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节(1 / 1)

用戈玉琳的说法就是——陆晓夕会妖法!

会妖法?怎么可能!

但有一点,证明那陆晓夕的家传医术,确实有神奇的地方。

戈玉琳又说起陆家有朱国清当警卫,不能靠近陆药生的事儿。

方志林心中就更加确定,这陆家的祖传医术,可能已经达到国传瑰宝级别,居然受到了国家保护。

方志林虽然爱医成命,但他同样怕死,他是不敢再去招惹陆神医了。

既然老的不行,那就从小的下手啊。这个陆晓夕好像四处蹦跶的欢畅。

十六岁的青春少女,哪里知道社会黑暗,哪里知道什么人心算计。

对付这样的女孩儿,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陷入爱情。只要能俘获她的心,还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吗?

这么一想,方志林立刻就有了计划。

这下他也不管戈玉娇了,只管自己去重新做了个发型,又去换了一副眼睛,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套。

再之后,他就打了个电话给陆晓夕,说要请她吃西餐。

“没时间。”陆晓夕是一口拒绝。

“不好意思,是在下唐突了,陆小姐医术高明,今天下午自然是要为人针灸,那明天上午吧?明天是上午陆小姐可有时间?”

“明天我要去跟一位老师学习。”

“那晚上呢?”

这人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啊!

陆晓夕终究还是点点头:“今天晚上有空。”

“那就今晚吧,我请陆小姐吃牛排。我知道一家牛排馆,里面的牛排味道很正宗。”

“好。”

……

晚上的时候,陆晓夕换了衣服,刚走到楼下,方志林已经开了辆蓝色小车等着了。

“上车。”

方志林优雅地为陆晓夕打开副驾驶的门。

可惜陆晓夕却已经自己开了后座的门坐进去。

他也没多说什么,只管自己去开车。

这一路上,两人都没开口说话,只有车内循环播放着忧郁男神张欣折的歌,营造出一种浪漫又忧伤的感觉。

等到下车。

方志林主动来给陆晓夕开车,做了个请的手势,动作很绅士。

陆晓夕只当没看见,跟他一同进了餐厅。

有人请客,不点白不点。

陆晓夕点了店里最贵的招牌牛排,还点了不少小吃,还问了方志林一句:

“不好意思啊,我这个人最爱吃甜点,让你破费了,要么我少点一些?”

“不用了。”方志林面不改色,心里却是肉痛不已。

第218章 当年事

吃饭期间,陆晓夕心态很平和,只管吃吃吃。糟蹋粮食是不对的!

方志林也算见识了陆晓夕的能吃程度,单牛排人家就吃掉了四份啊!

那可不,陆晓夕当然是故意的,她下午可是故意去潘桥走了一圈,把一些不确定的东西都摸了一遍年限。

果然又是一件正品都没,还把肚子弄得饥饿难耐。

这下好了,她就只管放开肚皮吃了,就差没让服务员来几个馒头了。没有馒头意大利面也能凑合,就是那个价钱,看着真替方志林肉疼的。

方志林吃着吃着,突然叹息出声。那一声叹息,跟演电影一样,幽怨又绵长,像是满藏着心事、充满了故事。

陆晓夕也吃得差不多了,抬头看向方志林:

“不好意思啊,我这人就是时常爆发,一爆发饭量就大,我爸都快养不起我了。要不然我少吃点?”

“没事,你只管吃。我请客当然不能让陆小姐饿肚子。”方志林笑笑,又叹息一声:

“其实我还要感谢你,感谢你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陪我来这里吃饭。当年,我刚读大学的时候,和她的第一次约会,也是在这里。”

陆晓夕抬起头,好奇地看向方志林。

不得不说,今天的方志林打扮尤其得体,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很容易让人忽略他四十岁的年龄,反倒是觉得就像邻家大哥哥,有种成熟又忧郁的气质。

最重要的是他长得白净、五官端正,怎么都有点小白脸的感觉。好像现在的女生就喜欢这种气质。

简直要命啊,成熟、忧郁、白净,这种男人最吸引小女生了。

陆晓夕除外!

陆晓夕明知道方志林是故意的,也不戳破,只管自己吃。

她又点了一份牛排!太能吃了吧?

方志林强忍着心痛的感觉,开始用特有的中性浑厚嗓音,讲述他的故事。

他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重病没钱医,他发誓以后要学医,最后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到了燕京中医药大学。

他虽然家庭贫困,却有着比同龄人更精致的五官,还有天生的书卷气质,素有校草之称。

他喜欢的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她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很温柔可爱,她学习刻苦、勤俭朴素、喜欢小动物、有一颗上进心。

他们就像天生的一对,很快就互相吸引,确定了恋爱关系。

他们第一次约会就在这家西餐厅,那时候为了请她吃一顿饭,他足足在外打工了一周。可他心里特别满足。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会娶她?”讲故事的方志林,突然开口问陆晓夕。

可惜啊,陆晓夕根本不按常理出牌,似乎对他的故事不感兴趣,只是随便应付一声,继续吃吃吃。

“……”方志林无语了。

但他知道,陆晓夕在听,所以他只管继续说。

只可惜啊,他们俩才好了两年时间,他在大三的时候,认识了高干家庭出生的戈小蔓。

戈小蔓也和他同校,学的是药学。

第219章 选择

戈小蔓长得也很漂亮,而且打扮时尚,张扬似火,追求她的男生很多。

他也是在偶然的校园活动,认识了戈小蔓。

当时的戈小蔓,宣布主权一样向他表白:

“我喜欢你,所以你就该是我的。你有女朋友我不在乎,你们分手就好。”

“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为什么要接受你?”

“因为我能让你留在燕京,我能让你继续读研究生、博士生,跟我在一起,你才能施展胸中的报复。”戈小蔓就是那么直白。

他当时很愤怒,可回去之后,戈小蔓的话在他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他的学费是整个村子为他攒出来的,贫穷的乡村已经没钱供他继续读研究生。他的父亲已经过世,母亲更无力为他付出更多。

可他热爱他的专业啊,他不想学到一半就放弃,他想要研究更多,想要登上这个学科的巅峰。

为了这个梦想,还有什么是不能牺牲的?

同样是在这家餐厅,他结束了自己长达两年的甜蜜爱情。

等他决定做戈小蔓的男朋友之后,他眼睁睁地看着曾经心爱的女孩儿,从图书馆大楼一跃而下,结束了她年轻的生命。

“我每年都会来这里吃一次西餐,小米她没死,始终活在我的心里。”

陆晓夕总算是吃完了,开始慢条斯理地喝咖啡,顺便听听方志林,是如何把渣男,讲成让人同情的忧郁王子。

“我是不是错了?我后悔了吗?我经常问自己。我每次的答案都一样——我不后悔。

我虽然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但我拥有了现在的一切,男人当以事业为重。

只可惜,人到中年,心里难免会有些空落落地。”

陆晓夕还是不吱声,她好怀念二十年后的智能手机。

现在要是能有个智能手机,一边喝咖啡一边刷手机,那该有多爽。

可惜现在只流行bb机和大哥大,她还买不起大哥大。所以只能无聊地听无聊的故事了。

方志林是真能来事儿,陆晓夕不吱声,他自己就能继续下去:

“对不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可我真的有点控制不住我自己。

看到你的那一刻,我还以为是我的小米回来了。我就忍不住想请你来这里吃饭,忍不住想跟你说说我的心事。

你知道吗?你的气质跟小米实在太像了。尤其是你笑起来的时候,跟小米简直一模一样。”

好深情的表白,若是一般女孩儿,早就激动坏了。

能像别人的初恋情人,还会挺得意。

而这高段位渣男,到时候抛弃你的时候,还会理直气壮地说:你只是像我的初恋情人,可惜你终究不是她。

陆晓夕实在没忍住,冷笑出声。

“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你就不怕你的初恋情人,化成鬼也要来找你索命吗?”陆晓夕终于是没忍住,还是怼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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