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秦楚将木盆放下,看到媳妇那呆呆的模样,精致的小脸上带着一丝稚气的憨态,他便忍不住扬起唇角,上前为她解发,还给她的头发梳得整齐,然后让她先洗脸洗脚,他就着她洗过的水自己再洗脚。

于书燕看着秦楚端着木盆出去倒水,她更加的意外,婆母准备儿子给媳妇倒洗脚水?前世这可都是她干的事,她一入门,有心讨好秦家人,心里也觉得自己庄户出身高攀了一点,母亲也劝她要学着做家务,结果她做得这么好,却还是不受婆母待见。

而今她不但什么也不做,她还这么懒,居然没有将她给休了,真是诡异。

夜里夫妻两人躺在床上,各盖了一床被褥,于书燕背对着他,秦楚捱到了后半夜,想着媳妇该睡着了吧,于是悄悄地从新被褥里出来,掀开旧被褥,将媳妇的头抬起来枕在自己的臂膀中,然后再将媳妇板过身子,想要搂着她睡,没想于书燕推他。

“你走开。”

第22章 发现秦楚的秘密

媳妇没睡着?莫不是白日里睡得太多了?

秦楚见媳妇没睡意,那就做点什么吧,都忍半夜了,于是没脸没皮的贴紧了过去,将媳妇搂得紧紧地,三两下解了自己的亵衣,手也跟着不安份起来。

于书燕拍打着他的手,他却是不管,将媳妇缠紧,不准她反抗,甚至将她的双手扣在头顶,直接侵占了她的身子。

于是于书燕原本想早点起床的,这么一折腾,醒来时都已经中午了,她有些迷迷糊糊,还以为自己在于家,不然这秦家怎么没有声响,太不对劲了。

她披衣下地,就看到秦楚为她准备了洗濑的水,她梳妆出来,刚推开门,就看到堂屋廊下交椅中坐着做衣裳的婆母。

俞氏听到开门的声音一抬头,与四媳妇对了个正眼,看着她那慵懒的模样,俞氏的绣花针差一点扎到自己的手,这懒姑娘也没谁了,懒成这样,都已经大晌午了才起床。

俞氏想着儿子还没有回来,倒是可以教训一下,于是朝于书燕召手,于书燕的美眸转了转,她碎步来到俞氏身边。

俞氏问她,“会不会缝衣裳?”

“不会。”

俞氏倒吸了口气,指着蓝子里的碎布,“拿着针缝给我看看,我慢慢教你。”

于书燕哪不会缝衣赏,她的绣活还是那宫里的嬷嬷教的,便是拿到外头还能卖出高价来,前一世秦家拿得出手的绣品,皆出自她之手,不过都被婆母抢了功劳,对外从来不提庄户出身的儿媳妇。

于书燕听话的在一旁坐下,拿起碎布缝起来,她扎针也不扎自己,就是将布不伦不类的缝到一起,三两针,稀稀疏疏,看得俞氏冒火。

“不知道你是怎么长大的,你娘也太惯着你了。”

俞氏尽量让自己的火气压下来,想想再过几日秀才宴,秀才宴一过,四儿就去县学了,一时半会回不来,到那时还怕整治不了这个懒媳妇。

于书燕却是一脸的茫然,俞氏只好叫她赶紧回屋,免得呆会儿子回来了还以为她又欺负儿媳妇了,这几日她可得做一个最大方的婆婆,让儿子挑不出错来。

于书燕便听话的往东屋去,半途看到二嫂吕氏一脸油荤的从厨房里出来,正忙着做饭,这个二嫂可是给秦家当牛做马一辈子,她被休的时候,她至少还能呆在秦家的,比她好命。

于书燕回到屋里,实在没有事干,她在屋里转悠,看到侧室变成了秦楚的书房,于是她去了书房。

书房里有不少书籍,她知道这里头大部分书都是秦楚亲自抄来的,秦家也不是买不起书,而是不少书的孤本都被富户家中收了,他想看,只能借,借回来就重新抄一本。

看着这么多的书,想来他费了不少的心思。

于书燕来到书架前,看到整齐的书本中夹着一本摆歪了的书,与别的书有些不太一样,似乎是秦楚常常翻看的书本。

她一时好奇,便将书抽了出来,她没有上过私塾,也不曾启蒙,但自从她嫁给了秦楚,为了使自己不要什么都不懂,便缠着秦楚教她识字,他倒是教得仔细,也常拿自己写的字帖给她临摹。

如今重生,自然这些字她都认识,甚至她还能写出一手神似秦楚的好字。

翻开第一页,却是一张春宫图,她红着脸再翻,一路翻完了,才发现这本书不是正经的书,这种东西以前宫里的嬷嬷便私下里教过她,她前世还学着按书里的操作,但没有什么天赋,三年都没能学会。

只是秦楚一个大好青年,刚中秀才,也才十七岁,怎么会常常翻看这种书?完全与他外表的斯文形象不符。

于书燕怕被秦楚发现,赶忙将书再放了回去,她接着在书架前打量,果然又在其他的书中找到这种书,而且一看日期,还是巴东郡一位春宫图画师的得意作,且时间越来越近,看来对方每出一本,秦楚都有买了。

想不到秦楚高冷又儒雅的外表下住着这么一个野兽,居然看这种书,谁有想到得中小三元的秀才公,斯文又冷峻的他会追着画师买这个,便是她也是两世第一次发现。

于书燕像发现了新大陆,她将书一一塞回去,顺势的自己也过了一把瘾,发现这画师画得还挺有能耐的,大多姿势似乎常人也能做到。

一路翻过去,她听到了侧室外的脚步声,她连忙将最后一本没看完的放回原处,才转过身来,秦楚却站在门帘处,他惊疑不定的看着她,眼神下意识的往那几个藏书的地方瞥了一眼,还是老样子,他松了口气。

“你怎么来了我的书房。”

秦楚身姿挺拔的进来,一身长衫,仍然是那个玉树临风的少年。

然而这会儿于书燕看到他一本正经的脸,就想起那些春宫图,心里忍不住想笑,人前还装正经,要不要脸。

“就好奇,进来了。”

于书燕随口一说,转身要往外走,秦楚却拉住她的小手,只觉得她的小手细软无骨,很是好握。

“这几日我有时间,不如我教你识字。”

“不用。”

才不要跟他学字,他会顺势占她的便宜,别以为她不知道,前一世被他占足了便宜。

于书燕甩开他的手,转身出去了,秦楚面色古怪,媳妇在家又受委屈了?可是瞧着不对,他娘很正常的。

这一次于书燕终于坐回桌前吃饭了。

饭菜上桌,秦楚先给爹娘都夹了鱼,然后将整盘鱼端到媳妇的跟前。

田里的野生鲤鱼,于书燕最爱吃了,而且二嫂做得味道最好了,里头放了姜蒜,还放了辣椒和醋,连汤汁都带着奶白色。

于书燕也不客气,直接吃起鱼来,她是有点儿挑食,不过嫁入秦家后就不怎么挑食了,毕竟在秦楚不在家的时候,她有时候还没有吃饱呢。

当然有好吃的,她自然只吃自己爱吃的。

在座的众人都看着秦楚,敢怒不敢言,这也太明显了,宠着媳妇宠成这般,让三位嫂子怎么办?

第23章 成了真正的懒媳妇

三位哥哥都有些看不下去,弟弟中了秀才,知县大人奖赏了他五十两银子,他成婚的花销从里头出,之后手里头纳下了多少银子他们并不知道,但是爹娘不说要收回公用,他们也不敢多说。

可是当着他们的面,给自家媳妇额外加餐,这也太过份了。

秦楚却像没有看到,反而给三个哥哥碗中夹上一筷子肉,有些歉意的说道:“我媳妇身子较弱,明个儿就三朝回门了,到时岳母问起也不好交代,所以偶尔给她加点菜,哥哥嫂嫂们不介意吧?”

他都问出口了,能说介意么?不过新妇体弱,明个儿回门,岳家问起好说话,也是情有可原,于是随着秦楚的这一番话,三个哥哥不计较了,可是三个嫂子可计较了。

她们三朝回门前也不见自家丈夫对自己这么好,于是就这样三个大男人被自家媳妇给恨上,想必呆会回屋有折腾。

于书燕吃得香,俞氏吃着鱼如同嚼蜡,心想着再等几日,看她怎么收拾这个儿媳妇。

一顿饭吃得风起云涌,转身各自回去歇晌,大房二房家里还好,三房家里夫妻已经闹开了,毕竟史氏也才入门两个月,自家丈夫是个闷葫芦,不会说话,太过老实巴交,以前没有对比还没有什么,如今有了对比,史氏不依不饶了。

于是这么一闹,夫妻两人打了起来,秦乐自是不还手,耐不住史氏没完没了,同在一个院子里头住着,但凡谁家里闹出一点动静来,都知道了。

公婆从堂房前出来,就看到三房家里闹得砰砰作响,俞氏正有一股火气没处撒,立即理了理衣裳,沉着脸喊三儿子和三媳妇进堂房来。

两人不得不进了堂房,转身房门关住,其他几房的人也只好退了回去。

没多会堂房的门开了,史氏却捂着脸一边哭一边跑出来,进了西屋她就收拾东西,她要回娘家去,这个秦家不想呆了,想她在史家也是个小姐,家里富裕,嫁到秦家,不但做不成小姐,没有了下人,还得服侍公婆,干着农活。

若不是秦家四儿子中了秀才公,她爹娘贪着那一点儿明声,巴接着秦家,她才不要嫁给闷葫芦呢。

秦乐从正屋里出来,看到收拾了包袱的媳妇,心里也着急了,连忙上前拉着媳妇进屋里,门一关,闷葫芦使了狠劲,将媳妇抱了起来,接着入了内室。

秦乐转眼将媳妇衣裳脱个精光,成就了好事,这会儿史氏也不闹了,虽有怨言,秦乐也承诺,明个儿就偷偷去村头的杂货铺里买些点心回来,只给媳妇吃,不给别人吃。

史氏心情又好了不少,至少这个节检又孝顺的丈夫,终于对她有了一点私心。

秦楚和于书燕自是不知道院里发生的事,事实上两人睡午觉又滚到了一起。

于书燕真的很无奈,心想着多半是秦楚看那春宫图看多了,如今竟然白日.宣.淫,根本不像个读书人。

下午男人们又要下田,秦楚倒也不用真的下去干农活,但百来亩地,得有个人四处巡视一番,请的长工也不能偷懒才是。

他们一走,于书燕接着睡了,实在睡不着了才起来,推门出来一看,院里没有人,她伸了个懒腰,打算去村里走走,这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桃花村,她也想去看看。

出了秦家院,于书燕就看到一位妇人从道上走来,她毫不犹豫的喊了一声,“三婶好。”

对方疑惑的看向她,只瞧见了一张精致无比的脸,好看极了,鹅蛋脸上还带着一丝婴儿肥,显得憨态可掬。这不是秦家小媳妇,新妇第一次出门,原来长这么好看啊,居然还这么亲切,做了秀才公的娘子一点架子也没有,瞧着是个好媳妇。

三婶笑了,就聊了两问,问她来桃花村习不习惯,然后人走了。

于书燕一路朝河边去,她以前老去河边洗衣,一入冬季,手就长了冻疮,也是这样把一双嫩白的小手给弄坏的。

一路前去倒也没有遇上村里人,听到了河水声,她站在村间小道上往河边望去,就见三嫂坐在河边,而旁边便是村里头一户农家的小女儿,叫三丫头,不过才十四岁,这会儿却在洗衣,那些衣裳明明是秦家人穿的。

于书燕看了一会,明白了,三嫂家里有银子,她嫁妆丰厚,嫁到秦家后不能带下人服侍,还得分摊着去洗衣的活计,于是她使了银子,叫村里头的三丫头帮着洗衣,所以每天来河边都是过来坐着玩的了。

难怪她的手还像做小姐时白嫩,原来想了这么一个法子,就她前一世傻傻的,什么事都自己来做,就算秦楚私下里给她银子,要她想办法使些银子少做些事,她却将银子全部给秦楚存着。

待秦楚回京之时她满心欢喜的拿出来,秦楚却责备她不会花钱,还说她这么辛苦也是自找的。

想到这儿于书燕似乎也明白了些事,前一世太过看重名声的,很想做婆婆嘴中的贤妻,她在桃花村里虽然得了好名声,可是到了京城反而成了笑柄,要是前一世想得开,或许也不会被秦楚嫌弃。

底下河边三丫头将衣裳洗干净,史氏便端着木盆要走,三丫头伸手要钱,史氏没好气的瞥了一眼,说道:“说好的,你每天过来帮我洗,早晚各一次,一个月一百文。”

“可是你上个月的一百文还不曾给我。”

史氏才记起这事儿,于是从怀里随意一掏,也不数了,交到她的手中,“你拿好,有多无少,我也懒得数了,多的算打赏,只要帮我把衣裳洗干净了。”

三丫头看到这么多钱,高兴坏了,连忙道谢,史氏却是看也不看她,端着木盆回家去。

于书燕先她一步回到了秦家,她坐在廊下,史氏一入门就看到了,看到她这么悠闲,心里头那个不平衡的,于是冷哼一声,去晾衣裳去了。

这一日倒也安静的过去,这一夜里,于书燕一脚将秦楚揣到了床底,这一天到晚的没完没了,身上的红印新的挨着旧的,还让不让她穿低领的衣裳,再说每次醒来都痛,没事就不该看什么春宫图,年轻气盛的折腾人。

第24章 三朝回门

于书燕不高兴,秦楚只好郁闷的躺在外头,等媳妇睡着了他才敢搂着媳妇入睡。

第二日于书燕醒得早,因为要三朝回门,她可以见到爹娘了,想到能回家就高兴坏了。

不过床外头睡着的秦楚居然这么早起床了,起得还真是早。

于书燕披衣下地,就看到床边放的洗濑水,秦楚又为她准备了,知道她今个儿高兴起得早呢。

于书燕梳了一个美美的发髻,带上了玉篦于发间,她就知道那日夜里秦楚潜她房中去,她后来定下了亲事,她爹娘便将这玉篦给了她,眼下她也没有别的好首饰,大嫂送的她不想带,便带了这个。

穿着一身蓝色的衣裙从屋里出来,正好遇上秦楚从外头进来,一眼就看到了她头顶上带着的定情信物玉篦,秦楚心情大好,昨夜的郁闷转眼没了,反而上前抱住媳妇,吻了吻她的额发,“挺好看,挺精神,岳父岳母应该不会责怪我苛刻你。”

“哼。”

于书燕推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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