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节(1 / 1)

“不同就在,她现在拜了茅康山当老师,茅康山原本是不问世事的,为了夏晓兰把杭城省建院那边的工作都辞了,一心要替夏晓兰打算。茅康山的脾气多年如一日,难道你没有感受过吗?他是不会眼睁睁看着夏晓兰浪费天赋,也不会只图开发住宅售卖能获利,他肯付出这么多精力,应该是要让夏晓兰从实践中快速成长,茅康山在用这种方式,让夏晓兰追赶你。”

茅大炮的脾气谁不知道。

宁彦凡自认是个俗人,茅康山绝对是个脾气火爆的仙官——宁彦凡要替家人考虑,茅康山我行我素,才不会替儿女操劳,为了所谓的五斗米折腰。

夏晓兰别想用钱打动茅康山,能叫茅康山辛苦奔波的原因只有一个,要把夏晓兰操练成才!

茅康山不服天不服地,不受管束,也不服气任何建筑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约束,就那怼天怼地的脾气,肯定要给夏晓兰树立一个假想敌。

想来想去,有资格当这个假想敌的,不正是他的孙女宁雪么?

一大把年龄了,康山同志还是那么争强好胜,宁彦凡无语归无语,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和夏晓兰做不成挚友,让阿雪拥有一个竞争者也不错。

高山之巅巍峨壮丽,却也孤单寒冷。

有人一同攀那高峰,想必过程不会寂寞!

人与人的关系,也不必局限在某种固定的关系中。相互警惕,相互追赶,有时是不服气,有时又是欣赏……这样的关系,不也同样很有趣吗?

宁雪皱眉:

“所以夏晓兰圈地盖房,她自己能做主的地盘,自然想怎么设计都行?”

这倒是一个优势。

宁雪再有天赋,毕竟还是一个建筑系的本科生。

她能发论文,能参加研讨会,能用自己的设计去角逐国内的一些建筑设计比赛。

但她的设计,能不能变成真实的建筑物?

宁雪还是第一次感觉到压力,她对夏晓兰在鹏城的住宅开发充满兴趣,离开爷爷书房后,就瞧见她妈满脸是笑的走来:

“阿雪,你下个月陪妈妈去一趟鹏城好吧,你季阿姨的婚礼要在鹏城举行!”

第1096章 为啥在鹏城举行婚礼?(3更)

“季阿姨要在鹏城举行婚礼?”

甄文秀喜气洋洋,宁雪却一下抓住了重点。

难道季雅换了一个结婚对象,要是和乔治的话,应该在京城举行婚礼才对,季家可是在京城定居几十年了!

甄文秀不甚在意,“在鹏城有什么奇怪,现在乔治主要在鹏城发展事业,他们的婚礼或许会请一些乔治的生意上的朋友。”

这样一说倒也有点道理,宁雪在这些人际关系上花的心思不多,也没过多纠结。

甄文秀兴致很高,要让宁雪一起去鹏城参加季雅的婚礼。

宁雪刚刚好对夏晓兰在鹏城的动作很好奇,也就答应了她妈。甄文秀将女儿从头打量到脚:“你平时穿衣服太素净了,去参加你季阿姨的婚礼,还是喜庆漂亮点好。”

“好的,我会抽空上街去买两件新衣服的。”

吃什么穿什么很重要吗?对宁雪来说都不太在意,有这空闲时间,还不如多学一会儿,世上哪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天才,知识都是一点一滴积累的,非要说有不同,那就是像宁雪这样智商高的,同样的时间能记住更多的知识,理解的也更快。

宁雪的衣服大多是深色系,不用费心搭配,也更耐穿。

不过她妈说的也有道理,那毕竟是季阿姨的婚礼,宁雪对季雅的观感不如从前,到底宁、季两家是世交,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的。

甄文秀眉头一挑,“你自己去选衣服?别又选些素净的衣服回来,还是妈带你去买吧,也别挑时间了,现在就去。”

让宁雪自己去买,宁雪连街都懒得逛的人,主动去过的服装店大概只有‘蓝凤凰’。

想到宁雪要去照顾夏晓兰家的生意,甄文秀堵心的很。

她直接把宁雪带到了季雅在王府井的工作室。

季雅这个工作室投入了重金,虽然最近两三个月人季雅人都在外面,工作室还是在稳稳当当的发展。

季雅把握大方向,具体的活都交给别人去做,她也觉得有何不对,她付了薪水,请来的人自然要干活。除了国外请回来的设计师和助手,季雅在国内又招了三个服装设计师,这三人都是从羊城和沪市挖角过来的,季雅认为他们的水平不够,也只能依赖他们干点基础工作。

甄文秀带着宁雪来,工作室是热情招待,都知道甄文秀是季雅的好朋友,季雅不在京城,甄文秀经常替工作室带客户来。

“宁小姐的身形很好,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会很好看。”

这倒不是全在拍马屁。

宁雪的长相一点都不甜美,她留着齐耳短发,个子非常高,这点是最难得的。

宁雪和夏晓兰这一批女生,其实是60年代出生的人,那个年代就算能吃饱肚子,也不可能像后世那样营养充沛,所以像宁雪和晓兰这样身高逼近170cm的年轻女孩儿本来也不多见,北方还要多些,南方就真的普遍很娇小了。

个子高,不虎背熊腰,不弯腰驼背伸脖子,有这样的先天条件,穿什么衣服都不会太难看。

设计师的话算是夸在甄文秀心上,她还谦虚了两句:

“要不是这丫头经常往外面跑,皮肤白点,也不用费心挑衣服颜色了。”

甄文秀一下子想起了夏晓兰,那身皮子就白的很,水灵灵的很勾人,难怪勾的那些男人神魂颠倒。呸呸呸,夏晓兰算个什么东西,哪能和她家阿雪比。

阿雪根本不用靠外表,她女儿是这样优秀。

甄文秀笑眯眯的,宁雪耐着性子等设计师记录了尺寸:

“妈,我下午还有课,我就先回学校了。”

甄文秀也拿宁雪没办法,“回去吧,让你穿衣打扮,对你来说就是各种别扭。”

宁雪一走,甄文秀还是拉着设计师讨论,“得选个适合她的颜色。”

季江源就算和季雅有矛盾,亲妈要结婚,难道他还能不出席?甄文秀还是想把宁雪和季江源撮合在一起,以前是觉得宁雪出国方便,现在甄文秀的想法也没变。

都说年轻女孩儿会情窦初开,到了年纪自然会对身边的异性产生好感,甄文秀观察了这么久,宁雪一心放在学业上,对身边任何人都不太关注。

唯一不同的,应该只有个季江源。

宁家对季江源知根知底,季江源不仅有当市长的亲生父亲,还有事业蒸蒸日上的继父,宁雪要是和季江源在一起,是两头都能靠上。

与其让宁雪被学校里那些不知道哪年才会发达的穷小子骗走,甄文秀还真就看准季江源了。

设计师拍着马屁,“宁小姐的肤色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白种人还不喜欢自己太白,故意要把自己晒成小麦肤色,小麦肤色代表着一个人喜欢户外运动,必须要经常度假,有钱有闲才能办到。”

这人是从工作室里的外国设计师嘴里现学现卖的,马屁却拍的甄文秀甚是满意。

宁雪符合外国人的审美正好,季江源从小在国外长大,审美自然也和外国人一样。

……

宁雪很奇怪,季雅结婚为什么在鹏城举行。

季家同样有那个疑虑。

季家认识的人,多半都在京城。

季雅和汤宏恩的事,在圈子里很是闹了笑话,私下里不少人说季雅没眼光,当年要是肯跟着汤宏恩吃几年苦,季雅现在就是市长夫人。

就算季老离世,季家有汤市长这样的女婿,也不至于陡然下滑啊。

世事难料,不离婚也离了,季雅又没有复婚的意思,上回季林还亲眼看见汤宏恩带着刘芬在全聚德吃饭,这瞧着也是真没有复合的可能性。

既然这样,季雅和乔治结婚,季林也觉得不错。

特别是乔治所在的威尔逊家族,一口气在鹏城投资上亿美元后,季家人总算见识到了威尔逊家族的财力。

要不有权,要不有财。

女人找到这样的结婚对象总不会太差。

不找汤宏恩复合,季林也想叫人看看,他妹妹再嫁之人不差!

这场婚礼,理应在京城举办,让季家广邀宾客,也让季林吐出一口郁气。

偏偏,季雅质疑要在鹏城举办,乔治是完全听季雅意见的,让季林头痛万分。

季林老婆更是直言不讳:

“你妹妹到底想干什么,好好再婚不行,非要往鹏城凑,这么短的时间内,她已经忘了之前季家遇到的麻烦……一想到季雅,我就提心吊胆,晚上睡不好觉,你看看这一年里,我被季雅折腾成什么样?”

第1097章 谁说老汤孤家寡人(4更)

要不说女人最了解女人呢。

季林思考的问题,和他妻子考虑的就完全不同。

他看着自己妻子的样子,心里涌上几分愧意,先是老爷子去世,再是季雅一口气惹得汤宏恩和周家发怒,双重压力下,他妻子夜不能寐,这一年里真是憔悴好多。

就是季林,气得最狠的时候,也恨不得将季雅赶出家门,给整个季家留一条生路!

过了那段压力重重的时间,兄妹亲情慢慢又占了上风。

季林的愧疚一闪而过,听到妻子这样评价他亲妹子,季林十分不快:

“老爷子走之前都放不下她,她都独身十几年了,现在愿意结婚就很不错,不在京城举办婚礼是有点意外,但南边的环境更开放点,乔治若是把婚礼场面搞得盛大,在京城也的确太扎眼了!”

季林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在鹏城也不错,别人看不见,汤宏恩就不好装眼瞎了。

之前他在全聚德和汤宏恩主动打招呼,汤宏恩没搭理他,让季林在外宾和单位同事面前大大丢脸,这回也算扳回一局。

季林妻子捂着胸口:

“你别替她说话,她要在鹏城办婚礼,肯定是不服气……不管季雅嫁给谁,我也不指望沾这个小姑子的光,只求她别带累季家。季林,她是你妹妹,家里其他人难道全是大马路上捡回来的?你自己想想!”

季雅让她太闹心,季大太太根本不想去参加季雅的婚礼。

老爷子就是偏心,临走前还放心不下季雅。

独身十几年很了不起吗?

只是十几年没再婚,又不是单身十几年没找过对象,乔治都不知道是季雅在国外交的第几个男朋友了,幸好这回修成正果——好好过日子不行吗?嫁给乔治,生活定然十分优渥,她想不通季雅到底还能有什么不平的。

以前季大太太也很维护小姑子,自从看季雅不顺眼后,那真是各种恶感都翻上来了,不管季雅干什么都讨厌。

她觉得闹心的很,捂着胸口回房间去了,还把房门摔的响。

季家明明是要办喜事,他老婆反而找茬吵架,季林也不爽的很。季雅一直就很有主意,老爷子活着都管不住,他这个当大哥的自然更没办法。季雅在京城举办婚礼最好,现在要在鹏城举办婚礼,难道他还能让季雅改变主意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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