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 / 1)

钱与野男人 庭明 2896 字 27天前

每一秒一分,脑子里面都是她的身影,忍不住想跟她多相处些时候,因此把她带到自己的办公室,不得不说,她来了之后,公司的人都高兴了许多。

因为开会的时间大幅缩短,没有办法,一想到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就止不住的想要回去。

却没有想到她居然反将他一将,躲在桌底将他撩拨到不行。

要知道那时还有一堆人在桌前商讨着方案,她在躺在桌底肆意乱动。

而他居然不争气的起了反应,急急的将众人挥退出去,气冲冲的将她提了起来。

看到她那双眼睛时,他的怒气又消了。

而且,如果被她发现,她不过就这样撩了一会儿,他就差点忍不住,肯定会被笑话许久。

美好的日子,突然闯进了一个警钟。

之前,他在幸福的浸泡里,忘记了盛炽的靠山的是他爸爸,果不其然,在靳楠第n次怼完盛炽后,她哭着把他爸找来了。

如临大敌般想着对策,他还做了一份计划书,准备跟他爸说自己未来的人生计划,最后的打算,就连私奔的路线他都做好了。

却没有想到他爸居然同意了,还把盛炽那个烫手山宇扔得远远的。

他喜欢就好。

听到这句话时,他差点都要哭了,他所爱的人被爱他的人承认,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

不过,让他真正的哭了,是靳楠为他过的生日。

在她出现之前,他每年的生日除了他爸爸和小林记得之外,就没有任人放在心里。

就连他们也最多说声“生日快乐”也就罢了。

但是这样无趣的生日,又何谈快乐。

是靳楠让他知道,这句存在的真实意义。

在外滩里走着时,他还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她将来临的日子,他就真的,想要一丝关怀。

但是结果却出乎他的所料。

当外滩上的灯牌同时现出“沈先生,生日快乐”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衡量他内心的冲击,但击溃他最后理智的是靳楠拿出那枚戒指,还有他看到她手上的红肿的那一刻。

男儿有泪不轻弹,从小到大,他都是这样告诫自己,但在那个瞬间,他没有忍住的抱着她,哭了出来。

他得感谢那夜的烟花爆声很大,没有很多人看到他的异样。

烟花和灯牌不过是点缀,戒指才是重头戏。

那一刻,他在心里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就她了。

不可能有变了。

因此,他开始密谋求婚的事,毕竟只有领了证,才能证明这个人完完全全的属于他。

从此不分你我。

之前因得罪了糜雨晏,他需要寻找新的合作,目光放开,他看上了靳氏集团。

其实当初之所以挑这集团,还有一个原因,他觉得这个姓特别得好,看着顺眼。

约好了地点,看到传说中的靳总时,他整个人都愣了。

居然是她?

居然是那个昨晚还在他怀里撒着娇的女人?

当下他是生气的,被瞒着的生气,这么久了,她都没有主动提及。

冷着脸色,跟她打着官腔,透露着私人的情绪。

不过,看到她认错态度良好,他还能怎么办,富的穷的,不都是他的人吗?只能选择原谅她了。

而且她这样的身份,将不会背负任何流言蜚语,毕竟那些傍大款、陪i睡什么难听的话,他不是没有听过。

虽然将那些员工通通辞退,但是他心里还是替靳楠委屈。

现在这样,很好,他不希望她遭受任何的非议。

还有,他终于知道,以前靳楠为什么经常对他投来同情的眼神了。

他看她,她看他,都是没有区别的。

而且为了照顾对方,他们都很体贴。

本来想着一切都能好起来的时候,他的哥哥回来了。

那个如噩梦般的哥哥。

他居然趁着他爸送盛炽去他那里时,钻了空子带着盛炽回来。

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到了他家,看到他落在靳楠身上的眼神时,他真的恨不得当场将他扔出去。

还是顾及所有人的颜面,他打发走了她。

也顺好去了靳楠的家。

对了,居然又是邻居,果是是缘份,这都是天意。

靳楠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这一点他在跟她逛街时就发现了,给她带了一条小白狗。

看她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今早在狗堆里左观察,右打量,弄了一身狗毛都是值得的。

为了保证她的安全,他再三强调靳楠不能跟沈澈有单独相处的机会。

他怕。

因此,在看到那颗汽水糖时,他整个人的意志全无。

真真实实的对她发了火,因为太过在乎,所以害怕失去,连一分的可能都不愿出现。

幸好,沈澈虽然空有一番报复的心,但是不论是手段还是什么,都不足以支持他的想法。

这时候,他不得不感谢他爸爸压制沈澈的手法是正确的。

这样有着歪心思的人,确实是不能给他放縰的机会的。

不过,有一件让他感到十分不满意的是,最后居然不是那个他解决的沈澈。

而是那个叫程思远的人。

程思远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个别名——

他的头号情敌。

女人和女人之间,男人和男人之间,对这方面都有着天生的敏锐,虽说方式不同,但是感知能力却是相近的。

看得出来,靳楎从来没有发现过,而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直觉。

程思远看他的眼神,带着一丝敌意,尽管他隐藏得很好。

后来的种种,也一一印证了他的想法。

不得不说,程思远是一个很好的情敌,他压抑着自己的情感,没有在他们的感情中使过任何的绊子。

甚至连那场烟火都是他策划的,别以为他不知道,很多事情他都明白 ,只是没有明言而已。

说实在,那种无私的爱,他是真的学习不来。

也因着这样,让他遗憾的是,程思远这个名字注定成为靳楠心里一个特别的存在,永不磨灭。

原谅他的自私,求婚的事,他是特意找的程思远,他想要程思远做一个决定。

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也是犹豫的,程思远的沉默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但是他最终回了他”好”。

到底是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个“好”字,那一刻,他真的佩服程思远。

不仅如此,整个过程,程思远办得有条不紊,没有使坏,连他们的婚礼,程思远都按时出席,默默祝福。

不为自身,全以靳楠的快乐为先。

这个人,真让他出乎预料。

他希望,总有一天,他也能完满。

虽然,他有信心,十个程思远也比不上一个他。

爱情是件神奇的东西,有些人年纪轻轻就遇上了相守一生的人,见证了对方的成长,再一路随行,固然是最好的结果。

但是在遇见之前,努力将自己活得完美,然后以这样的自己,自信的跟对方说一声“你好”,也不是一件坏事。

活着的意义,其中一项就是为了等那个人的出现,尽管可能有点晚。

放宽心来,等待就好。

上天替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样的幸运值,每一个人拥有的幸运都是相同的。

只是迟与早、分配位置不同而已。

不为错过而悲伤,不为遗憾而后悔。

因为,正因为你的错过,才造就了别人的完满。

同时,你也亦然。

在他前28年的人生里,虽然没有人敢明说,但也曾在背后异议过他这高龄单身青年,很多难而入耳的话语,他都曾听说过。

生气吗?有一点儿的。

小时候最憧憬18岁的自己,觉得自己定会无所不能,活得肆意潇洒,长大后才发现原来在6岁那年那个在夕阳下奔跑的自己,那份单纯,弥足珍贵。

回忆不分贵贱,年纪亦然。

不同的年纪有着各自的喜悲,在悲喜交集之间,我们勇敢向前。

在不同的岁月里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创下专属的回忆。

28岁,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年的他。

因为他遇上了靳楠,从此不再孤单。

余生漫长,幸好有你。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