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1)

哦,有不一样的地方,拖他的福,陈边边发育得好。

不过此刻,隔着温柔的夜色,顾怀璧凝望着她的脸,感觉呼吸都慢了下来,时间也慢了下来,他所能感受到的一切都变得很慢、很慢……

他能听见河边有人打梆子,能听见檐下有鸟儿在咂咂嘴,也能听见轻柔的风吹拂着草木的簌簌声。

或许,这就是陈边边的美,总能让他万千思绪最终划归为一件事,一件他每夜每夜都在肖想的事。

一件他总是挂在嘴上,却从来不敢真的狠心去做的事。

把陈边边变成他的……只属于他一个人的。

他情不自禁地凑近了她的脸,嗅嗅她的额头,眼睛,然后,落到她的唇边。

只隔着几毫米的距离,他抿了抿干燥的唇,要做一件天大的坏事,心跳开始一百八十码加速。

就在他即将遵循自然的召唤,闭上眼睛,要将这一伟大而神圣的“仪式”进行下去,女孩忽然翻了个身,转向床的另一侧,呼呼大睡。

顾怀璧眨眨眼,舔了舔唇,又爬到她床的另一边,低下头想要吻上去。

天雷地火、轻擦而过的一瞬间,女孩惊醒了。

她猛地坐起身来,环顾黑暗的四周,四下静谧无人,只有窗户大大地敞开着,毛毛雨飘进了屋里。

边边觉得有些疑惑,摸了摸湿润的唇,舔了舔。

像是被谁咬了一口,嘴唇都破皮流血了。

她穿上拖鞋,走到窗边关上了窗户,然后昏昏沉沉爬上床继续睡觉。

如果她关窗时目光下移,就会看到那个偷鸡摸狗的顾二少爷,宛如蜘蛛一般趴在窗下的墙边,脸颊都红成了猴子屁股。

想的只是亲一下,可他本能地就一口咬上去了。

……

第31章

第二天清早,边边独自去了翠微山脚下的公墓陵园。

如果如外公所说,这边真的要开发什么动物园,恐怕公墓陵园也是要搬迁的。

边边心里有些难过,她不想搬迁,妈妈喜欢花,山脚下的陵园周围有樱花树,春天一到,会有粉粉的樱花瓣飘落在妈妈的墓碑上。

不过开发动物园的事,边边也无能为力。

她觉得自己骨子里还是相当保守,不喜欢改变也不喜欢动迁,哪怕是重活一世,陈边边也还是陈边边,从来没有改变过。

边边坐在墓碑边,和妈妈说了一会儿心里话,回头还能看见傻子阿松站在陵园门口,愣愣地望着她。

自从她给了傻子阿松几颗糖以后,傻子阿松就总是跟着她,却又不敢靠近她,从镇上一直跟到了陵园。

其实如果他不是个傻子,再把脸洗洗干净,拾掇一下,兴许还是个英俊的少年郎。

边边远远地对他招了招手,叫他过来,自己这边还有糖。

傻子阿松察觉到边边和他打招呼,惶恐地避开她的目光,匆匆跑开了。就像他心底最神圣的东西被玷污了一般,而玷污者,就是他自己。

边边陪着妈妈讲了半晌话,把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上的事,一股脑地向妈妈倾诉了,感觉心胸豁然开朗,悠悠的凉风吹进来,一片清明。

边边走出陵园,傻子阿松不知从哪里又蹿了出来,边边正要叫住他,他张牙舞爪地大喊着:“熊家婆!熊家婆来了!”

边边惊愕地朝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只黑熊从林子里钻出来了!

黑熊体型巨大,爪锋锐利,牙齿坚韧,四肢粗壮,站起来足足有人高!

边边吓傻了,想起外公说的,因为动物园开发的事情,林子里的动物四散奔逃,有些迷路下山,来了镇子上。

傻子阿松还在张牙舞爪地大喊大叫:“熊家婆!是熊家婆!”

黑熊见到人类,本能地当成了敌人,嗷嗷地嚎叫着,朝他们所在的方向扑过来。

边边一把抓住了傻子阿松,带着他连滚带爬地朝着小镇的方向狂奔。不过他们哪里跑得过黑熊,转眼间,黑熊近在咫尺,咆哮着发泄家园被侵占的怒火。

“装死!快装死!”傻子阿松傻乎乎地对边边说:“熊家婆很笨,装死它就不知道了!”

说着他自己已经躺下来,趴在草地上装死了。

边边哪里敢停下脚步啊,什么遇到熊要装死啊,那都是电视上面的情节,谁知道有用没用!

再说那只熊明显就是被人类给惹怒了,就算装死真的有用,只怕它也是要对他们进行一顿惨无人道的“鞭尸”吧。

“喂!别装了,快跑啊!”边边冲傻子阿松大喊:“快跑!”

傻子阿松不动声色,真的就跟死了一样,而熊压根看都不看阿松的“尸体”,径直朝着边边扑过来。

边边跑得没力了,摔倒在地,眼睁睁看着那只黑熊近在咫尺,朝她挥着尖锐的利爪。

熊掌上有倒刺,这一掌拍下来,绝对能把她的皮都扒拉下来一块!

边边害怕地抱住了头。

意料中的痛感并没有传来,耳边只听大熊“嗷呜”地叫了一声,声音无比惨烈。

边边抬起头,看到一只狼扑在它的身上,一口咬住了它的颈子,殷红的鲜血顺着它棕色的毛皮潺潺流下来。

熊震怒无比,一掌拍向身后的巨狼,将他扒拉下来,狼落地之后,前脚往前面跪了跪,但立刻又重新站了起来,挡在了边边和熊之间,非常明显地护住了她。

一狼一熊,喘着粗烈而炽热的气息,对视着。

狼露出了锐利的獠牙和血红的牙龈,低低地咆哮着,威胁着……

虽然黑熊的体型明显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再加上熊掌灵活有力,区区一只狼,本够不成它的威胁。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只熊偏偏被它的气势镇住了,然后怂了,原本站立着挥舞双臂的身子也慢慢地蜷了下来,退后几步,带着伤跑开了。

它一跑,狼立刻半跪了下来。

边边连忙爬过去,看到他左边前脚上有一块明显的血肉,是让熊掌扒拉下来的。

边边来不及惊愕为什么会在这里见到狼,她跪在它面前,拾起他的前掌――

“你……你受伤了!我带你去找医生,想想办法。”

边边说完就像抱狗子一样,想把狼抱起来,可是狼足足两米长的体型,她一小丫头哪里抱得动。

而且就算抱起来了,她总不能带着一只狼去看兽医吧,指不定兽医会直接打电话报警呢。

狼扑开了边边,躺在到地上,然后用殷红的舌头去舔舐脚上的伤口。

边边蹲在它身边,心疼地看着它,小心翼翼地问:“疼么?”

狼偏头又舔了舔她的手,示意她,没事,不必担心。

傻子阿松走过来,看看狼,又看看边边,嘴里喃喃叫着:“人变成狼,狼又变成了人。”

狼警惕地望了这傻子一眼,露出利齿,发出威胁的低吟。

傻子阿松立刻跳开几米,不敢靠近,只能远远观察它。

边边并没有在意阿松的胡话,她蹲下身安抚它,说道:“没事,他不会说出去,就算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

狼自顾自地舔舐着前掌的伤口。

边边看着它的动作,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当初她膝盖手上,那人不是也这样舔她的伤口么,舔完第二天,她伤口就完全愈合了,连疤痕都没有留下。

边边轻叹一声:“要是顾怀璧在就好了。”

狼尖尖的耳朵竖起来,偏头望向边边。

边边自顾自地说:“他肯定能帮你,可是……”

她看上去有些难过,低下了头,神情失落:“可是我都已经好久没有搭理他了,听说他有女朋友了。”

她是不会和有女朋友的男生交往的,哪怕只是朋友的交往……

狼慢慢地凑近她,伸出舌头舔她的脸,结果给她舔了一脸狼血。

“哎呀。”边边擦掉脸上的血迹,说道:“你是狼,又不是狗,干嘛总舔我啊。”

狼那双晶蓝的眼睛热切地凝望着她,湿漉漉地告诉她:“就是喜欢你啊。”

边边笑了起来:“以后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不要顾怀璧了。”

狼闻言,眸子里神情有些复杂。

边边忽然想起了什么,兴奋地说:“对了,你在这儿等我,我知道有种草能止血!”

她站起身,弯腰在四野里杂草里寻找着:“奇怪,以前经常看到的啊,为什么要找的时候,一根都没有了。”

这时候,傻子阿松走过来,将一把草递到边边手里:“给你!”

边边望向手里的那一把薅草,正是她要找的止血的蓟草,她惊喜地望向他:“哇,你好聪明啊。”

傻子阿松从来没有被夸奖过,挠了挠头,觉得挺不好意思,憨厚地笑了笑。

边边连忙跑到狼身边,顾不得苦涩,将蓟草放进嘴里使劲嚼碎了吐出来,然后敷在了狼前掌的伤口处。

狼愣愣看着前掌上那一团温热的蓟草碎碎,它长鼻子过去,嗅了嗅,然后本能想要伸舌头去舔,边边连忙按住他的脑袋,义正言辞说:“你又不是狗,怎么那么馋啊!这个不能吃,这个是给你止血疗伤的,下次我再给你带肉罐头。”

狼望望边边,又望了望自己的伤口。

——

对于这只狼到底是怎么跟着她一路从江城来到水乡小镇,边边真的是太好奇了,可是狼不会说话,不管她怎么问,它永远都只会用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无辜地望着她。

边边终于还是放弃了,悠悠地打了个呵欠。

狼立刻侧躺下来,咬着她的衣角,要她挡在自己的肚子上睡觉。

狼浑身的毛都是硬硬的,唯独肚子上软白的一片,长的是细细的绒毛,枕着非常舒服。

边边也不跟它客气了,睡在草地上,枕着它的肚子晒太阳。

狼时不时回头舔舔她的额头和脸颊,边边总嫌他脏,伸手推开它。它倒是挺委屈,又不是狗,不会吃那些奇怪的东西,其实一点都不脏的。

它吃过最奇怪的东西,就是边边投喂它的肉罐头,吃过一次,觉得人生……哦不,狼生都没有希望了。

傻子阿松蹲在边上,看着小姑娘蜷在大狼的怀中,大狼不住地用脑袋去拱她的胸,他轻蔑地说:“人变成狼,就开始耍流氓,se狼!”

狼威胁地瞪他一眼,一尾巴扫过去,傻子阿松立刻叫着跳开了。

边边已经把这只狼当成是自己养的宠物狗,完全默许了它的亲昵和撒娇,任由它拱着、舔着,都没有阻止,而大狼心安理得和她亲昵,感觉快要死而无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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