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1)

穿书vs重生,一个黑化女配,一个善良女主。

第40章 040

霍姗——原书的女主重生了,对她这个态度, 霍笙还是能理解, 可这关她一个穿书者什么事,她又不是真正的霍笙, 总不能背黑锅吧,女主现在重生了难不成就要报复她不成, 她都躲着人了, 窝在这里山沟沟的里,本本分分的做一个知青, 霍姗还想怎么着。

“霍姗,其实我们可以和平相处的, 我没有恶意。”霍笙没想过和霍姗斗,毕竟霍姗性格不坏, 要是没有书里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她对待霍笙会像亲姐姐一样, 从每次给她寄那么多东西就能看出来。

霍姗一脸怪异的看着她, 和平相处,什么意思?难不成眼前的人幡然悔悟了?她重生过来之后, 最怕之前的种种事情又再次发生,对霍笙不信任, “你做过的那些事情,我们怎么和平相处。”

“可, 最后, 我得到了报应, 幸福的人是你,现在一切重头来过,我一件害人的事都没干,也不打算掺和你们之间的事情,你现在还要怎么样,你仔细想想,我要是想做什么,当初为什么会选择留在这里,至于,赵卫东——覃东的事情,我是今天才知道的。”霍姗现在对他的态度太敌对防备了,霍笙不知道在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导致霍姗说重生就重生了。

善良可爱的女主呢?

眼前这个敌对气息这么重的霍姗,她能理解,可现在,一切都没发生,她一件坏事都没干过,事情既然有回旋的余地,不说相亲相爱,和平相处总该可以吧。

“你——真的改好了?”在霍姗的眼里,霍笙应该是和她一样重生了,她对这个没有血缘的关系的姐姐,曾经是有感情,但随着她做了一件件坏事,感情也早就湮灭了。

什么改好,霍笙压根一件都没做,她说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既然不能和平相处,那各过各的,我不妨碍你,你也别妨碍我,你觉得怎么样?如果这都不行,我就没办法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霍姗仔细观察霍笙的神情,心里有些松动了,她咬咬唇,抬手拢了拢微卷的短发,语气好了一些,“只要你不做坏事,我们相安无事,霍笙,我不欠你什么,从小该我过的富裕生活,我没过上,我曾经愿意和你分享爸爸妈妈的亲情,但你毕竟和我们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我不希望,你以后插入到我的生活里来,等爸妈出来了,你也不要上赶着来认亲戚,各过各的相安无事。”

原书中,霍爸爸霍妈妈对霍笙还是不错的,就算没有血缘关系,一手养到大的女儿,又疼又宠,但独女养着,怎么可能一点亲情都没有。

不过,霍笙不会同意她说的。

“我没想过认亲戚,但他们养了我这么长时间,逢年过节该走动的我会走动,这是基本的礼貌问题,你放心,那是你的亲爸妈,谁也抢不走,我也不想抢。”霍笙说着,慢慢的笑了,“这是我能退让的底线了。”

霍姗看着霍笙的眼睛,半响道,“行,我答应,但我还有个要求得答应我。”

霍笙微微皱眉,这霍姗是什么意思,还提上要求了,她道:“我没义务答应,霍姗,我们两个是平等的,我们现在这是在协商,不是你在向我提要求或者是我向你提要求。”

她是穿成一个黑化大女配,但又不是矮了霍姗一截,霍姗哪来这么多的要求。

“不行!你得答应我,不能找我爸妈,鹤清他们占便宜。”霍姗捏紧了手里的铜鼓钉纹手链钱包,要把霍笙的路都断干净,不然依照以前霍笙的性子,肯定会缠上来的,到时候爸妈舍不得,霍笙借着机会害人怎么办,她和鹤清这一生不用再走过多的坎坷就能在一起,霍姗很珍惜,不希望出任何的意外。

霍笙:“……”这是害怕她混太惨,上门打秋风啊。

她又不是原主,霍姗是真想太多了。

“你想多了,我以后过的是好是坏和你们没关系,不会去占你们的便宜。”

“小姗,差不多要走了。”覃鹤清走了过来。

霍姗看向他笑颜如花,没了刚刚和霍笙说话的样子,变脸之快真是让霍笙咋舌,这大概就是爱情吧。

覃鹤清带着霍姗上了车,然后走向霍笙,从衣裳兜里递出来一个黄色的信封。

黄色的信封微微鼓起,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霍笙没接,“这是什么意思。”

“拿着。”覃鹤清把信封递过去,“这是,霍叔叔托我给你的钱。”

霍爸爸和霍妈妈现在虽然还在调查中,但情况已经有所好转,覃鹤清有门道和人脉,自然能带着霍姗去探视,这些是霍爸爸秘密开的一个户头存的钱,让他取了分次交给乡下的霍笙,免得她一个知青在山沟沟里日子不好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还要每天干活。

那边车里的霍姗虎视眈眈的看着这边的情况,霍笙把视线从黄色的信封上移开,退后两步和覃鹤清拉开距离。

她这番举动让覃鹤清愣住。

“他们现在在里面也不好过,钱你帮我退了,我在这里过的很好,不用他们担心,我走了,赵卫东的腿就麻烦你们好好照顾。”霍笙说完转身就走了。

她得自己想办法赚钱,一直靠人接济是不成的,而且霍姗也明说了,不许她多占便宜,就算是霍爸爸给她的,她一个子都不能拿。

覃鹤清的表情有些震惊,他刚刚分明从霍笙脸上看到了厌恶,这女人是在讨厌他吗?

他摩挲着信封纸袋,陷入沉思,他和霍笙是和平分手,虽然之前霍笙一直写信想挽回两人的情感,但他都拒绝了,没再给回应,他爱的人是小姗不是霍笙。

覃鹤清坐上了车,霍姗看到原封不动还回来的钱,打理的精细的指甲显得透亮,她把信封纸袋拿了过来,问:“她没要?你说了是爸给的了吗?”

覃鹤清恩了一声,他摸了摸霍姗的头发,“她既然不要,说明自己有底气,钱你收着吧,都是你爸给女儿的,给谁都一样。”霍笙既然不需要他们的接济是再好不过的,也省了一笔钱和一个麻烦,于他没什么坏处。

“这钱既然是爸给她的,她不要就给爸存回去吧。”霍姗把信封纸袋收进包了,她对霍笙的刚刚的话将信将疑,她有些不相信那么恶毒的一个人能变好了,如果没有覃东的事情她大概会相信她,但霍笙竟然和覃东搅合在了一起,目的是什么,她不得不多想。

这次,来接覃东治腿,她本来就有些意见的,覃东是什么人,以后是鹤清的对头,但她做不了什么,这是覃家的事情,她不能插手,也插不了手。

赵卫东走了,端午的粽子最后是霍笙、阿婆和虎子三个人吃的,味道还可以,芦苇叶包出来的米粒清香软糯,她自己包的四不像的粽子配料放的不合适,干果子放多了,要不是太酸要不就是太甜,不好吃。

霍笙吹着粽子上的热气,捡着包的整齐的吃了两个。

“霍姐姐,你怎么只吃我哥包的,你自己包的也要吃掉。”虎子怕烫,捏了捏耳朵,用指头抓了个大粽子递给霍笙,赫然就是霍笙自己包的。

他哥说了,要盯着霍姐姐,多吃几个,此刻小眼珠不眨的盯着霍笙,等着霍笙吃粽子。

霍笙:“……”除了她包的粽子,霍笙看着别的都差不多,虎子是怎么认出来谁谁包的。不过她实在吃不下了,“不吃了,虎子,你多吃点,长个。”她剥了一个粽子,嫩绿的芦苇叶被蒸的发黄,剥开叶子淡淡的清香混合着香米的味道散开,霍笙吹了两下,凉了些,喂到虎子的嘴里。

虎子还想说什么,但看霍姐姐笑吟吟的,听话的张嘴咬了嘴边的粽子。

“阿婆,村里谁家有缝纫机?可以借用或租用吗?给钱的那种。”

半个月后老刘就会来了,霍笙得抓紧点时间把衣裳做出来,她打算做两套或者三套,之前画的草图在山体滑坡的时候没挖出来,但她有印象,可以重新画,这次比第一次画的快多了,现在就差有台缝纫机做出成品来,成品做出来之后,她还要花时间在上面秀东西,半个月的时间还是有些紧的。

“怎么,你要做衣裳?自己穿?”阿婆把剩下的吃不完的粽子放到锅灶里温着,明天上工的时候可以带上吃,也方便。

做衣裳要是自己穿到没什么,但要是拿去买就会有问题了,这是投机倒把,搞资本主义,霍笙可不想给阿婆和自己惹麻烦,“恩,认识的朋友要结婚了,我想做几件衣裳送她。”

阿婆看着霍笙,她一双眼睛厉的很,盯着霍笙看了一会,道:“村里缝纫机有的人家不多,我认识一家,可以帮你问一问,不过布料针线这些你要自己带齐了,不要多做。”

布料针线这些霍笙已经置办好,阿婆话里话外也在提醒她,霍笙知道,但她现在自己没有缝纫机,阿婆在村里认识人,只能请阿婆帮忙,只要能有缝纫机用霍笙已经很满意了。

赵卫东走了的第三天,一个知青拿了封信来给霍笙,之前他也来过赵家几趟,但没遇到霍笙,留信的人交代要把信亲自交到霍笙的手里,他还收了那人的钱,不敢马虎,多走几趟也要把信交到霍笙的手里。

信是一个叫刘承的留下的,以刘承的性格应该不是什么情书之类的,而且他之前来的时候怎么不当面给自己,或是寄送过来。

看来这封信,面上是不能让覃鹤清知道的,霍笙谢了送信的人,谨慎的打开看了,里面写得大致意思是霍姗到了b市,有次和覃鹤清闹矛盾,要死要活的,割腕自杀救下来之后,性格就有些大变。

明明之前对覃鹤清很抵触,不然覃鹤清靠近,但救回来之后,却是和覃鹤清恩爱的不行,估计再过半年就会结婚。

刘承在信里还提到了霍姗的其它变化,霍笙看完,其实所谓的变化也没多大的变化,无非就是增加了对她的戒备和防范。

这是重生女主该有的正常反应,毕竟在女主经历过的一生中,霍笙是一个黑化大女配,又给他们下药又要毁她的脸。

“霍知青,霍知青。”

屋外的阿婆敲门喊她,霍笙把刘承写给她的信撕了,这刘承是真喜欢霍笙,满心满眼只想对她好,她拒绝了也没用,希望他能找到一个合适他的人,不然在她这颗树上吊死,得不偿失。

霍笙收拾好心绪,打开门笑着问:“阿婆,有事?“

“你之前不是要借缝纫机吗?我已经帮你问好了,就在村里的,不过用一下午,人家要收两角钱,你用不用,用的话你明天就可以过去了。”

第41章 041

两角钱用一下午的缝纫机, 这价格说低不低, 对于其他的人来说太贵了, 但霍笙还是可以接受的,主要是她也没得挑,估计阿婆给她介绍的就是最好的了, 于是霍笙一口就应下了。

河沟村有三户人家有缝纫机, 阿婆找了这家,是因为其他家里有单身的汉子, 阿婆了解自家的孙子,这要是被他孙子知道,霍知青上单身汉子家呆一个下午肯定不同意, 所以阿婆就找了没单身汉子的这家。

而且三户人家租用的价格也没差多少,距离也不远。

去的那天, 神婆特意带着霍笙去认了门,挺和善的一家, 家里有三个女儿和霍笙差不多年纪, 平时家里的缝纫机就她们在用,缝纫机她们很爱护,专门放在一间屋子里, 用布盖着, 不落一丝灰尘, 看着很新, 其实已经用了快两年了。

“霍知青, 你放心用, 缝纫机是好的,很灵活,有什么不会的,问我们就行。”家里的大女儿给霍笙边说边介绍。

霍笙点点头,先把租用缝纫机的两角钱给了,给了钱她才开始用。

开始用的时候,对于笨重的缝纫机,霍笙摸索了好一会,加上大女儿教的,才慢慢用的熟练些,她画的设计图是时髦一些的衣样,考虑到这个时代的接受程度,并不是很夸张很暴露。

衣裳的霍笙选用的是现在流行的的确良,价格比一般的棉布贵,但贵有贵的理由,的确良结实耐用,缎面软滑,深受这个时代的追捧,霍笙要适应这个时代,要在设计衣裳上出其不意,至于面料上她没做过多的挑选。

她想好了,就先做出两件,不多不少,先给老刘拿去看,要是买家不喜欢,倒时候她稍微改改可以自己穿,也不浪费。

霍笙计划用一周的时间把衣样做出来,剩下的时间用在衣裳的手工刺绣上,但没想到这个时候队上开工了。

山体滑坡之后,受到波及的生产队一直都没有开工,霍笙以为还要等几天,谁知道没过几天新生产队队长把队上的社员召在一起,开了会,然后准备开工了。

赵卫东治腿去了,二队上已经选出了一个新的生产队队长,年纪比赵卫东大些,看起来比他有大队长的架势多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积极性十分高,别的队还没开工,二队已经开始上工了。

知青宿舍没建好,但知青们都住农户家,所以该上的工还要上,霍笙只能白天上工,结束之后就忙着做衣样,这样时间花的比之前多了不少,时间很紧,让她恨不得把时间掰两瓣用。

“你就是和赵家那个野小子处对象的女知青吧。”这天霍笙上工结束刚从仓库转出来,才上了水稻田埂,迎面就被一群流里流气的男人拦住。

霍笙还赶着去做衣裳,现在太阳堪堪落山,黄昏的给天空披上了一层艳丽的橙黄,太晚了,不安全,霍笙这几天都是尽早的用完缝纫机就回家。

眼前这群男人都是小伙子,年纪不大,二十多岁的样子,看穿着应该是村里的人,不是知青。

而且明显是冲着霍笙来找茬的。

霍笙低着头没理这些人,打算绕条路走,结果其中一个男快一步拦住霍笙,“去哪?问你话呢?你们城里的知青不是最懂礼貌吗?就这态度?我问你是不是和赵卫东处对象的那个女知青。”

霍笙抬头,后退一步,语气里都是防备,“是,有事吗?”

男人看着霍笙,他早听说了那个野种和宋家退了亲,宋燕子那身材那长相,说退就退了,重新和一个女知青处了对象,听说也特别漂亮,比宋燕子不是好一点半点,他今就是特意来瞅一瞅的,到底是有多漂亮,结果看到了霍笙。

他不得不承认,确实,不是宋燕子那个骚/娘们可以比的,个子高挑,皮肤又嫩又娇的,整个人简直就和出水的兰花似的,配赵卫东那个野种,太可惜了,一朵鲜花插牛粪上,他眼神从打量变成了羡慕嫉妒,于是口里没遮拦,看着霍笙笑,阴阳怪气的说,“赵卫东瘸了,你还愿意跟他,你喜欢他啥?”

这人尖嘴猴腮的,说话带刺让人恶心,而且话里话外都看不起赵卫东,霍笙来河沟村这么久,没见过这个人,并不想和他过多的纠缠。

“这和你没关系。”霍笙淡淡的说完,脚尖又转了个方向想离开,谁知男人又把她拦住。

这会正是队上收工的时候,周围有不少人,谅这些人也不敢光天化日的乱来,霍笙倒是不怕,只不过,不知道这些人拦着她到底想干什么。

“怎么和我没关系,怎么说我也是赵卫东的堂哥,他都瘸了,我还不能关心一下了?你长的真好看,配赵卫东可惜了,以后要当瘸子的婆娘了,害不害怕。”男人说着就靠近霍笙,明明没做什么,举手投足却莫名的猥琐。

霍笙一脸的恶心,这人是赵卫东的堂哥?她在赵家也有段时间了,没见到赵家的人有什么亲戚往来,就是赵卫东腿伤了之后,也没看到什么所谓的亲戚来过。

而且赵卫东和覃鹤清是兄弟,这个堂哥——又是个什么关系。

关系真复杂,霍笙也懒得想,“你还有事吗?没事的话,请你让一让,我还有事,至于我和赵卫东处对象,害不害怕,可不可惜和你没多大的关系,我喜欢就行。”

男人像是没听到霍笙的话,径直的盯着霍笙看,城里的知青,看着就和村里的那些女人不一样,一张小脸白里透红,生气了还更好看。

要是她都能跟赵卫东还不如跟自己,想起家里给他订下的婆娘,比起眼前这个差远了。

“晚上村里有电影,演天仙配,我请你看。”

男人忽的蹦出一句,霍笙用见鬼的表情看着他,还赵卫东的堂哥呢,这么约自己,是怎么想的,霍笙这次不说话了,立马掉头往回走。

“哎,你等等——”

“赵来福,你是皮痒了吗!!”

徐力争从前面窜了出来,风风火火的,手上捏着一把锄头,显然才从地里出来,他今天被分到去挖地,六分地,多了些的,到现在才干完,结果刚好去仓库还农具,远远就看到,赵来福在霍笙身边打转,要是让东子看到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