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1 / 1)

重生八零小美好 肥溯 4137 字 1个月前

俞锦绣摆弄了半天,把伞摆在了最合适的位置上,既不会耽误了来往的人,还能迎上明天清晨的太阳。见翁晨卿愣着,要哭不哭的样子,俞锦绣笑着揪一揪她的辫子,“怎么了?你可以先进去啊。”

屋里人正聊着,听见开门的声音,立马松了一口气。看着两个孩子回来了,陈婉妹笑容满面,而俞承光正在喝水,抬起眼看见翁晨卿,水杯没拿稳,白开口就直冲鼻孔里招呼。

“阿嚏——”俞承光打了个大喷嚏,揉揉鼻子,没好气地说,“吓死人了!”

“这就吓到了,”俞锦绣笑了,“俞承光,你姐我回来是不是还得先给你报备一声啊?”

俞承光讪讪地收回目光,俞锦绣看了翁晨卿一眼,瞬间明白了,“晨卿是不是很好看?她这衣服可是我给她挑的,合适吧?”说着她还提了提自己手上的袋子,又戳了戳翁晨卿手上的袋子,“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儿还有好几件呢,你得早点适应,每一件都这么漂亮。”

俞承光翻了个白眼,动了动嘴,想要说些什么,又一句都没说出,只是多看了翁晨卿一眼,放下杯子站了起来,双手背在脖子后边,走得吊儿郎当的,“丑死了,哪里漂亮?忙活了一天,我得睡觉去了!”

翁晨卿难得一回没和俞承光抬杠,红着脸站在原地,提着袋子,双手紧紧揪在一起。陈婉妹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一脸和气地揽上翁晨卿的肩,“你别理他,他这人就是这样,没一句好话!阿姨觉得真好看!”

说完,陈婉妹还冲袋子里瞅了一眼,“只是这天气都凉了,穿这么少,冻不冻啊?你们年轻人就是傻,光要好看,都不怕挨冻!”

“妈,这你就不懂了,要温度不要风度嘛!颁奖典礼上,那些走红毯的女明星,哪个不是冻得瑟瑟发抖啊?”

“什么颁奖典礼?什么红毯?”陈婉妹奇怪地看了俞锦绣一眼。

一不小心,把十几二十年后的见闻都给说出来了,俞锦绣吐了吐舌头,立马改口,“我之前在外国小说里看见的,我也没见过……”好在陈婉妹也没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仍旧自顾自道,“你们俩去洗个手,今天刚包了饺子,皮薄馅多,我给你们做一碗。”

家里这般热闹,实在是久违了,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可俞承光一点都不觉得烦。相反,在家里,感受着这样的温暖,他竟然还乐在其中。

俞承光进屋,轻轻带上了门,客厅里谈话的声音被隔绝在门外,他往床上一躺,手臂枕在后脑勺上,心底不由想着,看那小丫头营养不良的样子,没想到打扮一下,还真能见人!

第二百十二章和解

第二百十二章 和解

周日放假,程廷还真的给翁晨卿找来了一只蟋蟀!

翁晨卿早就已经和俞承光约好,午睡之后两个人要狠狠地单挑一场。俞承光养精蓄锐,还真睡了个回笼觉,起床的时候,他伸了个懒腰,突然觉得,这小日子怪有趣的。

自从翁晨卿住进来,家里总是很吵,可是,陈婉妹脸上的笑容多了,俞锦绣出出入入多了个挽着她的臂弯聊天的人,就连他自己都觉得整天和翁晨卿斗斗嘴,脸嘴皮子都利索了。

本来还挺有兴致,但他怎么都没想到,从屋子里一出来,他看见的,居然是程廷!

翁晨卿蹲在程廷的身边,盯着地上的蟋蟀看,“程廷哥,你这只蟋蟀看起来很机灵啊!”

俞承光一听,立马耸眉瞪眼,快走了两步,走到翁晨卿跟前,“小丫头,你耍赖!”

翁晨卿仰起脸,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俞承光瞧,嘴角微微弯起,嬉皮笑脸的,“我什么时候耍赖了?”

“就是现在!”俞承光指着地上小笼子里的蟋蟀,没好气道,“说好的要单挑,单挑是什么,你懂吗?是单打独斗!你现在把程廷哥喊过来当帮手,不就是占人便宜吗?”

“占谁的便宜呀?你吗?”翁晨卿挑挑眉,站了起来,可即便这会儿她扬着下巴,还是比俞承光矮一大截。不过,输人不输阵,她眯着眼睛,开始讲道理,“你说要和我单挑,你可没说我本人一定要上场。有没有看过武侠剧?剧里的幕后大人物都是不会轻易出手的,人家要出手,也是喊手下的小弟出马。程廷哥代表我,他要是赢了,那就代表着我赢了,俞承光,你该不会是怕了吧?”

翁晨卿越说越认真,俞承光听了个大概,最后,没好气道,“派小弟就派小弟吧,我才不怕你们!”

话音落下,程廷抬了抬眉,奇怪,他是从什么时候变成个小弟的?而且,不仅仅是翁晨卿认为他是小弟,就连俞承光都这样默认了!

这样一来,他会不会在未来的小舅子面前显得很没有面子?

程廷保持沉默,俞承光撸起袖子,“来吧,看看我的宝贝蟀大王!”他蹲了下来,又小心翼翼地看了程廷一眼,“程廷哥,你的宝贝叫什么名字啊?”

程廷一脸黑线,“它没名字,而且,不是我的宝贝,随手抓的……”

俞承光心虚地说,“好吧。”

说句良心话,俞承光面对程廷的时候,有点怕。这种惧怕,并不是因为这人有多凶狠,相反,因为他是俞锦绣的弟弟的缘故,程廷对他还是挺客气的。程廷对他客气,但一点都不热络,平时俞承光对着谁都是没心没肺的,但只有在看见程廷的时候,俞承光不知道应该如何和他相处。

表现得太亲密吧,人家不一定领这个情,表现得太疏远吧,又没办法和他打成一片!不得不承认,俞承光还挺欣赏程廷,他是真心想要和程廷做朋友。

当然,说是欣赏,似乎也不是这么一回事,实际上,他很崇拜程廷。

可不是吗?虽说程廷比他大好几岁,但在俞振发的口中,程廷一直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果这别人家的孩子只懂得死读书,俞承光也提不起什么兴致,可问题是,这别人家的孩子哪哪儿都好。

程廷长得帅气,学历又高,听说平日里在单位总是能一手包揽所有的难事,并且能把问出处理得滴水不漏,这就能让他仰视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程廷还有一辆摩托车!

这年头,摩托车多稀罕啊,再加上程廷的摩托车每天被擦得锃光发亮的,俞承光光是看着,就流口水。听俞振发说,他的这车是自己挣钱买的,俞承光深深叹气,人比人,气死人!

俞承光想要接近程廷,就像是小粉丝试图从偶像身上些许汲取养分似的,于是,他一直盯着程廷看,最后发现,程廷连斗蟋蟀的样子,都很迷人!

野外鸣虫大都在夏末秋初成熟,这会儿天气愈发寒冷,程廷和俞承光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抓到这么两只蟋蟀。此时,翁晨卿蹲在俞承光身边,她盯着长方形饲养笼里的两只蟋蟀,目光炯炯,“冲啊,冲啊”

俞承光也没闲着,双手挥舞着鼓劲,“蟀大王,快点,咬它,咬它!往前冲,蟀大王,你是傻了吗?”

在俞承光和翁晨卿一门心思地呐喊着为自己的蟋蟀助威的时候,程廷仍旧波澜不惊,只是眼神亮晶晶的,兴味盎然。儿时玩的这些小玩意儿,现在再拾起,竟然也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两只蟋蟀激烈地角逐着,翁晨卿一动不动地盯着饲养笼,双手紧紧握成拳,指尖被她攥得发白,而后,她亲眼看着俞承光的蟀大王倒下,兴奋地喊出声来,“我赢了,我赢了!”

翁晨卿赢了,站了起来,双手环抱在胸前,认真地说道,“俞承光,是你自己说的,只要我赢了,以后就不用再受你的欺负了。你得承诺,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能欺负我。不仅是不能欺负我,你还得保护我!”

俞承光耷拉着脑袋,整个人都蔫儿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没劲儿,找一个这么厉害的人来欺负我,你这就是耍赖!”

俞承光不服气,可他也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唉声叹气了一会儿,他冲翁晨卿伸出了友谊的手,“算了,你这人除了有点吵,也没什么,以后我不欺负你了,咱们和平共处。”

“不是的,不仅仅是和平共处,你还得保护我。”翁晨卿认真地强调。

“行了,我知道了!”俞承光瞪了翁晨卿一眼,又不由笑了,“保护你就保护你好了,这么一个小丫头片子,保护你能有多难啊?”

俞承光和翁晨卿就这样和解了,翁晨卿得意洋洋的,俞承光扯着她的衣袖,怕程廷听见,还特地压低了声音问,“你是怎么拉到程廷哥帮忙的?”

翁晨卿眯着眼睛一笑,“我说,我可以帮他追到锦绣姐姐!”

俞承光瞪圆了眼睛,恨不能时光倒流,“她是我姐,谁比我更了解她啊?要找人帮忙,那也得找我才对!亏了,亏了,我真是亏了!”

俞承光耷拉着脑袋,捶胸顿足,仿佛真的经历了人世间艰难沧桑巨变的巨变,程廷看不下去了,搭搭他的肩膀,“我的摩托车给你拿去开两圈,要不要?”

第二百十三章我又不是小狗

第二百十三章我又不是小狗

要,当然要!

俞承光的眼睛都亮了,立马跟着程廷往外走,“哥,你真舍得把车借给我开?”

程廷一乐,“一辆车而已,有什么舍不舍得的。”

说起来,程廷的车,真是他的宝贝。不过一看俞承光的机灵劲儿就知道,他一定能把这车开得极溜,程廷一点都不担心。

开摩托车得考驾照,考摩托车驾驶证的时候,考生骑着弯梁摩托钻杆绕八字,还有各种七七八八的项目,项目都通过了,这驾照也就拿到了。程廷有驾照,但是,驾照揣兜里好长时间了,他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驾照派上用场的时候。

眼下俞承光想要开他的车,程廷给他指了院子后面一块空旷的位置,“就在这儿开吧,小心点就没事。”

俞承光用力地点头,双手一搓,摩拳擦掌的。程廷给他稍稍解释了一些骑车的要领,他专注地听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车把手瞧。想到一会儿自己就要蹬上这摩托,赶上末班车,成为雅城第一批开摩托车的人,他心里别提有多雀跃。

摩托车难操作吗?不难。程廷觉得,只要是懂得骑自行车的人,肯定也能驾驭这摩托,简单地给俞承光解释了一遍要领,他就没多说话,往后退了退,“你上车吧。”

俞承光点头如捣蒜,这会儿,他只知道用点头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悦,想不出别的方式来了!俞承光一上车,程廷就冲着翁晨卿抬了抬下巴,示意她往后退一退。虽说俞承光脑袋瓜子灵活,学什么都能很快上手,但他到底是个新手,车子又不长眼,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人,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翁晨卿往后退了又退,最后找了个最安全的位置,靠在隔壁院后的水井边上看着俞承光。

这是她第一次看俞承光,凭良心说,他长得还不赖。

俞家人都高,俞承光站在程廷的身边,两个人个头差不多,虽说他的脸庞看起来稚嫩许多,头发还毛毛躁躁的,但这会儿,翁晨卿居然觉得,他也没比程廷差多少。

要是俞承光知道了翁晨卿的评价,也不知道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没比程廷差多少”,这算是一句好话吗?应该是的,就连他自己都承认程廷在各个方面的一枝独秀,此时又怎么可能介意人家将他和程廷相提并论?

当然,在这个时候,俞承光压根就不知道翁晨卿是怎么想的,他也没去在意。毕竟,屁股下的摩托车座椅实在是太诱人了,他生怕程廷让自己下车,于是就抓紧了每一分每一秒,毫不放过任何一丝还能再开一会儿的机会。

一开始,当然是跌跌撞撞的,不得要领的时候,他用尽力气去控制这车,到了后来,才发觉得用巧劲。而后,他终于掌握了开这车的技巧,一下子就有如神助,整个人精神得不像话。

俞家住的院子后面有一块空地,过去是挨着池塘的,这几年,池塘没人打理,再加上天气的缘故,池塘里的水逐渐干涸,于是,这块空地就变得更大了。平日里这空地上多的是一群跳皮筋的小孩子,今天运气好,孩子们都去参加庙会活动了,俞承光一个人开着车一圈又一圈兜着风,别提多有劲。

上手之后,他就嘚瑟了,来了个漂移,把车停在翁晨卿边上,长腿撑着地,“小丫头,要不要上车?”

要,当然要!

翁晨卿和俞承光说了一样的话。她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坐过摩托车呢,平日里看着程廷开着车来来往往的,她虽然眼馋,可也懂得分寸。现在面对俞承光,那就不一样了,他俩已经和解了啊!

翁晨卿搭着俞承光的肩膀上了车,坐稳当了之后,俞承光掰了掰车把手,踩了踩油门,“唰”一下就冲了出去,就像是一只离弦的箭,要多酷炫就有多酷炫。

翁晨卿坐在俞承光的身后,软绵绵的身体紧紧挨着他的背,时不时发出感慨又赞叹的声音。

“哇,摩托车的速度也太快了吧!大风呼呼呼的,就这样从我耳朵旁边擦过去呢!之前我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这儿就一小块空地,兜风都这么有趣的,要是跑到外面去,那肯定更带劲儿!”

“俞承光,你有没有觉得开摩托车的感觉真好啊,太有面子了吧!”

翁晨卿发出了一阵又一阵的惊叹声,怕俞承光听不清,她把身子往前凑,扯着嗓子冲着他的耳朵喊着。即便是扯着嗓子喊着,可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听起来一点都不刺耳,俞承光的唇角在不经意间扬起。

翁晨卿的气息扑到俞承光的颈窝时,他终于难为情了,歪着脑袋将耳朵往肩膀上蹭了蹭,翁晨卿一看,又大声嚷嚷起来,“俞承光,你小心一点,别把我给摔下去了,很疼的!”

两个小年轻在兜风,眼底的笑意和唇边的笑容是一样的,藏都藏不住。翁晨卿还在一惊一乍的,俞承光臭屁地“哼”了一声,“别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似的行不行?一辆摩托车而已嘛,我也能买的!”

翁晨卿圆溜溜的眼睛一瞪,更加圆了,“真的假的啊?摩托车很贵的!”

俞承光耸耸肩,一脸傲娇,“当然是真的,我可是万元户呢。”

微风吹过,时而将他们的一言一语带向程廷的耳畔,时而又将他们的声音吹散,程廷没有刻意去听他俩在说什么,唇角却时不时浮现起淡淡的笑意。

俞锦绣睡得头晕眼花的,都快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了,陈婉妹让她去院后的池塘边去找他们,她伸着懒腰出来,哈欠才打到一半,突然就看见了靠在后院木门上的程廷。

他静静地靠在木门的门框上,姿态慵懒,眼眸轻轻垂着,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俞锦绣看着他的时候,他的半边脸隐在阳光里,侧面轮廓就像是上帝用美工刀精心雕琢出来一般,浑然天成却又鬼斧神工。

俞锦绣站在原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而后,程廷仿佛感觉到什么,他转过脸,看见了默默地注视自己的她。

他笑了起来,冲她招招手。

俞锦绣撇了撇嘴,冲着他走了过去,嘴巴里还在嘟嘟囔囔着,“招什么手呀,我又不是小狗……”

第二百十四章孩子王

第二百十四章孩子王

嘴巴上在喃喃自语,身体却很诚实,不一会儿工夫,俞锦绣已经站在了程廷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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