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林蔚正预开口,话还未说出来,就被小四给拦住了。

小四先是将二狗哥往他家院门外送了送,这才回转过身来,搓着两手,笑嘻嘻道:“怎么着?大娘您这是看上我啦?”

“我呸!哪里来的泼皮无赖,喊谁大娘!”

“喊你呀,大娘!我可是听老人们说了,这女人啊,一到四十皮肤就开始松弛了,您瞅瞅自己的脸,我哪里喊错啦?”

小四惯会埋汰别人,偏生王氏生得花容月貌,也极其在乎自己这张脸,哪里就能听得旁人说她又老又丑?本来就有一肚子的气,眼下操起门边上的扫帚就要冲过来打人。

林蔚眼疾手快,赶忙一把将扫帚劈手夺了过来,手指了指小四,对王氏道:“你可要看清楚了,他可不是村里头的毛头野小子,你打了就打了。他可是医馆的小大夫,往后咱们村看病都要去医馆。你要是不怕得罪整个医馆,你就动手吧。”

王氏一听小四居然是医馆里头的“大夫”,脸色登时就变了。在他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县太爷和商贾姑且不说,就属大夫的身份最好,也最受百姓爱戴。

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可在这乡下,能有几个人读书进京赶考的。就比方说林秀才,的确是个秀才身份,可那又如何,还不是一穷二白,只能给别人抄抄书帖换几个银子养家糊口。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得其实也对。

“哎呦,还是大夫呢啊!来来,到家里头坐坐,喝杯水再走啊!”

王氏翻脸比翻书还看,这清河镇以外,方圆二百里都是穷乡僻壤,就属仁合堂大夫最多。且不说林惜跟林晨年纪小,生病得去医馆治,就连王氏腹中的胎儿,也得喝医馆大夫开的安胎药。眼下,怎么好得罪了大夫。

林蔚早把王氏心里打的小九九看穿了,也懒得理她,干脆就侧过身子,同小四道了几声谢。

小四哪里就缺那一杯水喝了,当下拍拍屁股就要走人。这从莲花村到清河镇要走十几里的山路,眼下天也黑透了,林蔚便将家里唯一的新灯笼翻找出来,让小四提着走。

毕竟人家是为了送他们才来这儿的,总不是能人摸黑走山路。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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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林蔚的想法极其简单,唯有四个字“知恩图报”而已。可王氏却以为她这是喜欢上了小四,还不忘继续挖苦几句。

大致就是在嘲讽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林蔚也不同她客气,该呛声呛声,该还手就还手,也没个怕的。听到这里,甚至还颇有闲情逸致的暗暗想道:

“这要是被王氏瞅见了常宁,岂不是要把我骂成癞**都不如?”

“出去一天了,挣的银子呢?快交出来!”

王氏把手一摊,向林蔚要银子。

林蔚自然是不会把银子给王氏的,自顾自的走回了屋中。将今个除却接骨的钱,还有拿药的钱之外,挣的所有铜板都藏在墙角的石洞里,这才拍了拍手上的灰,出去喂猪去了。

家里的活,一样不干都不行。林蔚感慨生活的艰苦同时,脑中渐渐浮现出常宁那张过分清俊的脸。

这人要是生成常宁那样,根本不怪镇上的姑娘们惦记着。讲道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她林蔚自然也有,可同时也深知就自己这个穷酸样,怕是给常宁提鞋,人家都嫌弃她呢!

待回到医馆时,时辰已经不早了,小四提着灯笼打外头进来,见后堂还有些微亮,猜想定是常宁坐在后面阅览医书。遂轻手轻脚的将大门拴好,这才吹熄了灯芯,打算绕到卧房里休息。

医馆后院专门给大夫们准备了房间,小四虽是个小工,在医馆负责打杂,可因跟着常宁学医,也算是他半个徒弟。身份自然跟一般打杂的小工不一样。

“跑什么?还不快出来!”

常宁正坐在灯下,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家常长衫,头发仅用一根极普通的木簪子插上。打扮的随意,可却极好看,硬是比别人穿出了三分风流滋味。

手里头握着一本质地古朴的医书,说这话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哎呀,常小大夫还没睡呐?”

小四脸皮早厚得跟城墙似的,被抓到也不心虚,伸了伸懒腰,打着哈欠道:“今个太累了,林蔚家离咱们镇忒远。这黑灯瞎火的,幸亏有个灯笼,要不然我摸黑走山路,准能一头扎坡底下。”

“坐。”

常宁用医书轻轻拍了拍身侧的位置。

“别了吧?这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各睡各的吧?明天还要早起干活呢!”

小四打着哈欠,脚底下抹油就要开溜。

常宁嗤笑一声,道:“你跑什么?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

小四一听,又折回身来,凑到常宁跟前坐好,笑眯眯道:“不愧是常小大夫,果然……”

常宁拧着小四的耳朵,挑起一边眉毛,轻“嗯”了一声。

“果然……宽宏大量。”

小四昧着良心夸了一句,嚷嚷道:“常大夫,你怎么可以说话不算话?不是说好了,下午那事翻篇,你怎么出尔反尔啊!”

“我说过么?我怎么不记得了。”

常宁手黑,把小四的耳朵拧了一圈才放手,“以后少在林蔚面前胡言乱语,她一个小姑娘家,能懂什么,你不要带坏她!”

“哪里就小姑娘了,她就是模样生得显小。我太奶奶像她这么大的时候,亲事早订下了!”小四揉了揉发红的耳朵,嚷嚷道。

话风一转,将上半身凑了过去,神神秘秘道:“我可跟你说啊,我今个见到林蔚她后娘了,啧啧啧,我原本想,怎么着也该是五大三粗,又黑又壮的吧,结果没想到居然是个半老徐娘。”

常宁就着灯火翻了一页书纸,闻言,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淡淡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这么说就是不想管林蔚家的事了。小四黑溜溜的眼珠子转了转,立马摇了摇头,面露怜悯道:“林蔚啊,那小丫头可怜啊,家徒四壁就算了,成天被后娘欺辱。咱们常小大夫也不是神仙,帮人哪里能帮到人家家里头哩?”

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边说边往后院走,“算啦,算啦,反正我也没本事管林蔚的家事。我睡觉去咯!”

常宁摇了摇头,颇感无奈。

第18章 略施小计

伤筋动骨一百天,二狗哥腿这么一伤,别说驾车去镇上了,就是平常下个地还得拄着拐杖。再者,清河镇上的地痞流氓又多,哪里是想摆摊就可以随意摆摊的,每月没个几两银子保护费,那就别想安生了。

如此,林蔚摆地摊卖小吃的主意算是彻底搁浅了,好在绣房里还收绣花的手帕,闲时再打点花结什么的,一个月下来,多少也能攒一两吊钱。

王氏怀孕了,一人吃两个人的饭。有身子的人不比寻常人吃饱就成,还得多少吃点好的,补充点营养。否则腹中的孩子营养跟不上,生下来也瘦弱难养。

林家人口又多,光靠林水抄书临摹字帖,勉强能支撑一家老小的开销。如此,林蔚不得不拿出一部分银子贴补家用,只当是心疼她爹了。

可王氏却不这样想,扬言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硬说自己才是当家主母,在林水面前各种撺掇,吹枕边风。只说要替林蔚收着钱,怕她一个小姑娘家的乱花。

林蔚哪里会不明白王氏的险恶用心,这银子要是真的给她收着了,没准王氏就拿着银子,再带着两个孩子跑了。这莲花村地处偏僻,穷乡僻壤的,王氏虽说生过两个孩子,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搞不好就被哪户土财主看上了,届时人财两空,林蔚找谁哭去?

因此,无论王氏如何撺掇,如何软磨硬泡,林蔚就是不为所动。除却每日贴补家里的开销之外,每一枚铜板都藏得严严实实的。

她今年也不算小了,再过个几年就要说婆家了。林家又穷,王氏又是个刻薄的继母,林蔚也不指望着家里能给自己准备点嫁妆。日后能不让她继续贴补家里,就该谢天谢地了。

一大早的,林水照例是去东家干活,王氏向来游手好闲的,如今仗着自己怀着身孕,一睡就睡到大中午。别说是操持这个家了,现如今连自己的两孩子都不管。

林惜年纪大些,自己屁颠屁颠的起了身,衣服胡乱穿一穿,连脸都不洗就跑去找林蔚。痴缠着她要点心吃。

林蔚正攥着木棒搅拌猪食,家里的小花猪被她养得肥实,眼瞅着一天比一天壮实。今年冬天必得下上一场十年未见的大雪,届时山路被封,冰天雪地的,家里头要是不贮藏点食物,一家老小就等着饿死吧。

“姐姐,我饿了!”

林惜见林蔚没理她,又绕到她正前面,拽着她的衣袖摇啊摇的,痴缠道:“姐姐,我好饿,有没有东西可以吃?”

林蔚轻轻把人推开,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淡淡道:“要吃饭找你娘去,你找我做什么,你又不是我生的。”

“可是娘肚子里怀了小弟弟,爹说了,要她多休息。”林惜委屈巴巴的咬着手指头,泪汪汪道:“你是我姐姐,我不找你找谁啊?”

“饿的时候就知道喊姐姐了,以前干什么去了?”

林蔚根本不吃这一套,将木桶提到井边洗涮干净。回身见林惜跟条小尾巴似的,林蔚走一步,她就跟一步。痴缠人的功夫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算了,其实也不想跟一个半大的孩子计较。大人作的孽,原本就同孩子不相干,更何况林惜不过才六岁,能懂什么?无非是在王氏跟前有样学样罢了。

“过来。”

林惜勾了勾手指头,示意林惜过来。见人都走近跟前了,这才半弯着腰,笑眯眯道:“惜儿,你想吃红烧肉吗?”

“红烧肉?”

林家穷,逢年过节才能吃到一回肉。一提到红烧肉,林惜才一开口说话,话还未说,口水就先流了下来,连连点头。

“那好,你帮我做件事,我改天就去镇上割肉给你做香喷喷的红烧肉吃。”

林蔚凑到林惜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这才拍了拍她的脑袋,笑道:“去吧,厨房里给你和晨儿留了白粥,应该还热着,赶紧去喝吧!”

林惜果真是听话,带着林晨喝了粥之后,就屁颠屁颠的跑回里屋。王氏正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木梳在发间来回穿梭几遭,这才打最里面的妆奁里取出一小盒梨花膏。用小拇指抠出一点,往手背上抹匀了。

王氏嫁给林秀才三年,虽说家里穷吧,可她自己过得还挺滋润。寻常人家的主母还知道攒钱购置些家具,改善改善伙食什么的,她可倒好,没事给自己捯饬一身漂亮衣裳,今天买盒胭脂,明天买支发簪。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也不管家里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

不仅如此,她还偏心儿子,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第一个想起的必是林晨,然后才是林惜。至于林蔚根本连边都摸不到。

林惜一撩门帘进了屋,见她娘在梳头,蹭蹭蹭的跑了过去,一把扑到膝头,嚷嚷道:“娘,娘!你的银镯子给我看看!”

“作死啊你,跑这么快!当心娘肚子里的小弟弟!”

王氏伸出一指戳着林惜的脑门,训斥道:“你望望你,不管是模样还是性子,半点也不像我。像足了你那死鬼老爹,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早知道女儿大了不贴心,当年就把你丢给你爹得了。”

林惜当年来莲花村的时候才三岁,多少也记着点事,可因为林秀才对她宠爱有加,这些年也早把他当成亲爹了。眼下为了红烧肉,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两只白嫩嫩的小手攥着她娘的手腕,摸了摸上头戴的缠丝银镯子,蹦起来嚷嚷道:“娘!你把这个取下来给我看看!我要看!”

“行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不是落了难嘛,要是原先在你亲爹那,这种破烂镯子我可看不上。”话虽这么说,王氏对这副从林蔚那里抢来的银镯子,还挺喜欢的,日日都戴着。眼下见林惜痴缠不休,也只好脱了下来。

“行了,拿到一边玩去,可不许弄丢了啊,被你吵得脑仁都疼了。”

“好!”

林惜两手捧着银镯子,答应的利索。才一溜烟的功夫就跑去送给林蔚了。

第19章 带继妹逛街

这银镯子同林蔚珍藏的那块手帕,都是林蔚的母前留下来的遗物。林蔚无论如何,必得将这两样东西都放在自己身边才能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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