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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嫁恶霸 曙歌 3002 字 1个月前

等叶婉清端着最后一盘豆腐上桌,叶明珠已经啃了两块猪蹄了,伸手又拿了一块在手上。

“好吃,好吃!”她吃得满嘴流油。

叶婉清:“……”

她也坐下,开吃。

两人吃得正香,门锁转动的声音传来,刘丽珍热情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快进来,快进来!家里有些乱,别见怪啊。”

来客人了?

叶婉清瞥了叶明珠一眼,示意她去看看情况。

叶明珠根本舍不得离开饭桌,直接端着碗筷身体朝后仰往门口瞄去:“妈,你回来了啊。”

刘丽珍原本看到娇憨的小女儿还是很开心的,但一看到她手中端着的饭碗,再看到桌上摆着那三样吃得差不多了的好菜,顿时忍不住唇角抽了抽。

“你们怎么自己就吃上了?”刘丽珍没好气。

叶明珠眼睛眨了眨,没一点犹豫的,直接把叶婉清给卖了:“你们到饭点都没回家,我姐说饿了,我就把橱柜钥匙给她了……”

说到这里,她仿佛觉得有些不厚道,又补充道:“我姐做得挺好吃。”这句话倒是很有说服力,看盘子里的菜没剩多少就知道。

叶婉清:“……”

她没什么意外,早知道叶明珠不是靠得住的人。

刘丽珍狠狠瞪了叶婉清一眼,扭头冲身后的人干笑:“小孩子不懂事,真不好意思。向党你招呼下客人,我再去买点好菜过来。”

说着,她就急匆匆转身。

也是这时候,叶婉清才看到来人是牛角镇王家夫妻,王强和赵燕两人。想到昨晚说起的婚事,她心里一沉,担心叶向党还没死心。

叶向党招呼王家夫妻进门:“快进来坐。”

王强和赵燕落座,叶向党立刻对叶婉清板起脸:“你王叔叔和赵姨来了也不知道问好,赶紧去泡茶!”

叶婉清放下碗筷去厨房泡茶。

出来的时候,就听叶向党在跟王强说话:“我这大女儿虽然读书不怎么读得进去,但做饭做家务却是一把好手,人也老实本分。等她嫁到你们家去,以后这些都不用你们操心,你们就轻松了。”

王强点头:“手艺是不错。”

进来的时候他们就闻到了香味,肚子都馋叫了。

叶明珠在一旁看戏,见叶婉清端着茶杯一脸不愉,扯了扯她的衣摆低声笑:“姐,你要嫁给王家宝那秃头啦!”

这幸灾乐祸的样子,别提多辣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戈渊:为什么今天我木有出场!

蠢作者:穿短袖耍帅被冻感冒,当众“吭吭”有损形象,关小黑屋一天养病。

戈渊:……

第4章

叶婉清理都不理叶明珠,将茶杯放到茶几上:“王叔,赵姨,这水有些烫,给你们放茶几上。”

王强点头应了一声:“好。”

赵燕却只有满脸的挑剔,情绪藏都不藏:“你十八岁了?已经没读书了?”

叶婉清摇头:“是。没读了。”

赵燕:“那你现在做什么?上班了吗?每月工资有多少?你家准备什么时候让你顶职做正式工?”

说到顶职,叶向党心里暗道一声“坏了”。

如果是以前的叶婉清,叶向党相信她肯定会大方应对,不会在人前让家里人没脸,更不会把“家事”说出去。可昨晚叶婉清竟会顶撞父母,俨然对他们的决定不满,他担心她又闹出什么幺蛾子。

他想岔开话题,叶婉清却已经声音清脆地开口了。

“我原本在汽车站跟车做售票员,昨天家里跟我说以后会让叶明珠顶职,我就打算自己做点事。”顿了顿,叶婉清又腼腆笑笑,“我是抱养的,原本也不应该顶职。”

“你是养女,不能顶职?”赵燕声音陡然尖利起来。

王强的脸色也不好看了:“叶老哥,你这不厚道吧?你说要换婉清跟家宝结婚,我想着是我们提前了结婚的时间,明珠年纪的确太小,也就应了。可你没说婉清是养女,你们还对她这么不看重啊。”

王家虽然住在镇上,但家里条件超出叶家一大截,他们唯一看重的就是叶家这汽车站的正式工作,工资高又体面。

没想到叶向党那么多心思,算计到王家头上了!

赵燕阴阳怪气道:“也是,这么好的工作怎么可能给养女?当然要给亲身女儿啊!就是把我们王家当成傻子了,什么阿猫阿狗都想塞给我们家宝呢!”

这话就难听了,叶向党狠狠瞪了叶婉清一眼,连忙安抚人。

叶婉清继续添柴加火:“我昨晚也跟家里说了,我现在不想嫁人,更不会因为被人泼脏水说我坏了名声就嫁人!”

赵燕:“什么?你还坏了名声?你说清楚!”

叶婉清:“不不不,我没有,我真的没有跟小混混亲嘴!”

叶向党眼前一黑,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他觉得叶婉清就是故意的!肯定是故意的!

“天啊!还亲嘴!”赵燕也觉得自己快气晕了。

王强怒道:“叶向党,你什么意思?我爸还救过你的命,你就是这么报恩的?这婚事我不同意!”

“……”

一阵鸡飞狗跳。

趁着三人掰扯不清,无暇顾及其他的时候,叶婉清走到杂物间把之前放进去的、摆摊用的东西又原样拎了出来。

原本她想着用家里厨房做点准备工作,但现在她把叶向党给气狠了,在家做事肯定没有那么方便了,说不定还要被为难被迁怒……

没办法,她只能想别的主意了。

叶婉清拎着东西准备出门,叶明珠突然拦住她。

“姐,你知道你是抱养的了?对了,你想知道你亲生爸妈是谁吗?”叶明珠一脸你求我,我心情好就把秘密告诉你的表情。

叶婉清惊讶,却又觉得不意外。

她抬起清冷的杏眸:“你早就知道了,什么时候?”

“怎么了?”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啊?跟你说了,你要是不对我好了怎么办?你要是心情不好不做家务了,妈让我做怎么办?我做不来呀。”

“难怪……”叶婉清懒得再说下去,轻轻吐出一口气,越过叶明珠朝外走,匆匆几步就下了楼梯。

“难怪什么啊?”叶明珠趴在栏杆上追问,“你这人,我跟你说话呢!喂,喂!”

叶婉清快步走出楼道,叶明珠天真骄纵的声音被她抛在脑后。

冷风中,她有些恍惚。

难怪……小时候每次她和叶明珠起争执的时候,叶明珠吵不过了就会大喊一句“这是我家,这是我爸妈,你滚”,那理直气壮的模样现在都历历在目。

之前她没细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想来,心脏一阵阵细密的刺痛。

家吗?

她突然很想有个自己的家,现在就想。

——

叶婉清买的东西是怎么拎上楼的,又是怎么放回自行车上的。

她推着自行车在街上走,愁着自己要去哪里买煤炉子买大铁锅,又发愁自己剩下的钱够不够置办那些东西。

走着走着,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又飞快地跑了。

她皱眉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醒目花衬衣的矮瘦背影朝前狂奔,然后发现那人掉了一卷十元钞票在她身前不远处的地上,看着得有好几十。

叶婉清:“……”

她捡起钱,骑上车就去追人。

追了半天总算是追上了,她气喘吁吁地把钱交给那个冒失鬼:“你以后注意点儿,别再丢三落四了!”

冒失鬼瞠目结舌,然后不住地感激:“……好,好的,谢谢,谢谢。”

叶婉清摆摆手,继续在大街上逛。

当她看到一个南杂店准备进去问问有没有煤炉子的时候,突然又一个中分头喊住她:“同志,那是你掉的钱吗?”

叶婉清一低头,脚边躺着一卷十元钞票。

“不是。”她摇头,走进南杂店。

心里隐隐有点奇怪,她今天偏财运好像太好了,然而她是一个拾金不昧的人。

中分头:“……”

十分钟后,花衬衣和中分头站在一个臭着脸的高大男人面前,苦巴巴地各拿着一卷钱递过去。

“渊哥,这钱送不出去啊!”

“人是进步女青年,思想觉悟别提多高了,这招不好使。”

戈渊虎目一瞪,那个气:“废物,这点儿事都办不好!”

“我倒是想办好,可我两条腿跑不过自行车啊!”花衬衣小小声嘀咕,“上次你不也没跑过吗?我都看到了……”

他声音在戈渊的怒视下,越来越小。

欲哭无泪。

渊哥自己都跑不赢人家自行车,还要他跑!他腿短啊,能怪他吗?

戈渊臭着脸拿过两卷钱,点燃一根烟夹在手上,语气沧桑:“世态炎凉,钱都送不出去了。”那小娘们儿剪了头发之后更漂亮了,真气人。

花衬衣:“渊哥,世态炎凉不是这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