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1 / 1)

“还不是担心你累坏了?”叶纤红抱住她的胳膊,讨好地笑着。“不过看你的气色这么好,最近身体应该不错吧?”

“这是当然,我从医院回来,一直吃得好睡得好,连头痛发热也没有了,真是怪了。”叶知书说完,得意地笑了。又捋起袖子给她看:“你看看,胳膊上都长了不少肉,估计胖了好几斤——”

“那不是更好,说明你的免疫力提高了。”叶纤红听妈妈这样说,彻底放心了。

拉着她在新房子周围转了一下,见里面的结构全部照图纸在建,非常满意。

又见后院那块空地,也找石匠凿低了一层,铺了至少一尺厚的泥土,应该能种各式花草了。至于角落那个打算种葡萄果树的地方,父亲还叫人凿了一个直径超过一米的深洞,她更是喜欢。

把这些事交给爸爸处理,果然比自己亲自监造,效果更好。

见爸爸脱了新衣服换上旧衣服,在整理院子里的东西,叶纤红知道不到吃饭时间,他舍不得停下来,也没有劝,挽起妈妈的胳膊,和她一起往奶奶家走去。

奶奶和小叔的家连在一起,是后来批地盘一起造的,所以房子还很新。

因为放了她们家的东西,原本有些空旷的房间就有些挤了。

“小红回来了啊?”一个慈祥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外婆?”叶纤红松开妈妈的手,跑进屋里,搂住一个六十多岁的壮实农村妇女,兴奋地叫道。“你什么时候来的?”

如果说这个她叫外婆的女人是母亲离家后,精神上的最大寄托,那么对叶纤红来说,她就是自己前世的避风港。

记忆中,她有好几个暑假是在干外婆家度过的。

跟在自家天天吃干菜腌菜相比,干外婆家的生活无疑是天堂。虽然不是每天都能吃到荤腥,但是干外婆总能变着法子,做好吃的给她吃。那些日子,算得上是她童年生活里最快乐的时光。

干外婆是个勤快人,身体又壮实,顶得上一个男性壮劳力。

不但能像个男人一样下田割稻种田,还在屋前屋后养了很多鸡鸭鹅和猪羊,每年过年过节时肉价高,她就会挑一些上街卖掉,所以家里隔一段日子,就能吃到荤腥。

别人家过节了,都是女儿女婿带着礼物去探望长辈,叶纤红父母没这个能力,所以颠倒过来了,每年都是这个外婆带着鸡鸭鱼肉过来探望他们一家。

虽然东西不多,对一年到头没有油水的叶纤红姐弟来说,却像过年一样快乐。

可惜外婆家的两个舅舅娶了媳妇后,为这件事跟她闹得很不开心,干外婆后来就来得少了,偶然来一次,也是趁两个舅妈不在家的时候。

前世叶纤红家出事前,干外婆已经过世了,否则有这个长辈在,家里或许会是另外一番情景了。

重生后她没有去看望外婆,其实是不想看到两个舅舅和舅妈,前世叶纤红对他们的意见实在太大了。

干外婆身体这么强壮,不到七十就过世了,叶纤红认定是舅舅舅妈把她气病的。

现在再次看到外婆,那些往事涌上来,她突然非常内疚,感觉自己因为这个可笑的理由,对外婆不管不顾,居然还要她亲自来看自己,实在太不孝了。

舅舅舅妈会在意这些东西,说到底还是穷闹的,如果她们家吃喝不愁,看在这么多年的亲戚情份在,分一点给他们,肯定不会介意。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人,算不上刻薄和恶毒。

这样一想,叶纤红又觉得自己小时候的偏见害了自己,舅舅舅妈未必有那么可恶。

“早上过来的。”外婆像以前一样去摸外甥女的头,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今年端午节没空过来,这两天事情少,就想着来看看你们。没想到我家小红这么厉害,都挣钱给家里盖房子——”

“外婆,你怎么笑话我?”叶纤红被外婆说的不好意思了。

在外婆面前,她觉得自己又成了那个爱撒娇的小女孩。

“这怎么是笑话?你妈刚才把你的事全告诉我了——”外婆是真的为自己的外甥女感到自豪。

以前干女儿身体不好,家里实在穷,她看不过眼,才经常接济一二。

但是自家条件也一般,两个儿子都是老实人,学了门手艺后,只会在家赚点辛苦钱,不像村里其它人,敢去外地赚大钱。这些年存了点钱,媳妇一娶就全用掉了。

而她这些年存的钱,造了四间两层的大瓦房后,也没剩多少。

孙子孙女出生后,用钱的地方更多了,媳妇怪自己不管自家的孙辈,却关心没有血缘的亲戚,实在也能理解。

今天抽个空过来,她还以为会看到干女儿一家过得如何落魄?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已经拆了旧房,在盖新楼房了。

“那等家里房子造好,你来我家住些日子——”叶纤红央求道。“以前家里房子小,你嫌住着气闷,新房子房间肯定够了,你想住两间都行——”

以前外婆和舅舅舅妈来做客,每次都是吃了饭就回去,实在是家里地方小,招待不了客人。

妈妈每次想留外婆住几天,陪她说说话,也没有机会。

“孩子话。”外婆笑着骂了一句,心里却被外甥女的话暖到了。

这个孩子还真没白疼,现在长大了,能干了,还跟以前一样亲近自己,不像有的人,一有钱眼睛就长到额头上,老亲戚都不认了。

“小红,肚子饿了没有?等你妈炒完菜,我们就吃饭了。”奶奶从自己房间走来,一脸和蔼地说道。

对这个便宜孙女,她像是忘了以前自己是怎么对她的?态度越来越亲切。

可是想要让她转而亲近自己,似乎有些难。

就像现在,跟自己这个奶奶客气疏远,不像一家人。对她的干外婆却这么亲近,她只能暗暗妒忌,却毫无办法。

以前看不起这个私生女,总觉得给自己家丢了脸,所以恨不得离她远远的,没想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她倒成了这个家最能干的人。

找了个有本事的警察男朋友不说,自己还在市里开店当起了老板,现在村里人谁不暗里夸她能干?

更不可思议的是,她居然承包了乡里的旧厂房,开起了工厂,还让她爸爸当厂长?这在郑家村可是头一遭啊!

那些以前看不起大儿子的人,现在谁不羡慕他有福气?见了面都是建国哥建国哥叫得亲热,那语气,听听都解气。

今天中午家里有客人,郑建国没有像往常一样干活干得忘了时间,十一点没到就回来了,叶知书见一家人都到齐了,就整理了一下桌子,把饭菜端出来吃饭。

叶纤红拉着外婆坐在一条长板凳上,方便两人说话。

今天干妈过来,叶知书并没有上街买菜,这几天家里天天有人干活,鱼和肉现成的都有,她只炒了几个荤素搭配的小菜,满满摆了一桌子。

受女儿影响,她现在做菜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喜欢做成大鱼大肉,开始荤素搭配炒来吃,像女儿说的,这样营养比较均衡,也比较健康。

还别说,来她家干活的师傅,没有一个不说她家的菜做得好吃又丰盛的。

外婆今天来得早,上午一直陪着女儿在聊天。见家里没有人去菜市场,中午就能做出这样一桌菜,才相信女儿家真的今非昔比了,她们平时就是这样吃的,生活条件已比自家不知好了多少倍。

心里忍不住感慨,这个女儿差点要流掉的孩子,居然会成长得这么快。

说到底,女儿也是有福之人,以后可以享福了。

奶奶这几天心情也不错,大儿子一家在这里吃住,她买菜的钱省了,饭菜也有人做,天天吃现成的,还能吃到以前只有过年才能吃到的美食。

关键是大媳妇大方啊!不像有的人家,家里请人干活,只买一点点好菜请师傅吃,自家人就舍不得了,在厨房里随便夹两筷菜,就将一下就应该付过去了。

她可是天天上桌跟他们一起吃的,天天吃得这么好,她感觉自己都要长胖了。

“小红,这些糟肉是你外婆送来的,你以前不是一直念叨着想吃吗?”叶知书夹了一块白色的五花肉到女儿的碗里,说道。

“是吗?我刚才没留意。”叶纤红夹起肉,放到鼻子下闻了闻,确实是那股熟悉的味道。

轻轻咬了一口,不管肥肉还是瘦肉,都非常q弹,一点不油腻,还带着一股绵软的酒香,特别刺激人的味蕾。

“好吃。”叶纤红叫了一声,就着饭大口大口地吃下去,又伸筷子去夹了一块。

“那就多吃点,下次外婆再糟一些给你。”跟桌上的菜比起来,这糟肉已没有以前那样受欢迎了,外婆见外甥女这么喜欢,心里特别受用。

“谢谢外婆。”叶纤红侧过脑袋,在外婆肩上蹭了蹭。

第三章当年往事

前世在深圳时,因为怀念这个味道,她也买来五花肉和鸡肉,尝试着做过。不知道是不是深圳当地买的糟卤跟虞城这边的不同,所以做不出那种熟悉的味道。

外婆娘家在嵊市山里,而嵊市的糟肉是全国有名的特产,采用干糟的办法卤制而成,干糟的猪肉又香又糯,不油不腻,可当冷菜吃,也可蒸后吃,都很下饭好吃。

前世她嘴馋,网购过几次,味道确实差不多,这让她更加想念家乡,想念家里的亲人。

“瞧这孩子说的,糟肉又不是什么宝贝,如果你想吃,下次奶奶给你做。”坐在一边的奶奶吃味了,大包大揽地开口。

本地老一辈的人,确实都会这手艺,主要是虞城靠近越州,每个菜市场都能买到现成的香糟,只要用心做过几次,并不算太难。

当然口味各有区别,像有的人喜欢在糟里加入花椒等香料,让糟好后的肉香味更丰富,有的喜欢味道越单一越好,这样酒香更浓郁。

总的说来,叶纤红更喜欢纯净的糟肉。

“谢谢奶奶。”叶纤红也笑着道谢。

毕竟是一家人,奶奶主动释放出善意,她也没必要犟着不理人。

郑建国悄悄望了女儿一眼,欢喜的神色从眼梢一闪而过。

虽然他也非常不喜欢老娘以前这样对待女儿,但是做子女的,有时候也管不到她们身上。何况她年纪大了,农村妇女有一些老观念根深蒂固,劝也没有用。

现在她们能像一家人一样,亲亲热热坐在一起吃饭聊天,他这个做儿子的,觉得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完美了。

吃过午饭,爸爸骑着那辆老二八去厂里了,妈妈在厨房收拾东西,叶纤红今天没有帮妈妈做家务,说要陪外婆去正在造的新房子那边看看,顺便消消食。

叶妈妈也没在意。

今天没什么太阳,气温也没那么高,散步正舒服。

叶纤红把外婆单独带出来,当然不仅仅是陪她散步,而是想打听妈妈当初发生的事。

等到了没有人的地方,叶纤红才把这个问题问出口。

“你妈妈当初的事啊?”外婆没想到叶纤红会问起这件事,陷入了沉思。

“那一年应该是七四年吧,过完元宵节没多久,天还很冷——”外婆一边回忆一边打开话匣子。“我从娘家回来,路过曹娥江边,听人在喊有人跳河,就赶过去看——”

外婆年纪虽然大了,但是大脑依然特别清楚,那一天发生的事娓娓道来,叶纤红感觉自己就在旁边一样。

她没有插嘴,只是认真地倾听外婆叙述。

“到了那边,看到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水里扑腾,因为冬天河水浅,那时候又没有人挖沙,所以水只到她胸口。”外婆把这些原委解释得很清楚。“不过却没人下水去救人,一方面天太冷,大家怕冻着自己。另一方面边上多是老人孩子,没几个年轻人——”

“哦。”叶纤红应了一声。

“我看不过去,就脱了棉衣跳下去把她捞上来。”外婆似乎怕她感激,没在在这里细说,反而轻描淡写地一句带过。“当时离我家已经很近了,就背着她回了家,给她洗了个热水澡,睡一觉就没事了。”

叶纤红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从长辈嘴里知道外婆不是亲外婆,就回家问妈妈,被她一顿训斥:“谁跟你说外婆不是亲的,你的命还是她救的呢?”

以后再问妈妈,她不肯再说了,现在看来,这话是真的,自己当时还在妈妈肚子里,救了妈妈,不等于救了自己吗?

想到这里,忍不住整个身子贴在外婆的背上,眼睛酸酸得想流泪。

“她当时非常瘦,肚子却反常地鼓起,我就猜到她怀孕了,而且应该有五六个月了——”外婆疼惜地拍拍叶纤红的手背。“我问她是哪里人?,为什么想不开?她不肯说,只是哭——”

叶纤红心里更疼了,为妈妈,也为自己。

“过来几天情绪稳定了,她才告诉我,因为跟村里的一个知青有了一次之后,恰巧怀上了。”外婆伸过手,搂住叶纤红的身子,抚慰地拍着她和身子。“她原本就喜欢那个知青,希望他来求亲,没想到第二天知青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