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叶纤红带着弟弟进了一家看起来比较整洁的小饭店,根据他的喜好,点了三个小炒。

等菜的空隙,叶纤红再次问弟弟,那个体育老师在他拒绝后,具体说过什么话?又是谁告诉他,下半年会分到慢班的?

听姐姐提起这件事,郑兴安情绪低落下来,把知道的事原原本本地跟姐姐说了一遍。

原来那天五十米测验结束后,体育老师就把他留了下来,问他愿不愿意成为体育特长生,并描述了成了体育特长生的种种好处。

这时候的学校,特别讲究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所以体育成绩也是衡量学校教育水平的重要一环,不管哪所学校,都会选拔体育出色的学生,进行专门训练,参加市一级的体育比赛。

陈溪乡中自然也不例外,学校有十多名长期参加训练的学生。

安安的性格其实偏安静,对体育兴趣不大,他会跟着姐姐跑步,只是想让自己的个子长高一点,身子壮一点,这样看起来会更帅,免得长不到一米七,那就成三等残废了。

何况那些体育特长生,天天放学后也不能回家,还得练习一个小时左右,这是郑兴安无法忍受的。

有这个时间训练,还不如在家多画几张画呢?

体育老师见他居然拒绝,心里很不痛快。

在他看来,郑兴安有点不识抬举。他之所以问他有没有兴趣,而不是强制他参加训练,只是希望激发他的学习兴趣,并不是真的在征求他的意见。

现在被打脸了,他当然不能强迫郑兴安参加,于是叫他回家后问问家长,听听家长的意见。

他觉得家长只要长点脑子的,都会劝郑兴安参加训练。

没想到几天过去了,郑兴安还是没来向他报道,他心情不佳地过来问,才知道这个学生的家长,居然也不想他成为体育特长生。

这可真的把他惹火了。

他虽然是个刚调来陈溪乡中不到一年的体育老师,却有个特殊身份,是校长的小舅子,因为这个原因,大家都给他面子,养成了他在学校说一不二的恶劣脾气,很少有人敢拒绝他。

他盯着郑兴安半天,才拂袖离去,离开办公室前,他放了狠话,如果你再不识抬举,别怪他不客气。

这话当然不会说得很大声,也不会让第三个人听到。

郑兴安心情沉重地从体育老师办公室出来,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回教室拿书包,碰到了留在教室里画黑板报的祝郁。

祝郁看到他,把他悄悄叫到一边,问他是不是得罪了体育老师。

然后告诉他一个坏消息,原来刚才体育老师过来,碰到教导主任,看到他下半年初三的分班计划,直接要求把郑兴安从快班划到慢班。

接下来的事情叶纤红都知道了。

听完弟弟的叙述,叶纤红倒没有再发火,只是问弟弟,如果帮他转到市里读初三,你愿不愿意?

“当然愿意。”郑兴安想也没想就回答。

陈溪乡中虽然也有几个合得来的朋友,但是他更喜欢跟姐姐生活在一起。

如果去了市里读书,自然不用天天回家,周末回家一趟就行了,那样的话,大多数时间跟姐姐在一起了。

“那就好。”叶纤红见弟弟答得这么干脆,放心不少。“反正没几天就要放暑假了,你也别管学校老师怎么跟你说,安心学习就好。”

“哦。”原本压在郑兴安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他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菜端上来了,姐弟俩没有喝酒,只叫了两碗米饭,开始动手。

忽听门外“呯”的一声,似乎有人在砸什么东西?

叶纤红吃了一惊,站起来往窗外望。

只见隔壁饭店和他们这家饭店中间的过道上,停着一辆卖卤味的小推车,一名三十来岁的精瘦男子,吊儿郎当地站在前面,手里拿着一根空心钢管,正在手推车边上的角铁架上用力敲着,发出刺耳的声音。

推车后面站着个三十岁头的妇女,身上穿了件像医生工作服的白大褂。手里拿着把不锈钢食物夹,正在替顾客拿食物,推车前围了五六个顾客,生意应该不错。

看她没有用手直接抓取食物,身上也干净整齐,应该很注意卫生,难怪这么多人放心过来买。

“推走,还不快推走——”精瘦男子瞪着那名妇女,钢管在边上呯呯敲着,嘴里大声喝道“你这样停在我们店门口,还让不让我们做生意了——”

那名妇女没有理他,只是快速地取好食物,递给顾客,收了钱。然后一声不吭地推车走了。

叶纤红回到座位,继续跟弟弟吃饭。

这种事是非对错,谁也不好说,她自然不会去管。

“不知道隔壁给了孙老二什么好处,居然冒充店老板,赶人家摆摊的走。”坐在叶纤红旁边那桌的一个顾客笑道。

“这个孙老二需要什么好处?喝了二两黄汤,就觉得自己是黑社会老大,谁怂恿几句就出头。”另一个人中年男人听了反驳道。

一屋子人哄堂大笑。

第八十七章狗要成精了

吃饱饭,跟弟弟再聊了一阵,叶纤红回到虞城,先在附房放好十坛泡菜,免得影响王子饭店的采购来取货,然后上楼回家。

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最近的工作整理了一遍,发现除了书报亭项目的厂房还未解决之外,其它大都进展顺利,放下心来。

下一步她的工作重点,就是美容店准备开张的事了。

想到这里,叶纤红给苏思诗打电话,请她晚饭过来这边吃,顺便商量招聘和培训的事。

苏思诗答应了。

招聘和培训的事,说简单其实很简单,现在找工作的女孩子非常多,只要人聪明,心灵手巧就行,不难招到。

说难是因为这行业,历来是学会容易学精难,而叶纤红现在眼光也高了,没打算为了这点钱,长时间亲自担任化妆师,所以需要找几个值得培养的徒弟,让她们来维持这家店的运转,这确实非常难。

不过这种事靠运气,多想也没用,叶纤红很快把它放在一边。

下午难得偷闲,她进了空间,看里面植物的生长情况。

那些前天撒下的蔬菜种子,大多已发芽,望过去一片嫩绿,非常有生机。

叶纤红也不确定它们缺不缺水,拿起水壶给它们都浇了一遍。

又去另一边看,那里种了后山挖来的野果树。

野栗树没什么变化,除了看起来特别有精神。倒是那十几条胡乱扦插的山葡萄枝,居然全活了,这让叶纤红信心大增。

等过几年它们长大了,如果全部开花结籽,估计能摘上千斤葡萄,酿成酒的话,应该有六七百斤了。

想到自酿葡萄酒的味道,叶纤红忽然有喝酒的冲动了。

来到毛桃树前,发现的桃子明显大了一圈,叶纤红忽发奇想,如果给它浇一点灵水,不知道会不会也发生变异?如果变异了,又变成什么样子?

叶纤红控制不住好奇心,倒了十毫升左右的水在桃子树的根部,打算过两天再来看结果。

倒是马兰头这种野菜,生命力特别旺盛,养到空间后,居然疯狂地往四周生长,叶纤红记得种下时不过一米长宽的一蓬,现在都超过一倍有余了。

这也太不正常了吧!

叶纤红蹲下身子,挑最嫩的地方摘了一些,晚上凉拌了招待诗诗姐。

最后来到河边,看看河里到底有多少鱼?

叶纤红记得当初自己身上没钱,所以只买十斤杂鱼,倒在这条河里。可现在的的情形,说河里有一百斤鱼,也没人会怀疑。

昨天抓了两条昂刺后,她就怀疑河里的鱼生长周期,也跟外面的不同,否则才过去这么点时间,没理由昂刺的数量增加了几倍。

不过这同样是好事,叶纤红不会拒绝。

用意念抓了两条手掌大的鲫鱼,养在一个脸盆里,打算晚上加葱烤一下,也是一道待客的好菜。

忽然发现河流的下游,似乎有东西在游泳,定神一看,居然是那只松狮犬。

难怪刚才没看到它,原来是去玩水了?

不对,它嘴里咬的是什么?叶纤红走过去,来到它跟前,注意到狗狗游到岸边,将嘴里的东西用脚踩住,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叶纤红只觉得世界观都要蹋了,这只胆大包天的松狮犬,居然在吃鱼?

不是猫才吃鱼的吗?

看到叶纤红走到它面前,松狮犬抬头望了叶纤红一眼,伸出头在她脚边蹭了蹭。

这只狗不会成精了吧?叶纤红从它刚才的眼神里,居然读出了羞愧这种情绪。

难道偷鱼吃被自己抓了现场,所以觉得不好意思?

吃就吃吧,反正是它自己辛苦抓来的,叶纤红也不会心疼一条鱼。

问题是自己把它养在空间里,是不是错了?

空间环境奇特,跟外面的世界相比,多多少少有灵气存在,长时候替它改善身体,真的成精了怎么办?

叶纤红站在那里纠结了半晌,最终还是决定任它成长。

狗聪明也有好处,自己可以少操许多心。它的战斗力又这么强,万一碰到危险,把它放出来,至少可以保护自己和家人安全。

从空间出来,叶纤红突然记起一件事,自己答应章诗萍问诗诗姐,还有没有出生不久的松狮犬,她也想养一条,没想到事情一多,自己居然忘记了。

好在今天晚上就能跟诗诗见面,到时再问也不晚。

叶纤红做好六菜一汤,端出来摆上桌,就听到了敲门声。

“诗诗姐。”叶纤红笑着把她迎进来,挽得她的胳膊进屋。

这么多熟人或朋友里,只有在苏思诗面前,她才可以像个小妹妹一样撒撒娇,耍耍赖,无理取闹一下。

跟其它人在一起,都是她更像姐姐。

这可能苏思诗的性格有关,也跟两人刚认识时的处境有关。

那时叶纤红刚重生不久,正处于最落魄的时候,两人刚一认识,苏思诗就以保护者的身份,强硬地替她出头,这就使得两人的强弱关系固定下来,很难再改变。

“做了这么多菜啊!”苏思诗走到饭桌前,看到盘碟已摆满桌子,惊讶地叫道。

“难道请你吃一次饭,当然得丰盛一点。”叶纤红满意地看着苏思诗的表情,把她按到椅子上,自己去厨房盛饭。

除了葱烤鲫鱼,凉拌马兰头,叶纤红还烧了笋干鸭肉,香辣九节虾,酱排骨,上汤大白菜和蛤蜊汤。

现在天比较热了,所以这些菜她大多做得偏清淡,除了九节虾,不容易入味,她味道略做得重了点。

苏思诗也不客气,接过米饭,先夹了一块酱排骨放进嘴里。

这酱排骨色泽酱红,看颜色就非常有胃口。等肉进口嚼了几下,只觉得肉质酥烂,骨香浓郁,汁浓味鲜,咸中带甜。竟然比以前在高档酒店吃过的还要美味。

“好吃。”急急嚼碎咽下肚后,苏思诗忍不住赞叹道。

“那就多吃一点。”叶纤红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