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盛世天骄 阿彩 3699 字 27天前

“只留一条底裤?楚九歌,我们爷是男人。”苏慕白的俊脸微微扭曲。

“男人就不能脱衣服了?他的衣服不脱,我怎么给他清理伤口,上药包扎?”楚九歌知道苏慕白的意思,但她真不愿意搭理苏慕白。

北王府这群人就是强盗,不把她当未来的北王妃看,却又要她像北王妃一样要求自己,简直是无理取闹。

“楚九歌,你一个女人,说话毫无顾忌,就不觉得脸红吗?”苏慕白被楚九歌堵的不行。

他才不是考虑什么男女有别的问题,他担心的是北王醒来后,会杀了他。

天知道,他们家王爷以前受了伤,从不让女人碰,要让王爷知晓,他昏迷的时候,楚九歌把他看光了、摸光了,王爷不会跟一个女人计较,但肯定会杀了他。

“婆婆妈妈,你还是男人吗?”楚九歌白了苏慕白一眼,拿起放在针线箩里的剪刀,走到床边,蹲下来,咔嚓一刀,就把裤脚给剪开了。

“楚九歌……”苏慕白伸手阻拦,楚九歌扭头,拿剪刀尖指着他,一脸凶悍地道,“闭嘴!不帮忙就别打扰我!”

苏慕白实被楚九歌吓了一跳,但还是尽责的劝说:“我们爷他……”

“你只要不告诉他就行了,旁的我负责,行不行?”这男人救了她两回,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尽力医治她。

她楚九歌这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恩怨分明。

“你能负什么责?你以为你是谁呀,还负责。你连自己的小命都护不住,你能负什么责?你知不知道,昨晚那批人知晓你没有死,还会来。”苏慕白被楚九歌气得不行。

这女人凶起来,气势强的很,居然和王爷有几分相似,简直了……

“放心,短时间内,他们不会来的。”楚九歌垂眸,掩去眼中的情绪,一点一点剪开北王身上的衣服。

“你怎么肯定他们不会来?楚九歌,你不会以为,谢玄会帮你挡住那些人吧?我说你是不是蠢?你都把药给了谢玄,谢玄还会管你死活?你别天真了。”苏慕白至今都不能理解,楚九歌为什么会早早的把药给谢玄。

从楚九歌这段时间的表现来看,楚九歌不是蠢人,她不可能不知晓,一旦她手上没有了筹码,谢玄就不会管她的死活。

“我没有奢望谁帮我,我只是按常理判断。那团黑气很可怕,正常人被卷进去都活不了,只要你们不对外宣扬我没死的消息,要杀我的人短时间内就不会上门。”在她为杀神天狼治伤的期间,北王府的人一定会帮她隐瞒消息。

北王府的人很现实,她有用,哪怕她活着会给北王府添麻烦,这些人也会保她。

但当北王府的人不需要她了,北王府的人就不会管她死活。

这个道理,她昨晚明白了。

“你还有脑子嘛,知晓个中利害。你既然知道,就尽心为大人医治,别耍什么花招,我们北王府不会亏待你。”苏慕白看着楚九歌,眼眸微闪……

楚九歌笑了一声,没有说话,低头,细致、认真的,将北王身上的衣服一点点剪下来,为了不碰到天狼大人身上的伤,楚九歌时不时侧过头,替他将衣服掀开……

阳光透过窗口折射进来,洒在楚九歌的身上,照在楚九歌白皙的脸颊上,衬的她的脸颊更白了,像是会发光一样。

苏慕白愣了一下,随即摇头苦笑:“我肯定是眼花了,这世上会发光的,只有金子。”

而是金子,就总会发光……

第55章 价值,我不会用

北王伤得很重,但他不是死人,依他的警觉心,他的衣服被人剪光了,怎么可能没有反应?

中途,北王醒了一回,他睁开眼看到床边的楚九歌,也看到了站在一旁的苏慕白,顿时心下大安,合上了眼……

这两人,一个是他信任的好友,一个是他交付了后背的人,有这两人在,他很放心。

“吓死我了!”北王睁眼的刹那,楚九歌就知道了。

“我也吓死了。”那一瞬间的杀气外泄,苏慕白还以为北王会跳起来,掐死他。

好在,好在王爷只是睁了下眼,没有别的动作,不然他真不敢保证,他会不会无耻的丢下楚九歌,独自跑出去。

“给别人看病是救命,给你们大人看病,那是要命。”楚九歌握剪刀的手都僵硬了,她和苏慕白的感受是一样的,刚刚那一刹那,她以为眼前的这位杀神大人,会杀了她。

“放心,放心。我们爷很好伺候的,他确定你无害,就不会再随便对你下手,你可以安心给爷医治了。”苏慕白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细细的打量了楚九歌一番,越看越觉得不能理解。

王爷,他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突然就这么相信楚九歌了?

看到楚九歌拿着利器,坐在他身边,王爷居然没有出手,简直是……神奇了!

他可不相信王爷是没有力气出手,王爷曾在中了魔毒,深度昏迷的时候,还一手摔死了一个试图暗袭他的丹医。像他们王爷这种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有反击的能力。

苏慕白的话并没有安慰到楚九歌,接下来的医清理过程中,楚九歌全程小心翼翼,生怕这位杀神一言不合就杀人……

北王身上有近百道伤口,且每道伤口都是细长的,伤口处的血肉全部坏死,给楚九歌的清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楚九歌不仅要将他的伤口清洗干净,还得将腐烂的肉一一刮掉。

没有麻醉,下刀的时候,楚九歌战战兢兢,生怕这位杀神大人会条件反射性的击毙她。

为了自己的小命,楚九歌不得不一心两用,在清理伤口的同时,时刻注意床上这位杀神,随时准备逃命。

万幸的是,这位杀神给予了她绝对的信任,全程不曾醒来,让楚九歌大呼庆幸。

伤口清创完毕,楚九歌将针线箩里的长针稍作改造,穿上用药水浸泡过的线,开始缝合……

楚九歌早就给苏慕白说了医治的过程,但看到楚九歌下针,苏慕白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楚九歌,你真要用针,把我们家爷的伤口缝起来?把伤口缝起来,真的会比用火烙起来更好吗?”

“好一百倍。”伤口清创完毕,也不见杀神大人反击,楚九歌紧绷的情绪稍稍放松了下来。

天知道,给这位杀神处理伤口,比给军中大佬医治还要辛苦,要是可以,她一点也不想对这个男人下刀、下针。

这男人身上的肉,哪里是肉,那简直是就是铁,一块块硬的可怕,每次下刀她都要废极大的劲,她的手都快疼死了。

“我总觉得这个有点不对,要不你先在自己身上试一试?”归根结底,苏慕白还是不相信楚九歌。

像他们这种人,每天都在刀尖上生活,要他们相信一个认识不到几天的人,真的很难。

尤其是楚九歌所做的一切,完全颠覆了他以往的认知,他不得不小心。

“我身上又没有伤,我试什么试,我有病呀!”楚九歌没好气的白了苏慕白一眼,“苏大公子,我知道你不信我,但现在你除了相信我以外,你还有别的选择吗?”

“好吧,你赢了。想来依你的聪明,你不会自断生路。”到这时,苏慕白仍旧不忘威胁楚九歌。

楚九歌懒得搭理他,穿好线后,试了试线的韧性,确定没有问题,便低头为床上的男人缝合伤口。

楚九歌落针很快,缝合的却很仔细,狰狞撕裂的伤口到了楚九歌手中,全都乖乖的服帖了,伤口紧紧的粘合在一起,看上去像是好了大半一样。

苏慕白细细看了半晌,确定没有问题,这才后退。

楚九歌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低头继续将面前这男人身上的伤,一一缝合起来……

上百道伤口,哪怕每道伤口只缝合十针,那也是上千针,待到楚九歌将北王身上的伤一一缝合,天色已渐暗,而楚九歌的双手也被勒出了一道道的血痕。

楚九歌动了动僵硬的脖子,看着手心和手指上的划痕,默默地将双手握紧……

她忘了,这双手不是她那双成天和药材打交道的手,这双手细腻无痕,根本经不起她这么摧残。

苦笑一声,楚九歌用清水将手上的血迹洗干净,便折回床边,为北王上药。

苏慕白看到了楚九歌的动作,嘴角微动,但最终还是什么也没有说。

楚九歌想要活下来,想要得到北王府的保护,就必须证明她有用,有被北王府用的价值。不然,就算她能逃过各方人马的追杀,也无法在北王府活下去……

楚九歌备的伤药不算多,节省再节省还是不够用,最后还有十几道上口,没办法上药。

楚九歌无奈,只得对苏慕白道:“我需要去采药,另外天狼大人失血过多,元气大失,我需要为他备补元汤,好让他早日恢复。”

“需要什么丹药?我让人去准备。”事关北王的安危,苏慕白不敢轻视。

“我不需要丹药,我需要草药,你的人不懂,我必须自己去寻。”村庄后面就是一座山,楚九歌不知山里有没有她需要的药材,她只能去找找看。

“丹药不行吗?我随时带了很多丹药,补血气的丹药也有。”楚九歌这个时候外出,并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苏慕白下意识的拒绝了。

“我、不、会、用、丹、药。”楚九歌一字一字,再次强调。

她说了多少遍了,她不是丹医!

苏慕白瞪大眼睛看着她:“不会炼丹药就算了,你连丹药都不会用,就敢给人治病?”

为什么楚九歌总是在,他想要相信她是真有本事的时候,露出真面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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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好意,你没有选择

不会用丹药,就不能治病了?

楚九歌嗤之以鼻,给了苏慕白一个白眼:“你会用丹,你有胆子给那位杀神大人用吗?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那位杀神大人体内全是积存的毒素,你给他用丹是在害他,而不是在救他。”

“我知道……”苏慕白弱弱地开口。

要不是如此,他也不会任由楚九歌出手,天知道楚九歌一个连丹药都不懂的人,能治什么病,万一耽误了救治,王爷可就倒霉了。

“既然知道你就该明白,你没有选择。”楚九歌与人为善,但并不表示她懦弱,遇事就躲。相反,她是一个自信且强势的女人,“现在,你只要告诉我,你派不派人随我去后山采药?”

她会尽力救治每一个病人,但病人或者病人家属自己要作死,她也不会多管闲事。

她昨晚一夜未睡,今天又一直在给杀神天狼处理伤口,她已经很累了,苏慕白的犹豫只会让她救人的热情消退。

“你……赢了。”苏慕白很不想搭理楚九歌,但楚九歌说的对,他呆在这个破村子里,除了相信楚九歌外,他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苏慕白像是消了气的球,再无先前指责楚九歌的底气,憋屈地道:“我这就安排人跟你去,要不……我亲自陪你去?”

“你留在这里照顾你们家杀神大人就行了。昨晚的事,你我都知道,那些人并不仅仅是冲着我来的,你们的杀神大人也惹了不小的麻烦。”楚九歌鄙夷地看了苏慕白一眼。

就苏慕白这种公子哥,能爬上山吗?

她很怀疑。

丢下被嫌弃却不自知的苏慕白,楚九歌带着两个侍卫,背着从村民那里借来的竹框便上山了。

一到山上,看到满地的药草,楚九歌不知该高兴还是该悲哀……

她生活的那个时代,要找野生的草药很不容易的,大多数药材都是种植的,但在东林,药草遍地,几乎只要低头就能挖到有价值的药草。

“果然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于中医而来,这是一块处女地,等着中医国手来开垦,但开垦的过程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大多数人的想法已经固定了,在丹药虽有时候治不好病,但也不会治死人的背景下,没有人会轻易丢下丹药,投奔中医的怀抱,除非迫不得已。

就像在她所处的那个时代,中医已有百年历史,但大多数病人并不相信中医。只有患了绝症,西医治不好了才会去找中医,而后医治无效,便是中医无用,治不好病。

每每遇到这样的事情,她总是不知如何反驳……

那些身患绝症的病人,在西医没有救的情况下选择中医,那时病人已是病入膏肓,要叫大夫怎么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