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他们已经尽情欣赏过尼罗河的夜景,开罗的新城区无愧国际大都市的地位,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建筑设计都在水准之上,两岸的现代化建筑一到夜里就亮起灯光,把夜空映如白昼。灯火通明的渡轮拉响悠长的汽笛,载着旅客们徜徉于非洲的母亲河之上。
但是呢,有时候是一黑遮百丑,夜晚能够掩饰很多小缺点,而这些小缺点在白天就会暴露无余。
白天的尼罗河也不是说很丑,只是略显普通,与国内任何一座有大江大河从城中流过的大城市没什么本质的区别,换言之就是地标性的建筑比较少,泯然众人——不过,反正埃及不缺乏地标性的建筑,不是吗?虽然都不是现代建筑。
而且,白天的视野宽广,旧城区那些低矮破烂的楼房也尽收眼底,令人清楚地意识到这座城市的一体两面。
张子安不知道菲娜在这里眺望多久了,但是随着太阳的升高,就算它是短毛猫恐怕也会灼热难耐,毕竟猫的皮肤不能像人一样排汗,时间久了还是会中暑。
“走吧,下去吃饭吧,时间还多得很。”他说道。
没错,这仅仅是来到埃及的第一天而已,无论是追忆还是寻根,都有的是时间。
菲娜没有看他,依然出神地凝望着远处,口中喃喃说道:“本宫,回来了……”
张子安轻声回应道:“欢迎回来。”
第1127章 杰克
人口人口,一人一口。算一下,包括张子安在内,有菲娜、老茶、雪狮子、飞玛斯和理查德一共六张嘴需要吃饭。虽然可以在酒店里解决早饭,但最能体现当地特色的无疑为当地的街头美食。星海、世华、弗拉基米尔和π不需要吃东西,但除了世华以外,其他精灵也想去游览埃及风光。
张子安和精灵们略加商量,决定不在酒店里吃早饭,而是在外面解决,顺便游览本地著名景点。
他把世华和雪狮子这两个不适宜在外面活动的精灵收进手机,又把除菲娜和飞玛斯以外的精灵隐身,然后带着大家坐电梯下楼。
酒店的工作人员对带着一猫一狗入住的他印象深刻,礼貌打招呼的同时,目光不时瞥向菲娜和飞玛斯。
菲娜自不必说,毛色和斑纹迥异于普通猫的它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飞玛斯虽然看上去与普通的德牧差不多,平时跟其他精灵走在一起时总会被别人忽略它的存在,但今天的它与众不同。
一副超级帅气的护风护目镜戴在它的头上,正是柏林电影节之行的时候,德国朋友雷娜赠送的那副。
这副防风护目镜是阿富汗地区的美军军犬所使用的,专门为沙漠和山地作战的军犬研发,具备超卓的性能:镜片是用聚碳酸酯制成,不仅防风防沙,甚至还能防弹,镜片的镀膜更是可以减弱过强的紫外线对眼角膜的伤害——狗对射入瞳孔的光线调节能力远不如猫,过强的阳光会令狗的视力受限,还会损伤眼球本身。
这副护目镜绝对是帮大忙了,否则张子安只能给飞玛斯配一副普通的墨镜,只能挡阳光,却不能防风沙。
飞玛斯也早就迫不及待地想戴着这副护目镜出门,但滨海市的阳光并不强,戴护目镜出门未免有装逼过度之嫌,来到埃及之后总算能过瘾了,就算再热它也愿意。
雷娜除了赠送这副护目镜之外,还额外赠送了一对防风沙耳罩和一副犬用战术背心,全都是在沙漠中必不可少的用品,但是今天暂时用不到。
戴上护目镜的飞玛斯神气十足,博眼球的能力丝毫不逊色于菲娜。
当然,旁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一猫一狗的身上,落在张子安身上的视线就少了,特别是酒店漂亮的前台妹子,连他找借口搭讪时都不时瞟向菲娜和飞玛斯,令他郁闷不已。
“嗨!”
张子安正打算离开酒店,听到有人用英文打招呼,但他以为是在跟别人说话,就没回应,继续径自往前走。
“嗨!请等一下!”
身后有脚步声匆匆追过来,隐身的理查德用翅膀拍了一下他的后脑,提示他后面有人在叫他。
张子安驻足回头,看到一个身材匀称浓眉大眼的年轻男人向自己快步走来。
这个男人大约20多岁,长相算是比较英俊,虽然像是本地人,但眉眼之间依稀有西方人种的轮廓,可能是一位混血儿。
张子安看看周围没人,终于确定对方是在叫自己,但他不认识这个人,不知道找自己有什么事。
“嗨!我叫杰克!请问你来自哪里?”对方热情地用略带当地口音的英语问道。
张子安来埃及之前,听说这里有很多旅游陷阱,经常有本地人自来熟地跟你套近乎,热情地把你带到一个拍照位置,然后伸手就向你要小费。
他寻思,这个杰克是不是也是想套近乎讨小费来的?
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隐身在他肩膀上的理查德却模仿他的声音,替他回答道:“捷克斯洛伐克!”
“呃……”
杰克一愣,心说自己认错人了?对方明明是黑头发黑眼睛的东亚人种,怎么是来自欧洲的捷克斯洛伐克呢?
张子安假装挠头,狠狠弹了一下隐身的理查德,令它嘎的一声惨叫。不过他早有准备,弹的时候频频干咳,掩盖住它的惨叫声。
只有他听白了,理查德说的根本不是捷克斯洛伐克,而是jackslowfxxk……
尼玛这只贱鸟总是抓住一切机会污一污,而且总是对着陌生的帅哥污。
理查德委屈地冲它挤着小黑眼珠,意思是:这也能怪本大爷?本大爷这是在帮你!如果冲美女污的话,你会被当成性骚扰的!
张子安就知道,这只小肚鸡肠的贱鸟一定是故意报复,因为他刚才在楼上威胁它要把它变成烤鸡。
不过,暂时拿它没办法,只能等没人的时候再收拾它。
“咳!我刚才正在回想在捷克斯洛伐克的旅行经历,不小心脱口而出……其实我是中国人,我叫张子安,来自中国滨海市。”他以英语回应道。
他知道外国人念“子安”这个词可能不太习惯,又补充道:“你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杰夫。”
他跟蓝色巅峰的蒂姆和劳伦夫妇保持着较为频繁的联系,英语应付日常会话没有问题,更何况还有一门人类通用的语言——手语,遇到表达不出来的意思就用手语辅助。
“太好了!杰夫!我还以为认错人了!我是开罗大学的学生,教授知道你们对埃及不熟悉,派我来给你们当向导。如果你们打算游览开罗,我可以领你们去。”杰克热情地自我介绍道。
张子安一听,知道杰克说的是真的,因为无关的人不可能知道他们的来意,不会冒充开罗大学的学生。
“哦,那太谢谢你了。”
他们确实人生地不熟,有当地学生带着游览肯定更好。
杰克向周围看了看,“呃,其他人呢?我听说你们一共有六个人?”
“他们可能还在睡觉,我打算去外面吃早饭。”张子安答道,“我帮你通知一下他们。”
“去吃早饭?我可以带你去,我知道好几家不错的馆子!”杰克说道。
“不用了,我就在附近逛逛,你等他们下来时带他们去吃吧。”
张子安婉拒了他的好意,毕竟让他跟着就不方便跟精灵们交流了。
他给卫康发了条信息,告诉卫康杰克的来意,然后带着精灵们离开酒店。
第1128章 肮脏
对于旅游来说,有个熟悉本地情况的靠谱向导带路还是不错的,可以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可以避免挨坑,总之有百利而无一害,但张子安还是拒绝了杰克,一是有精灵们在场,二是因为时间还多得是,初来一个新地方,自己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去自行探索也挺有乐趣的,就像是玩游戏时不应该一开始就看攻略,那样会减少很多乐趣。
既然飞玛斯都戴上了护目镜,张子安当然也不能落后,他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副太阳镜戴上,自我感觉帅气度又提高20个百分点。
“怎么样?去哪里吃?下馆子还是在街头上买点儿?”他征询精灵们的意见。
“依老朽之见,还是在街头逛逛吧,多接触一下本地的风土人情,诸位以为如何?”老茶率先发言。
其他精灵没有意见,毕竟下馆子会受到很多限制。
“那好,咱们去汗·哈利利市场吧,那边应该有很多街头小吃。”张子安拿出旅者必备的地图看了看。
从四季酒店出发,往东过了桥,再往东北方向走不远,就是开罗最大的集市——汗·哈利利市场,是游客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的好所在。尽管开罗也有豪华商场,里面不乏国际名牌,但开一趟国外还买made in china的东西没必要。
理查德本来站在张子安的右肩头,这时它感觉阳光强烈,就又跳到他的左肩头,躲在他脑袋的阴影里,叫道:“嘎嘎!本大爷肉……玉蒲团呢?你这白痴没忘带过来吧?”
“没忘鸟笼,你急个毛线啊!现在又没热到那种程度!”张子安说道,“对了,我还没跟你算账呢,你刚才说什么捷克斯洛伐克的……”
“嘎嘎!本大爷只是听那人叫杰克,所以有感而发!”理查德岔开话题,说道:“你们看这些人,浑身上下裹得也太严实了吧!”
确实,迎面走来的埃及当地人,在如此高温的天气里却依然穿着很多衣服,相比之下,张子安只穿了长袖衬衣和牛仔裤。特别是,不时还能看到全身上下裹着黑袍的当地女性,除了眼睛和手指之外,看不到身体的任何部位,就连眼睛那里也有一层薄纱。
这样强烈的阳光,穿白色长袍可以认为是为了防晒,但黑色长袍吸热能力太强,穿着恐怕很不舒服。
当然,也有很多当地女性穿得没那么保守,只是围了条头巾,而且做工精美的头巾还挺好看的,甚至还有年轻妹子连头巾都不戴,与游客没什么区别。
张子安低声警告理查德,该闭嘴的时候就要闭嘴,特别是不能去跟这些穿着黑色布卡罩袍的女人开玩笑,男人甚至不能与黑袍女人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否则会引来很大的麻烦。
卫康在出发前也三令五申,强调必须尊重当地人的风俗,这既是为了礼貌也是为了安全。
理查德会说阿拉伯语,嘴上又没把门的,很容易因为开玩笑而惹祸上身。
它见他说话时的神情和语气都非常严肃,知道这事没有商量的余地,遗憾地表示知道了。
不仅他在观察当地人,当地人也在好奇地观察他。
黄皮肤黑头发的样貌在当地非常少见,因为埃及并不是中国和日韩的热门旅游目的地,来这里的游客多以欧美人为主,就像是上世纪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人围观洋人的感觉差不多。更何况他还有一猫一狗同行。
“这里好脏。”
过了桥之后,飞玛斯小心地避开脚下的一坨垃圾,而这样的垃圾在前面越来越多。
菲娜摇了摇耳朵,显然这句话在它听来有些刺耳,就算阔别多年,这里依然是它的故乡,被别人当面说你的家乡好脏,大部分人都不会高兴。
但事实俱在,它无法反驳,因为这是一句实话,因为这里确实很脏,甚至比两千年前还要脏,空气质量也很差,极端干燥又混着呛人的汽油味道和尾气。
它蓦然惊觉,原来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它已经渐渐习惯了滨海市那潮湿又略带海腥味的空气,习惯了春夏秋冬的分明四季,习惯了云卷云舒和风霜雨雪,习惯了宠物店的整洁和消毒水味道……
在它内心之中,也有些嫌弃这里的脏和乱,并且为这样的想法而感到羞愧——它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想,再怎么说,这里是它的家乡啊。
它把头几乎垂到了地面。
“确实挺脏的,大家走路时都留心脚下。”张子安说道,“这里几乎没人清扫垃圾,又常年不下雨,没办法靠雨水把垃圾冲走,只能越堆越多。”
飞玛斯无语,“埃及人可真够懒的,居然愿意住在垃圾堆里,连我当年在美国农场里住的狗窝都比这里干净!”
“懒的是现代埃及人,而不是古代埃及人,别忘了现代埃及人与古代埃及人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民族。无论是勤劳努力还是聪明才智,古代埃及人绝对不亚于古代中国人,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古代民族,甚至在很多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否则就不会在其他文明还在吃土的时候,就依靠粗陋的工具建立起令人惊叹的金字塔,以及其他一系列奇迹般的建筑,而金字塔的建造方法之谜迄今没有被彻底破解。”张子安纠正道。
飞玛斯点头,“金字塔我闻名已久,你说得对,是我失言了。”
菲娜心中一动。
对呀!
为什么要羞愧?
这里确实是它的家乡,但家乡早已被外族人占据了,外族人把这里糟蹋得一塌糊涂,跟它又有什么关系?
为什么要给外族人错误而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