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巨星_分节阅读_14(1 / 1)

乱世巨星 欲晓 2754 字 1个月前

“我之前就说不要让他继续唱歌,把他那些吉他都扔了!你非要惯着!现在好了!”陆证齐的这句话是转向谢芹说的,语气里已经有了怒火。

“爸,这种事情不怪妈,那些东西就算扔了也不能阻止我。”陆漓站起身,“这十年您要我做什么,我都照做了,但是我最后发现,我真的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不明白您为什么那么反对我玩乐队,但那是我发自内心喜欢的东西,所以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支持。”

“漓漓,你告诉妈,你想回去玩乐团到底是不是因为江北延。”

“妈……我回去只想重组4th,好好唱歌,和江北延没有关系,我们现在可能连朋友都算不上。”

看着陆漓的神情,谢芹知道他没有说谎,一时间竟不知道是松一口气还是心疼。

“那种爱慕虚荣的职业有什么好?!”陆证齐拍了一下桌子,上面的碗筷跟着一抖。

这句话让陆漓有些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爸,我承认,做明星是有光鲜的一面,但那并不代表爱慕虚荣,我喜欢这件事,所以我要把它做到极致,做到巅峰,这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让自己变得更好的动力,就算在律师圈,也有很多为了自己梦想而努力着的人,有很多渴望成为最好的律师受人尊敬的人,那您觉得,那也是爱慕虚荣吗?”

陆漓的话让陆证齐一时间哑口无言,最后只说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你是我陆证齐唯一一个儿子,事务所是我和你妈花了大半辈子的心血一手发展起来的,你如果不接管,将来也就落到了别人手中,你自己想清楚吧。”

陆证齐说完,便起身离去了。

陆漓坐回到椅子上,这顿饭也无心再吃了。其实在跟父亲说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想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回归4th,就这样试探地问了出来,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但就在陆证齐的对话中,他找到了自己内心最开始的一些东西,他突然明白了自己现在想要的是什么。但是,关于事务所的问题,陆漓也知道,那是父母这么多年的心血,他们总会有老去的一天,不可能说不要就不要了,曾经那些年他们就是靠着律师事务所把自己拉扯大的,陆漓对那里也有感情,想到父亲失望的眼神,陆漓忍不住在想自己这样是不是有点自私……不知道能不能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

陆漓就这样想这件事想了几天,却没有人可以说,这么多年都生活在国外,在国内也没有朋友,其实挺孤独,以前他的朋友就只有江北延任袭和何屿年,但是现在自己怀孕的事情不能对他们说,陆漓也就没什么人可以说心事了,虽然他也习惯了什么事都放在心里,但现在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原因,陆漓觉得自己的情绪变得有些焦躁。

没有什么人可以联络,倒是那个叫徐媛媛的女生这几个月经常会发信息给他,但是陆漓很少回复,除了因为自己确实比较忙,还因为陆漓知道自己跟她不可能会有结果,所以还是不要给希望,不过她好像丝毫不在意,陆漓自然理解不了对方那种见到偶像的心情,即使没有回复,但认识陆漓这件事也足够她和朋友大肆宣扬几番。

心里闷得慌,陆漓干脆起身走到飘窗前,整理了一下堆在上面的书籍,排好放进书柜时,突然看到最里面的一本相册,便随手取了下来。

那本相册,是以前何屿年做的,他们四个人都有,翻开第一张相片,便是他们第一次出去演出时的合照,是一场校园音乐节,舞台不是很大,但那是他们四个人第一次登台,所以陆漓一直很紧张,拍照的时候其他三个人都笑了,只有自己看上去一副高冷的模样。

第二张照片,是四个人第一次在吉他社门口拍的照片,那时候何屿年刚入社没多久,但他是个自来熟的话痨,任袭那段时间见到他都躲着走,因为一旦被这个学弟缠上,就脱不了身了。

想到这里,陆漓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挑了。在这时,相册里突然掉出一张东西,陆漓蹲下身拾起来,那是一张上学时候用的作文纸,看上去有些破旧,上面的内容,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东西——《将离》的歌词。那是当初自己为江北延送给自己的那首歌填写的歌词,也是他第一次,懵懵懂懂地因为对方的一句话,开始认真写词。

陆漓加入吉他社的时候,比他们高一届的任袭是社长,江北延是副社长。大概是因为他是江北延推举进来的,所以任袭很照顾他,经总是约他一起练习,三个人因此渐渐熟络了起来。就这样,陆漓原本放学后去音乐室的习惯,变成了去吉他社,他很有天赋,不仅仅是钢琴,学起吉他来也很快,只不过那时候因为家庭的关系,陆漓还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吉他,一直用的都是吉他社里的。但偷偷学吉他,这已经是陆漓觉得自己十几年的人生里做得最疯狂的一件事了,如果不包括“爱上江北延”这件事的话。

“你写的歌,为什么都没有填词?”练完上次江北延送给自己的那首歌,陆漓收起吉他,好奇地问道。

“我也试着写过词,不过总感觉不太对。”江北延拨了一个弦,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抬头看着陆漓的眼睛,“要不,你帮我把这首歌的词填了吧。”

江北延的话,让陆漓颇感意外:“我……也不确定我能不能填好。”

“我相信你。”

就因为这句话,陆漓开始学着写歌词。配合着这首歌的旋律,思考什么样风格的歌词最合适。

把写好的歌词交给江北延的那一天,陆漓心情还有些忐忑,就连考试成绩下来的时候,他都从来没有紧张过,却没想到会在这时候这么紧张。

“将离?”江北延看着歌名,有些不明所以。

“嗯。‘将离’是芍药的别称,也叫做‘离别草’‘将离草’,这首歌的主题是离别,所以取了这个名字。”其实还有一点,陆漓没有告诉江北延,将离将离,江北延,陆漓,虽然不同字,但发音一样,听上去就像是把两个人的名字放到了一起。芍药的花语,除了惜别,还有结情和思念。所以一个名字,已经蕴含了许多自己对江北延的感情。

陆漓的词写得很美,但又不是堆积华丽辞藻的那种美,而是一种治愈人心的美,风格偏校园,更能让他们这个年龄的人产生共鸣,虽然写的是毕业时的离别,但却没有一味地哀伤,而是励志又温暖。江北延只看一遍,就爱上了陆漓写的词。

“我来弹,你唱一下吧。这首歌你唱一定很合适。”江北延光是想象陆漓的声音配上这样的词,就已经迫不及待拿起了吉他。

就这样,陆漓第一次拿起了吉他社的话筒,在江北延的伴奏下,唱完了这首歌,把恰好从外面回来的任袭都听呆了。

从那时开始,陆漓和江北延的关系慢慢变近了,江北延写的曲总会第一时间拿给陆漓,陆漓也会认真地帮他写词,两个人之间偶尔会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但谁也没有去捅破,年少的一些感觉,总是让人觉得酸甜青涩,但又无比美好。不过在班上,两个人还是很少交谈,一切都维持着原有都模样,一个在前座,一个在末排,上课时陆漓认真听课记笔记,江北延还是埋头写歌,同学和老师甚至都不知道这两个人已经成为了朋友。

陆漓越来越频繁地梦到江北延,除了有一些甜蜜的梦,也有一些旖旎的梦,和第一次一样,醒来浑身湿透,必须洗个澡才能上学。

时间就这样慢慢流逝着,回首时候才发现一个学期已经临近尾声。吉他社的人依然不多,因为任袭和江北延的把关很严格,毕竟有不少女生并不是真的喜欢这项乐器,只是冲着他俩而申请加入吉他社,对于这种他们一般都拒之门外。起初每天放学后过社团来练习的社员还挺多,但期末临近的,也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了。经过一个学期的相处,陆漓对江北延的事也了解得越来越多,知道他太爷爷原本是某家族组织的头目,名声很大,到江北延的爷爷开始,才投资了一些会所地产之类的从了商,到了江北延爸爸这一代,其实已经算是正经的生意人了,只是很多人碍于江家曾经的威严,对他们仍然很尊重,当然,也免不了一些是非,所以江北延小时候有不少他自己都觉得很滑稽很中二的事。

而对于任袭,陆漓虽然了解得不多,但也知道他是个典型的富家子弟,换女朋友也是常事,原本玩吉他只是想耍帅,后来才对音乐有了感情,也就认真了起来,江北延想组建乐队,他也很赞成,但其他成员一直都没找到合适都人选,就暂时放在一边了。

就这样,一个学期结束了。

何屿年的出现,是在下学期开学之后的一个下午。

当时大家和往常一样在练歌,突然有人推开了吉他社的门,是个长相可爱的男生,笑起来还有两个小梨涡,不知道为何,陆漓突然觉得眼前的男生有些眼熟。

“学长,我喜欢你。”

第20章

推开门的少年看也没有看一旁的陆漓和江北延,直接对着任袭就来了这么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告白,把三个人吓得愣在了原地。

女生的告白任袭早已经司空见惯,男生的告白却还是第一次收到,而且还是自己对这个人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对方突然出现,然后直接丢出一句“我喜欢你”,即便是游戏花丛的任袭也有些吃不消,不过可能因为何屿年长得可爱,任袭倒也没觉得太反感。

“抱歉,我对男生没有兴趣。”见江北延和陆漓都看着自己,任袭觉得气氛有些微妙,前面这个人他连名字都还不知道,总不能草率地就同意了吧……就算,昨天他刚和女朋友分了手,但也没有饥不择食到这个地步。

“哦,是吗。”少年有些失望地耸耸肩,明明泛起泪花,语气却还是伪装出欢快的样子,“没关系,学长。”

“主要是……我们好像并不认识?”看到眼前的少年这幅模样,任袭莫名有些不忍。

“啊!我叫何屿年!岛屿的屿,年岁的年,虽然学长不认识我,但是我认识你就行了!想请问一下,虽然学长拒绝了我的告白,但是……可以让我加入吉他社吗,我会弹吉他!也会打鼓!”

看着眼前瞬间又变得元气满满的少年,任袭不知道怎么的就同意了让他加入吉他社,这就是任袭印象中的,与何屿年第一次相识。

与此同时,一旁的陆漓似乎想起来了何屿年是谁,虽然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那两个梨涡他还记得。

“何……大壮?”

陆漓喊出这三个字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种何屿年脑袋上的毛都炸起来了的错觉,下一秒,便对上了何屿年投过来的视线。

对方对这个名字有反应,那自己应该没有认错了……陆漓默默地想到。

“陆漓哥?”何屿年惊讶道,这才发现刚刚叫出自己黑历史名字的人,竟然是陆漓,原本炸起的毛瞬间平复了下去,谁让陆漓是他以前一直很崇拜的人呢,虽然也有好多年没见了,但何屿年一直没忘记他。因为自己读书早,在同级里年龄偏小,所以以前就习惯了叫大一岁的陆漓“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