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节(1 / 1)

哥哥特别认真执着,性格像个老干部,干什么事都一板一眼的。为了目标什么苦都能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执行力强人。

而弟弟却傻傻的萌萌的,有时候又会不要脸地乱拍马屁,实在是个难得的开心果。

回到村子的时候,叶纤红让郑兴旺兄弟俩先回去放好衣服,自己和胡向阳、安安回到家里。

家里还是没有人,爸妈还在奶奶家帮忙。

办喜事用过的桌子、凳子、碗、筷,全部要还掉,只留下三四张桌子,晚上自家人吃。

叶纤红通过给毛毛买衣服,下午的心理问题全部不药而愈,现在精神十足地坐下来,跟安安聊起学校的事。

安安被选为团支部书记之后,一直想组织全体团员搞一次活动,来证明大家投给自己的票,没有投错,他这个团支部书记很称职。

可是叫他独立组织一次活动,还是难为了他,尽管有姐姐给自己支招,他依然觉得困难重重。

“姐。”安安望着姐姐,苦恼地说道。“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些活动,我觉得一样都搞不成?”

“为什么?”叶纤红好奇地问。

尽管她没有当团干部的经历,也没有组织过相关的活动,可是当一个人年纪到了,有了足够的阅历和见识,就能轻易说出一些方法。

原因很简单,不管是少先队员也好,团员也好,甚至是党员,开展各种活动,目的都一样。

无非是通过一些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参与社会问题的调查及讨论,提高他们的见识,拓宽他们的思维,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免得让他们成为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只要明白了这些目的,方法和手段就容易找到了。

可以学雷锋做好事,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也可以组织体育竞赛,提高学生体质。也可以组织各种知识竞赛,培养他们的知识全面性。当然也可以组织文娱活动,培养他们的审美和兴趣爱好。

特别是前世网络资讯发达,叶纤红知道的就更多了。

“这些活动太复杂了,我们老师不同意。”安安老老实实地回答。

上次姐姐给自己提了几个建议后,他认真写了计划书,第二天交给老师。

没想到老师看了计划书后,只夸了他一句想法不错,就放进抽屉里,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

后来把这件事跟其它团干部说了,一个相对成熟的同学说,这是班主任不同意,所以丢进了抽屉里。

至于不同意的原因,不用他解释安安也明白,无非是老师更看重成绩,希望他们初三的学生能安心学习,不要分心,争取明年考个高分,为学校争光。

“既然老师不同意那些——”叶纤红皱着眉头想了想,又说了一句。“那姐帮你另外想一个比较靠谱的活动。”

“还能有什么办法?”安安泄气地说道。“大不了明年春天的时候,搞一次植树活动。再来一次学雷锋做好事,差不多也要毕业了——”

被班主任这样对待,他的积极性已完全没有了。

“怎么?老师不同意就没信心了?”叶纤红拍了一下安安的肩,给他打气道。“这一点你要跟旺旺学,他只要认准了的事,就会一直坚持,绝不会丧失信心,半途而废——”

“姐——”被叶纤红这样教训,安安不满意了。

“好,好,姐不说你了。”叶纤红连忙停了口。

安安个子越长越高,性格方面也越来越像个青春期的男孩子,自我意识越来越强,要面子,不愿意听人教训,喜欢融入集体,获得认同等等。

叶纤红希望他平安度过叛逆期,所以不想刺激他,免得引起他的逆反心理。

“我不是这个意思。”见姐姐这样,安安搔搔头,又不好意思了。

对姐姐的感情,早已超过了跟父母的感情,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姐姐就像爸爸和妈妈的综合体,比他们两个更懂自己。

可是自己现在好像变了,对姐姐没有像以前那样言听计从,这让他有些不安。

“没事的,我明白。”叶纤红摆摆手,表示自己理解他。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嘛!都这样,安安已算是非常好的了,至少他碰到事情,还愿意跟自己商量。

别的男孩子,只怕宁愿跟同龄人一起犯混,也不愿向家人开口。

叶纤红对胡向阳,或多或少会有些控制的欲望。但是对弟弟,她真的不敢做个控制型的家长,那样会害了弟弟的一生。

安安见姐姐真的没放在心上,才放下心来。

“既然以前的方法不行,那就组织一场游虞城,访名胜,爱我家乡的活动,你说怎么样?”叶纤红忽然想到了一个好点子,大声地问道。

虞城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涌现过不少历史名人,散落在各个乡镇,如果鼓励同学在周末去家乡寻幽探胜,不但可以写出好的作文,还能了解历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这样的活动,就算电视台知道了,也会感兴趣吧!

“这个,能行吗?”安安依然不放心。

“应该行的。”叶纤红回答道。“如果老师同意,还可以增加作文比赛,绘画比赛,摄影比赛等活动,把家乡的名胜古迹介绍给全国人民,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那奖品呢?”安安迟疑地问。

这样的活动,如果有奖金或奖品,大家可能会踊跃参加,否则就没戏了。

“奖品容易,我看这样好了,我联系一下电视台或者报社,让他们跟你们学校联合举办。”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到时奖金和奖品由他们发放,这样一来,你们全校师生,肯定都会有兴趣参加。”

叶纤红这样做,是把准了老师的心理。

不管是校长、教导主任,还是普通任课老师,对上报纸上电视台,都有深厚的兴趣。

如果学校有这样的机会,绝对是陈溪乡中有史以来最出风头的一次活动。

“如果能这样,那真的太好了。”安安毕竟还是孩子,听姐姐说能和电视台和报社一起举办活动,也兴奋起来。

“那你回头把这个计划写出来,我帮你把把关。”叶纤红说道。“电视台和报社那边,我会想办法联系好。”

这对她来说,真的是小事一桩,只要跟肖市长打个招呼,不管是电视台还是报社,都会给他一个面子。

有爱我家乡这样的噱头在,电视台估计也会比较喜欢。

说不定虞城市教育局,也会想参与进来。

胡向阳在一边望着他们姐弟商量事情,笑笑没出声。

这种天马行空的主意,也只有小红想得出来,如果交给自己,肯定一筹莫展。

“小红,安安,向阳,去吃饭了。”妈妈从门外进来,叫大家去奶奶家吃饭。

三人应了声,站起来,一起出门。

半路上碰到旺旺兄弟俩,也去奶奶家吃饭。

三叔三婶下午一直在帮忙,没时间回家做饭,两个孩子自然也一块去吃饭。

毛毛此时已洗过澡,换了一套新买的卫衣,脚上一双运动鞋,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非常精神。

“姐——”看到叶纤红,他眉花眼笑地冲过来,大叫了一声。

“啊?这个小帅哥是谁?为什么叫我姐?我都不认识啊——”叶纤红故意吓得后退两步,一本正经地叫道。

毛毛虽然已经十岁了,因为身体发育晚,看起来像个七八岁的孩子,让叶纤红忍不住想逗他。

“姐,我是毛毛啊!”郑兴茂冲过去抓住叶纤红的衣襟,边笑边扭动着身子。

因为一直穿哥哥的旧衣服,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像姐这样夸过自己,这让他特别兴奋。

“啊!你是毛毛啊!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帅了,姐都没有认出来——”叶纤红俯下身子,捏了捏他脸颊上红红的腮帮子,惊讶地叫道。

“这衣服不是姐刚买的吗?”毛毛得意地叫道。“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是哦,看来是姐糊涂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第二十七章跟外公学中医

叶知书在一边听到两人的对答,马上猜到女儿刚才带老三家的孩子去市里买衣服了,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小红的性格就是这样,喜欢谁就拼命对谁好,不会考虑这样做的后果。

老三家虽然跟自家关系走得近,从血缘上来讲,其实有些远,还不如村里其它几个堂兄弟。

那几户人家在自家穷的时候,怕自己家去借钱,所以很少走动,时间久了,关系就亲不起来。

这次小姑办喜事,他们也凑过来,似乎想等小红主动去打招呼。

只是他们注定自作多情了。

如果直接开口打招呼,小红或许会撇不开面子,跟他们寒暄一下。

还故作矜持,想让小红主动,那肯定变成了笑话。小红像是没看到他们似的,根本没理他们。

小红前些日子好几次拿东西送给老三家,他们看到后,在背后说了不少冷言冷语。

小红在虞城听不到,她倒是听到过几次。

可是她也没办法,女儿的性子就这样,谁也没法改变她。

就连干妈家的两个孙子,因为两个舅舅舅妈以前态度冷淡,小红对他们亲近不起来,也没见小红主动买衣服送给他们。

她亲近的只有一外婆而已。

走进奶奶家,屋里已收拾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堂屋和偏房各摆了两桌,刚好够自家人和帮忙的邻居坐下吃饭。

外公和干外婆已在堂屋里坐了,看到叶纤红进来,向她招了招手,要她去他们身边坐。

叶纤红笑了笑,撇下胡向阳和安安,走过去坐在外公旁边。

胡向阳脸皮也厚,走过去坐在外公的另一边,又叫安安过去坐隔壁。

毛毛见了,也拉着哥哥坐到那一桌,一张八仙桌八个位置,马上就坐满了。

叶知书没办法,在最后一个位置上坐下来。

晚饭的菜比较简单,有些还是中午做多没吃完的,大家中午吃得多,晚上胃口就小了。

吃过晚饭,叶纤红强行挽着外公回到家里,把他按在沙发上,要向他请教家传的中医。

“要学中医,你就要先学中医的基础知识。”外公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就算把家传的中医全部教给你,你也不会用。”

一个中医师,从开始学习到能单独给人看病,没有十年的积累,这是很难想像的。

即使十年不间断地学习,也未必有资格给人看病。

这不像西医,更多的是借助器具给人治病,在专业的学校学满五年,本科毕业后,选择一个科目,就可以尝试出师了。

中医大多是全科,要学的东西多,可以说学到老用到老,一辈子时间都不够。

所以普通人看中医,更愿意找头发花白的老中医师,因为他们的经验更丰富。

“那就一步一步来。”叶纤红笑道。“我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