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节(1 / 1)

工厂当时还请了日本的专家来上课,给他们这些储备干部灌输标准化管理知识,只不过现在大多只知道个大概了。

叶纤红尽可能地把这些内容写下来,还准备托钟修贤从深圳那边买一本台版的《生产管理》和《品质管理》,深圳那边这时候应该已流行这些管理模式了。

这时候家人全去看戏了,一个人非常清静,适合安静思考这些问题。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打断了她的思绪。

叶纤红抬头,原来是小姑来了。

“小红。”郑建琴走进屋,走到叶纤红面前,看到她面前放着笔和一叠纸,猜到她现在有事,就住了口。

“怎么了,小姑?”叶纤红站起来疑惑地问。

以小姑的性格,这时候不是应该在外面看戏吗?来找自己做什么?

吃过午饭,爸妈跟自己说过酒席的准备,基本没什么事遗漏了,难道她还有什么不满意?

“是这样的。”郑建琴站在叶纤红面前,突然发现她比自己高了一截,心里无来由地感到一阵压力。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来没有体会到的,这让她有些不舒服,可是那件事却又不得不说。“昨天失约的两个伴娘,今天又过来了——”

“哦,那是好事啊!”叶纤红笑道。

让诗诗姐给小姑做伴娘,本来就委屈她们了,至少叶纤红开始是不愿意的。

只是她们两人都不在意,爸爸又是第一次开口,让她很难拒绝,所以才勉强答应下来。

既然小姑自己准备的伴娘来了,自然没必要让诗诗姐干这种事。

“是啊!”郑建琴陪着笑,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开口。

难道是因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所以自己在侄女面前,不能像以前一样硬气了?

“你是担心诗诗她们?没事的。”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那就好。”郑建琴陪着笑。“你替我谢谢她们。”

说完,匆匆离开了。

叶纤红望着小姑的背影,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有这样的家人,真的让她郁闷,偏偏因为爸爸的原因,她无法跟她们断绝来往。

算了,叶纤红摇摇头,继续写自己的东西。

与此同时,晒谷场人山人海,几乎全部被人占领了。

附近几户人家,也挤进了很多看戏的老人,因为怕被挤倒,不得不退到外面。

越州市小百花越剧团这样的剧团,很少来乡下演出,所以吸引了附近无数的村民。

在看戏的过程,议论一下郑建琴一家,也是很自然的事。

“你们听说了吗?郑建琴结婚,叶纤红送了她一台电冰箱和洗衣机呢?”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羡慕地跟身边的人说道。

“这有什么?”身边那个三十出头的少妇哼了一声。“戏班子都请了,还在意这几千块钱?要我说,请戏班子做什么?还不如买一台大彩电更实在——”

“你懂什么?”中年妇女冷笑道。“彩电放进嫁妆里,有几个人能见?请戏班子就不同了,估计附近几个乡村,都传遍这件事了?”

“那倒也是。”少妇点了点头,一付不大相信的语气说道:“你的意思是说,这是叶纤红有钱了,所以借这个机会在村里扬名气?”。

“那你以为呢?”中年妇女一付我全透了的语气回答道。

“你们知道什么?”旁边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娘插嘴道。“我听郑建琴家的亲戚说,叶纤红除了给小姑买家电,还买了一条金项链和一只金手镯呢?”

“啊?”少妇和中年妇女同时惊叫。

“那条项链还好,金手镯可不得了,上面刻了龙和凤,比小手指还粗呢?”大娘还伸出小手指,比划了一下。“你们想想,除了以前的地主婆,现在还有谁戴得起这样的重的手镯?”

几个女人顿时眼睛都亮了。

对她们来说,家电也好,唱戏也好,都比不上金首饰动人。

村里有钱人,或许会买只金戒指戴一戴,但是还真的没看到有人买得起这么贵的手镯。

“唉,郑建琴这个嫁不出去的老女人,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福气。”那个少妇最后叹息了一声。

她跟郑建琴同年,从小一块长大,算是非常熟悉了。

对于她没嫁出去这件事,自然不会为她着急,反而让她有种优越感。

没想到她最后嫁得比自己都好。

抬手悄悄看了看无名指上的银戒指,心里无来由地觉得憋闷。

第十七章叶纤红这个人

到了傍晚,郑家几乎所有的亲戚都到齐了。

准备的十二张酒桌,也全部坐得满满的。

就连郑兴怡所在的邮电所所长李长征,也带着儿子李建阳过来了。

上次相亲之后,两家就把关系定了下来。

这次郑建琴结婚,做为郑建军的亲家,李长征原本没必要上门,让儿子来一下,就算礼到了。

没想到他不但亲自过来了,还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里面整整齐放了六张大团结,亮瞎了郑建琴的双眼。

要知道这时候大多数亲戚的红包,都是二十元左右,客气一点的也会包三十元,当然夸张一点的,包八元十元的都有。

连郑兴怡和郑兴华兄妹俩,每人都包了二百元红包,算得上是大数目了。

当然叶纤红是例外,她给小姑包了个8888元的红包,绝对是大家想都不敢想的数目。

李长征不是至亲,能做到这一步,绝对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于是他被郑建琴请到客厅正中间的主桌上,让他坐了上横头。

郑建军、郑建国兄弟俩,作为主要陪客,也坐在同一桌。

李长征望了隔壁那一桌一眼,叶纤红和家人都坐在那里,旁边还有两位老人,估计是外公外婆,他就有些不好意思坐这个位置。

在这些乡下亲戚的眼里,自己这个邮电所所长,也算是个大人物了。

他自己却清楚,这个所长,不过是副科级。

如果比含金量,还不如叶纤红的男朋友胡向阳呢?

他虽然是派出所副所长,也是副科级待遇,却是正正经经的政府权力机关。

邮电所和它比,差远了。

“亲家你坐。”郑建军见他推辞,强行把他按下去,嘴里大声嚷道。“这个位置除了你,别人谁来坐都不合适。”

说这话的时候,他满脸红光,给人感觉未喝酒已先醉了。

这很容易理解。

妹妹结婚,大哥一家又是送电器,又是请戏班子,为妹妹长足了脸。

而自己一家就差远了。

好在亲家这个大领导突然来了,他总算也可以扬眉吐气一回。

农村人好面子,如果办喜事的时候,有领导来参加,那真的是蓬壁生辉了。

李长征见多了这样的人,自然明白郑建军的想法,一时之间唯有苦笑。

他过来喝喜酒,可不是来出风头的,也不是来给郑建军撑腰。

主要是想找机会跟叶纤红一家多亲近亲近,以后在外面碰了面,也能说得上话。

没想到被郑建军这样捧着,又见隔壁的叶纤红根本不在意这些,只好笑着坐了下来。

接下来酒菜端上来,大家觥筹交错,人声鼎沸、现场热闹非凡。

吃过晚饭,叶纤红一家陪着外公和干外婆,一起回到家里。

外公外婆年纪大了,一动不动看了一个下午的戏,人就有些疲惫,让他们洗个脸,在沙发上休息一下,才有力气等一下继续去看戏。

两人活到这个年纪,从来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过戏,所以就算累了,也舍不得放弃这样的好机会。

叶纤红见爸妈陪着两位老人说话,于是和胡向阳回到楼上房间,在床上坐下来。

“小红,诗诗姐和章诗萍怎么没有来?”胡向阳想起两人没有过来吃晚饭,奇怪地问道。

明天上午新郎就要来了,作为伴娘,今天晚上也应该露面了吧!

“小姑的伴娘又回来了,所以不需要两人凑数了!”叶纤红笑着解释道。

“哦。”胡向阳挑了挑眉。“原先缺席的两个人,又回来了?”

两人缺席的事,叶纤红和他说起过,当时两人都很难理解。

后来听了一些风言风语,才猜到原因。

只是这时候又回头,似乎太儿戏了吧!

“很奇怪吗?”叶纤红斜了他一眼。

“不奇怪,不奇怪。”胡向阳很快想通了原因,了然地回答道。“换做是我,估计也会回来。”

这种小心思,两人都猜得到,所以不用大惊小怪了。

“所以还是诗诗姐说得对。”叶纤红再次开口。“不管是请戏班子也好,做其它事为小姑撑场面也好,说到底,都是为了郑家,不是为了小姑一个人。

这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

像两个伴娘,如果自己没有表现出强势,她们肯定不会吃回头草。

说到底,自己表扬得越张扬越自信,别人越不敢小看自家。

甚至那些对郑家不怀好意的人,因为有了忌惮,从而停止敌对行为。

“我明白。”胡向阳笑着点头。“这方面的见识,我们确实比不上诗诗姐。”

苏思诗很早就辍学了,跟父亲一起创业,后来又接手家族企业,可以说见多识广,更了解人性中的丑恶和阴暗。

小红是什么性格,郑建国又是什么性格,她都非常清楚。

所以在叶纤红碰到烦心事的时候,才会给她这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