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1 / 1)

黄莺看都不看,赶紧就签字:“老板娘,您放心我不是那种人。你们能给我这个机会,我已经是十二万分的感谢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才好!我要是能干出那缺德事儿,就让我直接让雷劈死。”

唐妙笑了笑,说:“那行,你整理一下货吧。”

唐妙:“像是衣服,你看一下,这样的,你就挂起来,这样进来的人一眼就能看到。像是毛线,你就这样摆在柜台里,团成球,四球这样放在一起,中间放一个假花,是不是很好看?你把想同类型摆在一个柜台,像是这几款假领子,你放在侧面的柜台,同时手表你也放在这个柜台!”

“手表???!!!”

唐妙笑:“难道我们不能卖手表吗?你就把这里当做一个小的供销社。”

黄莺红了脸,说:“我下乡那里的供销社,也就这么大。”

看来黄莺下乡的地方连向阳屯都不如了。

其实与真正的供销社比,他们的货真的不多,即便是乡下供销社也是一样的。

但是唐妙把许多衣服都摊开了挂在墙上,这就显得很多了。

店里的一侧还有一面镶嵌在墙上的镜子,唐妙:“有些人拿不准自己的尺码,你可以安排他们简单试一下。或者是比一下,这边的穿衣镜就很实用了。”

黄莺:“镜子真好,我原来总是觉得自己有点壮,原来其实也还好。”

唐妙有心想说,这个镜子确实会给人照的瘦一点点,其实是很简单的原理。不过又一想,自己没必要,索性也就不说了。不过她叮嘱:“如果有人不买东西专门来照镜子,你也别给人家脸色看,客气一点,笑脸迎人。不定什么时候就买了。不过也一定得长点精神,暂时只有你一个人,别被人浑水摸鱼。”

“我晓得了!老板娘,您知道的真多。”黄莺由衷的羡慕。

她是土生土长的京北姑娘,但是不管是能力还是眼界,跟人家唐妙真是没法比。

不过唐妙倒是说:“要不是考上了大学,我也在乡下呢!不过大城市的机会就是比小地方更多,你好好干。卖东西别跟那些售货员似的。人家是吃国家饭的,你可是靠你自己。嘴巴甜一点,笑容灿烂一点,这样才能多卖东西。我想,你也想多赚点吧?你不光是给我赚钱,也是给你自己赚钱。要不然你一个月拿十块钱,能干什么?什么时候能攒够钱自己买房子?”

黄莺:“自己买房子!!!”

她想都没有想过。

唐妙:“当然呀,你自己有一个房子,不是比什么都强吗?”

这么一说,黄莺立刻点头:“对的,您说的对!”

别人都可以,她也可以的!

虽然,这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而后的许多许多许多年,黄莺想到今日的一切,都很庆幸今日听了唐妙的话,才有了更高的眼界。她更庆幸老天爷给她一个机会认识了唐妙,才有机会获得更好的生活。

唐妙的店很快的开业了,开业当天,唐妙还放了一挂鞭炮,就是图个吉利。因为今天是周末,学生们都放假,好些学生都在校园里转悠,听到声音自然也就过来了。

再加上,姜林像是祥林嫂一样在校园里宣传,逮着谁跟谁说。

所以第一日就客似云来。

小狼和小棠棠也过来了,两个人第一次过来,上上下下的转悠,有点小兴奋。

果然,小家伙儿也很明白呢!

“妈妈,我们这里像是百货公司!”小棠棠叫。

他们没有卖油盐酱醋,所以不是像供销社。

唐妙:“那像百货公司好不好?”

小棠棠点头,笑眯眯:“好!”

她张开手臂,说:“我们家要开一个大大大,超大的百货公司。”

唐妙笑:“好,等爸妈努力啊!”

唐妙给小店里的东西都明码表了价钱,像是毛线,火红的颜色,十八一斤。一斤就比供销社便宜一块钱,而且还不要票,这样的好事儿去哪儿找?

天气渐渐冷了,好多人都奔着这火红色又鲜艳的毛线过来。

不过来了之后又忍不住看起了其他的东西,不管什么东西,都比供销社便宜一点。当然,最主要还不是便宜。而是,款式也特别,很新颖。可以说,不管什么东西都卖的贼好。

他们的货,每况愈下肉眼可见的减少。

不过这个时候,他们也接到了家里的包裹,这一次是大嫂章彩虹邮寄过来的。暑假放假之前,唐妙写信回家的时候就跟家里说了,只要衣服做好了,就直接邮寄过来。

另外一个,兔子毛做的瓜皮帽,两块五一个。

多多益善。

运费她回家的时候结算。

依照章彩虹的手艺,两只兔子就能做一个成年女人戴的瓜皮小帽,而买两只兔子才两块钱,就相当于她白的了两只兔子,还赚了五毛钱。只是要费些功夫做帽子。

可是章彩虹觉得自己做一个帽子半个小时都不用啊!

这样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

于是,他们在家乡进行了丧心病狂的买兔子行径。作为章彩虹的亲爹,章荷叶带着两个儿子都只跟兔子干上了。爷三儿漫山遍野的撵兔子!

抓两只兔子就换两块钱和一只兔子肉。

是的,这是章彩虹给亲爹的优待。她是章家的养女,是知道感恩的。而且,就这样,她也得一个兔子肉和五毛钱。实际上不亏的。如果章荷叶是正八经的亲家。

可能老姜家人还能有点想法。

但不是的。

章荷花和章荷叶是亲兄妹,老姜家困难的时候人家施以援手,现在过得好了帮一点,不为过的。做瓜皮小帽儿没啥技术含量。王巧也能干。

不过她没有那么靠谱的娘家,只能自己去集市买。

虽说不多,但是也能攒一些。

总之,别说是他们镇上了,就是县里,他们都能撺掇去,总之,人人都知道,老姜家人,不知道跟兔子有什么仇,反正就是可喜欢吃兔子了!

只要看见兔子就不放过!

真的,从不放过!

更有甚者,几个小孩子上学,都有其他的同学神神秘秘的凑过来问:“你家天天吃兔子,为啥啊?”

小朋友们:“……”

兔子,兔子没有天天吃啊!

兔子都腌上了,他们只是隔三差五才吃呀!

不过为啥抓兔子,这个没得说!不好说!

总之,他们家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兔子死敌之家”。

老姜家成了兔子死敌,而唐妙他们这边也收到了整整一百八十顶兔毛瓜皮小帽。

白净净毛茸茸的兔毛小帽一摆在柜台就立刻俘获了少女的心!

老娘们戴这个,略显装嫩也不实用。可是对于年轻俏丽的小姑娘来说,那简直就是超级无敌可爱啊!特别是将帽子斜着戴,穿一件衬衫,外面穿一件大红色的毛衣,简直就是仙女无疑!

这是小棠棠想出来的打扮,她自己就是这样穿,简直萌的人都要炸了。所以基本上来的客人,黄莺都会这么推荐。

这样子就可以带动两种货,帽子和毛线。

这个时候可没有这样打扮的,所以这个造型简直一下子就戳中了小姑娘的心。

黄莺每天都累的脚不沾地,客人不仅仅是对面大学的学生,甚至还有别的学校的女孩子,更有甚者,还有很多工厂的工人也摸了过来。

店里每天的火热让她一度觉得,自己是不是做梦来着!

不过,做梦不做梦的先不说。

第一个月算工资,她拿到了五十八块钱。

黄莺整个人都飘了。

真的,飘了!

她,赚的比工人还多啊!

她觉得自己做梦都不敢梦到这么神奇的事儿!这也是她第一次手里有这么多钱,她想叫想大哭,各种情绪繁杂,最后却只能化为坚定的动力!

她一定不辜负唐妙的期望,好好干!

啊啊啊!

而她高兴,唐妙他们就更高兴了啊!

虽说他们前期有投入又雇佣了人,多了费用,可是相较于平常他们这个时候已经不赚钱开始安心学习。他们现在固定入账。这是十分好的现象。

只是,他们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缺货状态。

姜城急,急疯了!

思来想去,姜城做出了一个最大的决定。

他打算——退学!

当然,不管多大的决定,都要跟家里的大领导唐妙商量的。

唐妙听了姜城的话,张大了嘴,说:“你说……啥???”

眼看唐妙这么震惊,姜城其实心里也有点没有底,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认真跟唐妙说:“我想退学!”

第117章 老花来了

唐妙怎么也没有想到姜城有这样的想法,一时间竟然安静的不知道说什么了。

姜城知晓唐妙的震惊,其实刚生出这个主意的时候,他自己也震惊了很久,甚至生出了一股子自己大概疯了的感觉,可是又一想,又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其实没毛病。

只是,确实很惊世骇俗。

他想了很多理由,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唐妙听。

“我知道自己这个念头太疯狂,可是,我已经认真的考虑过了。其实,未尝不可。首先,不管什么时候机会都是稍纵即逝,我就想尽快的抓住这个机会!如果真的等我毕业,那么还有接近三年,谁又知道三年之后是什么样子呢?就像是三年前,谁敢想什么万元户呢?家里有一百块钱就很多了!如果有个一千就是难得的富裕人家。可是你看看从今年年初开始,万元户就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出现。连我们自己,手里也有不少钱了。现在这些钱,我们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但是三年后呢?还可以吗?而且,那个时候我都三十了!媳妇儿啊,我很老了,真的等不起了。”

唐妙捏他的手心,说:“你才不老。”

姜城笑:“嗯,有些能力确实不老。”

唐妙脸色一红,瞪他一眼,什么时候还要胡说八道?

“说正事儿!”

姜城带着笑点头:“好好好,说正事儿。咱们再说其次,就算是我念过了三年大学,我会按部就班的上班吗?那肯定不可能的啊。我压根就没想等着分配。自然,分配是很稳当的。但是难得我们能遇到这样好的机遇和这样的时代,为什么不努力一下呢。我不想自己的儿女就是普普通通的长大,我也不希望我的媳妇儿为了给家里赚钱上山打猎。没有办法的时候,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可以过得更好,我肯定是要努力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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