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戾气重_分节阅读_173(1 / 1)

美人戾气重 溪畔茶 3013 字 1个月前

晋王一巴掌拍在桌案上:“这还了得!光天化日之下,官员妻眷竟能无故失踪,苏翰林,你不要着急,本王这就点齐人马替你去找!”

要论人手,太子还真不如晋王方便,第一个他住在宫里,晋王住在宫外;第二个他多的是人使唤不错,但他是国之储君,身份贵重,一举一动皆有无数双眼睛看着,假如任性妄为,劝谏的口水能把他淹没。晋王就无所谓了,他一个藩王,不离了大格就行了,谁也懒得拿太子的行止标准去衡量他。

“那你就帮苏翰林这个忙罢。”

太子发了话,但不等晋王眉飞色舞地要冲出去,他紧跟着就补了句,“传话让你的人动起来就行了,你不用去,多你一个又于事无补,你不如在这里,有什么消息让人及时报来就是。”

“……”

晋王垂头丧气地又坐下了,一时跟他的护卫统领被传进来,苏长越同他说了究竟,这时他也不瞒着背后可能有万阁老的事了,怕错过什么,了出来。

晋王吃惊地凑过来:“你是说你媳妇很有可能叫万永绑走了?”

苏长越摇头:“臣觉得应该不是,这不像万阁老首辅之尊会做的事。但若说跟万家没关系,再想别人臣又实在想不出来,只能提出来,给统领做个参考罢。”

在政斗过程中使出绑架女眷这一招,对万阁老这个身份地位的人来说太掉价也太狗急跳墙了,就目前形势来说,他全无必要这么做,隐于幕后操控孟家将苏家拖入泥水才更符合他一贯的为人。

当下护卫统领离开去寻人,苏长越要跟着一道去,太子把他留了下来,道:“多你一个一样也是没多大用处,这事至今不知道谁下的手,假如外面找到了些头绪,你就在这里守着,我们好商量着做出对策。”

这是正理,苏长越按捺住焦急的心情谢过太子,站到殿边去等候。一时又想起叶明光来,忙请个人去大兴县衙那边看看怎么样了,结果梁伯跟着来回了话,说孟家的事解决了,叶明光已经回了家,让苏长越不用担心。

这就奇了,孟家搞出那么大声势来,人证一个接着一个,结果雷声那么大,雨点都没落下几滴来?

梁伯道:“哥儿也是才回来,听说大爷问,怕大爷着急,也是心急大奶奶,赶着让我就来了,没说究竟。”

苏长越暂也没心情追问,便罢了,让梁伯回去休息,看好了叶明光不要出去乱跑,自己继续等候。

傍晚时分,护卫统领匆匆进来回话。

运气非常好,居然有了线索。

说来到底是人多好办事,护卫统领领着百多号手下分了十来队散在京里,骑马四处打听,最终没找着人,但是找着了车。

苏长越提供了苏家附近那家车马行的地址,护卫统领去实地看过马车的样式——车马行的掌柜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派出去的车夫和车一直没有回来,他以为苏家仍在租用。

这种车马行里提供的车马说名贵是谈不上,但一定都有其独特的徽记,护卫统领便以此为目标和起点,率人沿各条道路查找问询,最终在城西的一处市场上找到了正在谈价出售马车的车夫。

这个“车夫”当然不是车马行掌柜形容的那个了,护卫统领一看不对,当即拿下来先一顿好揍,揍完了再问话。

“车夫”晓得自己干的事利害,起先被揍了还不肯说,只是嘴硬,没想到护卫统领跟晋王混的,不怕事,手还黑得不得了,直接往死里打,大有“打死你白打”的气势,这什么人扛得住哪,“车夫”满口血地求饶不迭,一股脑全招了,唯恐说慢了一个字真叫打断了气。

这“车夫”本身属于下九流道,诨号李飞鼠,平素就不干什么好事,这回收买他的是个陌生人,年纪不大,但是出手非常阔绰,像个富贵人家小厮的模样,好几天前就找上他了,说他主人看中了苏家那个小主母貌美,想把她弄到手。

李飞鼠先不敢,那小厮就不断加价,李飞鼠这种人,见钱眼开为了钱娘老子都敢卖的,很快动了心,就把这笔生意接了下来。人这会儿恐怕已经送到买家手里去了,那小厮叫他驾车直接出城,在外面呆几个月避避风头,李飞鼠嫌带着马车累赘,丢又舍不得,就拖来这里卖了,不想就这一耽搁,让逮住了。

苏长越用力掐着掌心以保持冷静:“‘恐怕’是什么意思?”

“因为那李飞鼠始终没见着真正买家,他驾车到了城西西郊事先约定好的地点后,便有那小厮驾另一辆马车来接了人,然后他就拿钱走了。”

不是万阁老。

苏长越烦躁地排除了最大的嫌疑人。

万阁老只是没必要办这事而已,不是他办不成,如果他有需要出这个手,手底下能用的人多了,绝不至于临时去找个李飞鼠这样因贪财而露马脚的货色来——想想章二姑娘就知道了,她很有可能为万阁老所害,然而至今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护卫统领继续说,见再问不出什么来,才暂时把那李飞鼠捆起来着个人看守了,顺带一提,原本真正的车夫着了道,让捆在一处死巷的角落里,护卫统领一个手下找着他的时候,他已经快冻僵了,好悬捡回一条命来。

晋王敲敲书案:“别说这些没用的,苏翰林的内眷呢,再没消息了?”

护卫统领迟疑片刻:“苏翰林说内眷失踪的事可能与万阁老有关,末将顺带着也打听了一下,知道了一件事,不知有无干系。”

晋王忙道:“快说快说。”

“万阁老的公子万奉英,前些时日不知哪日悄悄回了京,他的行迹有些鬼祟,不像因公务进京。”

“他有个屁的公务!”晋王立时嗤之以鼻,“一个混日子的小小同知,去了大半年不知道自己的衙门认不认得清楚呢,肯定是自己偷溜回来的,他干这事又不是头一回了!”

太子皱起眉:“别吵,西郊——西郊风景好,京里好些人家在那里建了别院,孤没记错的话,万家在那里也有一座——”

他让晋王别吵,然而晋王一听,听出了点头绪,忍不住更激动地嚷嚷:“万奉英那小子是个好色如命的色鬼,对上了!”

他的结论下得简单粗暴,殿内诸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发现:这个简单粗暴的结论很可能是对的。

真相就这么简单。

这桩事要是出自万阁老所为,那很不合理,万阁老搞阴谋不可能这么掉智商;可要说是万奉英,那真的还就符合他的为人。

他能撑到最后没有露面,让李飞鼠无法直接指证他,都算是在他有兴趣的事情上超常发挥了,好比张兴志为了钱,能一刀捅死比他聪明十倍的张兴文一样。

护卫统领道:“末将也觉得很有可能,但阁老别院,末将不奉令实在不敢擅自搜寻,所以只有先行回来,请殿下的令了。”

殿里一时陷入了沉默。

不单是护卫统领不敢,太子和晋王同样也没这个权限。

若是一般官员,晋王粗莽,拼着不怕得罪一把,但万阁老是一国首辅,他是藩王,动这个手不单单打的是万阁老一人的脸,乃是全体文官的脸,效果好比捅了马蜂窝,到时候搜出人来还好,搜不出来,以晋王之尊也难免要吃不了兜着走,皇帝都很难护住他。

苏长越沉寂片刻,拱手:“多谢太子殿下和晋王援手,如今有了线索,臣可自去设法了。”

他转身要走,太子喊他:“苏翰林留步,孤都不好出手,你去寻什么法子?不要动傻主意,你若不慎陷进去,你妻子更救不出来了。”

晋王烦得拿起本书乱翻:“这老贼,养个儿子是个小贼,一家子不要脸,哎——我是没证据,要有证据,别说什么别院了,就是万家本家本王也照冲不误,真憋屈,皇兄,你天天压着我看有什么用,这要紧时候它就是派不上用场。”

太子没好气瞪他一眼:“你才学了几天,就好意思说‘这么多书’了!”

“……”晋王没趣地把书丢开,冲苏长越道:“你读的书多,你想个主意来,本王不怕出头,就是得有个理由,不能凭白闯人家的别院去吧。”

他和太子一个十八,一个二十,正是精力充沛浑身是劲的时候,太子早年独自在京,先帝一心沉迷修道,连亲儿子都撵在外面不在意了,何况他这个孙子,太子在京就活得像个小透明,祖父不疼,亲爹不在,只能战战兢兢老老实实的,及到翻了身被封为太子,也只是闭门读书,没操办过实务,故此他遇了事,就正经很有热忱。

至于晋王,能不关在太子这里读书就极好了,能搅些事出来就更好。

苏长越开了口:“……只是恐怕要殿下担些风险。”

晋王极有兴趣地:“呦,你真有主意啊?快说来我听听。”

“请殿下借我些人,我不说内子失踪,只说家里进了贼,偷了件要紧的东西,我领着人一路追,追到了西郊,闯进万家别院,假使内子不在,我只说是追贼误闯,天色那时肯定已经黑了,分辨不出谁家是谁,看错了也是情有可原,殿下咬定了什么都不知道,只说我问殿下借人去寻贼去的,万阁老如有不满,只管参劾我就是。但虽然如此,殿下也不是全无风险——”

“这点风险本王担得起!”晋王立刻道,“本王的人不过误闯,他能拿我怎么着,还能扣下本王的人不成,至多转头往皇爷面前告我一状,皇爷做做样子训斥我一顿罢了。”

“不妥。”

太子却摇了头,道:“夜晚时分,万家别院肯定关门闭锁了,苏翰林怎么进去?撞门硬闯吗?那就不是误闯能解释得了的了,寻着人还好,若人已经转移,那你这桩罪过大了,绝不是受一二弹劾便能了结的事。”

苏长越当然知道,但是珠华怀着身孕失踪,很有可能为万奉英掳走,不知现在遭遇什么,他每一想到心火如焚,哪还顾得上其后结果?他若有足够人手,此刻已直掀别院而去了。

太子盯上晋王:“孤有一个更好的主意,只是二郎,你要担上更大的风险,苏翰林多半早已想到,只是不好说。孤这个兄长来请你办,你答不答应?”

晋王:“……”他有点怂,不是怕风险,他老觉得不知道这个长兄心里在想什么,他在皇帝面前毫不留情地吐槽太子,说他这样不好那样不好,其实真见了面他是有点发憷的,声音就低了八度,“皇兄,你要我做什么呀?”

太子道:“你先说答不答应。”

晋王犹豫了一下,手有点抖地拍了拍胸口,勉力撑出了气势:“皇兄头回找我办事,你就说吧!我再不说一个‘不’字!”

太子满意地笑了:“——好。”

其实太子的主意很简单,就是把苏长越那个主意里的领头人换成了晋王而已,再把丢失的东西换成了丫头,然后说看见疑似万奉英的人掳走晋王府出门买花的丫头走了,晋王为此领着人追到了别院。

晋王的身份当然比苏长越要能扛事,但这个主意只能太子或晋王本人提出来,苏长越问晋王借些人还罢了,给晋王扣锅就过头了。

他此时便忙要拒绝,但太子不容拒绝地道:“救人如救火,不要耽搁了。”他又望向晋王,目光头一回温和起来,补了一句,“二郎,你不用害怕,放手去做,此事是孤提出,如果有什么不妥,孤会出面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