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节(1 / 1)

李承蓬又语气笃定道,“素闻大周文人才子辈出,你能考上状元,肯定也不一般。”

萧函微笑道,“皇子若要寻大周俊杰,可去找程维程翰林,他乃去年新科状元。”

他考上状元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了。

李承蓬貌似对萧函还挺有兴趣的,但西羌使团那边已经不耐烦了,好像翰林院是李承蓬这边的人定下的。身边的使臣好像同他说了什么,李承蓬也只好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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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的事仿佛只是一个小插曲,一个南唐皇子殿下的一时突发奇想罢了,事后也没人刻意去调查大周藏书馆阁中的七品小官。

西羌和南唐的使团来到京城后,也令京城热闹了许多。

当亲眼直面这‘热闹’时,心情也不是那么愉快了。

撷芳楼,萧函偶尔也会来这里坐坐。但今日这里却成了事故的主场,气氛有些激烈了起来。

起因是西羌使团中的一位皇子在酒楼里看上了一幼女,竟直接让手下将人带回去。酒楼里也有一些年轻士子,当场就觉得西羌皇子在天子脚下就敢无视大周国法,行掳人之举,太过嚣张,未免不把大周放在眼里。

因此起了争执,僵持不下。

在那位嚣张跋扈的西羌皇子旁边的一位黑脸肃面的年轻人,是奉命陪同的大周监察官员于津,他心中也颇为不快,送到别馆的美人也不少,随意在外面看上一个就要掳回去,这西羌皇子未免太过分了。

但碍于对方身份,只能好言相劝。

西羌皇子神色倨傲,带上几分冷笑,“博炎,这个大周官员竟敢冒犯本皇子。”

他身边着胡服的年长者闻言,竟悍然对于津出手。

“我也要问问大周皇帝,一个小小官员也敢对本皇子不敬,可是要与我西羌为敌。”

周围众人也没想到居然会打起来,过了十几招,于津渐渐还落于下风,后竟被打中胸口,一口鲜血喷出。

西羌皇子唇角勾起一抹笑意,眼角余光瞥见那躲在老者身后的稚嫩也可见风华的女孩,随手支使仆从把那女孩抢过来。

没想到西羌皇子连大周的官员都敢教训,原先那些士子也是愣住了,更是不知该不该上前。

老者护着孙女,西羌使团仆从直接扬起鞭子来。

忽地,那鞭子被握住了,然后无法动弹。

萧函脸上带着笑,只是这丝笑容也是冷冷淡淡,甚至似笑非笑的,好像很容易就轻轻就把鞭子握在手里。

看着突然出现的人,西羌皇子有几分怒色,却似乎又胸有成竹,“你又是何人?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

“一介七品校书官,不过,应该很快不是了。”萧函微微一笑,手中的长鞭化为齑粉。

西羌皇子变了脸色,而身后两三个人主动护拥上去,

这位西羌皇子看来地位也不低,连保护的高手也有好几位。

“借剑一用。”

这句话在空气中浅浅淡淡地逸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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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发生的事谁也没想到,西羌和南唐的使团来到大周,背后其实不知夹杂了多少阴谋算计和利益,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哪怕西羌皇子大闹撷芳楼,也无人敢动手,只因顾虑太多,怕逾越了分寸。

谁知道突然蹦出一个毫无顾忌的人。

而且居然还是大宗师级别的高手。

能把另一层身份是皇帝的暗卫统领的于津打得重伤,自然不是什么等闲武夫,而是奉了西羌皇帝之命的高手,而且还不止一人。

没有人能忘记,那恍若剑仙的画面。

萧函握着还在滴血的剑时,周围万籁俱静,甚至怕呼吸声惊扰了她,这也方便了她思考。

她其实不难猜出西羌皇子的狐假虎威,于津的隐忍,牵扯的势力太多,她也不适合出手,无论对于谁来说,都没有好处。

可她偏偏出手了。

那刹那间的顿悟,什么是侠,什么是仙。

撷芳楼的确是块仙缘福地,

黄粱一梦是方令棠的机缘,但这次,是她萧函的机缘。

萧函微微笑了笑。

立地飞升当然是没有的,但京城也非她再留之地了。

那三千道藏她也悉数看遍了,也没什么值得留恋。

等众人再回过神来,已不见了她的踪影。

温良羽初听到这事时,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方兄那样文弱的儒生,怎么可能会武功,还持剑杀人,还一举杀了西羌的数位高手。

因为这次事件而不得不提前离开大周的李承蓬,即便看着身边的护卫使臣严肃紧张的面孔,还是带着几分玩笑地感叹道,“你看,我还是很有眼光的。”

二十多岁的大宗师啊。

南唐和西羌的人一样,都怀疑方令棠是隐藏的大内供奉,他敢杀西羌皇子和身边的护卫高手,说不定就是大周皇帝的意思,简直思极甚恐。

所以才急急离开,连西羌使团都顾不得问罪,就赶忙离开京城了。

唯有皇帝和朝臣心知肚明,方令棠根本不是什么大内供奉,皇帝甚至都想不起方令棠这个人来,又是后怕又是恼怒,惹了这么大的麻烦随便就走了,简直视朝廷如无物。

“是啊,只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

茶馆里听到说书人讲起西羌所发通缉令的事,萧函放下茶杯,微微笑了笑,在心中道。

几年潜心研读道藏,并没有化去萧函的锋芒锐利。

但这么一件小事,想做就做了,为何要顾虑这么多,

人生在世,不愿随波逐流,也不愿掩盖初心,即便那是家国,是机谋。

方令棠,曾先后为佑庆年状元,藏文官校书官。

朝堂对其人讳莫如深,极少的事迹只流传于江湖传说野史记载中,言其正邪莫辨,却是难以企及的高手,世人都道他寻仙问道去了。

第257章 凤凰男文中的白富美

这个世界的委托人叫林清弦,出身富裕, 性格说的好听点是温婉良善, 不好听呢就是太过软弱, 一生中唯一强硬了一次就是和高中时认识的男友卫志嘉恋爱结婚, 并且不顾父母和朋友的反对劝告。

但结果证明,她的选择是错的。

卫志嘉出身贫困山村,是靠着成绩优秀才被特招进入市里的高中,因为一次意外和林清弦产生交集, 他的清俊容貌和刻苦努力吸引了林清弦, 暗中一点点关注卫志嘉, 很快两人便开始交往, 坠入了爱河。

因为家境的天差地别,而且又还是高中生,卫志嘉便想隐瞒恋情,林清弦也听他的话,谁也没有说。

高考后,林家父母终于知道了女儿的秘密恋情, 并立刻想要棒打鸳鸯, 因为在他们看来, 女儿是从小千娇百宠长大的, 从没有吃过一点苦, 接触过社会的半分险恶,过去现在没有,将来更不会。卫志嘉和女儿成长的环境差距太大了, 家里又有父母弟弟妹妹,一大串乡村里的亲戚,身上寄托着全家人甚至全乡村的希望,担子太重了,林清弦以后怎么可能应付得来。

林家父母苦口婆心,想着早断免得痛苦,但林清弦却难得固执了一回,甚至宁愿绝食也不愿意和卫志嘉分手。

林家父母到底拗不过宝贝女儿以死相逼,同意了两人的恋情。

在林父的资助下,卫志嘉得以读大学,林清弦也坚持选了一所离卫志嘉近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卫志嘉就和林清弦结婚,还进了林氏集团,而且一步登天,坐上高管的位子。

在林清弦结婚第六年的时候,她的父母因为意外去世,她也就成了林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

尽管父母在世时提醒她好好握住手中的股份,至于集团经营,他们也安排好了职业经理人。但在看到丈夫在公司里被为难时,林清弦还是把股份送给了卫志嘉,持有绝对股份的卫志嘉当上了林氏集团的董事长。

见到丈夫意气风发,林清弦也跟着高兴,而且准备安心调养身体好为丈夫生儿育女。她因为胎里弱,身体一直不好,所以结婚几年父母都不让她要孩子。

林清弦没想到自以为幸福美满的时候撞见卫志嘉出轨,对方还是卫志嘉的女秘书杜慈,而且杜慈还怀孕了。

卫志嘉向林清弦道歉,说只是一次酒后意外,却又说杜慈的体质不能打胎,否则以后都不能生育了。

杜慈也说不会打扰他们夫妇的生活,生完孩子后就离开。

林清弦相信了,还给了杜慈一笔钱,希望她能带孩子走。

卫志嘉告诉她说杜慈拿了钱就走了,还让林清弦好好在家调养身体,因为这次打击,她身体变得更差了。

林清弦逼自己忘掉这些不愉快,和丈夫重新开始,但结果她等到的就是,杜慈带着孩子登门明是道歉,实为耀武扬威。

哪怕卫志嘉赶回来斥责了杜慈,让她不准再登门,但他也欺骗了林清弦,杜慈根本没有离开,而且一直待在公司,卫志嘉口口声声说他工作很辛苦,需要杜慈的从旁协助。可林清弦跑到公司,却发现公司里都是些她不认识的人。

尽管她很少过问公司的事,但林氏集团是她父亲一手创办,许多元老董事都是她认识的叔伯。

现在却都不在了,那些重要的职位也都换成了卫志嘉的亲人,甚至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她父亲曾引以为傲的林氏集团也被卫志嘉改成了卫氏。

林清弦失魂落魄地给那些认识的叔伯打电话,才知道卫志嘉经营公司的能力很差,多次决断都造成了公司的巨大损失,但他为人又清高自傲,独断专行,稍有反对的员工就被他开除了。

哪怕是跟着林父打江山的那些元老也寒心了,又找不到她,或者说在她多次为卫志嘉辩解支持,并将经营权交给卫志嘉时,他们已经对这个侄女失望了。

再回到别墅,她一直恭敬孝顺的婆婆对杜慈和她的孩子十分亲热,对她冷漠得像个陌生人。

林清弦是在绝望和后悔中死的,她悔恨自己的识人不明,没有真正看清过卫志嘉是什么人,不听父母和身边人的劝告,在大学的几年,父母就说过卫志嘉志大才疏,能力不够,又不会和人交际,朋友也说卫志嘉性子清高孤傲,对她没有那么上心,实在不是良配。

林清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固执地相信卫志嘉是有才华的,早晚有一日能展翅翱翔。

为了让父母接受,她还一声不说地就跑去和卫志嘉领证。

她的识人不清,不仅毁了自己一生,还让父母共同的心血毁了,看着公司人心离散,都是些庸碌蛀虫,集团衰败,落入下流,林清弦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林清弦和时空局做了交易,她的心愿就是父母一生顺遂安康,还有做一个令他们骄傲的女儿。

看完了凤凰男和白富美的狗血悲剧后,萧函只有一个问题,“她为什么不自己重生?”

林清弦付出的代价不小,按理说可以自己重生,而不是由任务者来完成她的人生。

9526查到了缘由,林清弦没脸再见疼爱她的父母,她为了卫志嘉不知道伤过父母的心多少次,最后还令那么多人失望,连那些叔伯都觉得她不争气,她也害怕重来一次,做不到她想要的结果。

“小姐,还有一杯牛奶,再不喝,就要凉了。”旁边显露着慈爱眼神的王妈道。

萧函摸了摸肚子,朝王妈摇了摇头,“吃不下了。”

原身的身体弱,平时食量也不大,一桌的早饭,有蛋糕面包,有油条粢饭团的,牛奶豆浆,但她能吃完一碟子就不错了。

王妈也怕她吃多了胃不舒服,怜惜道,“那我把牛奶装到保温瓶里,小姐你带着去学校喝。”

萧函点了点头,看着王妈倒牛奶到保温瓶,又细心地弄好,放进一个颜色十分少女心的书包专门放水杯的地方。

原身现在读初一,而且今天是上学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