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唐先生的眼光,我相信。”时歌莞尔,看向王姐,“要一双36码,麻烦包起来。”

王姐愣住:“您穿37码挺合适的呀。”

时歌抽出黑金卡放在柜台,礼貌微笑:“没关系,要36码。”

这双高跟鞋,不是她穿。

她今天买的所有东西,都是为将来团队准备的见面礼,尤其是这双二十万的高价高跟鞋,是送给一位女建筑师。

女建筑师有钱有名,什么都不缺,唯一爱好是收集高跟鞋,原书中,白南建在郊区的酒店,就是安然用这双36码高跟鞋请她出山设计的。

王姐意识到她多嘴了,明明店内冷气很足,她额头还是沁出不少虚汗,这个顾客的气场,太强了。

她忙不迭点头:“好的好的,请稍等,马上为您包装。”

——

“原来所有一切都是你的阴谋!”

这时店外响起声愤怒的女声。

随即,一个双手提满纸袋的女人冲了进来,肤白貌美,正是沈棠。

沈棠是个胸大无脑的富家女。

家里父母兄长从小宠着,她本性说不上特别坏,只是非常骄纵贪玩,大小姐脾气,和唐家联姻后也不知收敛,暗地里悄悄和好几个美男谈身体恋爱。

用她的话说,既然她爸和她哥可以包养嫩模,在外养一二三四五的情妇,她为什么不行?男人能的,她照样能。

但她也是喜欢唐季的。

在他们的圈子,唐季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除了他前段时间出了车祸,右腿有了一点残疾,他简直完美无瑕。

不过她不会嫌弃他跛脚,等结婚后,她会当一个合格的唐太太。

沈棠当时是那么想的,只是半个月前出了意外——唐家退婚了。唐季,不要和她结婚了!没有任何原因。

为此沈棠天天在家消沉,今天好不容易被沈母拉出来散心,竟然看到了这一幕。

唐季,不食人间烟火,从未正眼看过她的唐季,在陪别的女人逛街!

沈棠顿时炸了,不顾沈母阻拦,嚷着冲进店找唐季要说法,她好歹是沈家大小姐,他凭什么说不要她就不要她。

不过她没想到,唐季陪的女人是时歌。

她双眼喷火盯着柜台前面的时歌,差点咬碎一口贝齿,原来是她在背后搞鬼,肯定是她把她和顾远南的照片发给唐季,唐季才会退婚,而她趁唐季生气退婚,趁虚而入,想要飞上枝头当凤凰。

做梦!

沈棠把所有纸袋往地下一砸,扬手几步冲上去要扇时歌耳光:“你这个心机女,看我不打死你,敢抢我的男人……”

啪。

下一瞬,响亮的巴掌声响起。

啪啪啪。

然后接连三声,沈棠姣好的脸蛋,左右各两个红红的巴掌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

“你……”沈棠惊呆了,还没来得及挥下去的手落下捂着自己的脸,双眸不敢置信地瞪着时歌,“你,你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时歌比她更气愤,挽起袖子,丝毫不顾形象,脱下平底鞋重重往她身上招呼,“不要脸的狐狸精,处心积虑勾引别人男朋友,有钱坐头等舱了不起啊,有钱也遮不住你身上的骚气!”

头等舱,别人男朋友?!

本来站着不动的安然不淡定了,这形容怎么听起来像顾远南啊?她双眸微眯,看向沈棠的头发。

长长的,卷卷的,亚麻色。

是她!

顾远南出轨的女人,是她!

原来时歌查出来了!

安然一直堆积的郁闷顷刻爆发,马上冲上去加入战局,她铁青着脸,双手死死揪住沈棠的头发用力扯:“原来是你这个骚狐狸,真是不要脸,我今天要拔光你的头发!看你还怎么勾引远南!”

“啊!你敢动我的头发!我和你拼了!”沈棠最宝贝她那一头浓密的头发,此时她根本顾不上时歌,红着双眼和安然互相撕扯。

一时间,豪华装潢的店内像菜市场一样,好不热闹,又是打又是骂,引来无数路人围观拍照。

时歌功成身退,默默退回唐季旁边,悄悄扯着他往外走。

唐季低头,就看到时歌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狡黠,笑得像只使坏的狐狸,无声说:“走吧,为你出气了。”

那一瞬,浅金色阳光穿过明净的落地窗,落到唐季微微上扬的嘴角,耀眼得时歌心口砰砰跳了几下。

她想。

唐季怎么能那么好看啊。

第12章 闺蜜篇012

【012】

晚餐是粤菜,时歌选了靠窗位置,把菜单递给唐季,很是大方说:“唐先生,随意点,我请客!”

唐季颔首:“你决定,我不挑。”

“好。”时歌熟门熟路点了荷香南瓜蒸排骨,蒜蓉粉丝蒸虾,滑蛋虾仁,腊肠炒荷兰豆,白灼菜心,蒜蓉紫贝菜,腊鸭芥菜煲,水晶蒸饺,蜜汁叉烧,还有两份肠粉。

点完见唐季看着她,她端起普洱呷了口,轻声说:“我之前生了病,很多东西不能吃,那时我就想,如果有一天我病好了,一定要点很多很多好吃的。”

唐季垂下眼,拿过菜单,又在上面选了几道菜:“我生病的时候,也有同样想法。”

他生病?

时歌想到唐季的右脚,是先天,还是后天呢?

她突然很是懊恼,早知道,她应该在书中加几笔唐季身体健康,百病不侵,长命百岁了。

菜很快上齐,香气扑鼻,时歌夹了只水晶蒸饺,下意识搁到唐季盘子里:“这个水晶蒸饺看起来很不错,唐先生你尝尝。”

咚。

时歌身后响起杯子落地的声音,不一会儿,一道阴影从她头顶盖了下来,她从碗里抬头,就看到一张铁青的脸。

啧。

冤家路窄。

时歌搁下筷子,礼貌微笑:“这位先生,有事吗?”

很好,是这位先生,不是金针菇了。

裴恒之嘴角抽动,余光瞥了眼唐季,觉得有些眼熟,一时却又想不起见过。

他丝毫不客气,自顾自拉了张椅子坐下:“时小姐贵人多忘事,不过半个月连老朋友都忘了。”说着,他看向唐季,“这位先生,是你新朋友?”

“唐季,你在外面吃饭?”这时另一道惊讶女声响起。

唐霜跟过来本来是想看裴恒之又发什么疯,好好吃着饭,突然咬牙切齿摔杯子,没想到竟然会遇到唐季。

她那摔下楼,在医院躺了半年,一个月前才苏醒的堂哥。

唐季?

唐氏集团的唐季?

闻言裴恒之脸色沉了沉,难怪他觉得唐季眼熟,之前在聚会远远见过一面,不过他是去猎艳,唐季是去露面几分钟。

时歌怎么和他认识?

想到刚才时歌给唐季夹水晶蒸饺的场面,他心口堵得厉害。时歌就是为他和白南分手?她难道不知道唐家和沈家联姻?!

他皮笑肉不笑:“原来是唐先生,久仰大名,我是裴恒之。”

唐季神色淡漠:“裴先生幸会。”

唐霜目光落在时歌身上,双手紧了紧,不过她很快舒展开来,微笑道:“这位小姐是你朋友?”

从唐霜出现,时歌就在大脑搜索她的信息,然而没有任何印象,应该是原书没出现的人物。

但看她神色,好像,似乎……对唐季……

时歌想着,在裴恒之晦暗不明的注视下,先唐季一步回答:“没错,女朋友,时歌。”她脚尖轻轻踢了踢唐季,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笃定唐季会帮她。

唐季眸底深邃一片,看不清情绪,忽地,他淡淡弯起唇:“嗯,女朋友。”

呼。

时歌松了口气,耳尖染上若有似无的红,她莞尔,问唐霜:“那这位小姐呢,是裴先生女朋友?”

一句话成功膈应两个人。

裴恒之憋屈不已:“我没时小姐那么强的适应能力,那么快有新男友……”

他自来熟倒了杯普洱,喝了一大口,满心火气还是降不下去。

时歌有了新男友,还把他推给别的女人。

他在她心目中真那么差?

他硬生生解释:“唐霜是我大学同学。”

原来女人叫唐霜。

时歌眉心微拧,唐季,唐霜,都是唐,姓得那么巧,不会有什么关系吧?

“原来是时小姐啊。”唐霜落落大方伸出手,“你好,我叫唐霜,是唐季的堂妹,啊。”她眨眨眼,语调轻扬,“我是养女,准确说是养堂妹。”

说完她拉开另一把椅子,准备在唐季旁边坐下:“那么巧遇上,时小姐不介意多加我和裴总两副碗筷吧。”

她用的肯定句,却没想到时歌笑盈盈的,温和说:“介意。”

唐霜动作一滞,以为她听错了,拧眉看向时歌,见她一脸正经,不像开玩笑的模样,她第一次差点没维持住笑容:“时小姐说什么?”

时歌也学着她的模样,眨眨眼:“唐小姐应该不希望你堂哥的情敌和他同桌吃饭吧?裴先生,现在在追我呢。”

“噗!”裴恒之一口茶喷出来。

唐霜灵光一闪,诧异:“你是金针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