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不像人咬的。”

医者点头。

“夫人腿上的伤是旧患了,当时骨头接得不好,至今仍是隐患,将军恕我直言,夫人这腿伤有点儿严重,是不能骑马的,否则时辰久了会有复发的危险。”

霍珩的额头跳了几下,那女人笑靥如花,说着骗他,说她会骑术会打马球之时,她明明是知道自己的身体已不能再骑马了的。

“将军也不必太过忧虑,老朽看了看,这次没动着骨头,等会儿老朽取了竹棍替夫人将腿绑上,让夫人每日外敷药膏,歇上半个月,下地走动自能如常。”

霍珩不死心,“不能骑马?以后都不能?”

她弯腰飞杖击球,一击即中的风姿,潇洒飒然,若不是女子,这样的人一定是让他引为知己兄弟的。惋惜和懊悔的情绪缠绕着他心头,他不肯就这么放弃。

医者道:“若为了夫人安危着想,最好是不要,即便这伤势好了也轻易不能疾走,况于骑行。”

霍珩的脑中轰鸣着,一咬牙,“你快取东西去!”

医者点头,药囊也忘了拿,连忙起身走出了耳房。

霍珩从屋外叫了个打扫的婢女入内,“你留这儿照看夫人,在我回来之前,除了医者不许任何人进来。”

“诺。”

霍珩攒着满胸口的火,穿过修竹猗猗的一带篱落,寻到了正于马场之外与萧承志等人纠缠的曹参等五人。

那边曹参正与萧承志讲理,忽见这个最不讲理的牛脾气将军疾步走来,心头咯噔一下,顿生逃意,然而这个念头一起,便被霍珩一把揪住了胳膊,人是走不脱了,跟着便被霍珩一拳打到了腹部。

“曹大人!”

只见曹参捂着肚腹,神情痛苦,被霍珩揪着又死命揍了几拳,一脚踹倒在地。

左右忙前去搀扶,霍珩冷冷道:“谁撞的我夫人的马,出来!”

两人犹犹豫豫垂了眼睑,将曹参扶起,曹参皱眉,手掌将嘴角的血痕擦拭去,道:“将军,马场如战场,本有不测之险,何况夫人女流之辈,难免因反应不及受到冲撞……”见霍珩面色愈来愈阴沉,曹参又道,“夫人伤势无大碍了吗?”

“拜你所赐。”霍珩几乎忍不住又要照着他的脸给一拳过去。

见向元圭已远远地朝这边走来,他将这口怒火吞了回去,“是故意还是无意,你和你这群无耻之徒心里明白。对女人下这种黑手,我霍珩耻与你们同为男儿!”

曹参塞言,左右两人羞愧难当,几乎再难抬眼与霍珩正视。

虽然这一切是向大人下的指令,不过是吓唬吓唬花眠,让她一介女流不要仗着旁人不敢动她在球场上横行,但他们心中也明白,自己的手段是下作了,夫人晕迷过去,让他们也满怀愧疚,在霍珩面前完全无法抬起头做人。

向元圭走了过来,身后打扇的婢女收了团扇,他往曹参等人扫了一眼,曹参形容狼狈,面颊高肿,嘴角尚有隐隐血痕,心中也暗自郁郁恼火。

“来人,将东西呈上来。”

左右捧着一只足有一掌大小的紫檀木椟上来,呈递给萧承志,萧承志颔首,伸臂接入掌中托着。

向元圭道:“愿赌服输,这是黄河北岸的耕地,于甘州以西,足有百亩,今日就赠给霍将军,我已修书向陛下禀明,御批文书霍将军不必再挂心。”

霍珩回头望了眼萧承志掌中所托之物,余怒未平:“还不够。”

“将军还要什么?”向元圭的口吻如同对着个贪得无厌不知餍足的泼皮。

霍珩有所察觉,睨了眼曹参,“我夫人是如何在球场上受的伤,我不得而知,但有些人心中自然清楚,请向大人给她准备一个婢女,伺候到她伤好为止。”

向元圭道:“可。”

“霍将军可以既往不咎了么?”

霍珩让萧承志将地契收好,平声道:“谢向大人的慷慨了。”

他带着人离去,向元圭长长地松了口气,朝曹参喝骂道:“没用,日日球场打马球,我真以为你球技精湛,绝无可能输给霍珩了,没曾想竟输给女流一败涂地。从今起,给我滚去临洮督察河桥监造去!”

“诺。”曹参大气不敢吐一声,紧紧咬牙。

萧承志等人跟随着霍珩走回了篱院,沿途问道:“医者对夫人的伤势怎么说?”

霍珩神色淡然,从他手中将木椟接来,取出了里头的地契,边走边说道:“没什么大事,养上十天半个月差不多能好了吧,就这样了。”

他没说花眠不能骑马的事,但在心中却想道,以后他会马背上为她留下位置,自己会带她驰骋五岳,践平黄沙,这句话永远奏效。

他们不再多问。

霍珩在房门前定住,抱着地契深深吐纳了几口,忽然回头,望着班昌烨那若有所思、不时露出微妙的笑容的脸,道:“你今日的眼神很是奇怪,为何这么看着我?我一点都不着急。”

作者有话要说:  班昌烨:是的,皇帝不急我急。

霍小珩:你敢急一个看看?

班昌烨(腹诽):自己不着急,还不许别人急?wj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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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班昌烨那双仿佛洞悉一切隐晦阴私的清明的眼睛,依旧盯着自己,霍珩愈发感到一阵不自在,皱眉道:“都累了,各自回屋睡吧,让向元圭给你们腾地。”

于是他们各自散去,散去时班昌烨还翘着嘴角,转出篱落,将朱乐支开,仍偷偷告诉萧承志,“将军早就深陷泥潭不可自拔了,还在我们跟前自欺欺人呢。”

萧承志道:“他或许还不知。”

“什么不知,装傻罢了,不肯面对现实,他就是动心了。”班昌烨笑道,“回去找耿六开个盘,我想他兜里那包地瓜干很久了。”

霍珩皱眉,脸色阴郁着回转来,对侍候花眠,正替她上药的绿衣婢女说道:“我已经同你们向大人请示过了,日后你留在夫人身边伺候她。”那婢女一激灵,手上抖了抖,险些将药膏擦到花眠脚踝上,霍珩的脸色更沉,“你叫什么?”

婢女身子战栗着,“奴婢栋兰。”

“去罢,弄点晚膳过来。”

“诺。”栋兰依言而去,对霍珩仿佛有几分害怕似的,缩着脖子连头也不抬起来一下。

方才医者回来过,将药膏、绷带等物都一一备好了,那医者也不知哪根筋不对,也不替花眠绑好人便跑得没踪影了,霍珩只得亲力亲为。

花眠又怕疼,人还晕乎乎的,他稍稍施力她便仰着脖子发出娇软虚弱的“疼”,他拿眼睛等着她,威胁恐吓她,“再乱动这条腿废了,我可不喜废物,以后将你往长安大街上一扔,谁捡回去了算谁的。”

不安分地水蛇般扭动着的女人,闻言,眼睛濛濛地沁出了一层水汽,却乖乖的不再动了,那模样委屈巴巴,我见犹怜,霍珩翘着嘴唇轻轻哼笑了声。

“你也有今日。”

用竹棍将她的腿固定住,霍珩将扯出来剪好的绷带取了一长段,替花眠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实无比,几乎已不能看见罅隙处红肿的皮肤。他拿剪子裁断零余的一点绷带,无意中瞥见她腿上那一圈浅浅的能看出岁月痕迹的牙印,掌心顿住,凝视着怔了片刻。

如医者所言,不是人咬的。咬人的动物很多,但牙口齐全的,还能不连皮带肉地咬的却没多少,霍珩心中已有猜测。

他低头多看了几眼,将花眠的裙裾放下来了,替她遮住了小腿。

顺带着,将她右足上的绣履也脱了下来,为她的双腿搭上了锦被。

他在灯火昏黄的阴翳里独坐小憩,神色出乎寻常地冷静,只是思绪不知转到了何处,一会儿想着花眠的身世,一会儿想着母亲那张充满了阴沉和怒气的冷脸。

他打了个激灵,外间传来了叩门声,是栋兰去而复返了,他起身去拉开门,栋兰端着一叠油炸酥肉、一叠醢白菜,并酱汁萝卜等小菜入里,将红木漆盘安置于桌上,战战兢兢地替霍珩将屋里的烛火都点燃了。

霍珩去取杯筷碗碟,道:“我的几个兄弟都歇下了么?”

栋兰被他出声询问吓了一跳,香肩一阵抖动,忙道:“本来是都已经要歇下了的,向大人又突然说要请几位将军留下用晚膳,便都一道去了。”

霍珩冷笑着说道:“都去吧,贪那两口吃食。”

说着看了眼自己碗中香酥金黄的酥肉,脸色微微复杂,“你出去吧。”

栋兰点头应了,转身朝外而去。

霍珩给自己添了碗饭,正要就着酸辣的白菜入口,听见身后传来柔弱气虚的嗓音:“我饿了。”

他一回头,烛花深处,那女人不知何时醒了,漆黑的眼珠乌溜滚圆的,一眨不眨地望着自己,霍珩顿觉食欲全消,将一口都没有动的饭菜盛好了给她端过去。

花眠艰难地爬起身,在身后垫了两个枕头,乖巧地将碗接到手里,露出狡黠小狐狸般的微笑,“多谢霍郎啦。”

他冷冷哼了声,“吃饭,吃完了给我个解释。”

她拿筷子拨着菜的手一停,望着他道:“你真要听?”

霍珩没说话,背影沉默。

少顷,他自取了另一只小碗,也盛了一碗,“我也饿了。”

他往碗里夹了几块萝卜,将仅剩的肉一股脑全拨到了花眠碗里。

花眠完全没有客气,笑眯眯着地接着,对她受伤了之后霍珩的关心和急切都心知肚明,但戳破了这少年脸皮挂不住,一定恼羞成怒,那么就连这点儿好都没有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这时候装聋作哑,假装一切如常便是了。

她饭量小,吃了几口果腹,便觉着舒泰了。

霍珩在床边狼吞虎咽,实则只是想缓解尴尬,他总觉着花眠一出声必是要取笑自己,干脆封闭五感,只当自己是个吃饭工具。

“我的伤你都看见了?”

她幽幽的嗓音传来,霍珩耳朵尖微微动了动,有几分诧异地绷紧了眉宇。

“我们家被抄家之后,只有我和姐姐活了下来,被拉入了青楼。我的母亲,姑姑,全部为了讨回公道,那时与查抄的官兵起了争执,被就地斩杀。我和姐姐被发卖到胡玉楼为妓,那年,我十二岁,姐姐才到及笄的年华。”

这些他恐怕也是知道的,花眠从来不稀罕人的怜悯,不再赘言,只说自己旧伤的来历。

“胡玉楼的老鸨子检查了我和姐姐的身体,说已经成熟,说,我有几分姿色,让我到她们青楼正堂去会客。我不肯,当时咬伤了老鸨子的手臂,她大怒,劈手打了我一耳光,要将我拉到小柴房去打死。”

霍珩难以说出这酸辣的白菜到了嘴里是种什么滋味,只知道眉头绷得极紧,再紧恐要崩断了。他这时甚至都不敢张口打断身后宁静的叙说,舌尖上五味杂陈。

“姐姐便站出来要替我挡灾,她愿意去接客。她本来是最好的年纪,家中为她定了最好的亲事,可是这样的灾祸降临到头上,谁也无法阻止,我们一夕之间成了最卑贱的人。老鸨子欣然接纳,也不说要打死我了,便将我拉到小柴房去关起来,每日给我一点馊饭馊水。柴房黑得看不见,我在里头关着,连白天黑夜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过了几天,来人了,他们扔进来一具尸首,是我阿姐的。”

霍珩忽然回过了头,他以为花眠因为已经泪雨滂沱,几乎崩溃了。

她朝他看了眼,忽然一笑,眼中隐隐有一丝清莹明亮,“然后,我重见天日了,我被龟公拉出去做苦力,就在院子里打杂,每日收拾得灰头土脸的,不会有人多看我一眼的。可是我还是只有馊饭吃,他们楼里的花魁为了保持身材的苗条,一日只吃小碗饭,剩余的都喂给了她那条宝贝的白毛犬。”

霍珩一怔,豁然明白,忍不住咬紧了牙。

“我每天跟着倒饭的人去捡剩饭菜,起初几日还都是能得逞的,但后来便被那只狗发现了,它凶恶无比,在我腿上咬了一口,我受不了疼,当场就将它杀了。”

霍珩道:“你……”后头那几个字实在难以说出口,他将唇抿着咽回去了。

“再后来,我杀了那条狗被人看见,花魁气愤我杀她爱犬,要将我打杀,便打断了我的腿。老鸨子她们出来了,知晓我杀了那条狗,全没阻止花魁。我知道在劫难逃,便向老鸨子说,我愿意到前堂花楼里去,但要等到我十五岁,我才心甘情愿去接客。她眼睛雪亮,念了‘阿弥陀佛’,跟着殷勤地找人治我的伤,又让我去学琴和箜篌。我在家中时,仗着家声也算有几分才名,有时在前堂隔着帘幕弹琴,也有一二附庸风雅的豪绅捧场,于是她们如获至宝,从此对我愈发恭敬。比起我死去的阿姐,我的日子还算是好过。”

花眠掌中的那晚米饭仿佛冷透了,她将饭碗拿给霍珩,下巴微微上翘。

霍珩脸色复杂,将碗拿了放到一旁。

她的事旁人说来潦草几笔带过,可事实上在那两个虎狼窝里待过的女人,想要不吃丁点的苦便能全身而退,又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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