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2节(1 / 1)

陈大昌拂袖离去。

……

京城,新民县。

集市公房,王学成正忙着招生。

人太多,有点忙不过来。

幸好有人来帮忙。

“多谢袁兄。若非袁兄帮忙,我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袁庸外表斯斯文文,一身书卷气,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他含笑说道:“今儿休沐,无事可做,能帮上王兄,是我的荣幸。”

“袁兄太客气了。晚上我请你喝酒。”

“好啊!王兄请客,却之不恭。”

王学成很热情,“晚上我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大家都是从山河书院出来的学子。”

“多谢王兄介绍诸位师兄给我认识。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若非王兄帮忙,怕要闹出许多笑话。”

“袁兄聪明过人,即便没有我的帮忙,也一定能很快适应书院的生活。”

“王兄谬赞。”

二人一顿商业互夸,气氛融洽。

报名的人络绎不绝,从刚读书启蒙的学童,到已经考取举人功名的举子,都是冲着山河书院的名气而来。

尤其是三元公的名气,对天下举子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我考上山河书院,是不是就能拜三元公为师?”

“三元公平日里都在什么地方活动?有何喜好?”

“三元公对容貌身高有要求吗?”

“诗词歌赋有要求吗?”

类似的问题,数不胜数。

为了应付各种问题,王学成口水都说干了。

一直忙到傍晚收工,将报名表交到学校教务处。

略作休整,王学成就带着袁庸下山,在集市找了一家酒楼坐下。

没多久,严辞到来。

杨季也来了。

四人小队伍缺了一个陈壮实。

陈壮实如今正在西北,大干快干,同李大人一起筹建西北大都督府。

王学成正式将袁庸介绍给严辞,杨季认识。

“袁兄,剑南道人,今年刚到京城。”

袁庸起身,端着酒杯敬酒。

显然,他是个善于交际的人,交际手腕十分高明,无论什么话题都能说上两句,并且让人感觉如沐春风。

小团队并没有因为多了一个袁庸,而变得尴尬。反而气氛热烈。

尤其是严辞,滔滔不绝,说他写的书多受人欢迎,多少多少书迷给他写信表达对小说的喜爱。

他现在已经不做枪手,而是正式签约文青书局,做了一名专职写手。

拿着丰厚的签约金,保证每年都有作品出来就行。

如今,严辞俨然是小团队里面最有钱的一个人。

一场酒宴,宾主尽欢。

严辞喝醉了,王学成和杨季负责送他回书局。

袁庸主动告辞。

四人分开。

王学成和杨季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严辞送回书局宿舍。

初冬季节,两个人都累出了一身臭汗。

王学成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说道:“下次不准严辞喝酒。”

杨季点头,深以为然。

严辞喝了酒,话多,又容易醉。

两个人坐在宿舍里喘气。

王学成问道:“杨兄认为袁庸此人如何?能否继续来往?”

王学成向来没什么主见,但他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最重要的是他信任杨季,犹如信任陈壮实那般。

杨季微蹙眉头。

王学成见状,急忙问道:“杨兄可是有疑虑?”

杨季想了想,斟酌了一下言辞,“既然王兄问起袁庸,那我就说说对他的印象。我不信任他,甚至会防备他。”

王学成大感意外,“这是为何?袁兄很好啊!”

杨季说道:“正因为他太好了,太面面俱到,才让我心头不安。今晚酒宴,严辞有多啰嗦,多讨人厌,连王兄你都快速受不了,可是我观袁庸全程没有流露出丝毫不耐烦。要么他是圣人,可以包容一切。要么他就是伪君子,太会伪装。无论他是哪种人,我都不欲和他过多来往。”

王学成有点懵逼,“一个人太完美,也是错吗?”

杨季郑重说道:“世上没有完美的人。陈壮实喜好放大话,好斗,偶尔冲动不顾后果。严兄唠叨啰嗦,一旦沉迷话本小说就不可自拔,浑身发臭也不肯洗漱,能把人逼疯。

王兄你缺乏主见,总是难以做出决定。而我,很多时候都显得不近人情。你看,我们每个人都有缺点。可是这位袁庸,我没发现他的缺点,完美得让人感到可怕。这些只是我的一家之言,你大可不必当真。”

王学成连连摆手,“杨兄说得有道理。我仔细想了想,袁兄任何方面,似乎都挑不出毛病来。他总是善解人意,说话做事又有分寸。不瞒杨兄,袁兄在书院很有人气,很多人都喜欢他。”

杨季笑了起来,“所以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家伙,因为我不喜欢这位袁庸。”

“我会听从杨兄的建议,从今以后离袁庸远一些。”

“王兄大可不必如此,顺其自然就好。而且我说的未必就是对的,或许世上真的有完美的人。”

王学成拍着桌子,“就这么决定了。我相信杨兄不会害我。”

……

袁庸同王学成他们分别后,并没有回书院。

而是去了三期。

三期最里面,某处宅院。

袁庸见到了陈伯。

陈伯微微躬身,说道:“幸不辱命,已经完成公子交代的任务。”

“辛苦陈伯。”

“公子客气。从今以后,世上无人知道公子的真正身份。”

袁庸点点头。

陈伯继续说道:“老朽回了一趟老宅,发现一点东西,或许对公子有用。”

说完,他拿出一个木匣子放在桌上,然后主动退出了书房。

袁庸盯着木匣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难道父亲另外给他留了东西?

第852章 不死人都不算事

西北。

鲁侯骑马奔驰在大草原上。

上百里来回,轻轻松松。

“侯爷老当益壮,可喜可贺!”

窦先生骑马跟在鲁侯身边。

鲁侯下马,拔出腰间的匕首,蹲下来在地上挖起来。

很快,他就挖出了一个红薯。

红薯足有半斤重,拿在手里很有分量。

鲁侯拿着匕首,随手在衣服上擦拭了两下,就开始削皮。

去了皮,鲁侯一口咬下。

生红薯,脆脆的,吃在嘴里很有咬头。

就是吃多了,嘴巴有点干。

亲兵送上水壶。

鲁侯猛灌了两口,擦擦嘴角,说道:“红薯真是个好东西。这么干的土地,粟米什么都种不出来,偏偏能种红薯。产量还不低。有了这个东西,明年军粮不成问题。”

窦先生说道:“有江南商人,在西北买了几千顷沙地,专门用来种红薯,酿红薯酒。听说收益还不错,狠赚了一笔。”

鲁侯冷哼一声,“朝廷命令禁酒,然而禁酒令却形同虚设。朝中大臣带头喝酒,这个禁酒令就是个笑话。”

“百姓爱酒,完全禁酒很难办到。酿造红薯酒,比起小麦稻谷酿酒更实惠些,也节省粮食。”

鲁侯又挖了一个红薯出来,去了皮,直接吃起来。

他说道:“红薯是个好东西,这东西管饱。吩咐下去,今年要尽可能多做些红薯干。确保明年有足够的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