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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林大佬要被折磨傻了

“这一桌有荤有素,有山货有海鲜,搭配的很好很丰盛。最重要的是女孩子喜欢的甜点都赫然在目。”沈月用羹匙舀一勺甜品:“很不错,好吃。”

沈安有被识破劣迹的小尴尬,下意识的摸摸鼻子:“其实……我也没有经常请女孩子吃饭,是难的月月肯赏脸就用心的想了一下餐单。”

沈月似笑非笑:“心理学说,人在说谎的时候会下意识的有小动作。比如摸耳朵啊,摸鼻子啊,眨眼睛啊。”

沈安将手从鼻子上拿下来,支吾道:“以前吧,我……是有几个聊得来的妹妹。”

“呵呵,沈公子有几个好妹妹我可不关心,也跟我没有关系。我赴沈公子约就是来找我的小灰灰的。”沈月挑眉:“难道沈公子现在还不想将小灰灰还我?”

“还,还,我现在就还。”沈安忙将小灰灰从怀里掏出来,双手递给沈月。

沈月接过给小灰灰装挂包里,还系住口,不让她再出来,然后装着很随意的问:“听闻沈公子是在国外长大的,那跟随父母回来能适应国内的生活么?”

“我父母要回来报效祖国说这儿才是真正的家,那我自然得跟着回来。说实话,我开始来这儿还真是不适应,脏乱差,生活和环境都是落后的。但是慢慢的也就习惯了,甚至开始喜欢。我喜欢这儿人的热情,这儿食物的丰富美味,尤其喜欢这儿的女孩好看。”

沈安说到女孩好看的时候,桃花眼一瞬不瞬的看着沈月。沈月装着不懂的端起水杯喝口水,又道:“高等知识分子在国外很受重视的,很敬佩沈公子父母这样的人才毅然决然的回来报效祖国。还听说沈公子智商超高,是物理方面的人才。”

“哈哈,人才不敢当,我是天才。”

“……呵呵,天才你好。”沈月眼角抽搐,怎么瞧沈安一脸桃花相,自大又轻狂的模样不像是拯救人类的英雄。也不知道是不是基地的信息有误,居然将末世的扭转赌注押在了这个家伙身上。

“天才,你上次说你养了一条金毛。”

“对,我养了一条金毛,那可不单单是我的宠物,更准确的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沈月来了兴趣:“这话怎么讲?”

沈公子拿起筷子给沈月夹了块排骨:“我们边吃边讲,不然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这一顿饭吃完了,沈公子也将他和他那条金毛的故事讲的差不多了。

沈月总结之后就是:沈安之前不叫沈安,叫沈念国。之所以后来改名安字,是因为他活了这二十年当真不太平,简直就是磕磕绊绊小人生,栽栽楞愣全是坑。三岁掉泥坑差点溺死,五岁在泳池差点送命,七岁被毒蛇咬了,九岁被车撞了,十岁一场高烧又差点烧傻了。反正照沈安的话说,他活了这二十年,生死就经历个十几次。那小灾小难就更是不用说了。

难道天才得天妒,所以命运就要这般坎坷多磨难?

但是沈安又得意,有一次外出抓兔子,被野狼追的满山逃命,结果被一只流浪狗救了。那流浪狗异常凶悍,直接将野狼咬的哇哇叫,夹着尾巴逃跑了。沈安感激流浪狗就收养在身边,没曾想他的命运就从此发生了改变。三年了,这三年别说他生死没经历过,就是小磕小碰都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时候见见那神犬黄黄了。

这一段饭从开始的‘尴尬不友好’到后面‘相谈甚欢’。所以沈安送沈月回学校的路上,沈月和沈安约好了去去看黄黄的时间。

因为沈安栽栽楞愣的小人生,他家人特别帮他申请了住校外家里。这样就能每天回家,还能每天和黄黄玩一会儿。所以沈安送沈月到学校门口,两人道别。

沈月哼着小曲蹦蹦哒哒的进校门,就见林京墨单手插在裤袋,一脸难看的站在门里不远瞅着自己。那神情,就跟等着红杏出墙后回家的小媳妇似的。

“京墨哥哥,你在这儿站着干嘛啊。”沈月心有所感,脸上笑嘻嘻的去讨好:“是看天晚了,在等我么?”

“你还知道天晚了?”林京墨尽管极力压制的着火气,可一张嘴还是满满的酸味。

“京墨哥哥你生气啦?哎呀,我就是出去和朋友吃点饭,这不吃完就回来了么。”沈月扯着林京墨的袖子撒娇:“我也总不能不交际,连一个朋友都没有吧。”

“你什么时候和沈公子成朋友了?”林京墨的酸味更大了。

沈月心虚,笑的也更甜了:“我和沈安也不是朋友。是他又抢走了我的小灰灰,我去将小灰灰要回来。他非要请我吃饭,我也是盛情难却。毕竟……毕竟他也帮过我,我太不给面子也不好。”

林京墨见沈月不认错还满口的道理,便赌气黑着脸转身就走。

“京墨哥哥,京墨哥哥……”

沈月跺着脚喊,奈何林京墨就是铁了心的走不回头。这一幕可乐坏了在门口还没有离开的沈安。

哈哈,林京墨看似聪明人,却实打实的是个蠢货。你狠狠生气吧,你就走远远吧。你走远了,我才有机会。

但沈安的高兴不过三秒。之前还气呼呼走很远的林京墨突然就发癔症回头了,并且是跑着回来的,到沈月跟前一把攥住她的手拉着就走。他也不说话,也不给沈月好脸,但是拉着沈月的手却是很用力,很坚持。

一个面沉如铁,一个笑颜如花,你笑着,我听着,你闹着,我听着,两个人就这样在沈安的面前渐行渐远。

“这家伙是个异类,更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沈安在追女人这方面,第一次遇到了对手。

沈月也头疼,林京墨这个人长得帅,会疼人,会赚钱,哪儿都好,就是爱吃醋这一点让人有点吃不消。她去跟沈安吃了个饭,回头就被林京墨甩了好几天的脸子。想到明天礼拜天就要去沈安家见黄黄,她就开始犯愁。

“月月,明天礼拜天,我们这一起回家吧。”傍晚,林京墨到女生宿舍下找月月。

沈月为难的很:“京墨哥哥,我刚和珠珠约好今天晚上去她家住,明天和珠珠一起玩儿呢。若是早知道京墨哥哥约我回家,我就不答应珠珠了。”

林京墨的读心术又不合时宜的出现,从沈月的眼底看到一个信息:她在说谎。

心里闷闷的不舒服,自己对沈月从来都是坦白,但是沈月跟自己却从来都是藏着秘密。从最开始带着目的的接近,到身上功夫成谜,满肚子学问成谜,百科全书由来成谜,又到现在的说谎。

林京墨知道沈月对自己是真心的好,真心实意的好。但这个好是带着一层神秘面纱的,让他即使有读心术都看不透。而越是看不透,心里就越是不舒服。长期的不舒服积压在一起让林京墨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到什么时候。

“没关系,我自己回去就好。你第一次去珠珠家做客别空手去,买点水果什么的。”林京墨说着就去口袋里掏钱。

沈月忙按住林京墨的手:“我有钱,不要京墨哥哥的钱。”

林京墨嘴唇紧抿一下后,默默的放下手。

沈月是真有钱,管家这么多年,她怎么也点自己的小钱钱。不要林京墨的钱也是觉得他兼职赚钱很辛苦,自己不舍得花。但是林京墨却不这么想。他辛苦赚钱就是要给沈月花的,沈月花自己的钱他才会觉得自己是有用的,她需要自己。可是沈月从来都是比男人还独立,能自己解决的事绝不找他,弄的他一点成就感安全感都没有。

沈月看林京墨转身离开,虽然林京墨的背影依然笔直,但是沈月怎么就觉得那笔直的背影里带着一抹失魂落魄呢?

骗人真不是一个好事,尤其骗的还是林京墨。但是自己这跟着系统做任务,做任务还是救一条狗,说出去谁信?特么说出来自己都不信。没法跟林京墨说实话,就只能看他失神而去。

珠珠之前很多次邀请沈月去她家玩儿,珠珠的家人也早就想见见程琳的传奇小姑子。之前沈月真是没时间,现在借她做挡箭牌了就正好去她家拜访一下。

林京墨离开学校,看到沈月跟珠珠正在街边水果摊买苹果和香蕉,沈月买了水果后,就和珠珠一起亲亲热热的走了。林京墨忽然想,是不是自己的读心术出错了?月月是真的去珠珠家了,根本就没和自己说谎话啊。

纠结,读心术到底是好使还是不好使了啊。

堂堂林大佬,如今都快被一个小丫头折磨傻了。

珠珠全名叫程明珠,爷爷程书山早年是一个读书人,看到外敌入侵,国家限于水深火热之中就毅然决然的弃笔从戎。从此南征北战,立下丰功伟绩。如今在军中任高职,住在部队大院一座很普通的二层小楼里。

程书山三个孩子,大儿子程斌,子承父业也在部队建功立业。现在和父亲还住一起。二儿子程昱是个工程师,造火车的,结婚就搬去单位分的福利房了。三姑娘程琳是一个新闻记者,结婚后也搬出去了。

程明珠是程斌的宝贝女儿,更是程书山的宝贝孙女。孙女带回了同学,还是姑娘的传奇小姑子,程书山本来晚上要出发去外地监督军演排练的,见沈月来家也不走了,改时间明早再走,要和闺女的小姑子好好聊聊。

沈月第一次来部队大院,第一次见到级别这么高的首长,不紧张是假的。好在程家人都平易近人没有一点架子,而沈月嘴甜声美也的确是招人喜欢。

一帮人热络的寒暄,根本就不像是初次见面。程明珠母亲谢瑶还特别电话叫了小姑子个孩子来吃饭。冯大进最近有军演实习,没在家就没过来。两岁的铁锅看见沈月这个小姑姑别提多高兴了,因为小姑姑有个好玩的宠物。

珠珠平时有点畏惧的爷爷如今满面和蔼的递给沈月一个橘子:“月月,我听说你可是你们村的传奇人物,小小年纪不仅带领一家人发家致富,还在村里开了阅览室教孩子读书认字。”

沈月受宠若惊的接过橘子:“程伯伯你别听我三哥说的,他实在是夸大其词了,我可没有那么厉害。”

“你三哥什么性子你还不不清楚,他才不是吹捧家人的人。”

程书山忽的爽朗笑起来:“其实你三哥没做我的女婿的时候,你的大名就在我这儿如雷贯耳了。而且据那人跟我说,你干的大事还不止我刚才说的这几桩呢。”

沈月一脸蒙:“程伯伯,……是谁跟你说的这些?”

程书山卖起关子:“这个我先不告诉你,等一下人来了你自己看就知道了。”

第90章 纯粹朋友上的互动

程书山这话给沈月弄的心痒痒啊,因为她实在想不出自己的名字怎么会早就在这位大人物面前如雷贯耳。

程书山又问了沈月一些乡下的情况,家里的情况,正聊着呢珠珠突然兴奋的跑出去,好像是去迎接什么人。

沈月想到可能是那个让她抓耳挠腮的人来了,转头盯着门口,等见到珠珠迎接的人进门时忽的起身,却木头一样都忘了打招呼,还是那人上前先问一句:“月月,上了大学就不认识我了?”

“王书记,我没有眼花吧!”沈月看到王庆祝招牌的大国字脸,听到他爽朗的笑声,终于回过神高兴的迎上来。

王庆祝伸手拍拍沈月的脑袋:“嗯不错,不错,来省城几个月又长高了一点,还又长漂亮了。”

“王书记,你怎么来这儿了啊。”沈月笑嘻嘻的问。

“我来这儿出差,顺便来看看义父。”王庆祝说着话将手里拎着的营养品给程书山递过去:“义父,我们爷俩又几个月没见了,义父身体还是这么硬朗。”

“哈哈,也老了,身体跟不上年轻人了。”王庆祝将营养品转手给了谢瑶。

“程伯伯是王书记的义父!”沈月意外极了,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一直敬重的好书记居然是程书山的干儿子!

珠珠一旁快嘴的道:“月月,王叔的父亲曾经在战场上救了我爷爷的命。王叔去世后,我爷爷就收养了王叔做干儿子。”

原来是这样,王庆祝竟是程书山的义子,那也就是说……

“王书记,当年我三哥想当兵却总是政审不过。有人暗中下绊子不说,李安达还明目张胆的从中阻拦。后来我去找了你,李安达就倒霉了,我三哥也顺利进入部队。现在想来,王书记是那时候找了程伯伯出面吧。”

王庆祝笑起来:“月月就是聪明,什么事情都是一眼看透。其实我和李安达是旧相识,要不是他在活动中暗中造谣我,诬告我,最终顶替了我的工作,我也不会从省里的铁路运输部直接被下放到石河子公社做书记。开始被下放还是有些怨言的,但是在下面工作久了,我反而喜欢上那些接地气的工作。这一点上,还要感谢李安达。后来要不是月月给我反应这个情况,我是没打算请义父出面的。”

沈月瞪大眼睛:“想不到这里面还有如此内情。我那时候就是无知者无畏,心里着急三哥的事,就头铁的去找书记想主意。”

“无畏是真的,但月月可不是无知,不然公社那么多人,月月怎么不去找别人想主意?”王庆祝笑着道。

沈月也笑了:“因为我运气比较好,遇到了人民的好公仆啊。这些年看着王书记为了乡里乡亲做了很多好事实事,从一个公社书记一步一步走到区书记的位置,也是真的替您高兴。程伯伯,您这个义子可真是不可多得的好干部呢。”

程书山笑的爽朗:“我的义子是不可多得的好干部,但月月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人才啊。不然庆祝也不会每次给我写信,都会在信里提到你怎么厉害。他还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句打油诗张贴在自己的办公室,日日警醒自己呢。”

沈月汗颜。

王庆祝扶着程书山去沙发坐下,道:“义父,我以前写信就告诉你月月怎么用聪明和智慧帮家里致富,帮村里建阅览室教孩子学文化。其实她还有好多厉害的事,我都没在信里说呢。”

“比如呢?”

“比如,在冯村率先搞土地责任制,打破那么多年的集体制,带动了全民劳作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提升了粮食的产量,让每家每户都吃饱穿暖脱离贫困。这个办法就是月月建议冯村新上任的村长,也就是月月的大哥改革的。后来月月怕上面不同意,还专门去找了我跟我分析了责任制的很多好处。然后我顶住压力拍板在冯村搞试点。

现在冯村可是石河子公社,乃至保靖镇最富有的村子。以前是有名的光棍村,现在是姑娘争着抢着往冯村去,人家连一个光棍都没有了。就是因为我在冯村搞试点看见了相当显著的成效,我现在才会在这儿。因为上面邀请我来在大会上做改革成绩报告。如果上面决议通过,那就会在全国实施土地改革。”

程书山惊奇的很:“还有这事呢?月月才十几岁就有那么精锐和远大的目光,她的一个提议居然有可能带动了一个时代巨大的改革。”

沈月更加汗颜。

王庆祝又道:“月月做的事还不止这些。她为她三哥进部队奔走,为她四哥去机械厂自荐,还帮她养母破了十几年的冤案。最最让我佩服的就是:她还不计前嫌,和害她养母仇人的亲孙子做朋友,手把手教人家读书写字,愣是带着人家最后700多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北大的法学院。”

程书山更震惊了,感慨道:“不计前嫌,不携私报复,还和人家做朋友这等胸襟和气度是多少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月月一个小孩子却做到了。”

沈月一脸不好意思的抓着脖子不知道说什么,珠珠则后知后觉的喊一声:“王叔,你说的这个考上法学院的孩子该不会就是冯树高吧!”

王庆祝点头:“对啊,我说的就是冯树高。”

珠珠恍然大悟:“怪不得冯树高对月月姑姑是马首是瞻,耳提面命,崇拜之至,原来其中还有这等隐情。”

这些年沈月做了很多事,有些是系统安排的任务有些不是,她真没觉得是多大多了不起的事,但是现在听他们一说,又觉得自己做的这些事还是很了不起的。

王庆祝在这儿吃了晚饭后又和程书山一起跟沈月聊了很久。堂堂部队首长,堂堂区委书记和沈月讨论未来经济的发展。沈月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能和他们侃侃而谈完全是因为自己现代来的,对以后的改革发展啊,自由经济啊说了一些看法。也不敢说太多,怕她们把自己当怪物。

王庆祝连连说这趟来看义父没有白来,收获很多。程书山更是亲眼见证了女儿小姑子的本事,她的前程不可限量。

沈月得到这么高的赞赏,除了心虚还是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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