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节(1 / 1)

“不对,那天上晚上,你将我拖进屋子里,然后玷污了我。我……”瑶娘说着,捂着嘴哭了起来,她走到那一顿肚兜中,捡起了一块玫红描丹桂的,说道,“这个就是证据。这是我的肚兜,我在那桂花丛中,绣了一个小小的瑶字。”

瑶娘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三大王,求你给民女做主,血债血偿。”

闵惟秀看向了瑶娘,心中五味杂陈,血债血偿……瑶娘是想要李江为常明的死付出代价啊!

第三百七十五章 活死人(七)

常明伸出手来,想要将瑶娘揽入怀中,瑶娘却是身子猛的一缩,像是被火烙了一般,往后轻轻的一推。

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不是故意要蒙骗你的。我知道,在家乡,像我这样的小娘子,那是要去沉塘。可我还是忍不住有虚妄的念头……”

瑶娘说着,擦了擦眼睛。

那是她一生之中最可怕的一日。

受人冷眼也好,忍饥挨饿也罢,同希望被粉碎相比,都不算什么。

瑶娘觉得自己,一闭上眼睛,仿佛都能够听到那笃笃笃的脚步声,还有院子外,常明拍着门啪啪啪的声音。

门里门外,已经是两个世界。

那歹人逃走之后,她瞧见常明已经没了气,取下了头上的银簪子,想要自尽,银簪子已经到了脖子边缘,可是她到底不忍心,看着常明就这样曝尸庭院之中,指不定过了好些日子,身上爬满了蛆虫,才有那差人抬了,用草席裹了粗粗的埋到乱葬岗上去。

常明这一辈子,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那拿着银簪子的手,便又放下了。天知道,她是怎么整理好自己的衣衫,一瘸一拐的回了院子,叫了人来。

等到常明“复活”了之后,她便更加不能够死了。

人一旦过了那个劲头,没有死成,便会生成新的妄想。

她便妄想着,陪着常明一道儿。

她不怕,她可以陪着他,等到他不能动了的那一日,她便穿着红嫁衣,同他死在同一个墓穴里。

甚至在心里的最深处,她竟然有那么一丝丝的庆幸。

他变成了活死人,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她失去了清白,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

她和他好似还在同一个世界里,站在同一条线上,伸出手来,就能够触摸到彼此。

虽然可怕,但是这是她最真实的想法。

瑶娘低垂着头,她担心自己一抬起头来,看到的是常明嫌弃的眼神,虽然她知道他肯定不会。

可越是在乎,便越是不敢面对。

她正想着,却感觉到一个重力袭来……香香的,没有了心跳的声音,这是常明的怀抱。

屋子里下雨了么,好似有许多水,不停的滴在她的头上。

“傻瑶娘,我们回去罢,现在就回去成亲。”

……

闵惟秀在一旁瞧得那叫一个心惊肉跳的。

喂,大兄弟啊,你悠着点啊,虽然英雄保护美人啥的,看上去很帅气。

但是你别忘记你就是一个耷拉着腐肉的骨头架子啊!

你这么一用力,哎哟喂,万一掉下一坨肉来,那就不妙了啊!

若是没有了血肉,那骨头还怎么连在一起呢?

到时候岂不是常明一起床,嘿,我的手怎么少了一只?瑶娘微微一笑,明郎,那手被隔壁的大黄狗衔走了……

闵惟秀一想到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闵惟秀万分的肯定,一定是她阿娘生她的时候,觉得她奇丑无比,难以接受,所以把她的脑子打了个坑,要不然,她怎么总是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联想呢!

要不得,要不得!

……

姜砚之看着二人,摇了摇头,“李江,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么?你欺辱多名妇人,又殴打常明致使其重伤,证据确凿,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你也无须再狡辩了。你在那小巷之中,有私宅,想必经常在那周围作案,能有一个瑶娘站出来指认你,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本大王最见不得的,便是你这等采花贼了。”

“人家小娘子,好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你毁了一辈子。你于心何忍?”

李江闻言,狂笑起来,“你懂什么?被我毁了一辈子?明明就是这些水性杨花的贱女人,毁了我一辈子!”

“李江!”李淳还欲拉他,却被李江啪的一下打开了,“堂兄,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嫡子,又怎么会明白我的痛苦?什么家族名声,我已经受够了。”

李淳叹了口气,不再拦他。

李江红着眼睛,“良家子哪里有抛头露面出来唱曲儿的,明明就是想着勾搭贵人,却装作一副清纯的样子,没得要人恶心。那瑶娘若不卖弄风情,又怎么会引得徐慕卿相争?可见压根儿就是别有居心。”

“这些人,都同那个女人一样,让人光是瞧着都想吐!”

原来那李江的亲娘赵三娘,曾经也是在酒楼里唱小曲儿的。李江的父亲,乃是一个性情古板的读书人,每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学问家。自然不会做出那等沾花惹草的事情。

未曾想,李江的亲娘,寻了他为目标,下了药之后,硬是凭借着一个大肚,敲开了侯府的大门。

李学究因为这事儿丢了大脸,将那赵三娘搁在一旁不闻不问的。

李家乃是清流门户,规矩森严,一言一行均有讲究,大字不识得一个的赵三娘,哪里忍受得了。

待到李江入了蒙学之后,赵三娘终于后悔了。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到处都是花儿。那个女人借口带我登高望远,去私会他人,她穿的是一双谢公屐,走在青石板路上,笃笃笃的响。”

“我坐在大青石上,听着那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再也没有了。天越来越黑,除了月光,什么都没有,甚至都没有人来寻我。“

“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下我,再也没有回来了。看吧,这种女人,就是这么卑劣。对待卑劣的人……”

李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脸上一疼,闵惟秀忍不住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这才乖乖的待在她身边,没有自己动呢!太好了,她还以为是自己下意思就一个耳光子扇过去了,刚准备说,不好意思,手不听话……

李淳看了李江一眼,“软弱的人,才会被别人所左右。一水生万物,万物有万性,你姐姐不对,不代表其他人也是这样。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这都看不穿吗?你让李氏门庭因你蒙羞。”

李淳说着,看向了姜砚之,“家门不幸,出了这样的事情,李家实在是羞愧难当。依照大陈律,该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我们李家绝无半点怨言。李淳先告辞了。”

他说着,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那徐慕卿同黄梁对视了一眼,也同姜砚之告辞而去。

姜砚之看着他们的背影,挥了挥手,还在呆愣着的李江,便被人给带走了。

屋子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又只剩下了几个人。

姜砚之看向了常明,“倘若你想留在开封府,我倒是有一个去处,可以让你去,只不过,日后再也不能见天日了,你觉得可行?”

第三百七十六章 有用的小弟

闵惟秀坐在马车上,啃着食盒里的羊腿,她实在是不敢在樊楼里另开一席,接着吃了。

前头开了两桌,都死了两个人了,万一再开一桌,又吃不成,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你不是说,人鬼殊途么?常明虽然还能够动弹,但他到底已经是死人了啊,既然死了,不就应该好好的入土为安么?你怎么还留下他了?先前我便奇怪了,总觉得这事儿做得不像你!”

闵惟秀说着,把自己惊着了,手中的羊腿一搁,捏了捏姜砚之的脸,“瞧着肉又白又嫩的,跟奶羊羔子一样,不像是假的啊!”

姜砚之被她捏得热泪盈眶的,姑娘,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个是个什么力气了?

闵惟秀确认了,松了手,姜砚之这才能够开口说话,“常明这样的,我也是第一次遇见。他与那鬼不同,不是忽悠忽悠,就能够乖乖的去转世投胎了。你瞧,咱们都把李江给抓了,他也并没有升天。”

闵惟秀又拿起羊腿啃了起来,他可不是不愿意升天,他还惦记着瑶娘呢!

“最关键的是,你没有看出来吗?瑶娘心存死志。她想等到常明彻底死了,再同他一道儿死呢。现在我们把常明弄得魂飞魄散了,她立马也就跟着去了。”

闵惟秀想着瑶娘,这也是个苦命人。

她无所谓的摆了摆手,说句不好听,她才不管这些个呢,只要二人你情我愿的,别说人同鬼了,人同猪精那也是别人自己个的事啊!

你看她同羊,不就商量好了,一个吃,一个被吃么?多么有爱又和谐的关系!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惟秀是在担心我吧?放心吧,惹不出什么事来的,最多也就是把去咱们鬼屋里玩的人,吓哭,哈哈哈。”

闵惟秀一听,眼睛都亮了,“这个好啊!回头下帖子叫人去玩儿!你真是太英明了啊!让我想想啊!”

“哈哈,鬼弹琴怎么样?惊魂过后,差点吓破了胆儿,然后听到了一阵温暖的琴音,这声音,简直就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明,欣喜若狂的奔过去,哈哈,一个窟窿头睁着可爱的圆眼睛,在对着你微笑!”

闵惟秀说着,又伸出手来,捏住了姜砚之的脸,模仿呆滞骷髅头的样子,“我的肉呢?你为什么要吃我的肉?肉债肉偿,嗷!”

姜砚之把脸一伸,一手搂住了闵惟秀的腰,“嗯,别说肉了,我从身到心,都是惟秀的!”

闵惟秀的脸一下子爆红了起来,臭不要脸!

安喜那是又喜又怒,喜的是三大王待小娘好,怒的是,大王啊,小娘啊,我虽然是个丫鬟,但是也是一个大活人啊……要流泪了好吗?

闵惟秀猛的将姜砚之一推,只听得咣的一声,姜砚之撞到了马车壁上。

外头驾车的路丙摇了摇头,唉,可怜的三大王!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后背,还好他有先见之明,即便是天气热了,也比旁人穿得多一些。

这不就不疼了,只是下一回,得寻了人来,把这马车软包一下……

见闵惟秀不好意思了,姜砚之笑了笑,又接着说起吓人的事情来了,“你想想看啊,在那黑漆漆的墓道里,拼命的跑啊跑啊,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你扭头一看,竟然是一具骷髅躺在地上……你刚想站起来,却发现那个骷髅一把抓住了你的裤腿,也站起来了……”

“哈哈,惟秀,是不是很有意思?我想请我二哥同阿爹去,你呢?”

闵惟秀十分懊恼,“要是我二哥还在京里就好了,我爹娘同大兄都太虎,若是去了,八成要把常明的脑袋扭下来当球踢!就只有二哥,很弱很合适!太可惜了!我之前还想着,那常明除了会弹琴,没有旁的本事,便是收了做小弟,那也没有啥用处。”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意外的有趣。”

安喜坐在一旁,努力的缩了缩脖子,想要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小娘啊,别当我没有看出来,你在想像常明这样的,实在是太少了,若是多一些就好了,也能够组个阴兵过道之类的啊……

可是小娘啊,谁吃饱了撑的,好端端的人,要去墓里自己吓自己啊,反正她是不会去的……

她刚想着,就听到闵惟秀双眼亮晶晶的瞧向了她,“安喜,过几日咱们就去瞧瞧吧,我给银芳下帖子,叫她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