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到自己的手下郑兴华,没想到他不声不响的,也有这么厉害的背景。
因为开始的轻视,所以坐下来之后,他就些不自在。
尽管大家看在郑兴华的面子上,没有谁怪罪他,他依然觉得坐立不安,等到隔壁桌的手下从楼下回来,他才找到机会向大家告了个罪,找借口溜走了。
郑兴华站起来要送,他连忙摆摆手,叫他继续留在这里,陪家人吃饭。
“你怎么知道他是我堂哥的老大,还专门把他找来了?”等冯伟离开,叶纤红惊喜地问道。
“我怎么知道?”温俊笑得很古怪。“今天水利局的马局长在楼上过生日,我过去敬酒,碰上了这个家伙,他装醉缠着我不放,还要请我喝酒——”
温俊把刚才的经历详细说了一遍。
“哦,竟然是巧合。”叶纤红也觉得意外,看来老天也在帮自己,知道自己现在烦心堂哥的工作,所以把他们的老大叫来了。
经过刚才的事,相信有这个厂长罩着,堂哥在单位的日子会好过多了。
又看到隔壁那桌几个人,都去楼上敬酒了,才明白他们刚来时,为什么会惊讶堂哥也来了。
原来他们知道自己老板的老板过来了,所以想去拍马屁,看到堂哥,以为他是同样的目的,会惊讶也就不奇怪了。
看来今天的所有巧合,全碰到一起了。
“哥,你要不要也去敬一杯酒?”叶纤红想了想,问郑兴华。
虽然跟厂长算是认识了,但是马局长可是上级单位的老大,认识一下很有必要。
“还是算了吧。”郑兴华对这一套内心里还是反感的,何况隔壁同事已去敬了酒,如果自己也去,不是坐实了他来这里,跟他们有同样的目的?
叶纤红望了堂哥一眼,见他依然一付书生意气,只能暗里叹了一口气。
倒不是对他不愿意去敬酒有什么想法,主要是觉得堂哥对官场那一套,还真的是格格不入啊!
人家是想方设法去钻营,他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却不懂得去利用。
刚才温俊说的很明确,他刚刚从那边出来。如果堂哥去敬酒,自己几个肯定会陪他去,由温俊在一边介绍,这敬酒的效果,岂是隔壁那几个人可以比的。
第三十一章野生甲鱼
这时候菜已吃得差不多了,服务员把主食端了上来。
叶纤红望着熟悉的叉烧酥和榴莲班戟,伸手各拿了一只,放在自己的碟子里。
这种点心在虞城几乎买不到,即使有味道也不正宗,只有王子饭店这种高档的粤菜酒店才会有。
叶纤红前世在深圳,也是偶然才能吃到。
刚才翻菜谱时,看到这些美食,自然不会错过。
拿起榴莲班戟,小心地咬了一口,外面浅绿色的蛋皮冰过后,咬起来特别q弹爽滑,内里包了榴莲和奶油做出来的馅,那味道特别让她怀念。
“姐,这是什么点心,怎么味道这么怪?”安安还没来拿吃,只闻到姐姐咬开时的味道,就觉得受不了,忍不住惊讶地问道。
榴莲这个水果,比较极端,不管在哪个地方,都是喜欢的人爱得不得了,再贵也舍得花钱买。不喜欢的人觉得它非常臭,送自己也不会吃。
叶纤红也嫌榴莲的味道太重,吃了后呼口气都是臭的。但是非常喜欢用这种水果做出来的点心,比如面前的榴莲班戟和榴莲酥,味道都非常独特,吃过一次就忘不了。
“叶小姐,你真的没有去过广东吗?”温俊看到叶纤红对榴莲班戟喜爱的模样,笑着问道。“这种点心只有真正熟悉广东的人才会点,普通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我前世就是个广东人呢?”叶纤红笑着开了句玩笑。“所以才会对这些特别熟悉和喜欢。”
“有可能。”温俊哈哈笑道。“或许前世我们还认识呢?”
“你别乱说。”胡向阳全程话不多,此时瞪了温俊一眼,恐吓道。“小心章诗萍知道你胡言乱语,又拿红酒来泼你——”
“你——”自己的糗事被他当众说出来,温俊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朝叶纤红嚷道:“小红,你怎么也不管管你的男朋友?”
“怎么管?他又没说错话。”叶纤红自然帮胡向阳,反而朝温俊翻了个白眼:“再说,你刚才叫我叶小姐,现在叫小红,说明你这个人表里不一。”
“啊哟,你们两个还真是天生一对,倒打一耙的能力都用得这么熟练。”温俊被两人的无耻惊呆了,夸张地叫道。
“谢谢夸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和叶纤红击了一下掌。
安安和郑兴旺也被胡向阳逗乐了,一起笑得前俯后仰。
郑兴华原本有些沉默,这时嘴角也露出点笑意。
“受不了你们。”温俊故作嫌弃地摆摆手,一付懒得跟他们计较的模样。转头对郑兴华说道:“郑先生,你是叶纤红的堂哥,如果以后碰到什么事,尽管开口好了。”
“谢谢。”郑兴华也知道他是看在堂妹的份上,才这么说,不过还是真诚地道了谢。
虽然他的性格又死板又迂腐,其实也明白这个社会除了靠能力,也靠关系,既然有机会认识这样的人,他自然也求之不得。
只不过明白归明白,有些事他还是做不出来。
“不用客气。”温俊见其它几人都没有碰榴莲班戟,随手拿起一只咬了一口,说道:“在这种事业单位里,工作能力其实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懂得处理人际关系。”
叶纤红作为堂妹,有些话不方便说,他就没有这个顾忌了。
所以想趁这个机会,帮叶纤红劝劝这个依然没搞懂如何在机关生存的愣头青。
像自来水厂这种地方,除了几个专业的工程师,需要掌握一些相关的知识外,其它人从事的都是服务性质的工作。
也就是说,他们最大的工作,就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不管是同事之间,还是与服务对象之间。
“哦。”郑兴华应了一声,下意识地点点头。
今天的经历,对他也有了一点点触动,感觉自己在单位这么失败,确实是跟自己不懂得处理人际关系有关。
但是想要他改变自己,像那些同事一样,感觉还是做不到。
温俊年纪轻轻,能独自创业,眼力肯定不差,见自己一番话,对郑兴华几乎没有什么触动,只好无奈地望了望叶纤红,放弃继续说下去。
叶纤红了然地笑了笑,也没有在意。
至于温俊的好意,自然是心领了。
见时间差不多了,叶纤红站起身,准备回家,温俊也没有挽留,一直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
“记得有空多来捧场,明白吗?”温俊边挥手边说道。
“行。”叶纤红回头叫了一声。“有机会一定来。”
几人往前走了一段路,郑兴安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后面,跟他们几人有点距离。
到了一个分岔口,他向叶纤红他们告别。
“哥,今天跟冯厂长也算认识了,以后碰到什么事,你要多去向他请示汇报——”叶纤红提醒道。
“那不好吧?”郑兴华不太情愿地摇头。“今天只是一面之缘,怎么好麻烦他?”
“没事的。”叶纤红觉得堂哥的脾气真的不适合混机关。“他是个聪明人,肯定知道怎么做——”
“那行,我知道了。”郑兴华也不想继续跟堂妹讨论这个话题,含糊地应了一声。
叶纤红没办法,只好望着他一个人往前走,自己跟胡向阳往另一条路走去。
“小红,别在意。”见叶纤红的心情受到了影响,胡向阳安慰道。“一个人长大,总要付出代价的,你堂哥也是。他现在在单位处理不好人际关系,是还没有被逼到绝境,如果真的撑不下去了,他肯定也会适应这个环境。”
“我明白,他最大的问题,就是小时候太顺利。”叶纤红叹了一口气。“可惜他今年二十四了,没时间让他慢慢适应。如果一直这样,个人问题就会往后延,我怕家里人会等不及他适应。”
“那有什么办法?”胡向阳还是觉得这不是叶纤红的责任。“你能做的都做了,其它得就得看他自己了。”
“嗯。”叶纤红应了声,没有再说话。
这是事实,有的事旁人就算再明白,也没办法帮到当事人,需要他自己去经历和领悟。
安安看了看手表,已经六点多了,跟郑兴旺就有些着急。
晚上他们还要去摆摊卖衣服,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回家拿衣服,晚上卖衣服的时间就短了。
“如果你们着急,就先回去吧!”叶纤红情绪不高,见两人急不可耐的样子,就挥挥手,让他们先回去。
“哦。”安安和郑兴旺同时应了一声,飞快地往前走了。
“那我们去干什么?”见两个小舅子已离开,只剩下他们两人,胡向阳望了叶纤红一眼,嬉笑着问。
“你想干什么?”叶纤红白了他一眼,反问道。
“要不,我们去看电影?”胡向阳笑着说道。
两人相识这么久,好像还没有单独看过电影。
“随便。”叶纤红想了想,等一下也没有事必须做,就无所谓地说道。
于是两人一起往新建路那边走去。
到了电影院门口,看了看电影的播放场次,见上一场已放了半个小时,下一场还要等近一个小时,两人就有些扫兴。
“算了,回去吧!”叶纤红意兴阑珊地说道。
“好吧。”胡向阳失望地说道。
两人趁兴而来,败兴而归,一起慢慢往回走。
路过横街时,听到有人在叫卖:“卖甲钱啊!野生甲鱼啊!谁买野生甲鱼啊!”
“咦?”叶纤红重生这么久,还没有买过甲鱼炖来吃,听到叫卖声,顿时来了兴趣,对胡向阳说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好。”见叶纤红突然精神起来,胡向阳笑着应了声。
两人拐进横街,往前走了十几米,看到前面的人行道上,有个皮肤黑得像炭的中年汉子提着只网线袋在叫卖。
“多少钱一斤?”两人走过去问道。
汉子蹲在地上,面前放着三只网线袋,各关着一只甲鱼,最大的估计有一斤半,另外两只七八两左右。
“一百二。”汉子见是两个穿着得体的青年男女来问价格,知道他们不缺钱,脸上的笑容又盛了几分,带着点谄媚说道:“中午刚刚捉来的,现在吃这个最补了。”
“不是冬鳖夏鳗吗?现在吃这个会不会流鼻血?”叶纤红笑着调侃了一句。
“不会,不会。”汉子被叶纤红一说,就有些着急。“只要别天天吃,偶尔吃一只不会有事。”
“行,你称一称,我们全买了。”见汉子被自己一句话,急得冷汗都要流下来了,叶纤红笑着说道。
她刚才只是跟他开玩笑,当然不会担心这个。
现在不像前世,甲鱼养殖时,放了大量的激素类食物,这种野生甲鱼能碰到,当然得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