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打掉孩子、拒绝嫁给他……是因为她心里喜欢的,想嫁的,甚至想为对方生孩子的对象,是盛崇霖,他的亲弟弟吗?!
盛崇屹之前只是心乱如麻,如今,却感觉心如刀绞。
这个冷血无情无义的女人!
或者说,只对他无情无意!
男人冷厉黑沉幽邃的眸子,陡然生出许多戾气,眼眶泛红,死死盯着连思蘅,声音冷沉得像是渗了冰渣子:“我只是在通知你,你的意愿并不重要。这事,你不同意也得同意。”
连思蘅也很生气,但是却不怒反笑:“怎么,我不同意,盛总还要在娱乐圈封杀我不成?”
作为一个叱咤商场近十年的霸总,盛崇屹有一百种威逼利诱的手段,能让连思蘅改变主意嫁给他的办法。
但是,人得到了,却很可能会把她的心推得更远。
盛崇屹气得整个人都快爆炸了,却还是不想看到那样的场面。
明明一开始只是想走个肾而已的。
盛崇屹语气特别凶狠地威胁道:“哼,我待会就去找你爷爷你爸妈你哥,说你睡了我,有了我的孩子,还始乱终弃,不肯负责。”
就差没指着连思蘅的鼻子骂,你个负心汉你个女版陈世美!
连思蘅听得有点愣愣的:“……”
等等,盛总憋了这么久的大招,还是只有找家长“告黑状”这一招吗?!就跟那些干不过受了委屈的小学生,回家找家长帮忙似的!
盛崇屹身为盛天财团的总裁,接手盛天后,把盛氏从百亿豪门在不到十年时间里发展成千亿级豪门,又怎么可能只会这一招。
无非是,舍不得对她施展真正的狠辣招数。
她怀孕这事,他想留下的话,家长那关本来就很难瞒得过去。
她真不想嫁的话,她家里人又怎么可能帮他这个外人。
就连准备告黑状的用语,都是把自己放到了很弱势的位置……
完了,她居然觉得这个霸总真的很可爱,想撩。
然后又想到一个词……不嫁何撩?
第19章 屹哥是小妖精
因为盛崇屹只会施展出“告家长”这种幼稚的招数, 连思蘅心中对和他结婚这个提议的抵触, 竟减少了许多。
甚至开始忍不住找各种理由——
她和盛崇屹的情况与连思思和盛崇霖的结婚完全不一样, 并不是为了让生病的爷爷宽心协议假结婚。
当初盛崇霖一开始和原主说好的也只是假装订婚而不是结婚,原主没和盛崇霖商量就直接在盛老爷子面前同意了先领证,后面又一直和盛崇霖保证这只是做戏, 随时可以离婚……耍了手段算计得来的婚姻,又怎么可能长久。
盛崇屹不是盛崇霖。
这个男人冷静理智, 做出和她结婚的决定必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心中最看重的只有工作事业, 哪怕他们之间的结合并不是因为感情, 他对别的女人依旧是有着很严重排斥反感,结婚后又遇到真爱对象这种事可能性也很小。
哪怕他不是个理想的恋人, 也应该会是个合格的丈夫、孩子的父亲。
是的,连思蘅开始动摇了。
每次对上盛崇屹,他就是有一种能让她很想倒戈的魔力……抑或者说,强大的吸引力。
面对着这么个大帅比霸总的“求婚”, 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女孩儿,怎么可能完全没点心里小鹿乱撞?
但是连思蘅心中的隐忧,还是要先明确问清楚的。
连思蘅试探性地问道:“要是结婚后没多久,你就因为某种理由想离婚怎么办?”
连思蘅没明确说出具体是什么“理由”, 但盛崇屹听明白了, 她这是怕他会像盛崇霖那样,结婚后又遇到所谓的真爱。
盛崇屹沉声道:“不会有那种理由。”
顿了顿, 盛崇屹冷着脸继续道:“只要你能确保婚内对我绝对忠诚,不做触及我底线的事, 我都不会主动提离婚。”
所谓触及他底线的事,比如,和他结婚了还和盛崇霖勾搭不清,给他带绿帽子什么的……甚至又一次打算自我放纵,去嫖鸭什么的……
他控制不了这个女人的心,所能要求的,也只有身体上不能背叛他了。
婚内忠诚,盛崇屹是这么要求连思蘅的,也这么自我要求:“当然,我也会做到这一点。”
盛崇屹骨子里是商人,对连思蘅这么个他有过一夜情缘,梦里常见,还怀着他孩子的女人狠不下心用狠辣的手段,但威逼利诱还是少不了的,只是前者比重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后者比重占了大部分——
他的威逼就是告家长,现在开始提出利诱:“只要你同意结婚,盛天1%的股份归你。如果万一真的因为迫不得已的原因离婚,不管是谁是过错方,都给你追加1%盛天的股份。”
盛天财团市值过千亿啊卧槽!别小看了这1%,每年不干活都能拿至少上千万的分红!
盛崇屹还觉得不够:“我在天林娱乐也有8%的股份,也全都给你。你若不想待在天林,单独分出来,给你成立一个工作室也可以,资源保证不会比在天林的时候差。”
盛崇屹有矿任性,继续承诺:“等你生下孩子后,如果你喜欢演戏,每年可以给你投资至少一部电影或是电视剧……”
她要是肯用心哄一哄他,她想演的戏他都给投资也不是不行!当然,剧里乱七八糟的亲热戏不能有。
盛崇屹觉得女孩儿应该都喜欢珠宝首饰什么的:“我名下有十来家珠宝连锁店,可以分你一半……”
留着一半在手上,万一生的是女儿呢?可以留着给女儿当嫁妆。
看来还要收购几家母婴和婴幼儿产品的公司,给自家老婆孩子用的东西,要亲自把关才能放心……
私立幼儿园也是时候投资起来了!
学区房也该买个十套八套的备着,孩子想上哪所学校去哪所!
盛崇屹想到这里,已经完全不能接受连思蘅对结婚这事说“no”了!
连思蘅可不知道,她这边都还没答应结婚,盛崇屹已经连女儿的嫁妆都考虑上了。
连思蘅听完盛崇屹小学生段数的“威逼”,再听了他有钱任性霸总级别的“利诱”,连忙打断道:“停停停,你真当包养小情人啊!就知道砸钱!”
盛崇屹不乐意地板着脸道:“我怎么可能花那么多钱养小情人!我又不傻!”
他这是给自己老婆孩子花钱,那能一样吗?他那么辛辛苦苦赚钱是为了什么?以前盛大总裁觉得他只是为了享受赚钱的乐趣。现在多了一项,那就是为了给老婆孩子随便花,买买买!
再说了,之前要不是觉得她心里很可能还想着盛崇霖,不可能同意嫁给他,他本来就是想负责的,就没打算过养小情人。
现在盛崇屹觉得孩子都有了,她心里想着谁他可以先不管,反正人得先扒拉到自己地盘上来。
盛崇霖那臭小子也没什么好的,他对她尽可能好一点,她只要不瞎,就知道谁值得她喜欢。
之前综艺节目《大家一起来嗨呀》录制时,听说她那次就对盛崇霖没什么好脸色,态度十分冷淡,还主动撇清关系,亲手拆掉了俩人营业了三年的cp。
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心里很在意只是装作不在乎,但总算没有再对那小子情意绵绵和死缠烂打。
至少明面上来看,她是拎得清,放得下的。
否则,盛崇屹身体上再怎么被这女人所吸引,也不可能对一个还对他亲弟弟纠缠不休的女人念念不忘。
盛崇屹对感情之事不太敏感,但也隐隐意识到,他对这个女人,不只是想睡她一阵子而已,他想睡她一辈子。
甚至不能忍受她以后再和别的男人也发生那般深入亲密的关系。
看不到时,会时常不自觉想起她。
这女人性格一点也不讨喜,就是个小骗子,但他还是觉得她……挺可爱的。
就算不能睡,想着把她留在身边看着守着也是好的。
如此强烈的独占欲,盛崇屹也不知道算不算喜欢……
但有了合法婚姻关系,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要求她对他绝对忠诚,只属于他一个人,还时常能见着,正好能满足盛崇屹这一份独占欲和私心。
盛崇屹很喜欢孩子吗?也没有。
他并不是一个对幼崽很有耐心的人,哪怕家里有矿要继承,也从不认为继承人非得自己亲生的不可,觉得盛崇霖这个不靠谱弟弟生的也可以。
要是换一个女人通过体外受精的方式有了他的孩子,他也会为了孩子提出结婚和许以重利吗?不会,最多给一笔钱,然后永远不会让那女人和孩子相认。
要是换一个女人通过算计他上床的方式有了他的孩子,别说结婚了,他连孩子都不可能会让对方生下,还会让对方体会一下什么叫生不如死。
而连思蘅主动撩拨了他,却谈不上算计他,那一晚,是他自己没能抵挡住诱惑,他心里其实是愿意的。
现在对这个突如其来到来的孩子,盛崇屹甚至有点……意外的惊喜,因为有了这个孩子,她哪怕不情愿,他也能以孩子为由,让她不得不嫁给他。
盛崇屹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连思蘅却是依旧觉得脑子里一团乱糟糟的。
这时,门铃响起,盛之味的送外卖小哥送餐上门了。
盛崇屹对俩人这次谈话做阶段性总结:“先来吃饭。你吃完了再好好想、慢慢想,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反正我不接受否定的答案。”
盛崇屹要求送来的是特别制作的孕妇餐,还有着好几种类型可供选择。
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连思蘅反胃的感觉减轻了不少,每样都吃了一点。
虽然胃口还是不太好,吃得不算很多,但至少暂时没有再吐了。
吃过晚餐,盛崇屹把餐盘收拾到洗碗池,明天保姆阿姨过来做早餐时再洗。
然后洗了车厘子和圣女果用果盘装着,端到连思蘅面前,又去厨房里把哈密瓜切块。
客厅里开了温度舒适的空调,吃着餐后水果,在沙发上舒服地瘫着的连思蘅,心里也慢慢有了定论,觉得如果以后一直和这个男人生活下去,好像也不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
盛崇屹对她或许没什么感情,可从她几次身体不适,盛崇屹的表现来看,他还是挺会照顾人的。
虽然这男人是有种霸总特有的霸道,但并不会真的以势压人,哪怕在结婚这事上,他态度很强势,可也给出了足够多的诚意。
钱财什么的就不说了,她虽然爱钱但并不会为了钱出卖婚姻。光是婚内绝对忠诚这点,现代社会就没多少男人做得到,越是有钱的男人,经受的诱惑越多。
但盛崇屹这样的人既然保证了,他肯定是会言出必行的,他本来就反感女人,能接受她已经是个意外了。
地球毕竟不是修仙世界,她要是在这个世界一辈子不结婚,她这辈子的家人肯定放心不下。现在她年纪还不算大,才二十出头,以后三四十了她还单着,家人肯定少不了催她找个伴一起过日子。
连思蘅不算喜欢孩子,但小家伙已经懂得和她抢灵气了,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小生命,若是可以,连思蘅其实也不是那么狠心非要打掉ta。
之前想打掉,是不想和盛崇屹交集过深,只想和他重归陌路。
可人的想法总是随时会变的。
现在,她觉得对盛崇屹并不讨厌,还可以说隐隐有了一点点好感。
哪怕万一以后实在走不下去,还是要走上离婚这条路……她现在和盛崇屹结了婚,孩子至少是名正言顺的婚生子,不是什么私生子,孩子跟着盛崇屹这么个爹,以后前程肯定不会差。
至于那些什么总裁小娇妻带球跑,孤身带着孩子隐姓埋名辛苦地生活之类的事情,她是不可能做的。
要是她哪天和盛崇屹相看两厌了,她当然是要拍拍屁股走人,自己去嗨去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