是稍有不合口味的,那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就连山下酒楼里大厨做出来的美味,他都嫌入不了口,养伤期间,只爱林妙音炒的这一手菜。

这个时节正是万物勃发之际,林妙音只逛了一圈,便满载而归。

侯府带来的调料,比她在桃花谷时用的丰富了不少,她将采摘回来的野菜,用河水洗净后,在锅里快速地翻炒着。不多时,一顿丰富的美味大餐,都送到了萧承煜的帐篷里。

缥碧从马车里取出一张桌子,侍女们将做好的菜肴,一盘盘在桌子上摆好。看见瓷白盘中盛着的鲜绿根茎后,萧承煜微微蹙了下眉头,不悦地问道:“这是什么?”

“奴、奴婢也不知道。”正在摆盘的侍女吓了一跳,瑟瑟发抖地回道。这些菜都是林妙音准备的,她哪里知道是什么。

萧承煜没说话,拿起筷子,夹了一口,正欲品尝,贴身侍从陈金童连忙道:“侯爷稍等,请容属下先为侯爷试毒。”

陈金童取出一双干净的筷子,将桌上所有可疑的菜都夹入碗中,一一先尝了一口,确认无事,才对萧承煜道:“侯爷请用膳。”

萧承煜再次拿起筷子,夹了离自己最近的那一盘菜。他吃饭的动作很优雅,慢条斯理的,一举一动,皆可入画。

但见他尝了一口后,皱起的眉头一点点舒展开来,眼底露出几分惊喜之色,顿了顿,破天荒的,对着刚才还嫌弃不已的菜,再次下了筷子,这一尝又是好几口。

这翠绿的不知是什么植物的根茎,尝起来汁多鲜美,齿颊生香,甘美清爽之中,还泛着一股若有若无的熟悉感觉。

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任萧承煜溯遍脑海中的记忆,也没有找出源头。

“这是谁做的?”萧承煜指了指那盘被他品尝过的菜。

“回侯爷的话,是一名叫做妙妙的侍女做的。”缥碧恭敬地答道。这次带出来的十六名侍女名册她已经看过,身份也一一辨认过,所以很快就能答出萧承煜的问话。

“赏。”萧承煜道。

空地上升起篝火,金色的火焰在夜风的吹拂下,不断跳跃着,略显潮湿的木柴,被火舌席卷着,腾起缕缕白烟,发出“毕剥毕剥”的响声。

林妙音拿着空盘子,将烤好的玉米和红薯等物各捡了几样,向侍卫问出谢飞鸾的所在后,朝着潭边走去。

碧潭离他们扎营的地方略远,好在月光清亮,不用烛火照明,也能畅行无阻。侍卫说,萧承煜要沐浴,由谢飞鸾先来观测地形,清理毒蛇猛兽。

林妙音捧着木托盘,远远就望见谢飞鸾蹲在潭边,左手握着袖子,右手探入水中,大概是在试潭水是否寒凉。

听见林妙音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望了她一眼,笑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我听闻你还没吃饭,给你送点过来,大家赶了一天路,都饿了,狼吞虎咽的,等你回去后,只怕是没剩的了。”

“妙妙有心了。”谢飞鸾脸上浮起温柔之色,起身,从她手中将木盘接过,在潭边的一块青石上坐下。他用袖子掸了掸石头上的灰尘,拍着身边的空位,“一起吃。”

林妙音依言坐下。她怕谢飞鸾不够吃,每样都拿了很多,谢飞鸾递给她一条兔子腿。林妙音摇头,指了指红薯。

谢飞鸾将红薯递给她,林妙音掰开红薯,咬了一口。

几道人影远远朝这边走来,当先一人是侍女采薇,林妙音是在路上和她熟悉的,十几个侍女当中,采薇和她最熟。她看见林妙音后,高声道:“妙妙,原来你在这里,缥碧姐姐正四处找你呢。”

林妙音愣了一愣,问:“找我做什么?”

缥碧手中捧着一方黑漆木盘,走到她跟前,温声道:“你做的菜侯爷很喜欢,侯爷下令,重重有赏。”

第17章

林妙音呆呆的不说话,采薇连忙推了她一下,提醒道:“还不赶紧谢恩。”

林妙音回过神来,放下红薯,擦了擦手,手忙脚乱地接过木盘,垂首道:“多谢侯爷赏赐。”

缥碧的眼底腾起满意之色:“倒是个机灵的丫头,好好伺候着,侯爷高兴了,自是少不了你的好处。”

林妙音点点头,目光落在木盘中,赏赐是十两银子和一方雕花的木盒,不知盒子里盛的是何物。

缥碧一走,侍女们通通都围了上来,一个比一个羡慕,怂恿道:“快打开看看,侯爷赏赐了什么好东西。”

林妙音拿起木盒,拨开搭扣,映入眼帘的是几块金黄软绵的柿饼,盒子一打开,登时一股甜而不腻的芳香扑鼻而来。纵使是寻常的柿饼,神武侯府里出来的东西,也是极贵重的,这小小的一块柿饼,不知耗费了多少心力。

林妙音看到柿饼的瞬间,眉目间不可察觉地露出激动的神色。

她喜食柿饼,怎么吃都吃不厌,能把柿饼当饭吃,萧承煜是知道的。两人定情后,萧承煜曾开玩笑,等两人归隐后,什么也不做,单独开辟一间院子,种满柿子树,他亲手给她做柿饼吃,就这样,做一辈子。

萧承煜为何赏她柿饼?他是不是在暗示他,那个温柔的他已经醒了过来。

林妙音紧紧抓着木盒。距离上次分开,她已经很久没和他见面了。

其他人倒是兴致缺缺,她们还以为不是金就是玉,没想到只是柿饼,柿饼再金贵,也只是柿饼而已。

林妙音将盒子收起,递出托盘,对采薇等人道:“今日膳食是大家一同准备的,理应同赏,这些银子大家拿去分吧,人人有份。”

听闻“人人有份”,众人的情绪一下子高涨起来,开开心心地分银子。采薇不乐意了,一把将银子都抢了回来,塞入林妙音的手中:“这些银子是妙妙应得的,我们什么也没做,凭什么白拿。”

林妙音一阵无奈:“采薇,没关系的。”

采薇是个热心肠,看不惯林妙音这样的好脾性,方才林妙音一人洗菜切菜,忙前忙后,没见这些人搭把手,分钱倒是厚着脸皮来了,没骂人已是她脾气好。

这些从侯府里出来的侍女,个个都眼高手低,瞧不上林妙音从外地来的,一路上不怎么搭理她,偏林妙音跟看不出来似的,还分银子,要搁在采薇身上,都要翻白眼了。

“翡翠,银子拿来,这是人家妙妙的。”采薇眼尖,发现翡翠拿着银子,想偷偷收进荷包里,冲过去,将银子抢了回来。

“采薇,没事的,这些银子我用不上。”林妙音摇头。上次分开时,萧承煜在她的床头留了一个荷包,荷包里都是金叶子,够她大手大脚花一辈子了。

“用不用得上是一回事,要不要又是另一回事,妙妙,给你的,你就拿好,传出去了,侯爷那里也不好交差。”采薇白了翡翠一眼,“不是自己的,拿着也不怕烫手。”

采薇这一顿抢白,引起了众人的窃窃私语,她们凑在一起,边说边笑,目光里带上了鄙夷之色。

翡翠贪财的名声,众人都是知晓的。她的家境比她们差些,领了月俸,都是要拿回家供自己两个弟弟吃穿的。

她的那两个弟弟,明明四肢健全,却生了一身懒骨头,就靠着老母亲和姐姐养着,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不干正经事。

起初侍女们还有些同情她,了解情况后,只剩下鄙视和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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