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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黎晓望着面前雕刻好的符篆, 心情不是一般的愉快,虽然这几天很累!但真的超开心!

不过这种符篆,都得用比较纯粹的玉来做原材料, 烧的就是钱, 每块巴掌大的玉,去买也要花上一万块。但黎晓并不担心, 她最不缺的就是钱这东西了。这段时间她好好研究了一下那些咒术, 她抄录下来的一共有六种, 其中就有她心心念念的破空符, 其他五种是移灾符咒、神行符(神行符同破空符咒有微妙的差别, 一个是直接破开空间离开,一个是能须臾之间行千里)、护身符、威力比天雷更厉害的五雷符、祈雨咒。

其中破空符在绘制过程中, 所需要的法力是最多的。像普通的符咒, 以黎晓现在的本事, 一天绘制几百张都毫不费力,但轮到破空符, 她一天绘制十张便是极限了。黎晓也不着急,反正她最不缺的便是时间。于是等签证下来以后, 她这些符篆也画得差不多了。她每一种都拿了三个, 装进盒子中,然后送去给苍溟。

毕竟苍溟帮了她不少,还教了她那么有用的经文,真是一个好妖啊。

小绿和徒弟孙瑞这边也是送了一些,小绿作为妖, 有时候要是运气不好,遇到那种不分青红皂白的和尚道士,有这些符篆在身上,好歹有个防身的本事。小绿作为蛇妖,法术其实也不弱的,但架不住她本人没心思在这方面啊,所以遇到修行年份比她低的妖,都不一定能赢。

将国内这边都安排妥当了以后,黎晓定了出国的机票。为了自己良好的待遇,她直接订下了头等舱。像武器、符篆等东西,她全都放进芥子里。

蝙蝠精常蝠大概是不习惯坐飞机,没有什么安全感,他坐在座位上,一脸凝重。麻雀精则已经闭目养神去了。她这几天都在拼命写,总算在出国之前把文给完结了,搞定这一桩心事,连续写了那么久,让她整个妖都有些不好了,一上飞机就开始睡。

这一趟出行,等抵达m国首都机场,也需要十多个小时,黎晓干脆闭目修炼功法,在外人眼中,只会以为她在睡觉。有太虚镜碎片在身边,她感觉修炼起来有种事半功倍的效果,整个人神清气爽。

因为时差的缘故,他们是下午出发的,但飞机落地时,m国那边也是下午。

三人行李都不多,很快就找到了各自的行李。

当走到机场大厅时,黎晓一眼便看到了徐曼秦。徐曼秦穿着驼色的外套,整个人看起来知性优雅。当她见到黎晓时,眼眶不由微红:她和女儿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黎晓抱了抱她,一切尽在不言中。

拥抱过后,黎晓同她介绍起了常蝠和麻雀精。

“这是常蝠,我的小弟。”

常蝠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什么小弟!虽然是事实,但好歹给他一个面子啊!

麻雀精得意洋洋地瞥了常蝠一眼。哼,她可是黎晓的妹妹!

黎晓指了指麻雀精,“嗯,这是我宠物黎雀,吃的有点多。”

麻雀精顿时垮下脸,十分不开心的样子。

徐曼秦忍不住笑出声,她很久没看到女儿这样淘气的一面了。她也看得出,这两位都是女儿的好朋友,不然她也不会介绍给她了。她唇角勾了勾,“走吧,我们先回酒店。”

她原本是在附近一个州旅游,知道黎晓要过来,昨天才坐飞机赶来这里。

等走出机场,徐曼秦早就叫了辆车,准备出发去酒店。

忽的常蝠像是看到了什么,开口说道:“不必去酒店,我们去奥尔曼庄园。已经有人来接我们了。”

徐曼秦有些惊讶。她对奥尔曼庄园这名字并不陌生,是m国的十大庄园之一,为一位y国的约翰逊公爵所拥有。徐曼秦虽然不缺钱,但在国外并没有什么人脉,无法接触到这一层面。

她语气有些迟疑,“你是说,约翰逊大公派人来接我们?”

常蝠微微点头。

黎晓反应了过来,只怕这位约翰逊公爵,应该就是血族中的贵族吧。既然是公爵的话,实力应该在常蝠之上。

黎晓传音入耳,“约翰逊大公实力和你比,相当于几个你的实力?”

常蝠说道:“2.5个我吧,他还是有些能耐的。尤其是他的血脉能力是幻术,能够让人陷入幻境,看到自己最害怕的场景。”常蝠说到一半,忽然想起,在黎晓面前提幻术,无疑是班门弄斧,不由讪讪一笑,闭了嘴。

黎晓衡量了一下。2.5个常蝠……嗯,她一只手就可以打爆了,更别提对方还是幻术这方面的。

于是她安心了。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拿出一条项链,让徐曼秦佩戴上。这项链上挂着的玉牌正是护身符,有这东西在,徐曼秦的安全性可以大大提高。徐曼秦出国之前就得了女儿送的好些符。其中不少在旅途中用到过,所以她一看便猜到这是好东西,只是笑笑,没说话。

过来接他们的是约翰逊公爵的侍从查理,他黑发蓝眼,看上去英俊不凡,说的一口地道的中文。

黎晓一看,就知道这位也是所谓的血族。不过好在身上虽然有些血腥味,但不像她之前杀了的那只蝙蝠精一样,一身臭味。

查理对常蝠十分恭敬,一举一动都将礼仪给刻到了骨子里。他目光落在黎晓和麻雀精身上,如同天空一样的蓝色眸子亮了起来。

这反应……

得了,黎晓多少能猜到。一定是觉得她和麻雀精闻起来好喝。

她神色一敛,淡淡的眸光蕴含着某种警告,扫过这只小吸血鬼身上。查理顿时觉得浑身一凉,有些惊疑不定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请他们上车。

这只吸血鬼,倒是挺敏锐的。

黎晓这样想道,选择坐在后座上。与其说她是艺高人胆大,不如说她是相信常蝠。

常蝠的声音以传音入耳的方式传入她耳中。

“约翰逊大公我有些了解,也是他册封我为侯爵的。他们血族分为两个派系,一个是和平派,提倡和人类和平共处,另一个是激进派,觉得人类本来就是血族的食物,天生低人一等,只是现在掌权的是约翰逊大公,激进派的对他十分不满。。”

黎晓懂了,之前来华国的那只蝙蝠精和他长辈应该就是激进派了。要是哪个血族敢在她面前大放厥词,她就打爆对方的头!

一个小时以后,车子抵达了奥尔曼庄园,此时天色暗了下来,白天华美的庄园,在夜色的沐浴下,有种安宁的意味。

当他们下车以后,查理正好带他们先去面见大公,忽的一只蝙蝠飞了出来,落在他肩膀上。过了一会儿,小血族查理的脸色不太好看,他转头对黎晓等人说道:“我先带你们去客房休息一下。”

显然里面出了事情,才让他突然改变主意。

黎晓无所谓,她露出浅浅的笑容,“直接安排我和我妈一间就好了,我有点怕黑。”

她容貌娇艳如玫瑰,这笑容却有点温软,中和了她十分具有攻击性的美貌。查理脖子都红了,“没、没问题。”

黎晓对麻雀精不太担心,虽然她笨了点,但遇到危险时,抵挡个几分钟还是没问题的。他们这群人中,只有徐曼秦是普通人,就算常蝠说了不少这位约翰逊大公的好话,黎晓也不可能让人她一个人在这地方。

只是这一耽搁,正好撞见了里头的人。

一道低沉的嗓音在耳畔响起,标准的英文腔却有种粘稠的味道,仿佛被蛇盯上一般。

【真是令人心动的甜美味道啊。】

下一刻,一个外表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绅士出现在他们面前,仿佛只是眨眼之间,他们之间的距离就从百米缩小为了十米。他五官深邃而深刻,气质卓然,让他比起年轻人多了几分令人脸红心跳的味道,只是他的眼神让人分外不喜,看人仿佛在看着死物一样。

他目光落在黎晓身上,混合着喜悦和贪婪,那恶意宛若实质。

【住手,史密斯。】另一道愤怒的声音听起来更低沉,更为疲倦。

史密斯置若罔闻,轻笑一声。约翰逊已经老了,甚至向低贱弱小的人类低头,他玷污了血族的荣光。好不容易他遇到如此美味的猎物,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他的身影化作残影,以闪电般的速度扑向了那个年轻美貌的人类少女。看在她拥有如此香甜的气息,他或许可以留下她的性命,将她圈养起来,到时候再哄骗她这是因为爱情就可以。一些人类女孩,不就很喜欢这一套吗?

只是他的身子刚碰触到对方,面前的少女却化作了虚无。

史密斯皱眉:难道是约翰逊的幻术?

他冷笑一声,下一秒,却看到少女出现在距离他五米的地方。她扬起手,掌心投射出一道刺眼而充满危险气息的雷光。

以史密斯血族大公的身份,他并不惧怕普通的雷电,他面如嘲讽,不躲不闪。只是当那雷落在他身上时,一股钻心的痛楚从灵魂深处传到了四肢,让他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哀嚎声,“啊——”

他原本英俊的容貌不复,浑身被雷烧得焦黑,背后的蝙蝠翅膀都出来了,整个人看上去狼狈到不行,空气中弥散着一股烤肉的味道。

黎晓莲步轻移,悠哉地走到史密斯面前,继续用五雷术劈他。小样,还敢打她的主意!

她语气悠然,吐出刻薄的英语。

【真是傻逼,让你们和人类和平相处,其实是为了保护你们弱者啊。】

真当人类里没有能对付这种吸血鬼的人吗?她一个打十个都没问题!

还没来得及英雄救美的查理愣在原地,表情有些茫然:现在的人类都这么厉害的吗?

麻雀精忍不住吸了吸鼻子,闻着焦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晓晓,我能吃吗?”闻起来好好吃哦。

地上的史密斯大公一脸震惊地抬头看她。这都什么人啊?居然想吃他们高贵的血族

作者有话要说:  黎晓去国外一趟,血族就要成为被保护的珍稀动物了【】

跑回去看前文,还真出国过,修改一下bug,么么哒

第108章

黎晓冷酷无情地拒绝, “不能吃,吃了会拉肚子。”

“哦,可是好想吃, 嘤嘤嘤。”麻雀精泫然欲泣, 她对于美食一向没有抵抗力。如果是比她弱的,她一般不会打主意, 但面前这只蝙蝠, 烤得香味都出来了, 闻起来就很诱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等级高的缘故, 比之前面基过的那只蝙蝠闻起来要香多了。

徐曼秦感觉自己的世界观破碎了一地。从地上这男人背后冒出的那很像是蝙蝠翅膀的东西,就可以知道这位只怕不是正常人类。然而他在她女儿面前, 却被轻而易举地揍趴下, 倒在地上的他, 看起来可怜又无助。再听黎雀这对话,这长得圆滚滚很讨喜的小姑娘还想吃了他, 摆明同样不是正常人。

作为普通人类,她顿时压力好大。

一道叹息声在耳边响起, 一位相貌儒雅风度翩翩的中年绅士出现在他们面前, 他鬓间些许的白发和脸上隐约的细纹,让他别有一种岁月沉淀的魅力,如同陈年美酒。他是这座庄园的主人,约翰逊大公。

他幽深的目光落在黎晓身上,语气带着恭敬的意味, “这位是云渺山的真人吗?”

这标准的华语腔,就挺给人好感的。

黎晓挑了挑眉,“你和我师门打过交道?”

约翰逊大公微微一笑,言简意赅,“我对你们华国的道术印象深刻。”

那时候他见到了常蝠和另一个华国男子,那男子自称出自云渺山,看上去其貌不扬,但本事不小,随便丢出几张纸,便炸得他的后裔哭天喊地。而今日这小姑娘,身上的气息和他有些相似,但本事更为高强,至少那一位道人做不到像她一样,将雷当做玩具一般,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他那时候也询问过那位真人,像他这样的人在华国有多少。

那“随处可见”的回答让他记忆犹新。那位真人也没有骗他,他领着他去参加了一个所谓的法会,法会上不少人都拥有击杀血族贵族的能力。

正因为这缘故,他回国以后,竭尽全力推行血族与人的和平共处,并且禁止后裔随意进入华国领域。很多后裔觉得他性格软弱,他们不知道他明明是为了保护他们。血族想要提升实力并不容易,这些年来被杀死的血族远远高于新生儿,继续下去,血族前途堪忧。但许多血族依旧沉浸在过往的荣光中,不愿接受事实。

他望向依旧躺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史密斯,他是他近千年来的对手,却也是他的老伙伴。

“能否请您宽宏大量,原谅他这一次的冒犯。”

查理一脸震惊地看着大公,没想到在血族中呼风唤雨的公爵殿下会这般恭谨,只是当他目光落在史密斯大公身上时,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血族,原本就是强者为尊。

黎晓垂下眸子,片刻之后,开口问道:“他的身价有多少?”

查理说道:“近千亿。”史密斯大公名下产业不少,他所代表的史密斯财团在m国更是只手遮天的存在,影响着每一任总统选举。血族中,他或许不是实力最强的,却是最富有的。

黎晓换算了一下,这千亿应该是按照m国的货币来算的,这也意味着以华国货币算的话,这位等于身价几千亿啊。

果然是有钱人啊。

黎晓说道:“那就拿百分之一的财产来给他赎身吧。”

史密斯忍耐着疼痛,抬头瞪着黎晓——这个可恨的人类,竟敢如此对待他。

黎晓扬起大大的笑容,□□闪耀着灼人的光芒。再来几下的话,这只蝙蝠就要变成灰烬了。她这趟出来,五雷符带了三十多个,完全可以十分奢侈地用一个丢一个。

史密斯怂了,他掏出电话,准备拨打过去,让自己的下属将一部分财产证明过来。只是手机拿出来,却被刚刚的雷劈得不能用了,甚至还发出了滋滋的不明声音。史密斯气结,只能对死对头说道:“你的手机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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