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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又舀起一勺粥继续喂他,突然话题一转问道:“玉生,你识字不?”

正吞咽着米粥的罗璟被她的问题噎了一下,呛了几声才回道:“咳,略知一二。”

“哇,那太好了。”果然,她猜测得没错,见罗璟疑惑的看着她。

珍珠“嘿嘿”一笑:“你可以教我们认字吗?”

“你们?”

“嗯,就是我和平安,平安是我弟弟,他昨天还和你聊了半天呢,记得吧。”珍珠笑吟吟地说着。

“……”

他怎么会不记得,那个话多瘦小的男孩,想起昨天男孩端着个小板凳往他床边一坐,话便没有停过,“我姐叫我来和你聊会儿天”“你被谁打成这样?你怎么不打回去?……”“这里是望林村,我家住在村尾,离镇上可远了,我都没有去过镇上,不过我去过大湾村,那里也很热闹……”“我家后面就是大山,山上可好玩了,有兔子有松鼠有长虫……”

半个时辰过去后,男孩才因口渴端起板凳找水喝去了,留下满脸黑线的罗璟。

“你看,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腿至少要三个月以后才能下地,这三个月你教我们认些字,既打发了时间又可以挣些劳务费,你的劳务费便用伙食费来抵消,你看行不行?”珍珠倒不是挟恩图报,只是冬日长长,给两边都找些事做,猫冬的日子才不至于难过,再说,与其放任他自己待着胡思乱想,还不如物尽其用的教他们认字好些。

“劳务费?”罗璟半眯的眼闪过疑问。

“啊,就是报酬,教书的报酬,呵呵。”把吃要的碗放过一边,珍珠挠挠头,现代用语不时的冒出来,她也挺无奈的。

“我教你们认字,不用报酬。”罗璟摇摇头,他命都是她们救的,哪能还算什么报酬。

“这一码归一码,你教我们认字,我们给你提供饭食,不是正好么?”这私塾的费用也是挺高的,三个月的教师费用抵消三个月的伙食,算起来她们还赚了不少呢。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点小事怎能算报酬,日后玉生定当涌泉相报。”罗璟言辞凿凿。

“……”算了,一付说不通的样子,随他怎么想吧。只是家里笔墨纸砚一样都没有,这些物件在古代可都属于高档消费品,现在的她还真买不起,垂眸沉思一会儿,抬眼却已笑意吟吟。

第四十二章 换个方式卖

午后,灰蒙蒙的天空飘起了一片片雪白的雪花,飘飘洒洒,纷纷扬扬,一开始莹白晶亮的雪零零落落的下着,不一会儿,雪花慢慢密集而落,像柳絮般漫天飞舞,渐渐地,大地裹上了一件洁白无瑕的衣裳,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一派北国风光。

珍珠站在屋檐下,好奇的伸手接着雪花,冰凉的雪花犹如棉花糖般软绵晶莹,不一会儿便浸湿了掌心,被这湿冷一冻,珍珠笑着甩了甩手,“呵呵,好冰啊!”。

只见屋顶树梢远山纷纷被大片的雪白所覆盖,天地间仿佛只剩下雪白的世界。

珍珠仰着小脸,感受着迎面而来的寒意,呼吸着浸人鼻腔的空气,正沉浸在雪的魅力中,“姐,你在外面干啥,怪冷的。”门口探出一个小脑袋,平安瞅着她,眼里透着纳闷。

“嗯,姐在看雪,你看,雪花纷飞满天飞舞整个天地都是白色的,多么壮观。”珍珠回过头朝他嫣然一笑。

“……,雪有啥好看的?不都是白呼呼冷飕飕的,每年下雪,还不都一样。”平安奇怪的看着她,“娘让你回炕上,小心着凉。”

“……,知道了。”好吧,压下第一次看雪略带激动的心情,珍珠有些恋恋不舍的回头看了几眼,漫天飞扬的雪花依旧浸染着大地,茫茫的远山一片雪白,珍珠暗自可惜,怎么自己的水果七没跟着穿来呢?多美的雪景啊,要是能拍下来该多好。

纷飞的大雪断断续续地下了两天,大地早已被染得一片银白,院落内外屋舍树梢都已被厚厚的积雪覆盖。

胡长贵从下雪的第二天便有些忧心忡忡,担心屋顶承受不住大雪的压力,于是每当雪略小的时候,便爬上木梯清扫房顶的积雪,以防大雪把屋顶压塌。

珍珠一开始还挺兴奋的打扫门口的雪,但扫了一个时辰后,两个胳膊都累得抬不起来了,腰板也阵阵酸疼了,这才对满地的雪白失了兴趣,老老实实躲回炕上取暖。

寒冷的冬日里,时间并不容易打发,珍珠这两日便是清理兔棚、扫扫积雪,外加绣几针刺绣,想到还有长达四个月的冷冬,珍珠顿觉悻悻然。

第三日清晨,大雪终于停了,天色开始放晴。

清晨的阳光折射进房间里,特别的明亮,打开房门,阳光直射下,心情格外开朗,雪后的初晴依旧冷,但被大雪困了几天的人,都纷纷走出房门,开始清理屋顶的积雪,打扫门前的过道。

走出房门,踩着一夜的碎雪,脚下“嘎吱嘎吱”的响着,雪后的天空瓦蓝瓦蓝,白茫茫的大地和湛蓝的天空交接在一起,天蓝地白,景观煞是引人注目。

珍珠一家人四口早早起床后,便各自忙个不停,珍珠和平安先把兔棚清理干净,添好草料,再加好炭火,虽然天空放晴,可天气依旧寒冷,兔棚四周更是积雪深厚,多添炭火防寒,以免兔子冻出毛病。

打理好兔棚,便去帮胡长贵清扫门前碎雪,趁雪还没化开清理到一边,这雪一化便结成了冰,清理起来就更费力了。

几人正埋头苦干着,院外远远的传来了叫唤声,“三姐,平安。”

众人抬眼望去,却是王氏领着平顺踏雪而来。

“奶,平顺,这雪还这么厚,你们咋跑来了?”跑上前,把院门拉来,院外的积雪更为厚实,一脚踩上直没小腿。

伴随着“滋滋”声响,两人踏入院内,“哎,这雪还真厚。”王氏拍拍腿上的浮雪,“下了几天大雪,老房子不踏实,奶过来看看。”

说着,细细看了几眼扫过积雪的房顶,才点点头舒了口气。

“娘,没事,我都扫过了。”胡长贵憨实的说道。

“奶,我爹每天都把屋顶的雪扫下来,不会被压坏的。”平安咧嘴笑道。

“哎,长贵,只能你多辛苦些了,明年有余钱就先把房子翻修一遍。”王氏略粗的双眉紧紧皱着,轻轻拍了拍儿子厚实的肩膀,“来,这是红枣糕,昨个做的,珍珠尝尝。”

接过王氏手里的篮子,掀开篮上的花布,一碟暗红色的红枣糕出现在众人面前。

“哇!红枣糕。”平安兴奋的跳了起来,胡家食材匮乏,糕点果脯更是少有。

“这个,用热一下么?”

“不用,出门的时候热过了,现在应该还软呼,你们尝尝看。”王氏拿起一块递给平安。

平安“嗷呜”一口啃了半块,嘴里含糊不清的说着:“好吃,好吃。”

众人皆笑。

珍珠轻笑,也不着急,“先放着,一会儿空闲再吃。”说着,把篮子拿进了厨房,李氏正熬着猪食,“娘,红枣糕,奶给的。”递过篮子,李氏笑着接过放在一边,顺手拂去珍珠头上的浮雪,珍珠朝李氏微微一笑,出了厨房。

门外,王氏帮着胡长贵铲着院里的碎雪,平安和平顺的声音从后院传出,应是看兔子去了。

“奶,明天是集市么?”珍珠想了一会儿问道。

“明天是大湾集,珍珠,是想要买什么吗?”王氏停下手里的动作。

“不是,是想到镇上一趟。”

“又去镇上?去做什么?”王氏小心的问道。

“卖东西,确切的说是试看能不能卖。”珍珠嘻嘻一笑,“奶,你来。”说着把王氏拉进了里屋。

往炕沿一坐,珍珠便与王氏细细一道:“奶,你看,咱这丸子难做么?”

“不难,就是多些工序,怎么?”

“那你说,要是别人买了咱们丸子回去,能自个琢磨出做法吗?”

“……,这、这,应该能。”王氏愣了神,确实,这丸子仔细琢磨不难做出。

“所以啊,咱们换个方式卖,先试着卖丸子制作的配方。”珍珠神秘一笑。

“啊,这,这也能卖么?”王氏被珍珠的想法吓了一跳。

“嘿嘿,试试就知道了,反正卖不出去,咱们再自己卖呗。”珍珠也不肯定。

屋内安静了一会儿,“这倒可以一试,只是,这配方卖多少钱合适啊?”王氏迟疑了一下。

“奶,这价不用咱们定,让买的人出价,合适咱就卖,不合适就不卖。”没有可参考的标价,只能在合适的范围内做平衡了。

“嗯,也对。”王氏附和着点头。

两人商议定后,珍珠就让王氏再做一次鱼丸,上次做的鱼丸,为了把成本降低,珍珠加了不少淀粉,买的又是最便宜的鲢鱼,味道上便次了一等,又因直接剁进葱姜去腥,外观上略微逊色,既然准备卖给酒楼配方,成品自然要做得更有吸引力些。

于是,王氏唤来平顺,让他回家传话,让胡长林去大湾村买两条大草鱼,听闻又要做鱼丸,平顺兴奋得两眼发亮,上次做的鱼丸他还没吃过瘾,就没了,这再做,他说什么都得多吃几个,于是连蹦带跳的跑了回去。

大雪刚过,村里的道路积雪深厚,等胡长林一脚深一脚浅的拎着两条冻僵的草鱼回来,已过正午时分。

草鱼肉多刺少,肉质细嫩,再用葱姜水代替葱姜末,做出的鱼丸,品相上就比上次高上一筹,新制的鱼丸色泽润白,口感更为细腻,鲜香滑嫩,众人尝后赞不绝口。

王氏有了上次的经验,制作起来也越发的得心应手,整个过程比上一次快了近一半的时间,多出的时间,便顺手把各种芋头丸子又做了一遍,家里芋头不少,做成丸子,多添一道菜也是好的,天气寒冷,丸子可以放置多天不会腐坏。

准备工作顺利结束,只期望天公作美,明儿不下雪便好。

忙碌了一天,珍珠终是忍不住烧了满满的一锅水,顶着李氏微皱的眉头,把全身上下好好洗了个遍,天知道,她都快十天没洗头没洗澡了,忍得她都感觉快长虱子,洗完后,顿感浑身轻松舒展不已,顺手逮住睡在她身旁的平安,让他也把全身洗干净后,这才满意的放过他。

端起半盆剩余的热水,走进了病号的房间,把盆放在桌上,朝床上的人儿微微一笑,“来,擦擦脸。”

男孩脸上的伤痕基本都已结痂,红肿也早就消退,消肿后男孩的脸居然出奇的俊逸,斜飞英挺的长眉,深邃漆黑的双眸,削薄轻抿的嘴唇,虽然多日未曾清洗的脸色暗淡无光,伤疤印记交错排布,却难掩俊朗的五官。

半坐起身,接过温热的湿巾,罗璟道了声谢,接着沉默的擦拭着,素白的巾子一轮过后染成了暗黄,罗璟白了一圈的脸不自然的红了起来。

珍珠强忍上扬的笑意,抿着嘴故作不见,接过巾子细细洗了一道,又递了过去,如此三遍后,盆里的水略显混浊。

罗璟整个人却显得清爽许多,鼻梁高挺,唇色红润,眼圈依旧有些青紫,却并不妨碍男孩小鲜肉的模样,珍珠轻笑。

可惜,额头上那结成一缕缕油嗒嗒的头发甚是碍眼,“你头上可有伤口?”珍珠突然问道。

第四十三章 背主弃义

罗璟看了眼眉头微皱的女孩,“没有。”

每次挨打他都本能的护住头部。

“哦,那很好,等会儿烧水给你洗头。”说完,端着盆走了。

罗璟脸色微僵,抬手碰了碰满头的油腻,知道自己的形象有多邋遢,他自己都嫌弃万分。

他身上的伤很多,胸口和腿上的伤最重,胸口连着肩膀一处那日被踹得巨疼无比,他晕倒时,便有一种濒临死亡的窒息感,每次呼吸胸口都附带刺痛,直至那日喝下汤药,连着呼吸的疼痛感才略微减轻。

罗璟摸着依旧有些疼痛的胸口,如今才过去三四日,疼痛感已大减,让他感觉那日濒死的剧痛似乎是自己的幻觉,腿上的伤势也好转不少,今日,救他的胡老太太帮他换了腿上的药,解下捆绑的木板,断折的部分居然也都消肿不少,老太太啧啧称奇,直说他恢复能力强,是个有福之人。

“有福之人?”罗璟望着断腿处静默许久,刻骨的悲伤沉痛从眼里透出。

那日朱德胜拖着他一路逃亡,天黑后躲在一处村落附近的废屋里,为了掩人耳目,朱德胜买了附近农家的旧衣裳各自换下,对外谎称叔侄俩路过歇脚,在村落提心吊胆躲了十来天后,朱德胜才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带着他偷偷往回走探听消息,在临近京城的小镇上,打探到的消息却犹如晴天霹雳般,打碎了罗璟所有的希望。

圣上病重,太子干涉朝政,局势混乱,为了树立威信,暴戾阴沉的太子杀鸡儆猴,把原先拥护三皇子的朝臣以谋反罪定论,不顾群臣的反对下了斩立决的命令,一百多条人命被斩杀于武宣门的菜市口,血染了大地,罗家便是其中之一。

惊天的噩耗击碎了罗璟紧绷的身心,当即昏迷了过去,朱德胜震惊过后,继续打探,当得知太子党派依旧在抓捕漏网之鱼时,吓得连夜带着罗璟一路南下。

罗璟醒过来时已是第二天下午,巨大的打击让他悲痛欲绝,又因一路坐车逃亡身心俱疲,这样恍恍惚惚过了几天,便病了起来,初时,朱德胜还小心侍候轻声安慰,如此又过几天,罗璟病情不见好转,朱德胜看向他的眼神变得晦暗不明。

在某个镇上,朱德胜背着昏昏沉沉的罗璟下了马车,把他背至某处后,意味不明的看着因高烧不退的而满脸通红的罗璟,“少爷,你在这歇歇,老奴去去……就来……。”依旧记得朱德胜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但包含更多的却是几分兴奋,罗璟迷迷糊糊的睁眼望去,只看见朱德胜远去的背影。

旧事重忆,罗璟细长漆黑的眼睛里闪过一抹厉色,“朱德胜~”这背主弃义的小人,想到被朱德胜丢弃后,所遭受的处境,罗璟沉寂的脸越发的阴霾起来。

他高烧不退陷入昏迷,被街上不怀好意的闲汉带回了家中,给他灌了几副退烧药,三日后就把他卖给了一个喜好小官的富商,罗璟高烧刚退,身体虚弱无力,眼生生看着自己被卖给了那个肥头大耳的男子,满心的愤怒作呕却发作不得。

好在,他生病体弱,富商把他放在后院的一个小房间里休养,只遣了一个小厮看守他,这一刺激,让他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于是打起精神压下心中的悲痛,仔细的养起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