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1)

当然叶二哥的担心纯属多余,王翠芬当年中意宋秀秀、同意他们俩相亲,就是因为她跟林红梅完全相反的性子。王翠芬认为长媳要泼辣能干、撑得起一大家子,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则需性情温和,她们能对自己的男人好就成,用不着太能干,太能干了她还担心家里每天妯娌大战。

所以就算叶二哥和宋秀秀没成,王翠芬也会给他挑个跟宋秀秀差不多的媳妇。

叶二哥不知道,此刻看着媳妇的眼神就无比庆幸了。

宋秀秀没有儿子抱,正在百无聊赖的纳鞋底,看到丈夫的注视,差点没把针扎进自己指尖,心想她要是能像大嫂那样一举得男,那她也犯不着坐在这里看他们兄妹三个相亲相爱。

想到这里,宋秀秀不由摸了摸肚子,脸上有几分愁容,自从肚子大起来后,队里的老人就说看她肚皮圆润,多半要生女儿。其实这套说法,宋秀秀在娘家的时候就听过了,当年她大嫂怀孕,大家都说肚子圆生闺女,后来,大嫂果然给她生了个大侄女。

这还不要紧,宋秀秀出嫁前一个月,大嫂又怀上了,等她怀上不久,家里送来消息,她大嫂又给了她生了个小侄女。因为这个,宋秀秀在婆家远不如林红梅那般有底气。

她知道大伯娘家和她婆婆有福气,也都是先生儿子才生女儿的,嫁出去的大姑子也生了儿子,紧接着妯娌又一举得男,统统都是好消息,队里都在说老叶家子孙缘好、不缺儿子,她就怕自己这胎不是带把的,会被编排说是她从老宋家带过来的闺女命,万一她像娘家嫂子一样连生两个丫头,那更是坐实了他们老宋家没有福气的说法。

因为这段心事,宋秀秀刚怀孕的时候有多高兴,肚子大了以后就有多忐忑了,可她还不敢告诉丈夫,因为她怕丈夫本来没想到是她不够有福气那方面去,反而被她提醒得想起来了。

理所当然也不能告诉婆婆妯娌她们了

憋屈的宋秀秀只能每天摸着肚子祈祷,希望是他们看错了,她怀的其实也是个小子。

宋秀秀的担忧当然也没人察觉,叶舒华还在对着好奇的叶大哥和二哥眨眼睛,一本正经的瞎说:“我没看到他们的脸,就是听他们在说烤猪脚而已,听着有点耳熟,但是想不起是哪几个人。”

叶大哥和叶二哥当下表示,“那肯定是知青了,你又不怎么出门,当然听不出他们的声音。”

“嗯嗯,那就是这样吧。”叶舒华也很敷衍的点点头,继续问,“那咱们家今年可以要猪脚了吗?”

看在小妹闪着星星眼、一脸期待的份上,好哥哥们表示他们没问题了,并且还答应帮她去说服王翠芬。

人逢喜事精神爽,临近过年不只是小孩子翘首以盼,就连大人也是同样期待,这个时候,兄妹三人都请求今年的猪下水换成猪脚,王翠芬稍微诧异了下,也就点头了,“你们不后悔就成,反正猪脚也好,猪下水也好,都是你们几个吃的。不过我可把话丑话放在前面了,我没学过炖猪脚,不好吃可别怨我。”

兄妹三人对视了一眼,仿佛拥有了小秘密一样,心照不宣的表示:“猪脚拿回来我们自己烧,不用娘受累。”

王翠芬闻言更加意外了,目光从兄妹三个身上依次打量过,最后定格在叶小妹身上,老大和老二听话老实得很,从来不提这种稀奇古怪的要求,这次一定是被小妹撺掇的!

不过转念一想,王翠芬又觉得这样也不错,以这丫头的性子,现在肯定满脑子都是猪脚了,哪还有心思想到分了肉,又可以请小宋来家里吃饭呢——虽然无论如何都是要请小宋来吃饭,但王翠芬也不允许他们家小妹屁颠屁颠跑过去,因为实在预料不到她又会借着这个机会,从小宋那里骗走什么好东西。

有时候,王翠芬不但愁自家姑娘,也很是替小宋发愁,多聪明会来事的一个小伙子,出身又好,长得也俊俏,怎么就不知道擦亮眼睛、分辨哪些人是用心险恶?

闹得现在她还要担心,小妹哪天骗了小宋太多贵重东西,他们家都还不清,到时候该怎么办。卖女儿吗?

小宋嫌不嫌弃乡下丫头是一回事,就算他不介意娶农村媳妇,看他们家小妹这好吃劲,小宋也一准儿不同意。

可怜天下父母心,王翠芬想得比任何人都要长远。

不过她有一点没看错自家傻丫头,自从知道要杀年猪以后,叶舒华确实一门心思期待着她的烤猪蹄,心无旁骛到吃着香甜可口的奶糖都没把亲爱的宋大哥给想起来。

叶舒华也可能想起过宋清徽,只是想到吃烤猪蹄的大好日子,实在不该多个外人跟她抢吃的,于是又无情无义的把宋清徽扔角落里了。

但是知青点的宋清徽,这几天却不得安宁。

打着手电筒送叶小妹的那天晚上,他回去就做了个噩梦,梦里叶小妹笑魇如花的冲他笑,一遍一遍说着“宋大哥我喜欢你”,声音又娇又甜,大有他不同意她就表白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他本来不想理会,却在她一遍又一遍的痴缠下软了心肠,不受控制的回了三个字“我也是”。

没想到前一秒还甜美动人的小姑娘,下一秒却翻脸无情的说:“你真傻,我才不喜欢傻子呢,嘻嘻嘻——”

恶作剧成功的叶小妹兴奋的跑回家了,宋清徽却生生被吓醒了,摸了摸后背,竟然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后半夜里辗转反侧。

许是噩梦太可怕,宋清徽这些天耳朵里仿佛还回荡着叶小妹的那句话,不等他升起一丝男人该有的自得,梦里叶小妹变脸的样子又浮现眼前,宋清徽瞬间清醒,并且伴随着一阵后怕,也许这个梦就是警示,幸好他那天没被鬼迷心窍,否则恐怕就像是在梦里一样,被叶小妹当成大傻子。

要是真被傻丫头当成了大傻子,那真是一世英名全被毁了。宋清徽这般安慰自己,但内心深处,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偏偏这个时候,他竟然听到女知青自以为隐蔽的讨论声——

“叶小妹自从上次来请宋知青吃饭,好像就再没来个知青点了?”

“不是说她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可能走不开吧。”

“农忙的时候,叶小妹确实需要在家做事,可现在都不用下地了,叶婶和两个儿媳妇都在家,用得着叶小妹做事吗?”

“对啊,上次清鱼塘,叶小妹可是从早上待到晚上,一点都不像要洗衣做饭的人,我看她闲得很”

“那叶小妹在家这么闲,怎么也不来找宋清徽?”

“感觉我们是真误会了,叶小妹在家受宠得很,一看就知道心无城府、不知掩饰,她要是真瞧中了宋清徽,还不得找各种借口赖在咱们这不走?”

“说的也是,叶小妹可不是沉得住气的人,她肯定不喜欢宋清徽。”

不小心听到这段对话的宋清徽只觉得膝盖一痛。虽然在知青同伴们面前澄清他跟叶小妹的关系,是他一直想要的,可现在真的如愿以偿,他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心塞——明明他坐拥叶小妹垂涎不已的肉罐头和糖,竟然都不能让她动一丝芳心,难道他就这么毫无吸引力吗?

宋清徽都快被叶小妹打击得自我怀疑起来了。

吃完饭,同志们又聊起叶小妹最关心的活动,“明天早上杀年猪,你们谁想去帮忙吗?”

男同志都跃跃欲试,每年都要杀年猪,但他们依然对这项活动乐此不彼,几个活跃分子表完态,习惯性的问宋清徽:“你去吗?去的话明天叫我们起床呗。”

比起叶家这种小生产队的“大户人家”,宋清徽家称得上真正的富有,宋清徽有手表,还有闹钟,不过下乡以来,睡的都是大通铺,闹钟不太用得到,只有在这种天不亮就要起床的时候,大家才迫切需要他的闹钟,因为知青还是不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听着鸡鸣就知道几点钟。

听到男生的话,宋清徽还没来得及作声,已经有人说道:“宋哥肯定不去,还用问吗?他最爱干净,杀猪这种事从来不凑热闹……”

话还没说完,宋清徽不知为何想起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竟然鬼使神差的点头:“好。”

“什么?”包括正在滔滔不绝的那位,所有男同志们都是一副惊掉下巴的样子回头,仿佛眼前的宋清徽不是他们认识的宋清徽。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终于粗长了,为了补偿小伙伴们耐心的等待,还有一天的欠更也会补回来的,拿个小本本记下来= =

我去睡觉啦,晚安

☆、第三十八章(两章合一补更2.25)

叶舒华这些天的心情, 就像是朱自清先生散文写的那样——盼望着, 盼望着,东风来了, 杀猪的日子近了。

其中的意境感受起来不是很优美, 但是最能表达叶舒华的迫不及待。

眼看着迎来了这个伟大的日子, 前一天晚上, 叶舒华又一脸严肃的跟叶大哥叶二哥确认了,“我没记错的话就明天了吧?”

“没错。”叶大哥和叶二哥也十分配合,兄妹三人宛如地下dang接头一般严谨, 然而在叶家其他人看来,他们三个认真的就像天桥底下贴膜的,大家实在没兴趣凑热闹, 哂笑一声, 便各自回屋了,连林红梅和宋秀秀都没兴趣在这等她们家男人。

当事人对此毫不在意,叶舒华继续问:“明天几点?”

“五点多吧。”

叶舒华十分意外:“下午吗?”

她以为这么神圣的活动,应该会上午就进行的。

当然叶舒华没猜错,叶大哥乐呵呵的解释道:“那怎么可能, 是早上五点多。”

叶小妹直接被吓傻了:“咱们这五点多天都没亮,还怎么杀猪?”

现在是冬天,雾气又大, 她记得早上六点多,天也还是蒙蒙亮的。

叶大哥却表示:“天不亮才好杀猪啊。”

叶舒华:……

她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的脑补,把杀猪往玄学方面疯狂联系了。

叶二哥看自家小妹沉默的样子, 倒是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只是还没出声,就见她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沉痛而坚定的道:“好吧,那么早我怕起不来,你们一定要叫我。”

主/席说过,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放在叶舒华这里,那就是杀猪不积极,思想也有问题,一年仅有一次的“盛会”,她就是爬也要爬起来去杀猪现场围观。

叶舒华下定了决心。

叶二哥看她气势汹汹的样子,倒是默默又把话咽了回去,和老大一起点头,表示明天一起来就会去她房间敲门,让小妹放心去睡。

叶舒华得到了大哥和二哥的承诺,果然抓紧时间去睡觉了。她现在每天八/九点左右准时入睡,虽然天不亮就要起床是很丧心病狂,不过偶尔一次,她也不是真做不到。

第二天,她果然在睡梦中就被叫醒了,收起起床气,叶舒华一骨碌爬起来穿衣服。天不算大亮,但毕竟也进入了破晓时分,天空像是染上了浓浓的墨色,有些许光亮隔着窗户透进来,叶舒华就借着这半黑不亮的光线迅速穿戴整齐。

穿越大半年,她摸黑活动的技能是越来越熟练了。

外面大哥二哥还在等着她一起出门,叶舒华抓紧时间,也就懒得梳头了,直接抓了抓头发,还有点满意现在的发型——她这阵子都绑着麻花辫,现在头发散开,刚好呈现漂亮的波浪卷,像瀑布一样垂到腰际,飘逸又靓丽,美美哒。

叶舒华就这样信心满满的出门了,紧赶慢赶,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是已经洗漱完毕,正抱手蹲在屋檐下等她,看着小妹披头散发“艰难”的刷牙,直男大哥特别不理解,“小妹找不到头绳了吗,要不我回房找你嫂子拿两根?”

叶二哥特别谦让的说:“大哥,还是我去吧,我媳妇的头绳比大嫂多。”

其实叶二哥倒没注意过媳妇和嫂子的头绳,他只是怕大哥一回房,头绳没找到,反而被大嫂抓住一阵痛骂,好好的杀猪又去不成了。还不如他去,他媳妇至少不像大嫂那么样斤斤计较。

不过他们谁也没去成,叶舒华喊着一口盐水,说话口齿都不清晰,气势却十足的反问:“难道我这样很丑吗?”

“当然不会,你都是队里最好看的姑娘了。”

“对啊,小妹要是丑,世上就没漂亮的女同志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彩虹屁吹得响亮,因为这些话都是他们平时听惯了的,所以信手拈来,一点都不别扭。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撩了撩头发,特别自信的表示:“那我就要这样,用不着头绳。”

“你不嫌麻烦就好。”叶大哥和叶二哥小声嘟囔,尽管他们小妹是公认最好看的姑娘,可这样的风格他们还是欣赏不来,却又惹不起炸毛的叶小妹,只能私底下吐槽吐槽了。

叶舒华很快漱完口、擦了把脸,噔噔噔跑回房挖了点雪花膏,一边出门一边抹,“我弄好啦。”

兄妹三人这才出了门。

天色依然很暗,外面却已经热闹起来了,越往猪圈走越热闹,叶舒华远远的还看到隔壁伍婶叉着腰站猪栏前炫耀,“……我养得好吧,其他生产大队交的任务猪,都没咱们队的肥大呢!”

人们看着一头头肥猪,纷纷附和道,“伍嫂养猪确实没话说,毕竟是祖传下来的手艺。”

“明年要养的猪还更多,伍婶缺不缺人,我媳妇可以去帮你呀。”

“伍嫂自个的儿媳妇都使不完,还用得着你媳妇儿?”

众人哈哈大笑间,也有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有手艺就是好啊,华根几兄弟跟着伍叔学杀猪,儿媳妇跟伍婶学养猪,天天跟猪打交道,分的年猪都比别家多些……”

“那可不,人家祖传的手艺,要不是伍婶猪养得肥,咱们每家得少多少斤猪肉。”

“就是啊,伍婶家猪肉分得多也是人家该得的,你要羡慕也去学本事啊。”

别说被群嘲的那位队员了,叶舒华听着都有点羡慕,跃跃欲试的问大哥二哥:“养猪还能多分猪肉?”

叶家本身是“大户人家”,伍叔家有祖传的手艺,也还是差一点,所以叶大哥和叶二哥倒是挺平常心态,闻言笑道:“猪肉都是按工分发的,这个多不了,伍婶他们家无非多拿些猪下水。”

那也很棒棒啊,正好多拿几只猪蹄回家。叶舒华双眼发亮的看着人群中的伍婶。

叶大哥和叶二哥一看这熟悉的眼神,就知道她在琢磨些什么了,当下笑道:“小妹也想跟伍婶学养猪了?”

“那可不成,人家祖传的手艺,是不能往外教的,你得自己学习。”

叶舒华:“我看过母猪的产后护理啊!”

哥俩个瞬间傻眼,“你说啥?”

叶舒华其实并没看过母猪的产后护理,是购物不过瘾,还是游戏不好玩吗,闲的长毛也不研究这个啊。只是上辈子在网上冲浪,沙雕网友有一阵天天嘴里挂着“母猪的产后护理”,她也跟了个风,现在提到这个话题就没忍住脱口而出了。

虽然这会儿她是真有点后悔自己当初没好好研究一下,现在搞不好就有机会竞争养猪这个光荣而有前途的职业了,但叶舒华还是不好意思把牛吹大发了,乖乖解释道:“我是说我看过母猪下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