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1 / 1)

‘三’字将落,只听嗖的声响,像是一枚消声弹,又像是弓箭离弦,划破灰蒙,直冲向旗袍女子的面门。

空气瞬间凝结。

女子朱唇大张,眉心印着一枚黑点,喉咙发不出丝毫声音,身体五官仿佛被什么东西拽住,向四面八方猛烈撕扯成碎片,随着空中飘下的纸钱一起落下,未碰到地面,便消散个干净。

“入了阴阳道,就该守阴阳道的规矩。”满头的银丝被随意地绾起,老妇佝偻着腰身从雾中若隐若现,咳嗽声不停,“老婆子年岁大了,本不想杀生,奈何你们所作所为着实过火。”

“你是三岔口的那位婆婆。”马明义身上挂了彩,比起孤鬼,他的速度显然不够,拼了命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被这么快吞噬掉。

他想的没错,阴阳道既然讲究规矩,那么规矩破了,自然会有管事的人出来。

“你们来这儿做什么。”老妇比他们上次相见又老了许多,她的腰更弯了,眼球浑浊不堪,脸皮松垮垮的挂在脸上,褐色的斑点从额头一路爬向脖子。

“婆婆,我们来找阴阳道的主人。”毛不思也不知道小胡子口中的人到底是谁,拉着马明义往前猛跨步。

“我主?”老妇人仿佛听到什么可笑的故事,摆手摇头,咳嗽声又大了不少,“你们寻不到他的,便是我,也有几十年年没瞧见他了。”

几十年年。毛不思和马明义相互对视,便知道补魂的不是阴阳道的主人。

“婆婆可会补魂?”马明义斟酌再三,阴阳道里除了游荡在阴阳外的孤魂,眼前的老妇人,是他们唯一见过不同于其它的存在了。

“补魂。”老妇人努力睁开眼,蹒跚地走进马明义,隔着两步的距离,又认真地把他打量了一番,才恍然,“我说怎么瞧着亮晶晶的,原是少了一魂。”

“婆婆知道?”毛不思惊诧。

“小六当年求我的时候,你还没有桌子高。”老妇人摊开手,周遭景物开始加速旋转,在睁开眼,人就到了一间小小的木屋内,老妇人颤巍巍地坐在床头上,抚着身侧的箩筐,“说吧,谁让你们来的。”

☆、林家少年

“您这么笃定不是六叔让我们来的。”马明义环顾四周, 这才弯腰取出了桌下的一条长凳,长凳有些年岁了, 木纹都有了细细地裂痕, 他拉着毛不思坐下,并未与老妇客气。

“小六那孩子, 虽不是我看着长大的,但多少也晓得他的品性。”老妇抬起混沌不堪的眼球, 嘴角因为下耷的皮肤笑的并不好看, “若真是他,你二人又何必搭着自个来阴阳道寻我。”

如果不是她及时出现,免不了要在阴阳道里生出大风波。

“六叔的确不知道我们过来。”毛不思收起降魔杖, 坐的笔直。

“谁让你们来的。”话说出口, 老妇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这个世上, 知道她会补魂术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何映秋向来是个嘴巴严实的凡事听得多说的少, 老师父则在小县城隐姓埋名, 多年前也已离世。

抛开他俩,知道补魂术的, 就只剩下那人了。

手指微微蜷动, 老妇起身倒了两杯茶递给面前的两人, 落杯的时候不小心溅了几滴在桌面上, “他,过的可好?”

语气听上去不像是仇人,更像是许久未见的朋友。

“不太好。”毛不思回想着与小胡子相处的情景, 他整个人都被阴郁包裹着,没有过分的喜怒,更多的是情绪上的阴晴不定。

她想,他应该是过的不太好的。

“我们之所以来寻婆婆,也都是被他胁迫。”马明义及时打断毛不思的话,大手在桌底看不到的地方不露痕迹的按了她一把,示意她不要说的太多。

言多必失。

他们不了解男人与老妇的恩怨,马明义便只挑了重要的讲给老妇听,把自己和毛不思从当事者的立场摘出去。

“御鬼之术……我当他永远也学不会呢。”空气中飘着花茶香,味道极淡却莫名有些熟悉,老妇身子骨不太好,坐在桌案的另一面越发显得佝偻,任凭怎么看,都是个耄耋之年的老人。

毛不思实在想不通,这样的一位老者,能和那个男人有什么深仇大恨,费尽心思不惜拿马明义做局寻她。

“自苍天初立,便生有三魂。三魂相依而生,你从别处取一枚补上,他人便少一枚,待百年后所取之魂若是认你为主,其它聚合不起的两魂将会因少一条而无法轮回转世,永留便冥界。可冥界是什么地方,哪里会容得无主之魂肆意游闯,到头来,不过是个魂飞魄散被消散掉的下场。”阴阳道也不是没有因寻不全魂魄而滞留的,可多半都是暂时的走散,十数年后自会相聚。但是补魂就不一样了,那是强行借别人的魂补全另一个,从而为另一人换取转生的机会,“世间的移植手术尚且出现排异,更惶诚是条有自我意识的魂魄,缺魂之人百年难见,可成功的补魂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我被补上的生魂才会挣脱躯体,去寻找它自己的主人?”马明义盯着杯中的茶汤。

“主人?它哪里有什么主人。”茶水微凉,老妇又添了杯新茶,“它本就是你的,只不过它忘了。”

“婆婆,我不懂。”毛不思被老妇说的越来越糊涂,“你怎能确定那条就是他的。”

“契合。”老妇苍老的手指抚摸着杯口,“除了他本人的魂,世间这般契合的怕是难找。”

“那婆婆,您能不能帮他再补一次。”毛不思身子前倾,她唇瓣抿起,一双眼睛大而晶亮。既然是契合的,那么修补起来理应简单才是。

“补魂也得先有魂,而后才能补。”她当然不介意再帮马明义一把,趁着还有几年可活,只是这其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她不肯,而是那条挣脱而逃的魂消失了,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帮不了你。”

希望再度破灭,毛不思闪光的眼神因着老妇的这番话,立刻黯淡下来。

“那婆婆可有办法让那人不再来骚扰我们?”失望还没来得及在他心里蔓延,瞬间就被扼杀。凡事,如果你求不到最好的结果,那就一定要求最有利的结果。马明义脑子转的飞快,魂注定得不到的情况下,他起码要先做到自保,这个自保首先面对的就是那个月色中的神秘男人。

人心可怕,邪祟可怕。

能操控邪祟并有所图谋的人更加可怕。

“对。”毛不思提起精神,点头如捣蒜,语气里也免不了带着担忧,“我瞧着他似乎找您找的都魔怔了。”

“他还是老样子,凡事都要辨出个是否黑白。”老妇口中叹气,示意马明义去把她床上的箩筐取来。

箩筐里放着针线和几身小孩的衣裳,衣口针脚细密,搭眼一瞧就知道下了真功夫,袖口纳着圈好看的白色花朵,从含苞到怒放正好围成循环。

“这个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毛不思把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衣服上,脑中金光咋现,话脱口而出,“是昙花。”

还有手中的茶,难怪她总觉得味道在哪里闻过,花瓣被撕成碎片,飘在晶莹的茶汤上,香味若有似无的往鼻息里钻。

“婆婆给你们讲个故事吧。”干枯的手指仔细地抚过刺绣的每一处,“那是好多好多年前了……”

那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高楼大厦,没有满城的灯火霓虹,有的是青远的山,翠绿的水,雪白的云,以及漫山遍野的芬芳。

在这片姹紫嫣红的角落里,住着一朵小小的花,她的花瓣比冬日的雪还要白,味道比火红的玫瑰还要香,她每天白日在流水的奏乐下沉睡,等夜幕来临,她便伸个懒腰,悠然自得的瞧着空中闪烁的星辰,悄然绽放,展现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美丽。

偶尔也会幻化成形,背着不知哪里捡来的布兜去,借着夜色去城里闲逛一番,遇见过无家可归的拾荒者,也见过几个在夜校读书买宵夜的学生。

她的世界是黑的,可她却活的很快活,她尝过北城粥店的的青菜肉糜粥,吃过西北小巷里走街串巷的小馄饨,听过深幕下夜校传来的朗朗读书声。

读书声真好听,像是唱歌一般,有时她甚至还能听见远远传来的炮火声。

她不喜欢那个声音,每每那个声音响起,城里都会有好多天见不到人,家家门户紧闭,连城门口最难吃的桃酥店铺都不开门了。

再后来,她坐在夜校的墙头,听着教室里的学生聊天,他们眼眶通红,坚毅的下巴扬起好看的弧线,他们说这是侵略。

侵略,这个词她寻思了半天,才琢磨明白,大概就像隔壁刁蛮的迎春花无耻地把枝丫伸到她的头顶一样。

挑着担子卖小馄饨的老周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某个夜里,他给她盛了一大碗馄饨,又咬咬牙洒了满满一小瓶盖香油,他说他明天就要离开,前线已经撑不住了,怕是过不了多久,这座城就会全面沦陷。

老周说这句话的时候眼里裹着大团的泪,他紧抿着唇,愣是没让眼泪落下来。

她抱着碗,望着老周挑担离开的背影,也很难过,因为她再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小馄饨了。

“少爷,咱回去吧,跟老爷服个软。”小厮的声音从高高的灰墙后传来。

“放手,我不回去!”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嗓音,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

她抬头,看了眼数米处的大门,朱红色的双扇门旁立了两只活灵活现的石狮子,门匾上用金粉写了大字,“木木广……”

广字下边的字她不认得。

“逆子,你给我站住!”木棍杵的地面生生作响,门外的她舀了颗小馄饨送到口里,又把耳朵支的高了些,里面的人似乎很生气,“你今天敢踏出家门半步,我就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

“男子汉大丈夫,国家兴亡之时,理应抛头颅洒热血,而不是一辈子躲在他人身后,当个缩头乌龟!”男人话语掷地有声,“我就死,也不做走狗!”

“少爷……”

“别拉他,让他滚!我林家有三个儿子,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也不少。”

大门被人一脚踹开,惊得偷听的她差点没脱手打了碗。

穿着中山装的少年就这么从门里冲了出来,他低着头,步子迈的非常快,路过她身边,不小心甩了下手中的书包,坚硬的皮革撞到陶瓷碗的边缘,只听啪嗒一声,陶瓷抱着小馄饨就这么在泥泞的路口四分五裂了开来。

“抱歉。”夜色下,男人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从兜里掏出一块银闪闪的大洋塞到了她的掌心,又快步离开。

“这可是最后一碗小馄饨。”老周走了,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

等她回过神,自己已经气呼呼的追了出去。

☆、阿谭姑娘

“你跟着我做什么。”男人停下脚步。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是尝试过的, 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你这姑娘真有意思。”男人本就压了一肚子的火, 如今被个小姑娘砸了, 更是怒急反笑,“这个年头, 你可知道一块大洋是多少人当牛做马数十日也赚不到的。”

“老周明天就走了,这是最后一碗, 是以后数十日, 数百日,甚至数千日都吃不到的。”白的的绸缎包裹着她的皮囊,裙底将将盖住大腿, 耳朵上挂着副翠玉坠子, 这副打扮是她偷偷路过西城的高楼,跟站在门口往里拉人的姐姐学来的。

“你是窑姐?”正经人家的姑娘不会大半夜的穿成这幅样子追着男人乱跑的。

“什么是窑姐?”她反问, 不料却换来了对方的张口结舌。

“对牛弹琴。”男人不再理她, 继续埋头前行。

“喂, 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她在墙外听得清楚,他还说要放血。

多吓人啊, 多疼啊, 就跟拔她叶子似的, 想想就觉得可怕。

“战火都烧到中原了。”男人猛地停住, 吓了跟在身后的人一大跳,“抢你钱财,屠你同胞, 但凡是个男儿,岂有躲着忍着的道理。”

她被他满身的怒气震撼道,设身处地的想想,要是隔壁的迎春花每日都要占她三分地,抢她的养料,遮她的月光,让她越开越丑,自己怕是也要跟她拼命的,这么一想,也就觉得掉把叶子不是什么大事了,“是这么个理。”

“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她不乐意了,明明是他打翻了她的碗,怎么还有脸嫌弃上她了,“莫说是个人,就是花草……就是阿猫阿狗被欺负了,也是要找机会还回去的,这是万物的本性。”她上前拍了拍男人的肩膀,“我觉得你说的很对,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她自我代入一番,深觉自己平日里对迎春花太忍让,才会让她的枝丫在她头顶越伸越长。

男人沉默了好久没说话,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再开口时,他忽然出声,“你叫什么。”

我叫什么?她一时傻眼,她时间不多,只顾着化身出来玩耍,哪里想过自己叫什么,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顿感无措,“我叫昙……昙……”

昙花这个名字,是不是太直接了点?她支吾半天,也没昙出个所以然。

“谭昙。”男人口中默念,“拨云见日,倒是个吉祥的好名字,你虽瞧着疯癫了些,名起的着实不错。”

疯……疯癫?!她可是城外山里开的最美的那朵花,哪里疯癫了?

“我姓林。”男人伸出手,“林西元。”

他家的孩子,按着东西南北依次排开,他排行第二,占了个西字。

伸手是什么意思。

除了几个卖吃食的老板,她还真没怎么跟人类打过交道。回忆起街头的乞丐,阿谭学着那些学生,慢悠悠地把手伸进背着的布兜里,摸了半响,才暗暗挑了块最不好吃的点心出来。

林西元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塞了块绿豆糕在他的手心。

笑声划破寂静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