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1 / 1)

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

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就有点看不上,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鄙夷道:“土包子——”

“别惹事。”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性子相对比较沉稳,小声制止道。“人家喜欢吃什么?怎么吃?都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无关。”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相对而言,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想问题也深一些,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有几个是普通人?

即使对方是农民,跟自己也没关系,没必要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怕什么?”女人不服气。“这些人一看就是乡下来的,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

猜到对面的女孩子跟段公子谈过恋爱,被抛弃后,又跟这么高大帅气的警察在一起,说不妒忌肯定是假的。

几年前,她在亲戚的介绍下,也跟市里的某个二代恋爱过。

可惜让人家白睡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想重新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非常难了。

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经历,自然不愿意娶一个有这样经历的女孩子。

而他跟二代一起生活了三年,也算见过了世面,男人如果不够出众,她又看不上。

更让她苦恼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没睡好,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差,不但长了黄褐斑,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粉刺,这让她那张原本显年轻的脸,一下子成熟了几岁。

听说虞城新开了一家美容会所,叫什么纤诗的,有一种高档面膜,能让人的皮肤在短时间内,就恢复细腻光滑,于是她上门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听说一次就要一万,又打了退堂鼓。

跟那个二代在一起的时候,她非常疯狂,一有钱就去旅游和购物,根本没有存下钱,现在哪里拿得出一万啊!

看对面女孩子那张吹弹得破的脸,明明跟自己一样被人抛弃了,为什么还能吸引那么高大帅气的警察?

这样一想,心里越发不平衡了,理智也早已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稳男子再次劝道。

今天大家一起出来,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必要招惹人,因小失大。

再说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她招来麻烦,他肯定也要受牵连。

他实在没兴趣替这种没脑子的女人背黑锅。

“行了行了。”女孩子被他一再这样劝阻,就有点扫兴。“早知道不跟你一块来了。”

“那好,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插手。”男子也是有脾气的,见女孩子不识好歹,懒得再管,斜了她一眼,站起来说道:“我上洗洗手间,你随意——”

叶纤红虽然低头在吃东西,他们的对话却全落入耳中,心里早已气得不行。

因为堂哥的原因,她怕自己这时候发作,会让堂哥的处境雪上加霜,才一再忍了下来。

早知道在这里吃饭,会受这鸟气,不如提前给温俊打个电话,让他给自己准备一个包厢。

迎宾员虽然说没有小包厢了,但是这种以接待高规格顾客为主的饭店,怎么可能一个包厢也不留?那万一有重要的贵宾来了怎么办?叫他们坐在大堂等?

所以温俊手里肯定还会有一两个空着,宁愿不做生意,也要留着,以备不时之虚。

正在犹豫要不要找一下温俊,离开这个地方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叶小姐,真的是你啊?”身后有人惊喜地叫道。

“温大少。”叶纤红站起来,意外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自己正在念叨这个人,这个人马上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怎么来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温俊故作生气地埋怨道。“如果不是我有事正好来大厅,恰巧看到你,都要错过你了?”

一般情况下,包厢订出去后,如果订房者是重要客人,酒店经理都会通知他。

而大堂的普通客人,他就没办法知道是谁来了?

“今天请堂哥吃饭,临时过来了,所以就没有打扰你。”叶纤红笑着揶揄道。“你的王子饭店生意真好啊,连小包厢都订不到?”

“只要你开口,就算腾我也会给你腾出来。”温俊大声说道。

又望着站起来的胡向阳,笑着过去握手。

温俊是肖东灿的死党,肖东灿有活动时,双方肯定会见面,所以两人并不陌生。

只不过两人不算同一个圈子的朋友,平时也没有单独接触过,所以私交一般,反而不如跟叶纤红熟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纤红跟他女朋友章诗萍,算是好姐妹,从这里排过来,他们的关系也算比较亲密。

“这是我堂哥郑兴华,在自来水厂上班。”叶纤红给他们相互介绍。“这是温俊,广州人,王子饭店的老板。”

“你好。”温俊见叶纤红这个堂哥有些拘束,知道是个实在人,主动伸手打了声招呼。

“你好。”郑兴华挤了个笑脸,伸手跟他握了握。

“我弟弟你认识,就不说了,这是我堂弟郑兴旺。”叶纤红介绍完,又对两人说道。“叫温大哥。”

“温大哥。”两人乖乖叫了一声。

“安安这么高了啊!”温俊见郑兴安站起来,都跟自己差不多高了,不由惊讶地叫出来。“都成大帅哥了。”

安安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得不知道如何接话。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把话接过来,笑道:“这是我家的基因好,马上就能把你比下去了。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你这个前浪马上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几人一起笑了起来。

郑兴旺站在旁边,听他们猛夸自己的堂弟,就有些尴尬和自卑。

自己明明是哥哥,为什么却长得这么矮这么瘦?感觉实在没脸见人了?

温俊和叶纤红也看到了这一点,及时止住了话头,没有接着往下说这件事,免得伤了郑兴旺的心。

“怎么样,要不要换个地方?”温俊跟桌子上的人都打过招呼,这才笑着问道。

相对别的地方,这个角落还算安静,可是叶纤红和胡向阳都不是普通人,做为主人,如果不表示一下,就有些失礼了。

叶纤红转头扫了旁边那桌几个人一眼,见温俊过来后,他们都低下头不出声了,显然知道温俊的身份。

这样也好,他们应该不会再在底下嘀嘀咕咕,影响自己吃饭了吧!

这样的行为,虽然有点狐假虎威,不过叶纤红不介意。

在她看来,方法无所谓,只要有效就行。这个地方还算清静,她实在懒得再换地方了。

“算了,还是在这里吃吧,不想麻烦了。”叶纤红想明白这一点,就拒绝了温俊的好意。

“随便你们。”温俊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会在意这些表面的东西,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厨房送一盏木瓜官燕过来。

这也是酒店通常的做法,碰到重要的女士过来,送些适合她们饮用的滋补品,加深双方的感情。

不管是炖熟的木瓜,还是燕窝,对女孩子的身体都极有好处。

当然得长期食用才有效,像今天这样偶然吃一盏,作用就有限了。

叶纤红的身子看起来比较单薄,应该特别需要这样的食材滋补一下。

木瓜有什么作用,稍微有常识的人都懂的。

第二十八章微妙的变化

“别麻烦了,我不吃这个。”叶纤红的身体,经过灵液改造,哪里还需要什么燕窝滋补,连忙推脱道。

至于为什么要吃木瓜,她就算明知道被人小看了,也不能说出来,只好努力装傻。

“那怎么行?你们难得来一次,我这个主人总得表示表示——”温俊故作不高兴沉下脸。

“那你今天请客好了。”叶纤红笑着打趣他。“王子饭店的东西这么贵,吃一餐家常菜就要上千了,正好给我省点钱。”

今天她们这桌不过几百块钱,相信两人都不在意这点小钱,她这样说,算是给温俊找了个台阶下。

如果今天请什么重要客人,花费几千块钱,她就不好意思这样说了。

“行。”温俊也没矫情,拿起桌上的点菜单,在显眼的位置,签上自己的名字。

这是酒店的通用办法,有了这个签名后,店里的服务员和收银员看到,就不会再收顾客的钱。

“谢谢你啊!”叶纤红笑着说了一句,又问道:“你自己吃了没有,如果没吃,陪我们吃一点吧!”

“行。”温俊拖过一把椅子,在胡向阳旁边坐了下来,眼尖的服务员看到,连忙拿过一套餐具,放在自家老板面前,并给他斟了茶。

温俊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烧鹅送进嘴里,笑着问:“我们饭店的口味怎么样?”

“还不错。”叶纤红点点头。“这老火汤火候很足,深井烧鹅的味道也正宗,应该请的是正宗的粤菜师傅,做得很用心。”

这是实话,很多粤菜馆出了广东,就会在材料和口味上放松要求,让那些想吃到正宗粤菜的顾客失望。

主要是粤菜出了本省,材料和人工方面,比在广东省内做要高得多,为了省钱,他们就把一些要求降低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请不到好的师傅,毕竟大师傅也不愿意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

如果想要保证口味,那就得花近一倍的价钱,把正宗的师傅挖来外地工作。

“那你多带朋友来捧场啊!给我们增加点客源。”温俊放下筷子,认真地说道。

叶纤红本身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数他也认识,但是戴老身边的人就不同了,都是非富即贵。

他这样说,就是希望叶纤红有空能带戴老来用餐,并影响到他那边的圈子,那自己的生意就能更上一层楼了。

做饭店的人都不怕顾客多,如果坐不下,还可以开分店,反正所有做这一行的,都是这样一步步做大做强的。

“行。”叶纤红一口答应。

反正总要吃饭,去哪里吃不是吃?

以她现在的消费能力,只要不是天天来,也消费得起。

至于戴老,如果真的去请,肯定也会给自己面子。

只是要请他出来,最好找个合适的理由,否则为了朋友,无缘无故约饭局,也不适合。

如果被别人知道,会说自己轻佻,仗着戴老的疼爱胡作非为。

如果被他的亲生子女知道了,肯定也会不高兴。

“这是我们饭店的钻石卡,你收好。”温俊想了想,从钱包里小心取出一张卡,递给叶纤红:“用它结帐,一律打五折,这卡到现在才送出五张,你别不当一回事,丢在家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