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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入喉 张小素 1291 字 25天前

两人各自把自己的衣服晾晒好,周烨站在狭窄逼仄的阳台上,指了指正在从远处开过来的快递车:“隔壁那个小哥给他女朋友准备的情人节礼物到了。”

容昭看了一眼,是国际长途快递,这一带几乎见不到这种快递,八成就是隔壁那个男孩买的迪奥口红,准备送给他的女朋友。

上次他和周烨听见过他们的谈话。

那对小情侣是从外省过来的,都在附近的工厂打工,收入不高,赚的钱几乎都攒起来了,准备回老家盖新房结婚。

女孩喜欢一款口红很久了,一直舍不得买。

这样的感情很珍贵,也很奢侈。

周烨从容昭眼里看出一丝艳羡,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你要是喜欢,我也可以买来送给你,正好配你的礼服和高跟鞋,就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色号。”

容昭:“.…..”

他才不要什么口红,他只是在必要的时候穿过女装,又不化妆。

周烨跟上容昭:“你不用不好意思,我虽然穷,一支口红还是送得起的。”

容昭走到门边拉开门:“你不是说要去局里吗,现在可以出去了。”

第74章

周烨打开办公室的门进去,拿出钥匙打开一个小抽屉,从里面拿出来一个手表。

百达翡丽,拍卖会上得来的,是他十八岁的时候给自己挑的成人礼,进了警校之后就没戴过了,只偶尔拿出来摸摸看看。

周烨靠在椅背上,一只手把玩着手上的表,拇指在表带上轻轻摩挲着,一边打了个电话出去:“苏叔,帮我卖个东西,急于套现,折价也可以,不能低于七百万人民币。”

苏叔是周家的管家,从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在周家做事了,是看着周烨出生和长大的。

苏叔在电话里苦苦婆心地劝道:“少爷,您跟家里人低个头,让个步,不至于要把那块手表卖掉,您不是最喜欢那块表了吗。”

老管家至今都还记得周小少爷刚得到这块表时候的雀跃,天天戴在手上,上学戴放学也戴,连洗澡都不肯摘下来,进了警校参加训练才不得不摘下来。

“卖了吧,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了,”周烨垂眸看着手表上的月亮岩石,在电话里说道,“我不会让步的,说过了,这辈子都不会跟女人结婚。”

别说以前没遇上自己喜欢的人了,现在他有了容昭,就更不可能回去了。

主人家的事,老管家不好多说什么,只好叹了口气:“那我过去拿。”

周烨起身走到窗边点了根烟,看着手腕上这只表,他的确很喜欢,可也已经十年没戴过了。

要是被齐局看见他在局里戴,怕是要拿着扫帚把他轰出去,骂他影响警队形象。

被媒体拍到,没准还会演变成一出反腐大剧。

周烨把手表摘下来放在窗台上,反正他现在已经不戴表了,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换个物件给容昭玩。

对一个昏君来说,博美人一笑比什么都重要。

市局大门开进来两辆警车,停在院子里,林洪泽从车里走了出来,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拖出来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口袋。

周烨站在窗边看了一眼警车驶来的方向,摁灭烟头,转身下了楼。

林洪泽背着一个灰扑扑的口袋,脸上和身上也都沾了灰烬,胡子没刮干净,活像一个逃难过来的。

“老林,这趟干什么去了,”周烨在二楼走廊里迎上从电梯里走出来的林洪泽,打量了他一番,满眼嫌弃地往后退了两步,“你怎么弄成这幅鬼样子了。”

“这幅鬼样子也比你帅。”林洪泽看了周烨一眼,背着口袋去了物证部门,戴上手套,把口袋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有烧焦的木头、被烧得发白的瓷片、分不出颜色和形状的石块等,堆在地上一大堆,隐隐泛着点焦味。

周烨蹲下来,拿起一个瓷片看了看:“关宅的吧。”

林洪泽在一堆早已经被烧坏的物件里挑捡着:“对,筛查一下,万一能找到当年露查的线索呢。”

他捡起一本已经被烧掉大半的典藏版硬皮页里翻了翻。

关家案子当年是大案,侦查人员早已经把能找出来的有效证据和线索带走了,被集中放在市局物证部,基本不会出差错漏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