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节(1 / 1)

“过了这段时间我们另外再摆几桌请她们吧?现在一起请的话,人太多会乱糟糟的。”

伍再奇在一旁点头说,“这样也好,明天星期五,我们回和平大队,把烟酒糖都送回去。”

第二天一早四海夫妻俩带着云霞也来了,他们请了假,准备跟着回去。

打开一号楼门前小货车的车厢,四海吓了一跳,“这么多东西?”

这辆车是国光饭店的,伍再奇跟梁日红借来拉东西回去,他把那些烟酒还有家电什么的一股脑地放在车厢里。

伍再奇对四海说,“你来开这辆车,我们开劳斯莱斯。”

两辆车子进到和平大队的村口,等候在这里的小孩一窝蜂拥了上来。

“狗蛋狗蛋,这次你回来几天呢?”

“狗蛋,你怎么今天才回来?”

“狗蛋,快点下来玩。”

——原来都是欢迎狗蛋的,他们知道杨家要办喜事,狗蛋这两天肯定要回来,他们早就蹲在村口等着他了。

此刻正是黄昏,天上阴云密布,寒风呼啸而过,冷得人手脚都要冻僵了,这些孩子里,有一个两三岁的女孩穿着一件单衣,拖着两筒鼻涕,在大树下呆呆地看着他们。

小孩们看到狗蛋无不在高兴跳跃,只有这个女孩神情麻木呆滞,分外引人注目。

“是覃向党的女儿。”李红梅认出来了,“钱大妞也不说给孩子穿厚一点,这种大冬天就穿一件单衣,可别冻出毛病来。”

“她妈都生病了,哪里有空理她?”小孩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云妮叹了一口气,从小货车的车厢里拿出一袋大约三十斤的米和一小壶子油递给狗蛋,“去她们家看一下有什么能帮忙的。”

这母女俩就在学校旁的一间泥巴房里住着,泥巴房早就破得不像话,摇摇欲坠地让人怀疑它随时都会倒塌。

可是,她娘家的房子也不宽裕,李队长劝了几次,她父母也不同意她搬回家。

“真是造孽呀。”李红梅叹口气拉上梁雨红也跟了上去。

伍再奇发动车子,四海尾随跟上,不一会就回到了杨家的新院子。

“小妮回来了?”听到车子发动机的声音,杨秋收走出来迎接他们,看到四海打开车尾箱,他也吓了一跳,“这么多东西呀。”

那些见不得光的烟,伍再奇已经把外壳撕了,所有的烟一支支放在一个大盒子里,他在宁城另外又买了几条能够拿得出手的,跟这些散装烟放在一起。

“这些烟为什么没有包装?”杨秋收奇怪的问。

云妮面不改色地说道,“我们是到烟厂直接买的,没有包装就便宜一些。”

至于那些酒,伍再奇把它们都倒在一个个大白壶子里,看起来就像供销社散卖的白酒。

杨秋收倒了一杯,抿了一口赞了几声,“酒香浓郁,回味绵长,别看这些酒没有瓶子,味道好得不得了。”

“爸爸,你真是识货,这些酒没有瓶子却比有瓶子的贵多了。”云妮笑眯眯说道,“就你刚刚喝了这一杯,足够在供销社买一瓶了。”

“这么贵?”杨秋收有点舍不得喝了,“留着给客人喝吧。”

云妮却另外提了一壶子酒给他,“这是单独给你买的,你留着自己每天喝一杯,千万不要拿来待客。”

这酒拿来给客人喝可就太浪费了,它是云妮从无极境里带出来的猴儿酒。

无极境里的果子就没有不含灵气的,它们所酿出来的酒更是灵气四溢,毎天喝上一杯对健康很有裨益。

他们刚刚把东西卸下来放到小楼的客厅里,狗蛋便带着一帮小孩回来了,他对云妮说,

“大妞姨住的那个破房子,木头已经腐朽了,我看即将就要倒塌,那个大妞姨病得不清,在床上动弹不得,太可怜了,小姑姑,我们帮帮她吧?”

云妮又叹气,这个该死的覃向党,拍拍屁股就跑了,留这母女俩在这里苦苦挣扎。

抬头看了看天色,云妮说道,“蛋蛋,拿上柴刀,我们去砍一些树,给她盖一间木屋子,红梅,你回去跟你家李队长打一个招呼,帮钱大妞打一份砍木头建房子的申请。”

“是!你们先走。”李红梅高兴了起来,“我这就回去,然后拿柴刀跟上。”

杨老太太把手拢进袖子里,慢悠悠地走开了,“小丫头就爱多管闲事,人家亲爹亲娘都不管,用得着你一个小丫头这么多事?有这个空闲,也不说去帮我找双河回来……”

狗蛋在无极境里没少看伍再奇帮玄源宗弟子搭建房子,他对其中的流程熟悉得很。

和平山上有不少高大的松树,以云妮和狗蛋的修为,砍树简直就没有费吹灰之力,她们选好了主梁、次梁和柱子,几刀下去就砍下一棵树。

只二十分钟,姑侄俩就砍了几十棵树,狗蛋还拿出了一把砍刀飞快地将树杆上的枝枝叶叶修掉。

等李队长带着人来的时候,他们俩已经把木头摞成了一堆。

那些让李队长带出来帮忙的青壮年集体傻了。

第一千零三十三章 往事如烟

第一千零三十三章 往事如烟

(一更)

和平大队的青壮年不是不知道杨秋收这个女儿的厉害,去年,他们亲眼目睹过她一锤子就把一块大石头锤裂,可是,这么短短的时间,你们姑侄俩就砍了这么多的树,这也太夸张了吧?

“小妮......”李队长也说不出话了。

他家红梅总说云妮厉害,他还以为自己女儿说话向来夸张,没想到今天看见这一回,终于明白红梅为什么会这么佩服她了。

“李爷爷,赶紧让他们把木头扔下去,小伍叔已经把货车开到山脚下。”狗蛋喊道,赶紧把事情干了,他还要回去吃晚饭呢。

云妮砍木头的地方选得很好,这些木头往下一扔就可以直接滚落到山下。

人多力量大,一阵乒乒乓乓之后,钱大妞的破屋子旁边就建起了一间十平米的小木屋。

木屋很简单,只有简易的门和窗,屋顶甚至只是茅草和稻杆。

但就是这么一间简简单单的木屋,也让钱大妞感动得泪流满面。

她背着所有的人含泪对云妮说道,“云妮,我当初没带眼看人,嫁了覃向党,便自以为飞上了枝头,还经常对别人说你云月姐姐是个傻姑,放着这么好的老师不要,却嫁给......”

下一秒,她喉咙哽住,再也说不出话了。

现在的杨云月,跟她站在一起,人家只会以为杨云月是她妹妹,天知道她比杨云月还要小个两三岁呢,可是生活的搓磨和丈夫的冷漠,生生地让她老了十岁都不止。

云妮叹息,“往事如烟,把心放宽,不要沉浸在以前,你看看,你女儿都成什么样子了?”

她的语气蓦然放冷,“这么冷的大冬天,你让她就穿着一件单衣,手脚都长满了冻疮!”

“大妞姐,你在这里伤心难过,有什么用?他还不是照样在城里快活逍遥地过他的小日子?”

这时,云妮轻笑一声,“你知不知道?如果想打击到他、报复他,让他后悔抛妻弃女,让他悔不当初,唯一的法子,就是比他过得好!比他过得好!比他过得更好!”

云妮把重要的话说了三遍,这一句“比他过得好”像魔咒一般刻在了钱大妞的心里。

钱大妞喃喃自语了几遍,“过得比他好?我怎么样才有可能比这个陈世美过得好呢?”

“你现在不要着急,沉下心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不要再像以前一样了,难道除了咒骂和哭泣,你的生活中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干了吗?”云妮慢慢开导她。

“别的事情?”钱大妞的声音渐渐低沉了下来,“是啊,我还可以挣工分,喂鸡喂猪洗衣做饭,可是,这样我就能比他过得好了吗?”

云妮笑了起来,“大妞姐,三百六十行 ,行行出状元,你如果能把这些事情都做到最好,谁说就不是比他过得好?”

钱大妞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我把这些事情做好了,就算没有比他过得好,我至少能过得比现在好,小妮,我知道了,谢谢你。”

李红梅在旁边插了一句,“这样就对了嘛,你现在哪怕去跳河,他都不会放在心上,你再这样糟蹋自己,他心里还不定在说,幸亏我早点离开了这个疯婆娘,你看她都疯成了什么样了?”

这个钱大妞,以前也是初中毕业生,长得还算秀丽婉约,不然覃向党也不会看上她。

可是跟这个渣男人过了几年,她忙于田间地头、家里屋外,哪里有时间打理自己?

现在的她,一头短发像狗啃过一样,黝黑的皮肤粗糙暗沉,十个手指就像鸡爪一样,再没有了半分女性的柔美。

“这是一个吃了能治病的果子。”云妮递给她一枚雪灵果,“你把它吃了,然后把所有的旧事抛开,好好地带着女儿过。”

“不用了,谢谢你,云妮。”钱大妞不好意思,

“今天狗蛋给我带来了米和油,已经能让我支撑一段日子,你放心,我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子了。”

云妮不由分说地就把果子塞到她手里,“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没有一个好身体,想做什么都不行,吃吧,你要是想感谢我,就把自己日子过好。”

“走啦,小姑姑。”狗蛋从门口探出了脑袋,“小伍叔叔催你回去吃饭了。”

钱大妞赶紧把果子接过来,只两口就把它吞了下去,“好了,我已经吃了,你们赶紧回去吧,别耽误了你们家吃饭。”

云妮站起来笑着说,“后天你带上女儿来我们家吃酒,我什么都不缺,不用给我拿礼物。”

天边最后一抹亮色已经退却,昏暗的灯光下,云妮肤色雪白,眉眼如画,一双眼睛笑意盈盈,钱大妞竟是看呆了。

“这个果子珍贵得很,你吃了便吃了,万万不能跟别人提及。”李红梅正色道,“说出去会给云妮带来麻烦的,我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这么珍贵?钱大妞回想了一下自己刚刚吃下去的果子,晶莹剔透的外皮之中有如一汪水波在里面。

——根本不用咀嚼,一团蜜汁就顺着喉咙滑了下去。

钱大妞郑重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守口如瓶的,你们赶紧走吧。”

云妮带上李红梅走了,钱大妞沉默了片刻,雪灵果的药力在她身上迅速地发挥了。

不一会,她竟然觉得自己沉重的身体好像轻松了很多,她再摸摸自己的额头,好像也不烫了。

看着屋角的那一袋米和一壶油,钱大妞的眼泪在一瞬间涌了出来。

这大半年,她只顾着怨天尤人,日子过得每况日下,到最后,连自己家里都对自己避恐不及。

就在刚才,她满心满眼里还在思忖怎么想办法去到宁城,跟那个人渣同归于尽……

没想到,就是这个自己从来没有正眼瞧过的女孩,不但给自己送来了米和油,还召集了村里人帮自己搭建了新房子,最后,还给自己一颗这么贵重的果子......

这一刻,她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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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婚前启蒙

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婚前启蒙

(二更)

回到家,云妮被李爱凤拉到角落,

“小妮呀,你去帮她干什么?你知不知道?她以前老是在人后说你云月姐的坏话?她只当我们不知道,却不知听到的人都跑来跟我学说了。”李爱凤絮絮叨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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