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节(1 / 1)

没想到才短短一个月时间,就完全变了个样子。

如果他走在街上,谁敢相信他一个月前,还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乡下娃?

看他现在的外表气质,以及说话时的镇定模样,说他是上海这种大城市来的,都会有人相信。

在郑建琴眼里,上海人才是真正的城里人,像虞城这种小县城,自称城里人,那都是笑话。

看时间已十点半了,叶纤红和苏思诗准备去炒菜了。

叶知书也进去帮忙,外婆想进去,被郑建国拦住了。

“今天你们都是客人,坐下吃就行了。”叶纤红厨房听到了,对着外婆舅妈他们叫了一声。

虽然有四桌菜,其实要炒的菜不多,全部材料又已切好,直接下油锅就行。

苏思诗在一边帮忙照看蒸笼。

用时比较久的甲鱼和河鳗,杀好后就放进去蒸了,现在差不多熟了。所以只须把清蒸鲈鱼和霉干菜扣肉凉放进去就好。

霉干菜扣肉也是熟的,只不过凉了后有点硬,得重新蒸透才香,所以也得再蒸十来分钟。

叶纤红最先做河虾。

这道菜最容易熟,只须把虾放进水里,加点姜葱煮一煮就可以了,其它调料都不用放,加点盐就行。

见时间差不多了,郑建国招呼大家坐下来,准备吃饭。

在家里吃饭,唯一不方便的是,四张桌子被分隔在两个房间,还是楼上楼下。

奶奶一家和三叔一家主动上了楼,安安和兴旺也到了楼上,郑建国做为主人,也过去陪他们。

楼下只剩下外公一家和干外婆一家,加上叶纤红自家人,四桌都没坐满,倒是很宽敞。

胡向阳今天也不能马上坐,楼上的菜,由他一个个端上去。

当菜上桌后,大家都被叶纤红的豪爽大方惊呆了。

除了几个凉菜,其它菜的价格,大家都清楚,光一盆五香牛肉,就值二十块贺礼了,还有甲鱼和河鳗,都是平时想吃却吃不起的贵重河鲜。

大家这时候连聊天都忘了,忙着伸筷子夹菜,生怕动作慢了,吃得比别人少。

只有几个年纪大的,不好意思跟人抢,才保持着风度。

等到后面的小炒上来,大家已经打着嗝,吃不下去了。

特别许忠和郑兴茂,都是十岁出头的孩子,看到有雪碧和可乐喝,就边喝饮料边吃菜,可是这些碳酸饮料容易涨肚,没吃几个菜,肚子就涨得吃不下东西,被他老妈暗里掐了几下。

一顿饭吃饱喝足,桌上还剩了不少菜,于是照例找来饭盒打包,让每家都带一些回去。

小叔一家走得最早,特别是郑兴华和郑兴怡兄妹俩,全程几乎没说什么话。

原来还有些优越感的他们,在看到叶纤红的新房子之后,心里特别复杂。

干外婆一家接着也走了,主要是两个舅舅现在都比较忙。当一个男人有事业有奔头的时候,都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

三叔三婶离开得晚了些,跟儿子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他们也很想念。

走到阳台说了一些悄悄话,离开前,见儿子又拿出一叠钱,两人又惊又喜。

看来儿子一个暑假,就能赚到他们辛苦一年才能赚到的钱了。

难怪小红说,儿子聪明能干,将来能不能过上好日子,要靠兴旺了。

有心想夸儿子几句,可是又不习惯对着儿子说软话,最后三叔还是没说出口。

倒是三婶爱子心切,搂了搂儿子的肩,夸了一句:“我家兴旺真能干,这么小就会养家了,一个暑假赚的钱,比妈一年赚得还多——”

郑兴旺嘴里说没什么,心里却得意得不行,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第十三章生父是谁?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外公一家,因为远道而来,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

上次叶纤红全家去外公家,在那边住了一晚,而妈妈舍不得外公,和爸爸在那边足足住了三天才回来。

这次他们全家过来,叶知书自然也希望他们多留几天。

对她来说,父亲哥哥才是至亲,一家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父亲年纪又这么大了,现在如果不经常聚聚,等父亲走了,想聚也没机会了。

外公原本不同意。

年纪大的人都一样,感觉故土难离,喜欢住在自己家里,觉得这样更自在。

可是看着女儿挽着自己的胳膊,一付依依不舍的样子,他的心就软了,同意留下来。

舅舅和舅妈倒没意见。

农忙已经结束,家里相对空一点了,从欣昌来一趟虞城,路远迢迢的也不容易,多住两天也好。

最主要的是,妹妹一家条件不错,外孙女甚至创业做起了老板,他们就动了心思,看儿子能不能从中获得些好处。

叶知礼有两个儿子,老大从小跟自家老爷子学中医。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家传的医术,老爷子把目标放在长孙身上,从他懂事起,就手把手教他认草药和穴位。

这么多年下来,叶祺信确实学到了爷爷的几分本事,可是现在中医不吃香,大家宁愿去医院打针吃药,也不愿意旷日持久地喝中药调整,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儿子年轻轻轻,相信他医术的人就更少了,现在有老爷子撑着还好,等老爷子不在了,还有谁上门看病?

小儿子是正规卫校毕业的,今年刚进镇卫生院实业,将来当个普通医生应该没问题。

只不过镇卫生院工资普遍不高,养活自己当然没问题,如果要像处甥女一样在市里买房,那肯定不可能。

家里虽然盖了四间两层楼房,给儿子做婚房。但是见识过外甥女的新房子后,他们就不满足了。

做父母的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

他们自然不愿意儿子在乡村当一辈子的赤脚医生,更希望他能在欣昌市里买套房子,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特别是老大年纪不小了,到现在还没找着对象,如果能有一份高工资的工作,那说亲就容易多了。

温俊派人来收走桌椅,屋子经过一番收拾,也整理好了,苏思诗先上楼,回自己家了,叶纤红则过来陪外公说话聊天。

她原以为外公会在这边过夜,所以打算晚上陪他们去街上逛逛,反正前面租的房子暂时没找算退,人再多也住得下。

没想到妈妈不放心家里,说要带外公他们回家,还说那边住着更舒适更方便,叶纤红想了想,只好同意了。

对妈妈他们来说,城里看着漂亮,生活确实没意思,远没有乡下住得自在。

“要不,小红也回家住两天?”郑建国突然开口道。

他是想起了那个香港男子的事,担心老婆会去跟那个人见面。

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犯糊涂的时候,万一见面后,搞出什么事,那就麻烦了。

郑建国也是以防万一,怕自己一个人力量不够,劝不住老婆。

如果有儿子女儿在一边敲边鼓,老婆就会有顾忌了。

叶纤红望了父亲一眼,这么多年下来,他还从来没见主动开过口,要自己回家住几天。

想到今天发生的事,叶纤红只好答应下来。

“现在马上回去不方便,等我这边安排好了,明天再回来吧!”叶纤红想了想,觉得自己回家一趟也好,那件事总归得想办法解决。

不过回去前,得把生身父亲的情况调查清楚,否则她不安心。

万一这件事弄错了,那就闹笑话了。

知道女儿忙,郑建国也没勉强,于是一起告别离开。

叶纤红自己没去送,叫胡向阳开车送爸妈他们回郑家村。

等爸妈他们离开,叶纤红马上打电话给章诗萍,请她想办法,帮自己打听一下人。

那人的名字她已记清楚,叫钟修贤。

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直觉,这件事或许没有那么简单?

章诗萍接到电话后,非常好奇,问她为什么要调查一个香港人?

“他有可能是我的亲生父亲?你说我应不应该打听一下?”叶纤红知道遮遮掩掩,只会让她更加猜疑,还不如直接说出原因。

“啊?”章诗萍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难道他是七十年代偷渡过去的?”

要知道叶纤红是七三年出生的,那时大陆还不允许以正当方式去香港,唯一的可能是偷渡。

“我怎么知道?”对于章诗萍的问题,叶纤红也回答不出来,又没心情跟她瞎扯,“你还是快想办法帮我查一查吧!”

不管如何,对于一个有可能是自己亲生父亲的男人,叶纤红都不适合随意开他的玩笑。

“好。”章诗萍也明白过来,向她保证马上打电话回香港,叫那边的熟人帮忙打听一下。

香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歹也有几百万人口,要查一个人可不容易。

不过他有本事回老家投资,说明不是普通的打工仔,至少已小有资产,那样的人就容易打听了。

叶纤红放下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呆。

对于亲生父亲,小时候确实憧憬过,无数次被人骂拖油瓶哭着睡下后,她都会做这样的梦。

在梦中,父亲像故事里的英雄人物一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带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和好吃的食物,然后带她回家。

她甚至在梦里,看到那些欺侮过自己的同伴,看到自己父亲时的羡慕模样。

可是这个梦想一直没有变成现实。

等成年后,她对父亲的梦想也破灭了。前世独自在深圳生活时,她甚至忘了,自己还有一个有血缘的亲人。

直到看到央视的《等着我》栏目,才记起自己的身世,可是她也没有想过要去找他。

没料到重生后,生活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这个男人这么快就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了。

算了,烦这个干什么?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叶纤红提醒自己。

因为明天要回家,不知道会在家里呆多久,叶纤红重新站起来,给乔昌智、董采玉他们打电话,交代自己回家的事。

又给他们留下了老家的电话,如果有什么急事,可以打到自己家里。

挂了电话,叶纤红才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