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1)

招娣十九岁那年怀了孕,张大奎依旧把她往死里打……婆婆看不过眼,出面护住了她。喝醉了酒的张大奎一棒子挥下去,婆婆倒在了血泊中……

婆婆死了,张大奎坐了牢,招娣被吓得流了产。

张家家破人亡。

招娣二十一岁的这一年,武老太和武二狗(招娣的爹)做了主,又把招娣嫁给了隔壁县的刘二毛。

这次依旧是换亲。

招娣嫁了刘二毛,刘二毛的妹妹刘细花嫁给了招娣的弟弟武富贵。

嫁了刘二毛以后,招娣才觉得……她第一个丈夫张大奎真的是,算得上极好极好的了。

因为刘二毛根本就不是人。

他比张大奎还懒,还贪,还不要脸。

他要招娣去卖……

得了钱好供他吃喝。

招娣不肯。

他就捆着招娣,然后找来了本村的男人……

后来,招娣和婆婆串通好,攒钱买了些酒、还办了几个好菜让刘二毛吃了。刘二毛喝醉了酒、睡得人事不省,婆媳俩趁机逃了。

没错,在招娣嫁给刘二毛之前,刘二毛就逼他妈和他妹妹卖……

招娣和婆婆无处可去,就去了县城找事做。婆媳俩都是勤快的人,很快就上门给人当保姆去了。

婆婆还成,当保姆当得挺顺利的,而且跟着主人家吃住,就算是做活,也就是搞搞卫生、做做家务什么的。对忙惯了重农活的婆婆来说,简直小菜一碟,而且一个月还有百把块钱的收入。

婆婆觉得这日子过得太好了。

可招娣却只做了三个月的保姆,就又出了事。

二十出头的她太年轻了。

以前招娣常年呆在农村里,吃不好还天天下地干活,人比较瘦、丑,皮肤还粗糙。可去了主人家当了保姆以后,跟着主人家吃得好了,也就是干干家务活啥的……很快,招娣开始长个子、二次发育了,皮肤白了、嫩了,还变得好看了。

五十多岁的秃顶油腻男主人开始骚扰招娣,招娣去向女主人告状,然后被辞退了……

招娣在婆婆的救济下在县城呆了三个月,但没人愿意雇她这样美貌又水灵的年轻女人当保姆。最后,招娣拿着婆婆给的一百块钱,去了广东深圳。

她想进厂子打工。

据说深圳是特区,富到可以在地上捡到金子……

可招娣到了深圳以后才知道,想进厂打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因为……

她不但是文盲,而且还是黑户。

不识字儿,连正经的名字都没有,也没有身份证……福利好、工资高的正规大厂根本不要她。

她只能去了一家黑心作坊。

老板开工资三百一个月包吃住,但要押半年工资,而且一天只管一顿饭,睡觉是二十多个人睡一个大通铺,平时没钱了还可以找老板娘借上三五十的;上班时间么,每天早上六点起来做工、晚上十一点半才让休息……

好多工友做了几天就跑了。

但招娣觉得还可以。

打工虽然很苦,但好歹有饭吃、有床睡。

一年后,老板很讲信用地给大家结算工资。

算了算……

招娣一分钱工资没拿到,反而还倒欠了老板三百多???

因为招娣向老板借过几次钱,那些都要算利息的啊!还有,老板一天只管一顿饭,但是招娣每一天都吃了早中晚三顿饭啊!按着平均一顿饭十元钱的标准……这么一算,是不是倒欠老板钱了?是不是、是不是啊???

没上过一天学、不认识一个字儿,更加不会算数的招娣呆呆的。

她隐约觉得哪里不对。

但她又说不上来。

在这个时候,她的第二个丈夫刘二毛终于找了来……

招娣被吓得够呛,趁着刘二毛跟黑心老板吵着要工钱的时候,她脚底抹油,溜了。

茫茫人海,她无处可去。

招娣不怕苦、也不怕累。但她害怕如狼似虎的刘二毛,更害怕一次又一次把她推进火坑的武家人。

但是,刘二毛为什么会知道她在深圳呢?

招娣想来想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她曾经请工友给她娘戚善珍汇过钱这件事上。

她娘其实也偏心,毕竟一口气生了四个闺女才得了一个儿,所以对儿子武富贵看得很重。

但娘对招娣还算可以。

招娣被第一个丈夫张大奎毒打的时候,曾经跑回娘家求助。但武老太很凶狠地将她赶走……招娣伤心得要死,是她娘戚善珍偷偷地追了来,把她藏到了山上,还天天悄悄地给她送饭。

招娣被第二个丈夫刘二毛逼着去卖的时候,是戚善珍去看望她,知道了招娣的困境以后,戚善珍就从武家偷了十几块钱出来交给了招娣。招娣这才有钱买了酒和肉,灌醉了刘二毛以后带着婆婆跑了。

所以后来在黑心作坊打工的时候,招娣见工友频频给家里汇款。她也眼热、且也有些想娘了,便也求着工友帮她也汇了五十块钱给娘。

想来,就是汇款这件事儿,暴露了她的行踪?

但无论如何,她也不能被刘二毛再找到!

招娣开始了流浪。

深圳是个奇怪的地方。

白天的时候,这里是光鲜的、靓丽的,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段里,来来往往的全是穿着笔挺西装的年青英俊小伙子,和手里拿着精致包包和浅色系衣裙的年轻姑娘。无论男女,步伐都非常的匆忙,仿佛有只隐形的怪兽正在驱赶他们似的……

到了夜晚,满街都是推着板车的小贩,有人卷着舌头叫卖烤羊肉串儿一块钱一串儿,有人用扩音小喇叭叫卖着臭豆腐两块钱一份,还有卖冰糖葫芦的、卖酸辣粉的……

空气里弥漫着呛人的烧烤烟和劣质臭豆腐的哄臭味儿,耳边响起的是此起彼伏的、一山还比一山高的叫卖声。

招娣爱干净。

就算行乞,她也要穿着冼干净了的衣裳,但会用锅灰把脸涂黑,以防止再被刘二毛找到……

她常常静静地坐在街角,面前放块纸皮,上面是请人帮忙写的“实在太饿了行行好给两块钱买吃的吧”这几个字。

招娣不会卖惨,也学不会像别的乞丐那样大声呻|吟、求行行好,所以她常常要不到钱,只能一直坐到凌晨时分,当小贩们准备收摊的时候,他们会把一些卖不出去的东西送给她吃……

有一天,招娣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是个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

但是,男人看起来很颓废、很疲倦。

当时招娣正坐在街角处,两眼无神地盯着远处。

男人走到她跟前,弯下腰,把一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在招娣跟前,对招娣说,“祝你幸福。”

招娣一愣。

她打开了信封,里是厚厚的一迭……

钱?

招娣想叫住这个男人,但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好多钱啊!怕不是有……好几万吧?

招娣拿着钱,犹豫了好一会儿。

还没等她想好怎么办呢……

“砰!”

突然有重物从天而降!

伴之而来的,是周围的人们所发出的尖叫——

“啊!有人跳楼啦!”

“天啊快报警!”

“看,是个男的!啊他还没死!他还在动……快叫救护车!”

等招娣回过神来……

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就躺在距离她不远的地方。

她认得他。

十几分钟之前,就是这个男人给了她几万块钱。

招娣过去,蹲在地上问,“哎,你怎么了?”

男人脸色惨白。

鲜血在他身下迅速洇开……

他朝招娣笑了笑,说,“谢谢你。”

然后,他看向了远方……

没一会儿,他的眼神就凝固了。

有人报了警、召来了救护车,招娣也跟着去了。

男人死了。

招娣出钱给他办的后事。

所以,警察把装在男人西服口袋里的遗书读给她听。

这男人叫霍嘉扬,本来是个有钱人。与前妻育有一女,离婚以后女儿归他。女儿三岁时患了病,查出来是艾滋。霍嘉扬心知不妙,给自己和女儿做了全方面的所有检查,包括亲子鉴定。这一查……他才知道,女儿根本就不是他的,而且他也患上了艾滋!

霍嘉扬质问前妻,却发现前妻早就已经人间蒸发。跟着,他收到了法院传票,有债主拿着他前妻的巨款欠条起诉他,让他还钱。介于欠条是在他和前妻没离婚的时候写下的,所以法院判霍嘉扬还钱……

霍嘉扬倾家荡产地还了钱。

然后,他年仅五岁的女儿……死于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