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1)

重生八零小美好 肥溯 4106 字 1个月前

“锦绣,我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好像和现在不太一样。”林清的手托着后脑勺,乌黑的长发绕在指尖,看起来温婉动人。

俞锦绣莞尔一笑,“人都是会变的。”

上一世,俞锦绣与林清从年轻的时候就相识,可直到四十多岁,她们都没有真正交心。俞锦绣想,或许是因为当初的林清也瞧不上总是稀里糊涂的她吧。

“是吗?这样的变化很值得。”林清笑着说。

俞锦绣平日里好像云淡风轻,可是林清知道,她在关键时刻从来不掉链子。有关于原则上的问题,她寸步不让,也就是因为如此,现在的俞锦绣,开始越变越好。

思想通透的人,肯定会过得比较容易,总比迷迷糊糊得走弯路来得好。

九点多了,街上来来往往的人逐渐变少,林清和俞锦绣收拾收拾也打算回家了。俞锦绣与林清说好明天下班后过来,刚一起身,突然看见门口站着的人。

来的人是方凯,他咧开嘴巴笑着,“锦绣,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自己可以回去的。”俞锦绣说。

“反正顺路嘛,我们一起走吧。”方凯还是在笑,笑容真诚,像个大男孩。

他的笑容似乎可以感染人心,俞锦绣也笑了起来,冲着林清看了一眼。

林清耸耸肩,“谁让人家是你的远房亲戚呢?”

俞锦绣无奈地摇摇头,说方凯是她的远房亲戚,这关系也不知道要绕到哪儿去了。方薇薇是她的嫂子,是方凯的远房堂姐,若说方凯是为了自己的堂姐才对她示好,她是怎么都不相信的。

林清与方凯早就认识,只是一直不太熟悉而已,自从俞锦绣开始频繁到店里来,方凯便也雷打不动得在这个时间点出现,说是要送俞锦绣回家,美其名曰是两个人的住处离得近,一块儿回去也有个伴。

林清不知道方家与俞家住得有多近,只是之前听街里街坊说起方凯被调职之后可是去了个犄角旮旯的单位,哪能这么巧,顺到这儿来,陪着俞锦绣一块回家?

这其中的缘由,动动脚指头都能猜到,方凯正在血气方刚的年纪,而俞锦绣既优秀又讨人喜欢,这不就是一拍即合了吗?

两个年轻人,男未婚女未嫁的,林清看着也觉得挺合适,就说道,“锦绣今天好像没骑车,要不就坐方凯的车后座一起回去吧。”

多年后一部电影诞生,叫《甜蜜蜜》,说的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故事。那部电影中一张经典的剧照里,男主角骑着老式自行车,女主角坐在他的身后,笑靥如花。

在林清的记忆中,自然没有这部电影的存在,她只是想要为这两个年轻人做做媒而已,“锦绣,要不试试?”

林清抬抬眉,眼中闪过一丝兴致盎然的意味,俞锦绣扫她一眼,又看见方凯的眼睛都亮了,心道这误会大了。

“我不——”

“不用麻烦了,我送锦绣回家。”一道低沉的声音突然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俞锦绣的心一颤,看见程廷漫不经心地对方凯说,“我们还要去约会,你自己回去吧。”

第一百九十七章得天独厚

第一百九十七章得天独厚

程廷穿着一件深驼色的针织毛衣,衣服很宽松,松松垮垮的,他的骨架很大,穿着这样的衣服,一点都不显得邋遢。

他的半边身子倚在“红玫瑰”的门框上,额前的头发垂下来,带着几分懒洋洋的随意。程廷冲着方凯淡淡地一开口,他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沉默着,求助一般看着俞锦绣。

方凯是一个简单的大男孩,喜欢一个人,那就不会遮掩,他对俞锦绣的喜欢似是一颗刚刚萌芽的种子,这颗种子看起来如此弱小,令人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俞锦绣对他产生了任何的男女之情。在她看来,方凯就是一个孩子,这孩子的心有点脆弱,即便要拒绝他,那也得慢条斯理的。

说来也奇怪,程廷只不过比方凯大几岁而已,面对方凯的时候,俞锦绣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姐姐,甚至一开口就能孜孜不倦地教导起人家来。

可是,面对程廷的时候,一切就显得不一样。

程廷是沉静的,他深邃的眼底总是蕴藏着令人琢磨不定的意味深长,于是她竭力去探究,一不小心,却让自己迷失在他的眼中。

俞锦绣也心烦意乱,她不知道程廷为什么突然来了,而且又在方凯面前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可面对程廷,她突然又想去做一只缩头乌龟,因为她发觉他们兜兜转转,又走到了原点。

那个原点就是,他一再往前逼近,她一再往后退。终于,退无可退的时刻,她缩在角落里,突然发觉自己又没了勇气。

想到这里,俞锦绣就头晕脑胀的,程廷说要送她回去,她就跟着他走。方凯在他们身后,看起来有些失望,她回头道别的时候,他却又笑了起来。

方凯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就像是一道亮光落在他的身上,明晃晃的。

方凯站在原地,看着俞锦绣与程廷并排走,走到路口,他给她递了一个安全帽,她接过戴上。只是安全帽的卡扣好像有些问题,她没扣紧,他就低着头帮她。两个人靠得很近,却很自然,谁都没有局促不安的感觉,戴好了之后,他长腿一迈上了车,她也坐在他的身后。

摩托车发动时轰隆隆的声音在这个时刻听起来还是挺拉风的,尤其这会儿夜已经深了,来往的路人不多,更少了些许的窸窣声。看着俞锦绣坐在程廷的车后座离开,方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林清姐,你不是说她没对象吗?”

林清也很无奈,俞锦绣的确是这样说的啊!程廷这个人的存在,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俞锦绣甚少提起他来,有时候詹妮拿他打个趣,俞锦绣也是轻描淡写地敷衍几声。林清根本就不觉得这个人在俞锦绣的心中占了什么地位,因此,那天方凯跑来打听俞锦绣的心思时,她就直接说了。

作为生意人,林清见过的形形色色的客人太多了,多少能通过察言观色看出这些人究竟是圆是扁,是黑是白。第一眼看见方凯,她就觉得这年轻人看起来根正苗红的,是个好男人,虽然不够成熟,可男人啊,本性好就可以了,随着时日的增长,难道还一直这样怯生生的吗?

林清是真心想要撮合俞锦绣和方凯在一起,没想到半路突然杀出个程咬金。

程廷还真是个程咬金。

只是这程咬金看着很不好对付,林清也没信心了,“反正他们现在还没开始处,锦绣这人坦坦荡荡,如果真和他在一块,她会告诉我的。”

方凯望着天,又长叹一口气,“看这状态,你觉得他俩开始没开始,有多大区别?”

林清也没法安慰他,因为看看程廷,再看看方凯,她也觉得方凯没戏。她忽然意识到,俞锦绣平日里很少提起程廷,并不是因为不把这个人放在心上,相反,正是因为太在意,她才不敢轻易提起而已。

对于一个如此坦荡的人来说,在某件事情上开始遮遮掩掩了,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她动真心了。

只不过,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动了真心啊。

林清看穿了俞锦绣的心思,她自己却还是云里雾里的,坐在程廷的身后,她的手轻轻扯着他的衣角,凉风吹来的时候,她清醒了些。

入秋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开始僵化,现在都快入冬了,好不容易两个人又建立了所谓的友谊,可她自己心里清楚,这友谊脆弱着呢,冬天的凉风一吹,或许就要将这段友谊吹散。

那天程廷说了,等到了除夕夜,他要带着她去放鞭炮,因为俞锦绣提过,她最喜欢闻爆竹的火药味,那是年味的感觉,很热闹。

只是,那天听着他提起过年时的鞭炮时,她的心却突然发慌。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还是以现在的状态在一起吗?

朋友,仅仅是朋友而已。

这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

俞锦绣觉得这两世自己在感情方面都活得挺窝囊的,上一世像是个没心没肺的傻丫头似的一个劲往前闯,以为只要托付一颗真心就能得到回报,没想到到了最后,一颗真心遍体鳞伤。而这一世,她学聪明了,老老实实地躲在自己的蜗牛壳里,她可以保护自己的家人,可以创造新的生活,唯独不能硬着头皮接受程廷,这不是憋屈是什么?

想到这里,俞锦绣就头疼,正纠结,一个急刹车,程廷把车停了下来。

俞锦绣把脑袋往前一探,问他怎么了。

程廷抬起手指了指巷子口,那角落蹲着一个女孩,穿得单薄,冻得瑟瑟发抖。俞锦绣连忙从车上下来,“可能遇到什么困难了,我们去看看。”

走得近了,借着路灯的光亮,俞锦绣发觉这姑娘的模样真好。大眼睛,高鼻子,樱桃小嘴,听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合在一起,却美得夺目而耀眼。

明明未施粉黛,却偏偏美得令人惊艳,俞锦绣走到她的跟前,正感慨这美人坯子的外表得天独厚时,那小姑娘突然扑到程廷的怀里,哭唧唧的,“大哥哥,你帮帮我,帮帮我……呜呜呜……”

第一百九十八章弱不禁风

第一百九十八章 弱不禁风

这女孩子看起来弱不禁风的,程廷不过是想要蹲下来看看她是不是哪儿受了伤,没想到一个措手不及,她就扑了上来。程廷一下子就愣了,越往后躲,小姑娘就越要往他怀里钻。

她哭得梨花带雨的,一口一个“大哥哥”,俞锦绣好不容易才把她推开,没好气道,“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女孩子这才回过神来,吸了吸鼻子,“原来还有个大姐姐。”说着她又往俞锦绣怀里扑,“我好冷啊。”

俞锦绣又好气又好笑,看了看程廷,对上他的目光,立马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程廷更加莫名了,他又得罪俞锦绣了吗?

俞锦绣心里头有些不痛快,虽然这小女孩看起来好像胸无城府的样子,但哪有女同志一个不顺心就扑到陌生男同志怀里哭的?难道就因为男同志玉树临风的,她就能随便占人家便宜了?俞锦绣第一个不乐意。

这会儿她都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吃醋,吃的还是一个小丫头的醋。

女孩子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看起来俏生生的,即便脸颊上还挂着泪珠子,眼底流露出来的灵动还是无法遮掩。她吸了吸鼻子,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俞锦绣和程廷,“我好冷。”

秋天都快过去了,大家都穿上了保暖衣服,她却只披了一件单薄的短衫,能不冷吗?俞锦绣又看了程廷一眼。他穿着的毛衣宽松得很,里头还露出一件黑色的打底短袖,如果愿意的话,他可以把这毛衣脱下来先给小姑娘披上。

但是,程廷似乎丝毫没有英雄救美的打算,他双手插着兜,淡淡地问,“你不回家吗?”

说到这里,小女孩又哼哧哼哧哭了起来,她低着头,脑袋都快要埋在胸口了,双肩一颤一颤,怪楚楚可怜的。

一时半会儿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俞锦绣看她可怜,便提议让她先跟着自己回家。小姑娘也不怕生,只是眨巴着眼睛盯着俞锦绣看了一会儿,点点头,“谢谢姐姐。”

程廷只能先把车往路边停好,陪着俞锦绣一起送她回家。一路上,小姑娘的心绪平静下来,就开始简单说了一番自己的遭遇。

她叫翁晨卿,今年十六岁,还在念书。本来她这小日子也过得不错,只是家里最近遭了一些变故,继父不让她继续把书念下去了,还口口声声女子无才便是德,早点收了彩礼嫁人才不算是折腾。

翁晨卿也不是一个好欺负的主,于是就在家里跟继父吵了起来。没想到她这一反抗,继父的两个儿子就不干了,捋起袖子就要揍她,她一个慌张,就从家里跑了出去。

说着说着,翁晨卿的语气激烈了起来,澄澈的大眼睛里跳跃着怒火。她把自己的袖子往上一捋,露出自己的胳膊,说道,“姐姐你看。”

俞锦绣的视线落在她的胳膊上,不由倒吸一口凉气。雪白纤细的手臂上,青一道紫一道的痕迹,看起来触目惊心的。这么弱小的一个小姑娘,这些人是怎么下得去手的?

俞锦绣的眸光一沉,问道,“你妈妈呢?”

翁晨卿低下头,终于意识到家丑不可外扬,但这会儿也只能硬着头皮回答俞锦绣的话,“她说孤儿寡母不容易,好不容易找到了个依靠,只能顺从,不能反抗。”

很显然,对于母亲的说法,翁晨卿不敢苟同,否则这会儿她也不可能从家里跑出来了。只是,一时冲动无法避免,但一时冲动之后,这路该怎么走下去,她也不能确定了。

程廷的思考比较理性,那儿到底是翁晨卿的家,即便她不愿意,还是得回去,这大半夜还在外面晃荡,别的不说,她的母亲会怎么想?照程廷的说法,这个时候她应该回家,她可以去反抗,去想其他办法,甚至能带着母亲离开那个家,但无论如何,这个时候,不应该逃避。

程廷心平气和地说出这话,翁晨卿的漆黑的瞳孔一收缩,猛地摇头,“不可以,我不回去!他们对我做了这样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我可以辍学,可以去上班,总之我是不愿意回去了!”

眼看着她又要落泪,俞锦绣脑仁子疼。

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对翁晨卿说道,“你今天先去我家里住一夜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俞锦绣带着翁晨卿回到家,简单地对陈婉妹解释了一番她的遭遇,陈婉妹看这小姑娘可怜,没有问长问短,只是为她煮了一碗面,招呼着她快坐下填饱肚子。

翁晨卿还真没吃晚饭,走了好几个小时的路,已经浑身无力,这会儿对着这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都忘了客气,直接就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她吃完了一整碗面,甚至还把汤给喝完了,陈婉妹感慨地看着她,“晚上你就先和锦绣凑合着睡一晚吧,什么都不要想。”

填饱了肚子,又洗了个热水澡,翁晨卿缩到温暖的被窝里时,长吁一口气。

俞锦绣并不习惯和陌生人同睡,正犹豫着,翁晨卿又突然起来了,“姐姐,你有没有多余的杯子?”

俞锦绣翻开衣柜找了找,还真找到一床毯子,翁晨卿乐呵呵地抱着毯子,“我睡床尾,就只占你小小的位置,你就当没我这个人好了。”说着,她歪了歪脑袋,可怜巴巴道,“如果是夏天,我就打地铺了,但现在好冷,姐姐,我不想睡地板啊。”

翁晨卿叫得这么亲热,俞锦绣也没好意思真让她打地铺,干笑了两声,“就这样睡吧。”

俞锦绣的床并不算小,可即便这床不小,两个人一起躺着还是略显拥挤。翁晨卿睁着眼睛望着窗外,俞锦绣也睡不着。

两个人谁都没有翻身,生怕一不小心吵着边上的人,终于,过了许久,翁晨卿憋不住了,压低了声音小声说,“姐姐,你睡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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