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乔装改扮过的阿渔走向被当做沙包围在中间的沈克己,大家让出一个位置,就见她一脚踹在沈克己膝盖窝上,疼得沈克己叫都叫不出来,两条腿软绵绵的瘫在地上,紧接着又是角度无比刁钻的一脚,直冲两腿之间的要害。

同一瞬间,高磊等护卫本能地合了合腿,身体跟着沈克己一起抽搐了下。

阿渔无语地扫了一眼仿若感同身受的下属,在他们眼里看到了发自内心的敬畏。

阿渔:“……”你们戏可真多。

沈克己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他彻底晕死了过去。

隔着麻袋看不清他的神情,不过阿渔想象了下他的表情,肯定非常的令人愉悦。她满意地点了点头,带着人离开。

跟在她身后的高磊等人仿佛还沉浸在那种只有男人能懂的惊恐之中,表情十分的不自然。

阿渔微微一笑:“怕什么?只要你们做个好男人,肯定轮不着你们。”

求生欲强烈的众人表示自己一直都是好男人。

片刻后,被留在原地的沈克己一行人里,终于有一侍卫挣脱束缚站了起来,直奔死狗一样躺在地上的沈克己,但见他腿间一片鲜血,吓了一大跳,连忙伸手探鼻息,万幸还有气。

混乱之间,终于有人发现沈克己的真实伤情,登时吓得面无人色。一人狂奔回城通知荣王,剩下的人抬着沈克己快速回别庄。

本就被傍晚沈克己的发疯弄得精疲力竭的荣王闻言,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又被掐着人中强制唤醒。两个护卫架着腿脚发软的荣王上了马车直冲别庄。

如临大敌的郎中见到荣王,大松一口气,终于来了个能做主的,急忙把情况如此这般一说,给了荣王两个选择。

去势保命;不去势拼运气,一旦感染恶化,大罗神仙都无能为力。

荣王面色灰白,近乎卑微地哀求:“他一个男子去了势,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就没有不去势的保命方法。”

同为男子的郎中也表同情,但是爱莫能助,表示自己无能为力:“王爷不如请御医来瞧瞧,兴许有法子,只是务必尽快,多一刻大公子就多一分危险。”他巴不得把这个烫手山芋送出去。

这郎中是荣王妃先前为沈克己搜罗来的,最擅长治疗这方面,不比宫里御医差,他都说没办法了。

望了望被绑住手脚歇斯底里嘶吼的沈克己,又看了看郎中无能为力的脸,荣王红着眼睛咬牙作出决定:“救命要紧。”

因为剧痛而无比清醒的沈克己咆哮,五官狰狞移位:“不要,父王你杀了我吧,我不要,父王你让我死个干脆。我不要当废人,我不要!”

“你死了,让你母妃怎么办,她只有你这一个儿子。”荣王痛心疾首。

沈克己什么都听不见了,只听见荣王要让人阉了他,他吓得涕泗横流:“不,不要,我不要!”剧烈挣扎间,险些挣脱手脚爬起来。

荣王伤心之至,老泪纵横:“动手吧。”

沈克己声嘶力竭地大吼:“你们杀了我吧,杀了我,一刀杀了我!”

荣王闭上眼,落荒而逃。纵然对这个儿子失望透顶,可在这一刻依旧心如刀绞。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就是为了能让他当个男人,所以再三容忍阮慕晴,到头来还不是做不成男人。

荣王泪流不止,还不如之前,之前好歹还是个全乎人,如今却成了真真正正的残废,他到底图个什么啊!

回想一年前还风平浪静幸福美满的生活,荣王捶胸顿足,悔不当初,自己要是管得严厉一点,不那么纵容发妻嫡子胡闹,也许就不至于落到这境地。

好半响,郎中擦着汗出来,说一切顺利,又委婉表示,请荣王派人看着点沈克己,免得他一时想不开。

荣王嘴里更苦,塞了一把黄莲似的,看一眼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的沈克己,荣王不敢再细看,踉跄着离开房间。

“到底怎么一回事情?”荣王气急败坏质问。

跪了一地的侍卫便把来龙去脉叙述一遍。

荣王暴躁地来回走,就像一头困兽:“他们就没说为了什么?”

侍卫:“他们上来就打,整个过程中一言不发。”

荣王脑门上的青筋一跳又一跳,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形容可怖。

“会不会是刘家做的?”其中一个侍卫大着胆子道,大公子刚冒犯了刘家还骂得那么难听。以刘家的嚣张,气不过半道再泄愤这种事,他们不是做不出来。

又有人小心翼翼地提了谢氏,两家宿怨已深,还把齐国公夫人气得时日无多,谢家报复也在情理之中,尤其伤的还是那么微妙的地方。

荣王神色变幻不定,伤了那一处,郎中也说不准对方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甚至说不好有没有之前在刘家挨那顿打的因素,一通乱揍,谁知道踢在哪儿了。

除了刘氏谢氏,荣王其实还怀疑那几个嚣张跋扈的纨绔,荣王府被他们半夜里泼过粪,在墙上用狗血写了文贼等刺目字眼。

随着那本诗词的推广,人们惊为天人之余,沈克己引起公愤,口诛笔伐还有人来荣王府以及别庄找茬。

他得罪的人太多了,没有线索的情况下,根本确定不了真凶。退一步,就算是确定了,无凭无据他们怎么报仇?便是有证据,如刘氏谢氏这样的人家,他们又拿什么报仇?

残酷难堪的事实令荣王万箭穿心,他跌坐在椅子上捂住眼睛,两道水痕漫了下来。

“不要声张开去。”声音沙哑,含着屈辱。

除了打落牙齿活血吞,他还能怎么办,再给京城好事之众一个谈资,让他们多一条嗤笑荣王府的理由?

……

阿渔烧掉了那一身行头,尤其是那只鞋,活了这么些年,这桩事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新鲜!

本可以由下属代劳,只谢婉妤恨意太深,要求亲手动手,不过碍于形势,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毕竟一剪子咔嚓了,针对性太强,容易引人怀疑。

略晚一些,传来消息——沈克己被阉了。

阿渔眉眼一弯,笑了,这样她就能放心离开京城。

齐国公夫人强撑了半个月,于半夜里撒手人寰,齐国公府挂起了白幡,祭奠者络绎不绝,老皇帝也派了人来祭奠,算是给足了谢家体面。

因前线吃紧,遂谢家父子无法回京。

停灵七日后,除真定大长公主外的谢家人都要扶灵回泗阳家乡。因真定大长公主在京,且皇帝派了一队人马随行,谢家人才得以离京。

自然其中少不了钱财的作用,对一些人而言,只要给的好处到位,让他们卖了祖宗都毫不犹豫。

离开京城这一天,天空阴沉沉的,阿渔正躺在马车上养神,就听见一阵喧哗声。

坐在马车外的紫苏声音恨恨的:“是荣王府大公子。”自然不能再称呼世子了。

阿渔饶有兴致地挑了挑眉,掀开车帘。

沈克己是趁人不备逃出来的,那一刀下去,醒来后他就有些疯疯癫癫,时而清醒时而混乱。

“婉妤,你在哪儿?婉妤。” 蓬首垢面的沈克己伸着脑袋四处寻找。

谢家护卫伸手推着他往外走。

“婉妤!”沈克己惊喜地叫了一声,想冲过来,拦着他的护卫看一眼阿渔,这才容许他稍微靠近马车,站在半丈外。

“婉妤,我错了,阮慕晴她是个骗子,她害我至苦!”沈克己似哭似笑,颠三倒四地说话:“她跑了,勾搭上了刘鸿晖。这世上只有你才是真心对我,不管我什么样都不嫌弃我。她背叛了我。我不该禁不住她的勾引,我以后再也不会去看别的女人,我只要你,我们好好过日子,我会好好补偿你,我们像以前那样。老三家的儿子才一个月,我们抱过来养。婉妤,我们回家。”

神色激动的沈克己想要突破人墙靠过来。

阿渔要笑不笑地盯着他:“我看你是真的疯了,我这辈子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嫁给你,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与你和离。”

“沈克己你可算是无耻之尤了,你成了阉人,阮慕晴跑了,你倒是想起我来了,我又不是捡破烂的。”

沈克己脸色蓦然一变,眼睛瞪作铜铃:“我不是!”

阿渔:“全京城都知道了你是阉人了,也就你不知道。”

“我不是!”被踩到了痛脚的沈克己跳了起来,声嘶力竭地否认。

阿渔直直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你就是阉人!”

沈克己越发暴怒,两只眼燃起熊熊怒火,扑腾着要上前,那模样像是要将她碎尸万段以泄心头之恨。

“你个贱人!”

阿渔神情一冷,跳下马车走过去,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还给你,这世上没有人比你更配得上这两个字。”

话音未落,阿渔反手又是一记清脆耳光:“你误我八年,我还你八个耳光。”

沈克己双目暴睁,还要再骂,却被打得耳鸣眼花,脸肿牙松。

阿渔用帕子擦了擦手,扔掉,靠近一步,露出一抹带着明显恶意的微笑:“忘了告诉你,你不举的事是我故意透露给许侧妃的,那天捉奸我是故意引了那么多人过去,和离也是我有意引导,还有那本诗词集是我送出去的,最后,那一脚是我踹的。”

沈克己如遭雷击。

阿渔好整以暇地看着傻住了的沈克己:“可没人会相信的,你前儿骂刘鸿晖,昨儿诅咒吕七郎,今儿攀扯我,谁会相信一个疯子的话。”

沈克己整个人都在抖,三尸暴跳七窃生烟都不足以形容他此刻的惊怒,满脸的戾气几乎要化作实质,张嘴想咬,被旁边的护卫眼疾手快堵住了嘴。

就是这样的表情,千百种仇恨在血管燃烧,满腔怨恨无处可泄,一如当年的谢婉妤。

阿渔嗤了一声:“扔远一点,别脏了我的眼睛。”

两名护卫架着沈克己的胳膊往外拖,剧烈挣扎的沈克己死死盯着阿渔,两只眼睛里的仇恨刻骨铭心。

沈克己更疯了,为了方便看管,荣王把他的活动范围从整个别庄收缩成汀兰苑,他不再骂阮慕晴不再骂刘鸿晖,不再骂天骂地,他开始骂谢婉妤。

荣王听说了,沉默半响:“别传出去。”真的也好,假的也罢,他疯了,谁会相信一个疯子的话。

沈克己疯了!

听到消息的阮慕晴笑了,笑着笑着又笑不出来了。对现在的沈克己来说,也许疯了是件好事,可以逃避一切。

她端详着镜中浓妆淡抹的自己,休养了一个多月,她脸上的伤都消了,又恢复从前的花容月貌。这具身子才十八岁,正是一生中最好的年华,花一样的美好鲜嫩,却无人欣赏。

阮慕晴轻轻咬住唇角,她在这儿住了一个多月,刘鸿晖一次都没来看过她,彷佛不知道她这个人的存在。但事实上,他肯定知道,不然这里的下人怎么敢收留她这么久,还好吃好喝地供着,连大夫也请来了。

剽窃一事终究让他对自己生出难以磨灭的隔阂,这一阵,她一直在想如何挽回他的心意,肥皂玻璃火药,穿越三大法宝,但凡能捣鼓出一样来都能令刘鸿晖对她刮目相看,可她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早知如此,自己当年看到这些情节的时候就多瞄两眼或者百度一下,起码不会一筹莫展。

阮慕晴皱了皱眉头,望着镜子中精致的脸,眉头逐渐疏散,美貌是女人最大的武器。

“姑娘,大人来了。”小丫鬟通禀了一声。

阮慕晴心头一跳,对着镜子照了照,又理了理头发,将几缕鬓发稍稍打散,垂在两侧,行走间迎风而动,平添几分柔美。

刘鸿晖正坐在客厅里喝茶,听到动静抬眸,月前听人报她从沈克己那逃出来投奔自己,只觉得滑稽可笑。她对自身倒挺有信心,就料定自己会接纳她这样一个臭名远扬的逃妾。

彼时他手头正忙,便抛在了脑后。这一天无事可做,忽然就想起了她,这个他惦记了两年的女人。美女他见的多了,才女却难得一见,所以当初他对阮慕晴确有一分真心,不然也不会在她拒绝为妾之后没有强人所难。

只是没想到,所谓才女不过是个欺世盗名的文贼,刘鸿晖顿时像吞了一只苍蝇那样恶心。

没了华丽的才女光华,再回头看认识以来的种种,刘鸿晖犹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这个女人口口声声与他并无风月之情,却一直在吊着他。再次相见之后,更是故意勾引他,上巳节那天是她刻意为之。

“大人。”阮慕晴娉娉袅袅地行礼。

刘鸿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看得阮慕晴心跳如擂鼓,她稳了稳心神,款款起身,半垂着脸柔顺地站在他面前:“多谢大人收留,不然我只能被沈克己抓回去折磨致死。”说着泪盈眉睫。

美人垂泪如梨花带雨,以前的刘鸿晖必然会耐心的哄哄,可现在,刘鸿晖只觉得惺惺作态,原先那点陪聊的兴致荡然无存,被烦躁取而代之。

刘鸿晖不耐烦地说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又想从我这得到什么,你我都心知肚明,这些虚的就省了。”

准备了一肚子话的阮慕晴顿住了,愕然看过去。

刘鸿晖弯了弯嘴角,这情绪真实多了,人看起来也顺眼多了,勾了勾手指头:“你乖乖的,别跟我耍心眼,我自然不会亏待你。”惦记了两年却没吃到嘴里,到底还有几分稀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