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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入喉 张小素 1295 字 25天前

“继续搜寻,”周烨挂了郑可的电话,转身打给王小明,“小明,帮我定位容昭的手机信号位置。”

第43章

容昭背着包,从去冯明晨家的路上就开始思考,他该怎样在警方的严密监控下不动声色地杀死冯明晨,并逃出生天,掩藏身份。

刚到冯明晨家的小区,一辆黑色的大众汽车跟他擦肩而过,容昭看了一眼车牌,认出来是郑可等人执行监视任务的时开的那辆。

这个时候撤退且没有出动警车抓人,冯明晨逃跑了。

容昭站在小区门口,在夜色中看着郑可等人走远,转头往冯明晨家楼下看了看,别人看不出来,他一个警察不会看不出,这栋楼被监视起来了。

从人手布置上看,冯明晨的确不在家里。

容昭不知道冯明晨会逃向哪里,下意识地沿着街道往南走。

穿过中心城区的高楼大厦,往南能看见一座并不高的山,山上一片漆黑,偶尔点缀着一点亮光,那是经年的路灯发出来的陈旧的光。

他从小在那座山上的长大,上树抓过鸟下水摸过鱼。知道哪儿有果树,知道松鼠的洞和麻雀的家。

他能一个人在山上玩一整天,回家的时候天都黑了,远远就能看见家里亮着灯。

他不走正门,喜欢从后墙爬进家,先把摘来的野果给姐姐送去,再去妈妈那卖个乖,新奇地告诉她他今天在山上发现的宝藏。另外,还要提防着拿着戒尺突然出现的爸爸。

再后来,他被送去国外生活了几年,终于回国的时候,还没来得及重新熟悉一切,惨案就发生了。

刚下过雨不久的地面聚集了大大小小的水坑,路灯照在上面,低头就能看见自己的影子。

容昭低头看了看,看不清五官,于是转头看向街边小店的橱窗玻璃,看见倒映在玻璃上的人。

六年前,这个人的名字叫关旭,旭日东升的旭。

现在,他只能与黑暗为伍,终夜游荡在东榆市的大街小巷,变得人不人鬼不鬼。

因为性格和生活环境的改变,随着时间的迁移,他的样貌也发生了变化。

以前顽劣不堪,整天晒得跟一块黑炭似的,五官也没长开。身材也比现在健硕。

凌晨三点钟的街道几乎没有人,只偶尔开过去几辆车。容昭看了看又近又远的半山,背着双肩包,转身往石莲路的方向走去。

快到家的时候,他听到拐角处的小巷里传来一声巨响,像是重物被抛到地上的声音。

容昭拐进去,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从地上挣扎着站了起来。

这个人,他只见过两次,一次是在二院,一次是在市局。这个人,就算化成灰他都能认出来。

被一股巨大的仇恨控制着,容昭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起来,他攥紧手上的一把小刀,朝那人走了过去。

这把刀的刀身只有手指般长短,刀刃却可以削铁如泥,保证一刀就能把人杀死。

冯明晨是被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上扔下来的,头被撞到地面上,轻微的眩晕过后,人才清醒过来。

他知道警方在监视他,也给白小晴下好了套,等白小晴钻进去,代替他形成了罪犯,他获得自由,再找机会逃出国。

他并没有打算现在就从警方的监视下逃跑,他根本逃不掉,也没必要逃。他是在逛商场的时候被人设计掠走的。

他甚至分不清掠走他的人是敌是友,目的为何。如果对方是友,为何用一个黑色的头罩罩住他,一言不发不肯露面。

如果对方是敌,为何不把他送去警察局,或者干脆杀了他。

会是当年与他一起的另外六个人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人吗,也不像。

屠杀发生之后,他们曾经发过毒誓,这辈子都不会联系,也不要见面,就算在街上偶然碰上也要装作不认识。

冯明晨想不通,开始快速在心里盘算着如何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家,为他那畏罪自杀的老婆收尸,当着那些警察的面痛哭一场,再继续物色下一个蠢女人。

他从地上捡起眼镜,发现镜片已经被摔碎了,悻悻地将镜框扔在了墙上。

“哗啦”一声,头顶的监控摄像头被突然飞过来的一块石头砸碎了,掉落的碎片落在冯明晨的头发和领口,如同冰雹一般冰冷扎人。

“冯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