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李雨涵:“啊?”

林南浔拔腿走向检票处,“不是要看演唱会吗?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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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去看他的演唱会

体育场里,粉丝的荧光棒汇聚成一片粉色的荧光海洋。薛方伦从升降台上缓缓现身,立刻引发全场尖叫。

......

“啊啊啊啊啊崽崽妈妈爱你!多穿点衣服!”

“薛音无与伦比,魔方爱永相随!”

“moka!moka!moka!”

“崽崽最酷最可爱!”

......

薛方伦英文名叫moka,粉丝名字就叫魔方。

李雨涵的门票是内场vip票。此刻,林南浔带着口罩和墨镜站在人群中,听着周围粉丝震耳欲聋的呼喊,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深入敌方大部队的敢死队员。

万万没想到,他一代歌神林南浔,人生第一次在观众席上看演唱会,竟然是来看薛方伦这个兔崽子的。

林南浔身处熙熙攘攘的粉丝堆里,兀自打了个寒颤,那些喊应援口号、偶像名字的粉丝还算正常,可那些喊着“崽崽”的妈妈粉是什么鬼!

“你拿着这个!”李雨涵拍了拍林南浔,递给他一只巨大的荧光棒。她手里还拿着一个粉色王冠的发箍,准备往自己头上戴。

方才在卖应援物品的小摊上,李雨涵几乎把所有能发光的装饰品都买了个遍,还试图给林南浔也买一个荧光发箍,被林南浔严辞拒绝了。

终于把发箍戴到了头上,李雨涵歪歪脑袋,冲林南浔说,“你帮忙看看,我带歪了没?”

李南浔冷着脸转过身,伸手把她头上的王冠发箍扶正,又冷冷的转过身去。

周围熙熙攘攘,人声鼎沸,全都是挥舞着荧光棒、带着荧光发箍、穿着粉色应援色服装的粉丝,包括李雨涵在内。再看看林南浔,他一身黑色穿搭,口罩墨镜一样不缺,头上还戴了顶鸭舌帽。

帅是挺帅的,但此情此景,真的很格格不入。

“那个,”李雨涵呐呐开口道,“你带着口罩,墨镜,不闷啊。”

林南浔气不打一处来,转头怒视她:“那我干脆直接在脸上写上林南浔三个字得了?”

“去了口罩,墨镜,你觉得我今晚还能从这儿活着出去吗?”

李雨涵闻言,立刻心头一跳。

她光想着怎么打发那张多出来的天价演唱会门票了,竟然忘了,林南浔也是不输薛方伦的流量级天王歌手。更何况,两人之间有竞争关系,薛方伦的粉丝里还有一部分是林南浔的黑粉!

“嘘,你小声一点。”李雨涵心虚的笑了笑,“那什么,是我考虑不周到哈。”

“可现在来都来了,你放松点嘛,再说了,这儿这么多人,就算去了墨镜也认不出你的.......”

李雨涵正说着,见林南浔眼神一变,立刻改口:“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放心,有我在,谁敢动你,除非从我身上踩过去!”李雨涵一本正经的拍拍胸脯,以表忠心。

粉色t恤包裹下的胸脯鼓鼓囊囊,林南浔顺着她的动作看去,目光在胸前挺了片刻,立刻转开了。

男人的喉结上下动了动,没有说话。

.....

演唱会开场,薛方伦连唱三首成名作,紧接着又带来了两首新专辑的主打歌,台下一票粉丝早已经失控。

李雨涵倒没有林南浔预想的那么疯狂,她最多就是一边摆动着手里的荧光棒,一边跟着大声合唱,面容姣好的脸上,笑容一直就没消失过,眼神里全是浓浓爱意。

林南浔见状,不禁若有所思。

他坐拥千万粉丝,其中不乏有追随多年的老粉。粉丝对他而言,是载舟之水,是他歌唱事业的支持者和消费者。

那么对于粉丝而言呢?到底是什么,支撑着她们一路追随着他呢?

一代歌神林南浔出道10年,在嘈杂的体育场里,望着舞台上的兔崽子薛方伦,第一次想了解这个问题。

劲歌热舞过去,薛方伦又唱了一首《枯雨》。

这首歌是薛方伦的年少成名作。当年,凭借这首歌,薛方伦蝉联多个歌曲排行榜榜首,并一举拿下了金曲奖的奖杯。

这首歌也是李雨涵粉上薛方伦的开始。

李雨涵十分投入的挥舞着荧光棒,跟着有些忧伤的旋律轻轻哼唱。

林南浔看着她的侧脸,“十年,你喜欢他什么?”

“嗯?”李雨涵回头,正好看到林南浔一本正经,还带点儿疑惑的神色。

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认真的想了想,“我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听到薛方伦的歌。后来,每次遇到挫折的时候,总习惯听他的歌,也算是自我调节的途经吧。再后来,时间长了,就成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