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1 / 1)

看着李斯年越发消瘦的脸,程彦心疼得不知道怎么好, 吩咐侍女传饭, 要那种清淡又有营养的饭菜,万万不能再是李斯年平日吃的那种, 看着清汤寡水的, 一点营养也无,她陪李斯年一同吃了几顿饭, 便受不了了,她甚至忍不住怀疑,李斯年现在弱不禁风的身体, 便是这般吃饭吃的了。

李斯年明明是个不比她大多少的少年,怎地吃饭作息与老年人一般?

这样不好, 她要把他纠正过来。

年轻人么, 就应该多吃多喝多运动, 把身体养得好好的。

只要身体好了, 其他便都不是问题了。

程彦这般想着,对李斯年道:“我让人做了些清淡的饭菜送过来,我看着你吃,你可不许再跟先前一样,吃两口便把筷子放下了。”

“你现在中了毒,要多吃点饭,才有力气与身体里的毒素做斗争。”

程彦说话时的语气像哄小孩一般,李斯年不禁莞尔,道:“好,都听你的。”

但这个都听她的,是有条件的,比如说,他现在有气无力,甚感疲惫,需要旁人照顾。

李斯年虚虚咳嗽两声,笑着道:“只是我眼下中了毒,怕是拿不起筷子。”

程彦便道:“无妨,我喂你就是了。”

刚才他的精神还足着呢,把她闹了个人仰马翻气喘吁吁,这会儿便如病入膏肓的人一般,说自己没了力气。

这样说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什么拿不起筷子,分明是撒娇耍赖罢了。

不过,她愿意瞧他撒娇。

这样才对嘛,十几岁的少年,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撒撒娇,耍耍赖,别整日里一副看破红尘的模样,那样多无趣。

侍女很快将饭菜送进来,摆好之后,又躬身退出了屋。

程彦搀着李斯年下了榻,随手取下琉璃屏风上李斯年的外衫,给他披在身上。

虽说地下烧着火龙,屋里暖洋洋的,一点也不冷,但她总觉得李斯年中了毒,现在最是虚弱的时候,不能将他当做寻常人看待,更不能让他受风着凉。

再者,只穿一件外衫,也费不了什么功夫。

程彦给李斯年披上衣服,行动之间,不免碰到了李斯年的腰。

那腰又软又细,手感极好,不比她的差,她下意识便要抽回手。

可转念一想,她和李斯年都是这种关系了——亲都亲过了,摸一把小腰,应该也没甚么的。

这般想着,程彦神使鬼差般又伸出了手,在那盈盈小腰间,轻轻握了握。

真软,真细。

程彦心中感念,手指又稍稍用了力。

李斯年眉头微动,侧过脸,瞧了瞧程彦那只放在自己腰间的手,忍不住笑了笑。

“怎么?”

李斯年捉住了那只不安分的手,笑着问道:“小翁主刚为我穿了衣服,这会儿又想将我衣服脱了去?”

“我哪有。”

程彦小声辩解着,莫名的心虚。

倒不是想扒他的衣服,就是有些好奇,男人的腰怎么可以长成这样。

她所认识的男人中,李夜城英武,身材挺拔,单手便能开重弓,他虽然不是那种膘肥体壮如小山一般的武夫,但也不曾有李斯年这般细软的腰。

李承瑾病弱一些,身材更为消瘦,可也因为身体的缘故,他甚少去练习骑射,莫说有李斯年的这种腰了,他连李夜城身上的热血男儿应有的英气豪迈也无。

罗十三是暗卫出身,有时候任务下来了,还要男扮女装去做事,所以他的身体柔韧性极好,腰也纤细,可与李斯年相比,总少了些什么。

程彦认真想上一会儿,觉得大抵是李斯年身上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淡然与绝世独立吧。

程彦道:“我就是好奇,似你这种柔软纤细的腰,纵然是在女子身上也极为少见,你是男子,身材比女子高一些,骨架也稍稍大上一些,到底是怎么长成这样的腰。”

李斯年握了握她的手,眸光轻闪,问道:“你很想知道?”

程彦道:“这是自然。”

大夏的审美并非后世的以瘦为美,这个时代更追求自然美与雍容华贵的美,虽然这般追求,但并不代表着,这个时代不欣赏细腰。

玲珑有致,蜂/腰/肥/乳是这个时代最为推崇的女子的身材。

可推崇归推崇,能长成这样的女子委实不多,毕竟腰和胸不可兼得。

无数女子为了拥有这种身材一掷千金,让不少药房赚得盆满钵盈,堆金积玉。

李斯年若是有细腰的方子,她拿出去卖,也能换来不少钱。

想到此处,程彦仿佛看到无数金银财宝在冲自己招手,舔了舔唇,对李斯年道:“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方子?若是有,只管将这个方子告诉我,我有药房铺子,按照你的方子调上一些细腰的汤药,有你这位谪仙来做活招牌,想来铺子的门槛都会被踏破。”

李斯年眼底溢出淡淡笑意,低低笑了一声。

他的小翁主,总是这般,做上一些引人犯罪的事情,说出来的话语却是如此天真。

李斯年道:“我天生便是如此,并非服用了药物所致。”

“哦,原来这样。”

程彦有些失望,只觉得刚才飘在她眼前的金银财宝,这会儿全部不翼而飞。

李斯年看到程彦一副小财迷的模样,有些想笑,便温声说道:“不过,你若是想要这种方子,我给你写一个也就是了。”

程彦大喜,连一贯明亮的眼睛此时跟着更加明亮了三分,看着李斯年,像是看着一颗源源不断向她撒钱的招财树,问道:“这种方子好写吗?”

“好写。”

李斯年用手轻轻刮了一下程彦的鼻梁,笑道:“略翻几本书,也就写来了。”

“太好了!”

程彦一把抱住李斯年,小鸡啄米一般在他脸上亲了亲,道:“你简直是上天派来帮我的。”

讲真,她现在需要钱,很需要的那一种。

朝政本世家把持的情况下,大司农形同虚设,以至于国库空虚,连办李承瑛与李承瑾婚礼的钱,都从宫中出的钱,她在培育粮食上是一把好手,可是在做生意上面,便不大精通了。

有时候她培育出来了新苗子,世家们找她做交易,摆出来的条件,瞧着是她占便宜,可时间久了她才发现,世家们才是真正得利的那一方。

她与世家们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朝政上她慢慢将权利抓在了自己手里,可一旦牵扯到银钱,世家们还是占据了上风。

她很想改变这种局面,但培育苗种和世家们争权消耗了她太多的心力,她实在抽不出太多的时间去做这件事,更何况,她在做生意上面,委实没甚么天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这个缺点,她这些年从寒门之中挑选了许多有经商头脑的人为自己做事。

那些人时常对她说,在华京挣钱其实不难,难的是没有东西可卖。

比如说,女人的钱很好赚,无论是金银首饰,还是一些修身的方子,都是华京城贵女们格外喜欢的东西。

但金银首饰的铺子多被世家们占领,修身的方子,也只有世家们手上有,他们没有东西可卖,便只能做那等最耗费心力,又不怎么挣钱的东西。

这些话在她耳边念叨得多了,程彦便上了心,今日见李斯年的腰如此纤细,还以为他有什么灵丹妙方,只想着问他要了来,自己在铺子里也卖上一卖,感受一下日进斗金的生意。

哪曾想,李斯年的纤纤细腰竟然是天生的,委实叫人眼红。

不过还好,李斯年哪怕是天生的,他也能写出这样的方子来。

程彦抱着李斯年亲了又亲,声音像是掺了蜜一般,说道:“你还能写什么方子来?一并给我都写了。下面的人说,药房里只做药的生意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最好有几个旁人没有的方子,这样才能挣到钱。”

李斯年眉头微动,看着面前抱着自己撒娇的少女,浅笑道:“再亲一下,我便告诉你。”

她的唇很软,一旦沾了,便叫人欲罢不能。

程彦踮起脚尖,蹭了蹭李斯年的脸,道:“亲过了,快说。”

“不行。”李斯年眸光轻闪,说道。

“怎么不行了?”

程彦有些不解。

李斯年便道:“没有诚意了。”

程彦道:“怎会没有诚意了?”

她现在看他,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元宝,让人爱不释手,心痒难耐,恨不得日日与他在一起,将他藏起来才好。

李斯年只是浅笑,却不说如何没有诚意。

他从宽大绣袍里伸出手,覆在程彦的后颈上,手指微微用力,再稍稍俯身,看着她清澈的瞳孔微微放大,随后闭上了眼睛。

一吻而终。

怀里的小翁主俏脸微红,面不施粉,颜色却如朝霞映雪般好看。

李斯年抬起手,指腹轻轻蹭着她的脸,声音低哑着说道:“这才是有诚意。”

二人离得太近,李斯年呼吸间的热气洒在程彦脸上,像是羽毛在心头轻轻拂过,让人心里痒痒的。

而那被他温热气息扫过的地方,更像是着了火一般。

哪怕此刻没有照镜子,程彦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得不像样子。

这个李斯年,看上去清心寡欲不近女色,怎地沾了她的身,便一改往日的风轻云淡,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

想了想,大抵是因为李斯年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虽说身体不太好,可身为男子应有的反应还是有的。

就比如,现在一般。

李斯年现在面上虽然还能保持清俊无俦的谪仙模样,可是眼睛却很黑,又黑又亮,像是旋涡一般,引着她去往不知归途的路。

简直就是披着谪仙皮的勾魂夺魄的妖精。

程彦不敢再看他的眼,便微微偏过脸,道:“如今我诚意也足了,你便把你所知道的方子都写一写。”

怕李斯年觉得自己干白活,程彦还不忘再加上一句:“你放心,等我挣了钱,咱俩对半分,绝对少不了你的好。”

“少不了我的好?”

李斯年轻笑,指腹摩挲着程彦的唇角,道:“既是少不了我的好,我便都依了小翁主。”

他倒不是在意那些金银财宝,钱财乃身外之物,他所在意的,想要的好,是面前的这个人,这个让他朝思暮想的小翁主。

见李斯年答应,程彦颇为欢喜,道:“好,都依我。”

早知道李斯年这般好套路,她早就应该对李斯年下手了,而不是像之前那般,小心翼翼与他说着话,生怕那句话戳到了他敏感的小心思。

李斯年眼底噙着轻轻浅浅的笑意,道:“劳烦小翁主为我研墨铺纸,我这便为小翁主写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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