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她让她看看镜中的自己……

一转眼,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

有些事,却仍旧像是昨日发生的那样。

曾有个人,用温柔的声音在她耳旁轻轻说道——如果是女儿,就叫宁澄风,如果是儿子,就叫宁破浪。

她噗嗤笑出声,回道——那我还是生女儿吧,是乘着风吗?

——不,澄澈的风,就像是你,从我身边经过,像是夏日拂过林间树梢的清风,澄澈纯净又美好。

结果,她真的成了风,他抓不住也留不下的风。

fiona缓缓在镜子前滑落在地,豪华的套房内温度怡人,湿度正好,明明一点都不冷,她的身体却开始微微颤抖。

数墙之隔的另一间房间里,少年斜躺在沙发上,有些慵懒的接听了电话,“查了?那就不用再拦了。是的,适当的时候还可以递一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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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澄风发现莫世偣果然言出必行,那天后真的没再加班,工作日准点下班来接她,周末还带着她去了朋友的农庄两天两夜。

农庄地点在s城和h城中间,距离s城稍微近一点,开车大约一个半小时。

宁澄风和杨柚聊电话时提到了这事,本来这周末林华风要去h城陪杨柚度周末,杨柚听到农庄的事便问她能不能一起去玩。

宁澄风当即就跑去厨房问莫世偣。她倒不是觉得他会不同意让杨柚他们去,她只是怕不问一声,到时没有房间。

“房间很多,让他们一起来玩吧,人多热闹。”莫世偣看着挂在自己手臂上的小姑娘,低头亲了亲她,“我要炸东西,这里油烟大,快出去。”

“你不是说油炸的东西不健康,平时都不让我吃。”她瞥向流水台,顿时馋坏了,上面有洗净切成两半的螃蟹,配上了葱姜的鳕鱼段,还有已经剖开的鲢鱼头,“我来猜猜,你要做香辣蟹,豆豉蒸鳕鱼,还有剁椒鱼头!”

“其他都对了,不过鱼头是做鱼头粉皮煲,鱼头要炸过才好吃,汤色会呈乳白色,也会更鲜香。”

他侧头看着她笑,漂亮的眼尾染上暖色,温柔的不像话。

宁澄风感觉口水在泛滥,这么秀色可餐的男人为她洗手作羹汤,这顿饭光看不吃她就饱了。

“别傻待着,鱼头下锅会爆油,快出去吧。”

她搭着他肩膀,另一手勾住他脖子,硬是把男人拉到自己能够到的位置,然后在他微翘的唇角舔了口,又亲了亲,“你最好了,莫叔叔。”

“莫叔叔”被唇角柔嫩的触感弄得心头一颤,正想抱住她多亲几口,小姑娘却已经跑了出去。跑到厨房门外还回头冲他笑,“你加油做饭呀,我不吵你。”

莫世偣失笑,心下一片柔软,如果只是做几个菜就能让她这么高兴,他愿意为她做一辈子的饭。

周五下班后,莫世偣来一帆接了她,直接驱车朝农庄进发。

如果路况顺利,他们正好能在饭点抵达。

杨柚和林华风下午都不忙,请了几个小时假提前下班,一个坐火车到离农庄最近的l城高铁站,另一个开车从s城去l城高铁站,准备接上女友一起过去。

农庄那边莫世偣早就安排好了,他们驱车至半途时,杨柚和林华风就到了,她还发来了刚拍的照片。

照片从各个角度清晰展现了他们住宿的房间,里外加起来一百多平米的超大湖景房,房间在二楼,朝南的卧房里有一张木质大吊床,从落地窗看出去,晴空万里,湖水清澈碧绿,远处的山峦连绵起伏。

柚子:啊啊啊!这哪里是农庄啊!这里根本是度假村!湖边有一个漂亮到不得了的植物园,建得和童话故事里的冰雪宫殿一样!因为太特别太好看逼格太高了,我感觉是不是和你家莫教授有点关系?

宁澄风放了那条语音给莫世偣听,他莞尔一笑,“是我设计的。”

她对这个答案不算太惊讶,在她内心深处其实已经习惯——他带她去玩的地方=他朋友的产业=他曾在那里留下过作品——的模式。

她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莫世偣是建筑设计师,还很年轻就拿了大奖,可大概是距离太近,加上他从来不是个爱炫耀的人,和宁一浩相处或是陪伴她的时候也总是家常的模样居多,聊的大多是衣食住行旅行天气。

所以在宁澄风的印象里,莫世偣一直都只是个普通人,之前哪怕见过他的设计,感受过他的创意,她的感觉也不深刻。

直到这次未来城项目,因为一帆是合作公司的原因,她需要先研究和了解项目,正因如此她明白了未来城究竟是如何庞大惊人的一个项目。

而莫世偣不仅仅是总设计师,还被瑞辉各种待遇捧着,就连fiona也要礼让几分,她才后知后觉的明白他在自己的事业领域究竟有多厉害。

说心里不自豪是假的,毕竟这样的男人喜欢她爱她宠她,不过她也不是没有疑惑。宁澄风不是憋得住话的性子,她撑着下巴看着开车的人片刻,开口问道:“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男人被她突来的发问弄得措手不及,这小丫头想一出是一出,完全没想过他们这是在高速上。

宁澄风见他不说话也不看她,忍不住用指尖戳戳他握着方向盘的手,然后又沿着白皙骨感的手背轻轻爬到手腕下方,用指腹摩挲着那里。

男人压下自动上翘的唇角,压低眉宇低斥:“别闹,开车呢。”

“我都看到你笑了……”

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捉住她作乱的手指,与她十指相扣紧紧按在自己胸口:“乖,到了我们再聊。”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还有两三周呢~~该有的甜一点都不会少给你们的~

放心吧么么哒~(づ ̄ 3 ̄)づ

第72章 【七十一】

【晋江独发, 作者:南绫】

农庄果然如杨柚所说,用小型度假村来形容更贴切一些。

农庄的占地面积虽然不大,但面湖靠山,风景绝佳,且比起一般充满乡土气息的农家乐,这里的房子构造以原木外墙和大幅落地窗为主, 搭配欧式尖顶屋檐, 别致时尚又精美。小楼最高不过三层, 坐北朝南呈半弧形散在湖畔原木地基上。

杨柚说的那座植物园就在农庄最东面, 再过去就是种满了果蔬的坡地, 栽培着各类有机蔬果的大棚则在整座农庄的西北侧, 半弧形建筑群的中央位置还在临湖处建了个水上餐吧。

白天赏景用餐, 夜晚四周围地灯一开,农庄的客人便能坐在湖边木台柔软舒适的懒人沙发上,点一杯咖啡或是饮料, 看星赏月聊天。

他们抵达的时候, 杨柚和林华风已经在餐厅里坐下了, 晚餐是农庄老板亲自安排的, 表示莫世偣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有什么需要尽管说,不用客气。

老板亲自出来接待,杨柚有些受宠若惊。

她之前听见宁澄风他们要来农庄,以为只是普通的农家乐,住个两晚就算加上吃饭费用也不会多高。

听到宁澄风说莫世偣都安排好了, 便也没想钱的事,觉得以后再回请他们两人去游乐园或是水上世界之类的就好。毕竟都是朋友,不用每分钱都算的那么清楚。

可来了之后才发现,这农庄逼格高到离谱,入口处的停车场车子虽然不多,但一溜烟都是豪车,最差的也是宝马奥迪。林华风贷款买的北京吉普停在旁边,各种格格不入。

车子代表人,农庄的客人不多,但就目前所见的几个客人,非富即贵。

她当即就在网上搜这座农庄的价格,可查了半天网上都找不到。等到在餐厅看见老板后,她出于好奇问了句,老板便笑呵呵说,来他这里的都是熟人,大多是在都市住久了各种毛病,过来都是修身养性的,而他起初建这座农庄也根本不是为了盈利,只是住腻了城市,想换个生活方式。

结果这一换,朋友也都跟着来了,农庄一开始的两栋小楼住不下,他便开始慢慢扩建,才成了现今的模样。

所以他这农庄,来的客人都是熟人或者熟人口头介绍的。

杨柚懂了,都市里流行私人厨房,只开几桌招待会员,贵到离谱还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去吃。

莫世偣的朋友这里是私人农庄,同样只招待会员,怪不得刚才在停车场外大门处的警卫室时,对方询问他们的名字并对照之后才放行。

如果没有登记在案,外人连大门都进不了。

这地方,和很久前白嘉带他们去的度假村不同。度假村说是试营业,不用花钱,当时他们也确实没看到其他客人——除了白嘉的表哥和莫世偣一行。

这次的农庄,很明显是要收费的,而且费用绝对不便宜。她跟着宁澄风蹭吃混喝是一回事,但她和林华风一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等到宁澄风抵达后放置完东西过来餐厅,她便拉着她去了洗手间。

连筷子都拿起来的宁澄风表示很饿,不想上厕所啊!

听到好友问价格,宁澄风一脸懵的说不清楚,她跟莫世偣出去,他从来没让她理过价格的事。

不光是在两人恋爱后这样,以前也是,毕竟那时他一直都是她的长辈,他带她出去哪里会要她一个小孩掏钱。人情债的问题,自然会有宁一浩来还。

“……你这是被宠的有多不理世事!”起码以前和白嘉私人约会去飞鸿山时,还会计算着价格订个烧烤什么的,现在呢?

现在?

这晚饭后回到房间洗过澡出来,宁澄风坐在朝南的落地窗前,开始反省。

她从小就是学渣,高中成绩曾一度低迷到宁一浩以为她没办法考上大学。

大学四年,基本都是在他的照顾下过来的。

工作是他给她找的,至今仍工作愉快,没有换地方的打算。

她的衣服、包包、鞋子、护肤品和化妆品,起码有一半都是他买的。

没什么远大的志向,别人大谈梦想时,她最多来一句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凑数……

武术、跳舞、画画、书法、弹琴……这么多年学的东西不少,结果全都不了了之。

连英语都说的很烂,都不好意思告诉别人自己大学毕业了……

而他呢,从小就是天才,十四岁读大学,二十一岁拿了建筑设计大奖,二十二岁拿到两个硕士学位。

他精通英语、日语、法语,学生时代就办过画展,还拿过几个摄影奖。

他是世界级的建筑师,很多国家都留下了他的代表作。

他去过那么多地方,看过那么多风景,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大学毕业生,要不是因为宁一浩,可能这辈子她都不会和他有任何交集,更遑论得到他这么多的照顾。

不想还好,这一想宁澄风自己都觉得莫世偣亏本……当初不就是被宁一浩路见不平救过一次嘛!怎么就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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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世偣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就看到自己的小姑娘面色凝重的抱腿坐在窗边。

十一月初的天气,到底有点凉,窗边地板上虽然铺了薄毯,可房间并没有开空调,她只穿了件长到膝盖下的卫衣,连袜子都没穿,就那样光着脚坐在地上。

他的目光从她湿漉的长发上掠过,顿时拧了拧眉,有些不悦的走到她身旁,俯身将手里的毛巾覆在她发上,细致的替她擦起湿发来。

“跟你说过换季的时候最容易生病,洗了澡不擦头发也不穿袜子,回头又把自己折腾病了怎么办?”男人的语气略带不满,手下的动作却放的很温柔。

宁澄风微微侧头,看着男人在房间橙黄灯光下清隽严肃的脸,突然觉得这一辈子,她可能再也找不到一个男人像他这样宠她了。

他被小姑娘眼睛睁圆看着自己一眨不眨的模样逗笑了,忍不住把她的头发擦的乱七八糟。可她没生气,依旧不出声看着自己,表情甚至称得上一本正经。

他在她身侧坐下,将人抱进自己怀里,顺便握住了她白嫩的小脚,用掌心的温热替她暖着微凉的脚趾。

脚上一阵温热,她又回头去看自己的脚。

他的大手修长白净,那双手,是画画的手,是摄影的手,也是以建筑才华赢得大奖的手。可现在,他却用这双手替她暖脚,仿佛理所当然,似乎他生来就该这么宠着她呵护着她。

“莫叔叔。”冷不丁的,怀里的女孩开口了,还故意喊他叔叔。

莫世偣假意压了压长眉:“怎么,我又哪里惹你了?该不会还在想车上的事?”

他正想捏一捏她鼻子,再亲亲她软嫩的小脸,她却看着他继续说道:“你怎么这么好呀?”

他笑了:“哪里好?”

“哪里都好!你对我这么好,我以后都离不开你了,万一哪天你不喜欢我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