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节(1 / 1)

盛世天骄 阿彩 3455 字 27天前

北王:为了爱本王,你果然够拼。

九歌:大写的问号?

北王:为了配得上本王,不惜把自己活成废人样。

九歌:……

第398章 榨干,这误会大了

楚九歌差不多被北王吸干了,短时间内醒不来,北王放心不下,便一直守着她……

早辰,应池过来要看楚九歌,被北王打发了,理由是应池还在守孝,没事离楚九歌远一点,免得冲撞了楚九歌。

应池听到北王说的理由,气得险些吐血。

他祖母都下葬了,他现在只是在守孝,怎么能冲撞人?

但是,北王说得严肃,认真,应池在北王的冷脸下,没骨气的怂了。

“不让见就不让见,反正楚九歌醒了,肯定会见我。”怂归怂,应池嘴上却不肯服软。

不过是嘴上占占便宜,北王连看都懒得看应池,接过暗卫送来的鸡汤,转身就朝楚九歌的房间走去……

应池站在外面,伸长脖子往里看,结果什么也没有看到,面上不显,心里却急得不行。

昨晚,北王和楚九歌回来后,又是打水,又是烧水的,应池哪可能不知,只是被暗卫挡住了,应池没办法出房门罢了。

“大半夜的要水,一大早北王面色红润,楚九歌却起不来床,还让手下送鸡汤,不会是……”应池面色一怔,越想越觉得是这么一回事,顿时更急了,“北王这个混蛋,怎么就不为楚九歌考虑一下,楚九歌的名声已经够难听了,他居然不管不顾就把人睡了,真是……万一有孩子怎么办?”

想到孩子,应池不可避免的想到齐珞茵那个孩子,想到出事后齐珞茵的态度,不由得心中一痛。

应池连忙闭眼,抬头,努力压下心中翻涌的酸涩,看着蔚蓝的天空,苦笑道:“没关系,要是北王不负责,还有我呢。”

在他跌入深渊的时候,是楚九歌一把将他拽了出来,楚九歌有需要,他肯定不会秀手旁观。

应池轻叹了口气,看了一眼紧闭的门,摇了摇头:“你怎么就那么傻呢?北王随便两句话,你就被他骗走了,被骗走了也就算了,居然被做到第二天起不来床,你这是被北王榨干了吗?”

暗卫把鸡汤交给北王后,正要离开,刚隐到暗处,就听到应池自言自语的话,顿时脚步一乱,险些跌倒在地……

他们,他们王爷把楚九歌给睡了?

就在昨晚?

暗卫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看着紧闭的房门……

想到昨晚发生的事,还有今天一早王爷交待他办的事,好像……是真的耶。

他们家王爷这效率也太高了,这是安慰着,安慰着,就把人安慰到床上了?

王爷,您厉害!

暗卫朝房门的方向,竖起大拇指。

应池扫了暗卫所在角落,没好气的哼了一声: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手下。要不是北王府的暗卫捣乱,他昨晚肯定能出来阻止北王的暴行。

“你们家王爷最好负起责任,不然……我应家军不会放过他。”应池知道楚九歌没有娘家为她撑腰,吃了这么大的亏,她一个姑娘家肯定不好意思说什么,这恶人自然由他来当了。

暗卫没有回答,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悄悄的隐匿了身形……

应池的声音不小,暗卫都听到了,在屋内的北王自然也听到了。

北王握汤勺的手一抖,把本该喂入楚九歌嘴里的鸡汤,全洒她脸上了……

“被本王榨干了?”北王轻笑一声,拿起一旁的帕子,细细地将楚九歌脸上的汤汁擦掉,“确实是被本王榨干了,嗯……这一次放过你,下一次本王一定坐实罪名,把你榨干。”

北王说着说着就笑了出来,手指滑过楚九歌的唇,正欲收回,楚九歌突然舔了一下,北王顿时像是触电一般,一动不敢动,瞪大眼睛看着楚九歌,耳根不由自主的泛红……

楚九歌毫无所觉,舔了一下没有咬到,又舔了一下……

酥酥麻麻的感觉从指腹传至心尖,北王的手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指腹正好压在楚九歌的唇间,楚九歌咬住,吸吮了起来……

舌尖与手指紧紧相连,一下一下吸吮着指腹,北王只感觉自己心像是被什么抓住了,一下一下的狂跳。

随着楚九歌舔吮的动作,北王只觉得全身燥热,热流直冲腹部,汇聚在某一个点上……

北王的大脑一片空白,脑子不受控制的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楚九歌的唇,落在……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北王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战栗。

“该死!”北王低咒一声,深深呼了口气,将脑中旖旎的想法拍飞。

楚九歌已经被他榨干了,他现在什么都不能想,什么都不能做!

北王一连呼了好几口气,才平息身体的燥热,一口一口给楚九歌喂鸡汤……

楚九歌的小院一片平静,宫里却因两人闹翻了天。

王梓钰昨晚急着出宫,带人去暗牢,明面上是为给沈卿出头,但皇上很清楚,事实真相绝不是如此。

要知道,昨晚北王也不顾大局,越狱跑去了暗牢。

王梓钰为沈卿闯暗牢,勉强说得通,北王和王梓钰同时去暗牢,绝不会是为了沈卿。

是以,当手下人汇报,说此事与楚九歌有关,皇上一点也不意外。

这世间,也只有楚九歌能让王梓钰和北王不管不顾,同时出手,但是……

得知出手陷害楚九歌的人是太子,皇上却十分震惊:“太子?他脑子被狗吃了吗?他的病还没有好,就急着把楚九歌弄死,他是嫌活得太长了吗?澜城、襄城瘟疫横行,楚九歌有医治瘟疫的法子,他居然在这个时候把人弄死,他脑子除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能一点大局观吗?”

澜城、襄城瘟疫横行,丹医堂摆明了要袖手旁观,这个时候他们唯一的筹码,就是能医治瘟疫的楚九歌。

太子这个时候把楚九歌弄死,不是让丹医堂坐地起价吗?

“朕怎么会生出一个,这么蠢的儿子?”皇上怒不可遏,幸亏太子不在这里,不然皇上不敢保证,他不会打死太子。

太子要直接一刀宰了楚九歌,他还会说一声太子果决,够狠,可那个蠢货做了什么?

大费周章的把人送到暗牢,没有把人弄死就算了,还牵扯出沈卿的事,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若是没有沈卿这个由头,北王和王梓钰为了楚九歌的名声,也不会将暗牢的事闹出来,只会私下处理,偏偏他的好儿子、好贵妃,把把柄送到了对方手上……

第399章 告状,她还是个孩子

再小的事,只要扯上北王,就没有办法善了。

还没有平定北域的骚动,还没有说服丹医堂,派丹医去澜城、襄城医治瘟疫,又出了沈卿的事,皇上烦躁不已……

事情还没有理顺,太监又来报,杨贵妃就在殿外哭着喊着要见皇上……

“要见朕?朕没找她,她倒来找朕了。”杨贵妃人长得美,性子温柔,出身不高,放得下身段讨好皇上,皇上对她颇为喜欢,但这点喜欢和江山社稷、手中的权利相比,不堪一击。

沈卿那件事虽没有证据,但皇上却很清楚是谁做的。

沈卿是他想用的臣子,杨家背着他收拾沈卿不说,还收拾得不干净,净给他添麻烦。

“宣!”皇上啪的一声放下笔,冷着一张脸坐在那里。

“皇上,明珠,明珠……不见了。”杨贵妃在后宫独掌权柄,前朝后宫的事都瞒不了她。

她知道,沈卿和楚九歌的事,必然引起了皇上对她、对太子的满,她现在必须摘清她和太子,哪怕牺牲她唯一的女儿,也再所不惜。

“皇上,您一定要为明珠做主呀,明珠她,明珠她……”杨贵妃哭得不行,一双眼睛红肿得吓人,半点美感也没有。

她这次是真得难过了,也真得吓到了。

亲生女儿失踪,她救不了不说,为了摘清自己,还得亲手把女儿推入地狱,她真得恨呀!

她不敢恨北王,不敢恨王梓钰,她只能恨……楚九歌!恨沈卿!

“明珠怎么了?”皇上神情淡漠,并没有因杨贵妃的话而动容。

他宠明珠公主不错,但也仅限于宠一个宠物,任何一个皇子皇女,于他而言都不重要。

这一点杨贵妃很清楚,是以,哪怕她再担心明珠,也没有想过求皇上去救明珠,她知道皇上不会救。

“皇上,明珠不见了,她不见了。”杨贵妃哭得撕心裂肺,没有一丝作伪。

她为自己哭,也为自己的女儿哭。

她可怜的明珠,落到北王和王梓钰手上,她这个做母亲的救不了她就算了,还得把脏水往她身上泼,她真得不配做母亲……

“明珠在庙里思过,好好的怎么会不见?”皇上看着杨贵妃,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不由得更气了。

这些蠢货,办得都是些什么蠢事。

杨贵妃娇弱的身子一颤,委屈又胆怯的道:“皇上,明珠,明珠她……昨晚,昨晚在暗牢,她,她现在不见了。”

“她怎么会在暗牢?朕记得……朕让她在庙里思过,谁准她离开的?”皇上的人查到昨晚发生的一切,唯有暗牢的事,被王梓钰全部抹除了,他的人什么也没有查到。

“皇上,这,这都是臣妾的错。”杨贵妃故作胆怯,把太子为了给明珠公主出气,骗楚九歌去暗牢的事,“一五一十”交待的清清楚楚……

杨贵妃边说边哭,眼泪一串接一串的往下掉,又是委屈又是伤心。

“皇上,您相信明珠……明珠那孩子一向善良、纯真,她真得只是想吓一吓楚九歌,真得没有伤害楚九歌的意思。”杨贵妃哭得不能自已,好似随时会断气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撒谎,杨贵妃痛哭大喊:“皇上,太子的身子还没有好,他还要楚九歌为他调理,明珠就是再讨厌楚九歌也知道分寸,她真得只是想要吓一吓楚九歌,根本没有想过伤害楚九歌一分一毫,也不知道事情会闹得这样大。皇上,明珠她只是一个孩子,她没有坏心的,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皇上……”

所以,一切都是北王和王梓钰添乱,要是这两人不跳出来,不就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后面的话,杨贵妃没有说出来,但她相信皇上知道她的意思。

“明珠怎么从庙里出来的?朕记得……皇家寺庙一直有人守着。”皇上更想问,杨家什么时候把手伸到了暗牢。

他要是没有记错,暗牢只听监察卫的,而监察卫只听他的……

“是,是臣妾……臣妾禁不住明珠的哀求,下旨召她的宫女问话,然后明珠就假扮宫女出来了。”杨贵妃并没有一味的把自己洗干净,她真要是傻白甜,皇上也不敢把后宫交给她管。

“那么暗牢呢?她怎么会出现在暗牢?”暗牢的狱卒都被王梓钰送到了大理寺卿,但有四个狱卒,王家交的是四俱面莫全非的尸体。

他知道那四人没有死,也知道那四人是此案的关键,但王梓钰并没有把人交出来,由官法宣理的意思……

杨贵妃看了皇上一眼,迟疑片刻后,才不安的道:“臣妾娘家有一个族兄,在暗牢当差,臣妾让他帮明珠混进去的。皇上,臣妾有罪,不该心软,被明珠一求,就任由她去暗牢……”

“你好大的胆子,你知不知道私入暗牢是什么罪?”皇上厉声呵斥,冷眼看着杨贵妃。

一个小小的狱卒,能安排人进暗牢?

杨贵妃当他的暗牢,是杨家的后花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