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不是,跟我娘来的。”叶舒华匆匆身后指了指,就不想浪费时间了,直勾勾看着宋清徽刚从邮局拿出来的包裹,毫不掩饰的好奇着,“这是宋大哥家里寄给你的东西吗?”

话题又被拉回来,但宋清徽还没从尴尬的情绪中走出来,还有些干巴巴的点头:“是啊。”

她也想要拥有呢~

叶舒华羡慕的目光在包裹上流连忘返,继续“好奇”着,“你家里这么早就寄年货来吗?”

她最近被叶三哥勾起了对过年的向往,说什么话题都能跟过年搭上关系了。

宋清徽被她毫不掩饰的向往逗笑了,内心的尴尬一扫而空,摇头笑道:“离过年还有两个月,这应该不是年货。”

也就是说年前他家还会寄一次东西了,而且年货肯定要比这个包裹更加丰富壮观!叶舒华想明白这点,脸上的羡慕向往都要化为实质了,又羡慕又嫉妒的感叹:“宋大哥的家人对你可真好。”

同样的话,宋清徽已经从很多人嘴里都听到过,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叶舒华一样,让他听完必须紧紧抿嘴、才不至于忍不住笑出声来的。

因为叶小妹说话时的表情特别丰富多彩,精彩到让他有一探究竟,想知道她的心理活动是不是也跟脸上一样精彩的想法。

心情就这样在叶小妹三言两语之间由阴转晴,作为一个有恩必报的“好人”,宋清徽摸了摸口袋,然后低调的从里面掏出一把东西,和颜悦色的递给她,“这个可能你会喜欢?”

这个东西她认识!叶舒华双眼放光:“大白兔奶糖?”

宋清徽和这双瞬间亮得惊人的眼睛对视,又不着痕迹的移开,赞赏点头:“你吃过?”

叶舒华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了,一边点头,还不忘双手并用去他掌中捡奶糖,大白兔,中国驰名商标,宋大哥果然是土豪。

最关键的是,她还没把他泡上手,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又是送麦乳精又是送大白兔的,这到底是什么绝世活雷锋啊!

两个人都没说话了,仿佛在完成什么肮脏的交易,叶小妹默默的从自己手心捡奶糖,宋清徽则静静的看着她,最多几秒钟的接触,收回手的时候他却仿佛还能感觉到被她指尖轻触掌心的触觉,不轻不重,像被小奶猫的爪子不上不下地挠了几下,挠得他神志不清,不知不觉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

妈妈,这是叮当猫的口袋!!

叶舒华幸福的快晕倒了,不过动作却半点都不含糊,迅速伸爪子——哪怕宋大哥真的是机器猫,她也能把这些糖装下,口袋不够就把外套脱了当袋子!

再“肮脏”的交易也有一回生二回熟的时候,叶舒华这回从宋清徽手掌捡大白兔的时候,还有心情八卦,“宋大哥,你家不是在北京吗,怎么还给你寄上海的大白兔?”

宋清徽挺感兴趣的反问:“你知道大白兔是上海的?”

叶舒华眨眼睛:“难道不是吗?”

她记得小时候跟爷爷奶奶去上海旅游,奶奶特意划过重点,她喜欢的大白兔就是上海产的!

“是上海生产的。”宋清徽眼底染上丝丝笑意,解释道,“不过北京的供销社也有卖,而且供应比其他省市更充足。”

叶舒华上辈子网购发达,打开某宝就相当于拥有了全世界,对于这个时代的物资分配不均的感触就很深刻了,顶着张傻白甜的脸语气深沉的感慨,“首都人民真幸运啊。”

宋清徽又被她逗乐了,继续从口袋掏大白兔。

这场“交易”进行到第三个回合,终于有人看不过眼出来打断了,远远的传来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宋大哥,你还没回去吗?”

如此关键的时刻,叶舒华被突如其来的搭讪吓了一跳,宋清徽倒是很淡定的看了她一眼,示意她继续。

叶舒华也就从善如流,把他掌心最后两颗糖捡走了。

说话的人离他们有些距离,有她迈着文雅的步伐走近的时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了。

宋清徽抱着包裹表情坦然,叶舒华则把手插在口袋里、像是捡到了一个亿似的舍不得伸出来。

只是这样截然不同的反应,反而更有猫腻,心思细腻的常娟娟先观察了心上人,又不着痕迹打量了叶小妹几眼,顿时有种不好预感的,面上还是温柔和善的打招呼,“原来叶舒华同志也在,抱歉刚刚离得远没看到,不过你跟宋大哥在聊什么呢?”

常娟娟这话听着很友善,其实暗藏玄机,不着痕迹就跟宋清徽拉进了距离,并且把叶舒华排除之外。叶舒华虽然是个小甜甜,这种女生都能领会的机锋她也是能听懂的,不过叶舒华现在得了一堆大白兔奶糖,省着点吃的话都能甜到过年了,因此心情好极了,不乐意计较这种小事,只是笑眯眯的问宋清徽:“宋大哥,咱们刚刚的事可以告诉常同志吗?”

有时候无心插柳比有意栽花的效果要好得多了,叶舒华这句话成功让宋清徽沉默了,还有点不易察觉的茫然——他是谁?他在哪?他刚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当事人尚且如此迷茫,常娟娟更是一瞬间脸都白了,就怕自己努力争取了这么久的人,反而被处处不如她的小丫头抢了先。

不过看到宋清徽的表情,她又感到安慰了许多,勉强笑着追问:“宋大哥,我是不是打扰你们说悄悄话了?”

还是因为上次喝醉的后遗症,宋清徽最近被常娟娟缠得紧,也不可避免对这位女同志有了些了解,她跟她的好友李继红同志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李同志处处吵架,其实并不如何能言善道,是大家都不愿跟她一般见识而已;而常同志给人的感觉温柔善良,从不跟人产生矛盾,但真要比说话的艺术,恐怕两个叶小妹不是她的对手。

就像现在,她看似轻飘飘一个问题,可他再不否认,叶小妹的名声恐怕就没了。

澄清是必须的了,其实哪怕常娟娟不问这句,宋清徽也会澄清,毕竟路上来来去去这么多人,他总不能让跟前这个傻姑娘被人误会。

但他很反感常娟娟话中的软刀子。

宋清徽看着脾气很好,实际上极有主见,并且最讨厌被人架在火堆上,就是因为这个,这两年在知青点,大家越是起哄他跟常娟娟多配,他反而越无动于衷,连想要接触了解对方的兴趣都没有。

现在也一样,宋清徽客气有礼的笑道:“小妹开玩笑呢,她说话一贯淘气,常同志可别真误会。”

一个小妹,一个常同志,亲疏远近一目了然,常娟娟咬了咬唇,有点为他疏离的态度伤心。不过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放心了许多,继续笑容温柔的问:“这样啊,那宋大哥现在要回去吗?”

宋清徽摇头:“我还要等沈思默,常同志着急的话可以先回去。”

常娟娟当然不着急,她很乐意陪宋大哥一起等沈知青,可惜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叶舒华不甘寂寞的抢答了,“宋大哥,我要等我娘呢,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那边等!”

宋清徽看了看她灿烂如花的小脸,慢慢点了头:“好。”

叶舒华摸着口袋里的大白兔,也露出了甜丝丝的笑容,当下就要转身去她口中的国营饭店。

常娟娟怕她再矜持下去,就要被叶小妹当不存在了,当下追了上去,“宋大哥,叶同志,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叶舒华头也没回的走在前面,根本不在意身后多了个电灯泡。

当然在意也没用,她自己还没把宋大哥泡到手,不能霸道得现在就要求人家跟所有追求者一刀两断?宋大哥听她才有鬼咧!

叶舒华干脆忽略这种小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我做到了,得意的叉会儿腰~

继续晒霸王票啦——

小可爱们今天超热情了,不知所措_(:3j∠)_

这真的是最后一更啦,都回去睡觉,么么哒

☆、第二十五章

叶舒华被打脸了, 她对于电灯泡同志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度,尤其是当他们三个人站在国营饭店门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 叶舒华由衷地感到后悔。

早知道真该想想办法让这位电灯泡知难而退, 那样她现在就可以愉快的跟宋大哥谈情说爱,比如聊聊他家又给他寄来了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能趁机摸清宋大哥的家底, 算算她未来能分几个肉罐头~

一失足成千古恨, 叶舒华现在只能含情脉脉看着近在眼前的包裹, 却什么都不能为它做了╮(╯3╰)╭

叶小妹表示心很累,看得到摸不到, 还不如让她眼不见为净呢。

所以远远的发现沈思默的身影时, 她可开心了,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引起这位同志的注意, “沈同志, 宋大哥在这边, 他等你好久了!”

距离稍微有点远, 她有没有成功引起沈思默的注意还未可知, 叶小妹上蹿下跳的样子,倒是引起了现场另外两人的侧目, 尤其是宋清徽, 真正在这等沈思默一起回大队的人明明是他,可他都没从那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的同伴, 叶小妹眼睛倒是特别尖,还兴奋成这样,这让他心情很有些复杂。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 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

然后常娟娟就心安理得了,甚至往叶舒华身边靠了靠,用小姐妹说悄悄话的语气打趣道:“叶同志,看见沈同志这么开心吗?”

“是挺开心的。”叶舒华看了常娟娟一眼,对她突如其来的亲近有点不适应,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她决定忽略了,诚实回答对方的好奇,“这样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不用在这儿吹冷风了呀。”

她也可以早点从尴尬的氛围中解脱出来了。

常娟娟:……

她都决定要抛弃好友,帮他们牵桥搭线了,结果叶小妹的理由如此别具一格,她还怎么继续下去?

常娟娟尴尬得连温柔和善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下去了。

宋清徽的反应则跟常娟娟恰好相反——他差点笑出声来,只能连忙低头掩去眼底的笑容。

其实宋清徽也不想偷听女同志间的谈话,可离得这么近他也不能说聋就聋,还是不可避免的听了一耳朵。也幸好他听见了,不然就该闹笑话了。

闷笑之余,宋清徽不免也反省了一下自己可怕的脑洞,他刚才竟然还怀疑叶小妹对沈思默“有意思”,实在是太高估这姑娘了,如果让叶小妹在他和沈思默之间做选择,结果肯定毫无悬念。

毕竟他都把身上的糖全都给她了,包裹里可能还有叶小妹“心心念念的肉罐头”,今天的他在叶小妹眼里应该非常亲切可爱了。

宋清徽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常娟娟被叶舒华不按剧本的回答弄得非常尴尬,过了好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笑容,努力打着圆场,“叶同志太幽默了,呵呵。”

说话间,沈思默已经来到跟前了,扫了一眼这神奇的“三人组合”,眼底有些不易察觉的疑惑,作风却一如既往,言简意赅的两个字:“走吗?”

宋清徽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微笑:“正等你呢。”

高冷的沈同志轻轻颔首,转身就要走。

宋清徽也想学习小伙伴的作风,可是人设不允许他这么做,只好风度翩翩的跟两位女同志道别,“小妹,常同志,我们先走一步了。”

常娟娟虽然还想在叶小妹和沈同志之间发光发热,但是跟宋大哥一起回大队明显更为重要,只要叹息一声暂且放下了,“宋大哥,我跟你们一起走,叶同志,待会大队见。”

叶舒华笑容灿烂:“回,我就不送了。”

宋清徽已经很了解她的没心没肺了,还挥手告别了一下。

常娟娟被她搞得持续怀疑人生,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不远处只剩一个头发蓬乱的后脑勺——叶小妹连礼貌性的目送他们都懒得做,自己竟然还觉得她可以跟沈同志在一起。

沈思默这样优秀的男同志跟木头似的叶小妹在意,简直就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常娟娟在心里吐槽了一通,最后也只能劝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叶小妹对沈同志没意思,肯定也对宋大哥没意思,毕竟她都不巴不得他们赶紧走,根本不是对心上人该有的态度。

* * *

叶舒华没意识到今天的她依然是不及格的追求者,她还沉浸在送走了看得到摸不到的肉罐头、世界终于清净了的快感中,然后一门心思的等着她娘满载而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