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节(1 / 1)

于是俞大师开了后门,带着她进了儿子的店里。

俞大师的儿子俞绍良,上次见过面,此时正在店里向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介绍一块古砚,见叶纤红过来,连忙打招呼。

“叶小姐想要些什么?”他客气地说道。“别的不敢说,我们的价格绝对公道。”

“我是随便看看,如果有自己喜欢的,就带回去。”叶纤红随口回答。

古玩行里一直讲究眼缘,你一眼看中就喜欢的,就跟你有缘,所以她也打算看看,有没有合自己眼缘的宝贝。

第七十五章给父亲的礼物

趁着俞绍良还要介绍那块古砚给那位老人,叶纤红叫他别客气,自己先随便看看。

对她来说,投资古董的心思并不强,主要还是找世界之树需要的灵材,其次是自己看着喜欢的宝贝。

屋里的架子上,放了一些瓷器和字画,还有就是文房用的物品,像砚、镇纸、笔筒和印章这些。

对瓷器,她一扫而过,字画她也没兴趣,倒是一些看起来极其老旧的杂件,都会停下来仔细看看。

俞大师见叶纤红不需要人介绍,也没客气,打了声招呼后,回自己工作室了。

忽然看到一个盒子里放着一条手串,看起来像小叶紫檀,纹路非常精美,就有些心动。

顾不到不能随手乱碰的规矩,拿起来仔细把玩鉴赏。

胡向阳这个年纪,还不需要戴这个,她是打算送给父亲。

父亲今年五十了,他皮肤黑,不适合戴金器和玉器,如果手上戴一串小叶紫檀,她觉得正合适。

“叶小姐喜欢这种手串,是准备送给家里的男性长辈?”俞绍良眼尖,看到了叶纤红的动作,在一边叫道。“我这边还有几付手串,你可以再看看——”

叶纤红是有钱人,只要喜欢了,肯定都会买,所以他拉开抽屉,把里面珍藏的一些男式配饰,全部拿出来,端到叶纤红面前。

见他这么热情,叶纤红也没在意,一样一样仔细挑选。

或许是受前世寻宝节目影响,她比较感兴趣的,还是木制品的手串。

忽然发现边上有一串颜色奇特的珠子,她拿起来仔细扫了一眼。

这个图案,不会是天珠吧!

前世寻宝节目里,重点介绍过这个东西,说是产自西藏的宝贝,非常难得。

价格自然也非常高,某个名人带上节目请专家鉴定时,报了几千万的价格。

也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它有没有被炒到天价?

俞绍良终于和那个老人把砚的价格谈好了,于是用黄纸把砚包好,状在一个袋子里,收了钱后递给老人。

送老人离开后,他才走过来招呼叶纤红。

“这是什么东西,看起来这么奇怪?”叶纤红自然不会说出天珠的名字,故作外行地问道。

“具体名字,我也不清楚。”俞绍良倒没有乱吹牛。“应该是产自西藏的宝贝,我拿货的价格不便宜,如果你要,我加一成就卖给你。”

“多少钱?”叶纤红问。

见他叫不出名字,她非常兴奋,感觉自己要捡漏了。

“八千块。”俞绍良张开手,做了个八的手势。

至于进价,自然不可能像他说的,是七千多进来的。而是跟其它西藏产的小玩意一起,一共才花了一千块收到的。

“那行,我要了。”叶纤红听他这样说,倒不好意思还价了,又拿起那串小叶紫檀,说道:“还有这串珠子,也一起要了。”

“一共一万块。”俞绍良见叶纤红这么爽快,价格又多要了一些。

“行。”叶纤红应道。

从手包里拿出一叠钱,递到他手里。

从俞绍良的表情里,她就知道他要价高了。问题这两样东西她确实很喜欢,特别这串天珠,她担心夜长梦多,所以直接拿下了。

买了这两件宝贝,她没有再逛的心思了,于是向俞绍良告别离开。

回到家里,拿了白布,细细擦拭两样新得的宝贝,越看越喜欢。

特别是那串天珠,她不懂看是几眼的,但是珍贵是肯定的。

就她有限的知识,知道越是年代久远的天珠,越是珍贵,而这一串天珠表面,有明显的鱼鳞纹,肯定有几百年了。

因为有了这样宝贝,叶纤红打算回老家一趟。

回家之前,她先进了空间,去看昨天洒在空地的草莓种子,现在长得怎么样了?

跟她想像得差不多,这些种子几乎都发芽了,已长出三四片细小的叶子。

看来她的判断没有错,正常播种到果子成熟,大约三个月九十天时间。

照这个速度长大,十天时间相当外面九十天,估计过年前,就能采摘果子来吃了。

如果自己在空间把苗培育好,再拿回家让爸爸种在大棚里,明年五月份,依旧可以正常上市吧!

这样想着,叶纤红把剩下的种子,全部酒在旁边的空地上,准备两三天后,再回家一趟,把苗带回家。

从空间出来,换了一身衣服,她开车回家。

到家的时候,看到爸妈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前面的茶几上,放了水果和瓜子红枣,两人边吃零食边看电视,非常惬意。

见女儿这次回来,居然空着手,叶妈妈反倒惊讶起来。

最近女儿大手大脚,每次回来都带很多吃的用的回来,难得今天没看到大包小包的东西。

“爸,我今天给你带了两件礼物。”叶纤红没理会妈妈的调侃,在爸爸旁边坐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串天珠和一串小叶紫檀,递给他手里。

“买这些做什么,我又不戴?”郑建国见是两件手串,疑惑地问道。

农村的汉子,从来没有戴首饰的习惯,他连手表也嫌麻烦,从来不戴,更不要用这些珠子一样的东西了。

“这两样东西,有保健养生的功能,你在家休息的时候,可以多戴戴。”叶纤红解释道。“这串天珠,是世界上所有玉石里磁性最强的,长期戴着能让你精神特别好。这串小叶紫檀,也能调节气血,让你睡得好——”

“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给向阳戴?”郑建国疑惑的问。

女婿是警察,平时手上戴点东西,应该也没关系,不像自己,都这个年纪了,戴了会被人笑话。

“向阳还年轻,不需要戴这个。”叶纤红回答。

倒不是她不在意胡向阳,主要是他现在跟自己修炼,身体只会越来越好。

父亲就不同了,年纪大了是一方面,经常干农活,有时候扭到伤到机会多,让父亲戴些东西,叶纤红心里安心些。

这跟开店供财神和放招财猫一样,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小红给你,你就戴着吧!”叶妈妈在一边劝道。“前两天你不是扭了腰,感觉不舒服吗?说不定戴了以后,好得快一些呢?”

听女儿说,这个有磁场什么的,叶知书好歹有些中医常识,知道这个对身体确实有些帮助。

再说家里每个人都有金器玉器,偏老公没有,她也觉得不合适。

自家人不觉得什么,问题是外人不知道啊!

如果被人怀疑叶纤红对这个没血缘的父亲不好,那就很难解释了。

“爸,你扭了腰,怎么不跟我说?”叶纤红一听,就着急了。“快让我看看,伤在哪里?”

以她现在的医术,这种小毛病,都不用灵液,直接用灵气就能治好了。

怎么能让父亲受这个活罪呢!

“你能看这个?”叶知书知道女儿最近在跟父亲学中医,有些不太放心地问。

“放心吧,妈,等一下就知道行不行了。”叶纤红回答道,又对郑建国说道:“爸,你在沙发上躺下来,我好观察伤得怎么样?”

等父亲侧过身子靠在沙发上,叶纤红精神力已笼罩住他的腰部。

皮肤表面倒是看不到任何异常,里面的肌肉明显有些撕裂的痕迹。

叶纤红伸出手,按在伤口表面的皮肤上,暗运真气,去刺激那部分肌肉。

那部分受伤的肌肉,在真气的刺激下,新陈代谢加快了十倍不止,以可见的速度长出新的细胞组织,原先撕裂病变的细胞组织,很快变成废物,排出体外。

也就是几分钟的功夫,等一切恢复正常,叶纤红才拿回手。

“爸,你站起来看一看,现在还难受吗?”她提醒道。

“这么快就好了?”郑建国疑惑地问道。“不用推拿不用针灸也能治外伤?”

岳父是中医的好处,就是见过他治病后,对中医常用的手段有了一些了解。

这种外伤,大多是擦些活血的东西,按摩推拿一下,就能缓解。

也可以用针灸来活血通淤,加快新陈代谢,让伤好得快一些。

从来没有像女儿这样,只凭手按了一会,就治好的。

“你站起来试试不就知道了。”叶纤红见他不信自己的技术,嚷道。

郑建国站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真的没那么酸疼了,不信邪地又扭了扭腰,发现真的一点都不疼了。

“啊?真的好了。”郑建国惊叫。

“我还骗你们不成?”叶纤红没好气地说道。

“不会吧!”叶知书在一边也叫起来。“你现在的医术,难道已经比你外公都强了?”

她都没听过父亲有这个本事,能不用其它手段,就让扭到的伤口马上就恢复的。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叶纤红笑道。

“夸你几句,你还喘上了?”叶知书被她逗乐了,笑骂了一句。“下次等你外公来了,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吹牛?”

“外公早已知道了。”叶纤红得意洋洋地说道。

自己修炼出真气的事,被外公知道后,他肯定相信自己的医术比他都高明了。

“真的!”叶知书不敢相信地问。

心里非常兴奋,如果女儿有了这样的医术,那光凭这个,就饿不死了。

根本没有想到,叶纤红现在的能力,就算不会医术,也能让全家人过得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