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1 / 1)

至于女儿说的还有其它朋友,也能帮忙,她没放在心里,一个人不管有多少朋友,只能用来救急,一切只能靠自己。

她唯一希望,就是安安好好读书,将来考上大学,那这个家就算再破烂,也值了。

郑建国没有出声,只是安静地听她们娘俩说话,原本绷得紧紧的脸,慢慢松驰下来。

以前他觉得女儿性子软,胆子小,不懂得保护自己,去虞城会吃亏,现在看来自己想多了。

才工作一年,都有能力帮自己找工作了,这让他心释重负,仿佛这些年一直辛苦挑上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变轻松了。

第五十三章母女悄悄话

“对了,妈。”叶纤红只顾着说爸爸的事,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就是要妈妈去虞城帮自己开店的事。“有件事差点忘了跟你说?”

“什么事一惊一乍的?”叶知书白了女儿一眼,“不能一次说完吗?”

因为心情不错,听起来像是在骂人,声音里却带着笑意。

“就是我想在虞城的农贸市场门口开家泡菜店,你帮我去卖菜。”叶纤红把情况跟妈妈大概说了一遍。

“卖泡菜?这么贵有人买吗?”叶知书惊讶地问。

听了女儿说的泡菜价格,她真的吓了一跳,一斤肉才多少钱?泡菜居然卖得这么贵,难道城里人都是傻的,愿意买这个比肉还贵几倍的腌菜?

“这个你别担心。”叶纤红清楚以妈妈的思维,叫她花几斤肉的价格买泡菜,还不如杀了她。“这是给城里的有钱人吃的,普通人当然吃不起——”

“那我得考虑考虑——”叶知书还是觉得不靠谱。

因为不想冷了女儿的心,她没有一口拒绝,只希望女儿冷静下来后,能放弃这个计划,那她拖一拖,也算帮到女儿了。

“行。”叶纤红也没有勉强,爽快地答道。

原先对这件事,还真没把握,现在父亲丢了工作,希望反而大了。

父亲去虞城工作,往后肯定要住在城里,爸妈一起生活惯了,肯定不习惯两地分居,等她也到了虞城,看到自己花高价雇别人干活,肯定会心疼钱,主动来店里帮自己管着成了必然。

等爸爸喝完酒,开始吃饭,叶纤红去厨房捞了几条泡黄瓜和萝卜出来,放到爸爸面前,请他尝尝味道。

今天中午大菜多了,她就没有拿这个出来吃,明天早上用来下泡饭最好。

想到它这么值钱,郑建国好奇地夹了一片尝尝。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那味道真的特别鲜香爽脆,跟以前吃过的乡下腌萝卜完全不同。

“好吃,真的很好吃。”并不是它的味道比鸡肉猪肉还好,而是吃的时候,那种味道刺激得仿佛胃都张开了,平时一碗饭的量,忍不住想多吃一碗。

“真有那么好吃?我尝尝——”叶知书不服气地拿起筷子,夹了一片萝卜进嘴,一口咬下去。“这味道,还真的很特别——”

原先抗拒帮女儿卖泡菜的心理,也渐渐松动。

这泡菜,这么好吃,或许真的能卖出去呢?

吃完午饭,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好桌子,去厨房洗碗刷锅了,郑建国坐着喝了杯茶,又闲不住,就扛了把锄头,去地里了。

工作的事女儿打了保票,不必他操心,心里就安定了。那就趁这几天有空,好好拾掇拾掇地里,万一以后去虞城工作,忙起来抽不出时间回家,该干的活得早点干掉。

早稻这时候已抽穗了,倒不用怎么操心,只要注意放水就行。

反倒是地里的豆类,这时候最需要清理。

六月白毛豆已经长得很饱满了,过些日子就可以摘一些回家尝尝鲜,虞城乡下习惯趁毛豆还嫩着,剪了头尾,放盐和八角煮一煮,是道不错的下酒菜。

如果放凉了,还可以当零食吃,安安放学后肚子饿,可以吃下一大碗。

七月白这时候刚长到膝盖,倒是草长得比豆秧还快,得好好除除草,免得肥力全被野草夺走了。

叶纤红和妈妈收拾完厨房,一起上了楼。

这几天太阳好,叶妈妈把柜里的衣服被子翻出来,好好晒了晒。又整理女儿房间柜里的旧衣服,把一些以前穿过的旧毛衣翻出来,拆成毛线,看线有不少,打算洗一洗,给姐弟俩各织一件毛衣。

以前因为身体不好,这些衣服穿不着了就直接丢在柜里,没精力整理,最近身体好了,又接不到织围巾的活,就闲不住,想把家里前几年落下的事,全都收拾一遍。

叶纤红看着面前这些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毛线团,非常无奈。

都是十年前的老物件了,那时候家里穷,买不起好的绒线,多是最便宜的棉线,棉线用久了变得非常硬,织成毛衣穿肯定不舒服。

更不用说颜色这么杂,难道织成百衲衣?那怎么穿得出去?

“要不都给安安织吧!我就不用了。”叶纤红不知道如何拒绝母亲的好意,只好把这些好处全部推给弟弟了。

前世妈妈去得早,她特别羡慕朋友能穿妈妈亲手织的毛衣,现如今妈妈想要用这堆旧毛线,亲手给自己织毛衣,她只觉得头痛。

“不要算了。”叶妈妈把毛线团用一只塑料袋装起来,怏怏地说道。

她如何不知道女儿的心事,想给她们织毛衣,也是看到旧毛线后,一时心血来潮。

别人家的孩子,身上都是母亲亲手织的毛衣,她都几年没给孩子们织了。

不过现在姐弟俩不小了,确实应该穿得体面些。

特别是女儿眼光高,现在给家人买的都是好衣服,安安更是一身名牌,再叫他穿这样的毛衣,确实为难他了。

“下次我买点好的羊绒线回来,你给全家都织一件吧。”叶纤红讨好地搂着妈妈的肩摇了摇。

“行,行。”叶妈妈被她摇得头都晕了,伸手把她拍开。“别缠着我了,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知道了。”叶纤红站起来大声回答。

转身想下楼,看到妈妈拿着旧衣服,踌躇的模样,知道她舍不得扔掉,放着又占地方,所以为难。

“妈,要不你给我做双布鞋吧!在家穿舒服又轻便。”叶纤红好几年没有穿妈妈亲手做的鞋了,说真的很想念那种感觉。

“行。”叶妈妈的脸舒展开来,爽快地应道。

被女儿需要,这让她的心情好了些。而这些旧衣服,既然舍不得丢,用来纳鞋底,确实最合适。

见妈妈专注于家务,叶纤红没有打扰她。

这次回来,她计划去后山走一走,看能不能找些野生的花草树木中药什么的,移到空间里栽培,现在天气这么晴好,去后山最合适,晚了就错过最佳时间了。

想到这里,她跟妈妈说了句去外面走走,不等她回答,就匆匆下楼。

叶妈妈看着风风火火的女儿,笑着摇摇头。

第五十四章上山挖兰

到柴房拿了一把小锄头和一只小竹篮,叶纤红出了院门,往后山走去。

叶纤红的家乡这边虽然有山有水,不过山是小丘陵,水是小水库和小河流,山上除了灌木松树,就一些常见的植物。

山上叫得出名字的花草里,叶纤红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栀子花和映山红。

每年栀子花开花的时候,在山脚走过都能闻到那股香味,小时候妈妈上山砍柴回来,经常会带一捧含苞欲放的栀子花回来,养在玻璃瓶里,等开的时候,一屋子甜香。

后来有一次看到隔壁阿婆在晒一些橙红色手指大小的东西,就问她是什么东西,阿婆告诉她这是栀子,摘了晒干可以卖钱。那时候她才知道栀子其实是一昧中药。

至于映山红,山里的孩子一般摘来吃,叶纤红小时候也上山摘过它。

在山上挑最红最艳的花折下来,带回家和弟弟一起吃,说不清什么味道,有点酸有点甜有点涩,反正那时穷,没东西吃,只要能进口的,都会往嘴里塞。

其它如乌饭子和野草莓,山上也非常多,爸爸上山砍柴,看到了也会带回来给姐弟俩。

至于说山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本地的野生兰花无疑是最有名的品种。

虞城位于越州东部,而越城一直被称为兰花故乡,兰花的著名品种“菊瓣蝴蝶”、“金边玉衣”和“春兰银边”,都产自越城。

沿着山路往上走,叶纤红也没有具体路线,边走边随意观察四周的景色。

这条路是上山砍柴的村里人踩出来的,两边除了一些类似冬青树的灌木之外,就是能长出野草莓的藤蔓,和长满倒刺的山莓,一大丛一大丛的长在某个阳光充足的地方,可惜这时候有些晚了,大多数果子已成熟脱落,只有寥寥几颗长得晚的,还红艳艳的挂在那里。

叶纤红挑了几颗形状漂亮的野草莓,摘下来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非常好吃。

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片片野生雷竹和浙东四季竹,杂乱长在坡地上。

这些竹子长不过两三米,粗不过拇指,除了男孩子会砍了做鱼竿用来钓鱼之外,没多大用处,倒是每年春天长出的春笋,吸引了不少附近的村民来拔,实在是这些毛笔粗细的野笋,味道特别鲜美。

不过现在有些晚了,笋已拔节到近两米,想吃笋只能明年再来了。

倒在前面看到一大片野生栀子花,大多长到半人高了,白色的花密密麻麻开满枝头,没有花店里的栀子花香,花瓣也是单片的,不过依然很吸引她的视线。

叶纤红走过去,望着这些外形跟灌木差不多的花树,考虑要不要挖一些种到空间里。

她记得前世因为有大量的变种栀子花培育出来,不但花大香更浓,而重瓣艳丽,具有更高的观赏价值,这种野生的单瓣花已没有人种植。

除了一些专门为中药店提供栀子的花农。

忽然想起前世有人卖栀子花盆景,就是用这种黄栀子树做成的,据说是因为株型小巧美观,开花多,时间长,观赏效果极佳。

来一次后山不容易,叶纤红不想错过,就挑了几株根部更粗更丑的栀子花,挖出来种到空间里。

等回到虞城,去买几只花盆回来,什么时候有兴致了,可以找把锯子,把花收拾一下,做成盆景。

心情愉悦地往前走,经过一个低洼的峡谷地,看到一颗大树下的空地里,长了一大片马兰头,嫩绿得叫人眼馋。

叶纤红急忙放下篮子,开始挖野菜。

挑嫩的梗子稍粗一点的摘,很快就装了半篮,叶纤红猜测这里应该有两斤多了,这才住了手。

想了想,又不想错过,于是用锄头将剩下的马兰头连根带土,全部挖下来,丢进空间,找了个空地种下来。

马兰头可是好东西,比普通的青菜好吃多了,营养也更好,种在空间里长得快,以后想做凉拌马兰头,在家里就能吃到了。

有了这个收获,叶纤红兴致更高,继续往上爬。

再往前面走,已没有了路。

毕竟砍好的柴要人挑下来,村里没有人力气大到用不完,选择去那么远的地方砍柴。

好在这边山上的灌木很稀疏,只要避开扎人的荆棘,照样能往里走。

叶纤红这次来后山,其实最大的愿望,是希望能找到几株兰花。

在她的印象里,国内最早炒作兰花,就是在九二到九三年。然后低迷了一段时间,到九十年末又炒了一波,然后零六年左右炒第三波。野生兰花的价格,也最终从白菜价炒到钻石价。

如果今天能搞到几株珍贵的野生兰花,趁这波好时机出手,说不定第一桶金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