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晨霭的异古生活_分节阅读_32(1 / 1)

轮到武备家的小公子的时候,这条连吃带拿的套路也依旧是成立的,但是他从来就没有想过那个公子哥居然会把自己的店面介绍给一个外乡人,虽说他每次来的时候拿的都是好货,但那是为什么大家不都应该是心知肚明的吗?

最开始他得到店面被砸的消息时,还以为是那个不长眼的伙计卖错了货,得罪了武备大人的好友。

后来他才反应过来不对,他做的什么生意,在武威的上层圈子里几乎是人人心知肚明的,那个公子哥要是肯介绍人过来,一定会亲自陪着,这样知道客人的身份,买东西的时候才不会吃亏。

会放那个人一个人来他的泛美斋,要么是那个公子哥真的疏忽了,要么就是他成心的要挑个借口找自己的麻烦。

第一条可定不会是了,那么原因就只能是第二条。但是自己也不记得有什么地方得罪过武备府呀,为什么突然的就会被人刻意找起了麻烦那?

皮大兴左思右想都不得要领,最后还是他身边的一个伙计提醒他的。

那个伙计退役之前与罗定是一个军团的,他知道罗定曾经当过陶二代的亲兵,这两个人的关系在当时就很要好,最近听说他们两个人貌似又要合伙做些什么生意了。

皮大兴听到这里才恍然大悟,敢情根子居然在这里呀,罗定这一招围秦救赵用的真是高明呀,没费吹灰之力就让自己焦头烂额,在也没有时间去找沈晨霭的麻烦了。

想的倒是挺美的,但是想让他放弃沈晨霭,那才是白日做梦。

想起沈晨霭,皮大兴就忍不住目露金光,那个人临摹的作品真是神了,要不是他在每件作品都留了很明显的落款,就凭着他的功力,连自己这种老油条都看不出来那些东西的真假。

在皮大兴看来,沈晨霭那个人完全就是手里捧着金饭碗,却还在沿街跟别人要饭。

沈晨霭究竟知不知道他的那双手有多么的值钱以他的功力,随便模仿一下前朝哪位大家的作品,做旧了之后拿出去一卖,起价最少都是上千辆的,而成本价却连1两银子都不一定能到。

这样的能力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点石成金了,想让他皮大兴放弃,那除非是他死了。

想一想,那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只要能让他把沈晨霭抓到手里控制住,用不了多久他也许就可以成为整个大乾最富有的人。

满脑子都已经被银子填满的皮大兴此时已经顾不得别的了,什么罗定守备府的,在银子的面前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皮大兴都已经想好了,现在先与他们示弱一下,缓解一下那边紧绷的神经,好让他们能够方便动手。自己这边也要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自己店里值钱的东西都给处理了,然后在将店面给低价转让出去,清除家底甩开包袱,破釜沉舟的干一场大的。

等到将这一切都处理好了之后,马上就带人把沈晨霭给抓了,然后立马就坐着船延黄河而下,逃到南方那边去。

那边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人会认识自己。到时候找个地方买间房子把沈晨霭一锁,押着他天天给自己画画。

为自己的幻想陷入疯魔的皮大兴,此时脑袋里已经再也塞不进别的东西了。他只要一睁开眼睛就会看到一张又一张的银票长者翅膀冲着自己飞了过来。

已经将一切都计划好了的皮大兴,回到武威之后就开始在暗中实施自己的计划了,他一边装出一副依然如故的样子来麻痹外人,一边找信得过的人处理他手头上值钱的一些东西。还要派出人去监视沈晨霭的日常生活,准备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就马上出手。

而沈晨霭对发生的这些全部都一无所知,他还在按部就班的过着自己的生活。

这一天沈晨霭放假,在家里待着很无聊的他照例来罗定的肉铺里帮忙,只不过肉铺里如今已经请到了新的账房先生,为了不去抢人家的饭碗,沈晨霭还是只能乖乖的坐在椅子上喝茶。

一个上午还没有过,沈晨霭已经灌下去两壶的茶水了,很快他的膀胱就对他发出了强烈的抗议,沈晨霭只好放下茶壶抱着肚子到肉店的后面去方便。

等到沈晨霭舒爽了之后出来,净过手之后他却不再像留在肉铺里面了,肉铺里此时正是生意火爆的时候,他既然帮不上忙就别过去捣乱了。

要不然他还是回家去吧,在家里好歹他也能够写写画画的打发一下时间。

所以,沈晨霭与肉铺里的人打过招呼之后,就打算趁着中午人多的时候往家里走了。

刚出肉铺的大门,沈晨霭就被迎面吹过来的冷风打的一个激灵。随着腊月的逼近,凤城这边的天气真的是越来越冷了。

缩着脖子插着双手,沈晨霭快步的走在大街上,这个见鬼的天气,还是要早点回家的好。

路过街口的时候,沈晨霭看见一位衣着单薄的老大娘蹲坐在街道旁,身前的深灰色麻布上面摆着一双双已经纳好的鞋垫。

看到那位老大娘在寒风里瑟瑟发抖的样子,沈晨霭的脚步渐渐的慢下来了,看着那位老大娘这么的冷的天气里还要出来讨生活,沈晨霭举得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他想着反正鞋垫也是要常常用到的东西,买几双回去也不算是浪费。

想到这里他停下脚步拐了一个弯,来到了对面老大娘的小摊位前面,蹲下身子在摊位上挑选了了半天,才算是挑出了几双鞋垫出来。

本来沈晨霭是打算给家里的人一人挑一双的。但是他只知道自己和罗定的尺码,陈婆子和两个孩子的脚是多大的他完全都不知道。

陈婶的也就算了,他居然连两个孩子的尺寸都不知道,这么当人家的家长,是不是有点太不负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