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1 / 1)

她关了车门,来到后座,打开汽车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箱酒和两条烟,又关上后备箱。

“你拿这个干嘛?”叶纤红当然认得那烟酒的名字,一箱剑南春和两条中华烟,加起来得七八百了。如果是拿去自家,这礼也太重了。

“这是昨天买了准备孝敬长辈的,今天去你家,总不能空手去见叔叔阿姨,正好拿它充数。”苏思诗满不在乎地说道。

这当然是假话。

她的后备箱里,长年放着烟酒茶叶等各种礼品,方便有应酬时,随时取用。

因为担心叶纤红拒绝,她没敢拿茅台和五粮液,那两种酒名气太大了,价格也比剑南春贵了一倍不止。而香烟只有一个牌子,她想拿普通的牌子,也拿不出来。

“放回去吧,诗诗姐。”叶纤红拦住她。“如果你还希望我去你家做客,那就别拿它们了。否则我一辈子也去不了你家,我可没钱买这么好的礼物?”

苏思诗迟疑了一下。

叶纤红说的也有道理,她们的关系还没有熟到可以乱送礼物的地步,如果送的礼物太贵重,反而会影响他们以后的结交,毕竟她希望两人成为正常的好朋友。

所谓物极必反,就是这个意思。

“那行吧。”苏思诗回转身,将东西放回后备箱,拆了那箱酒的纸箱,从里面拿出一瓶酒,又拿了一条烟,抓在手里,说道:“我就拿一瓶酒,一条烟,这样总行了吧!”

叶纤红看苏思诗的意思,第一次上门,绝不会空手去了,想着家里父母都在,苏思诗这样做,也是尊重父母的表现,就没有再拒绝。

想了想,走到车后座,看有没有便宜一点的烟酒。

苏思诗让开一步,让叶纤红随便看。

叶纤红见里面满满的名烟名酒,无语地回转身,当先往自家走去。

苏思诗得意地一笑,关上后备箱,锁好车子,跟在叶纤红后面,往楼上走去。

第五十九章亿万富翁

屋里,爸妈和弟弟都已起床,妈妈在煮一家人吃的泡饭了,爸爸和弟弟还在梳洗,那些准备好要带回去的行李,随便堆在客厅的一角,显得有些乱。

“诗诗姐,你先坐,我去放一下东西。”进屋后,叶纤红招呼她坐下来,自己把肉和油豆腐拿进厨房。

“嗯,你忙,不用管我。”苏思诗把烟酒放在茶几上,向叶纤红挥挥手,自己在沙发上坐下来。

这个家虽然是租来的,经原主人精心装修,住一家四口,倒还不显得拥挤,反倒因为没有买抱枕、地毯、壁挂、花草等装饰物品,显得有点空旷。

叶纤红走进厨房,看妈妈正在切菜,看来是打算炒一个菜下泡饭,想着苏思诗还在外面,就没有接手,倒了杯水,拿到客厅递给苏思诗。

“也不错啊,家布置得很温馨!”苏思诗装作不知道房子是叶纤红租来的,接过水杯,笑道。

“这是房东的功劳。”叶纤红不在意地解释道。“我就是看中这房子装修还是新的,才咬牙租下来的。那些老式的房子,太破旧了,还没有卫生间,受不了。”

“那是肯定的。”苏思诗觉得这才符合叶纤红的品味,如果她住在连厨卫都没有的一居室里,她真的无法想像那种场景。

郑建国从卫生间洗好脸出来,因为睡得好,黝/黑的脸上显出健康的红色,身上的衣服也是女儿新买的,虽然不贵,穿在身上倒也显得精神。

“爸。”叶纤红叫了一声,“这是诗诗姐,刚才在楼下碰到,请她进来坐客。”

“叔叔好。”苏思诗站起来叫道。

面前的男人,跟自己厂里的工人没什么区别,但是有叶纤红这样一个女儿,相信他是个有福之人。

“你好。”郑建国有些拘谨地点头。

看她的打扮,穿金戴银的,肯定不是普通人,郑建国不知道跟她说什么?

“爸,你坐着。”叶纤红挽着他的胳膊,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你看诗诗姐,来了就好,还带了这么高档的烟酒。你肯定会藏在抽屉里,舍不得拿出来喝拿出来抽。”

郑建国看了眼茶几上的烟酒,手抖了抖,这烟酒,太贵重了。不用女儿说,他也会珍藏起来,用来招待贵客。

这中华烟,一条就要一百多了,谁抽得起啊!

“谁来了啊!”叶知书在厨房听到声音,探头出来张望。

“妈。”叶纤红叫道:“是我一个朋友——”

“哦,有朋友来了啊!”叶知书还在炒菜,只看了一眼,又进去炒菜了,嘴里埋怨道:“那你刚才怎么不说,我也好多准备几个菜——”

“阿姨,别麻烦了。”苏思诗来之前,已简单吃了些东西。“我吃过早饭了,你不用给我准备。”

这么早到叶纤红家,她当然没打算吃饭。否则来到这么仓促,主人连准备的时间也没有,会非常失礼。

“哦。”叶知书听她这样说,也没客气。“那我先忙了。你喝杯水,让小红陪你聊着——”

在农村,经常有吃过早饭的邻居相互串门,叶妈妈也习惯了,所以倒没有非要请苏思诗吃早饭。

“姐。”郑兴安从里面走出来,望了苏思诗一眼,坐到叶纤红旁边。

在卫生间就听到陌生人的声音,郑兴安没放在心上。

他现在的心思,全放在接下来的烦恼上了。今天放学后,他得回老家住。家里连卫生间也没有,刷牙洗脸都在院子里,想到满院子的鸡屎鸭粪,他心里就憋闷。

“这是我弟弟郑兴安。”叶纤红搂住弟弟的肩,介绍道,又对弟弟说道:“这是诗诗姐。”

“诗诗姐。”郑兴安乖乖地叫了一声。

因为情绪不高,声音也没精神。

“怎么了?”叶纤红奇怪地望了弟弟一眼。“什么事不开心?”

“没什么。”郑兴安没好意思说。

农村有句老话: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子,肯定听过这句话,明白一个人不能嫌弃自己家里穷的道理。

所以就算再不喜欢住在老家的旧房子里,也不能告诉别人。

苏思诗从口袋掏出一只早准备好的盒子,递给郑兴安。“第一次见面,姐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块手表你就戴着玩吧,希望你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大学。”

“这太贵重了,安安不能收。”郑建国哪里见过一出手就送人手表的有钱人,连忙替儿子推辞。

“叔叔客气了。”苏思诗笑道。“就一块普通的手表而已,值不了几个钱。”

叶纤红扫了外面的盒子一眼,见不是前世听说过的瑞士大牌,放了心,对站起来不知所措的弟弟说道:“既然是你诗诗姐这个大老板送的,就收下吧。”

不是她心大,主要是对手表不了解。

前世在深圳呆着,知道这个时候已有大量的石英表流传开来,多是香港走私过来的,价格也就二三十块。外表很漂亮,质量就马马虎虎了,戴个一两年,也就坏了。

虞城在内地,暂时还没见到。

叶纤红以为苏思诗送弟弟的不过是类似的学生手表,就没在意。

几十块钱,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对苏思诗来说,可能还不如她吃一顿呢!

“谢谢诗诗姐。”见姐姐同意了,郑兴安这才高兴地接过来。

这个时代,手表还是个稀罕物,成年人都未必戴得起,更不用说学生了。像他所在的中学,很多老师都没有手表。

打开红色的盒子,里面是一块黑底宽银边的机械表,表面比成年男表略小些,银色哑光的表壳边沿,刻有希腊数字,看起来非常精致漂亮。

郑兴安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戴到手腕上,表带稍微宽了一点,不过问题不大。

郑建国凑过去望了一眼,他是搞机械出身的,一看手表的做工,就知道不便宜。有心想跟儿子说,把手表装回盒子好好保存,别戴在手上免得丢了。又不知道女儿跟那个客人的关系,嘴唇动了动,没有出声。

第六十章不懂有钱人的世界

“你们收拾行李干嘛?搬家还是去哪里玩?”苏思诗指了指墙角放着的行李,惊讶地问。

“我爸我妈等会要回乡下,这是他们的行李。”叶纤红也没有瞒她。“想他们在这里住几天也不愿意,估计是丢不下家里养的鸡鸭和猪。”

“长辈都这样,对自己养的东西有感情。”苏思诗深有同感地笑道。“像我爷爷,都八十了,还喜欢在院子里种菜,一天不浇水不拔草就浑身不自在,我们怎么劝都没用。”

“那可不一样。”叶妈妈做好早饭出来,笑着接话。“我们乡下人没办法,不这样做,就会饿肚子。你家老爷子是有福气,天天干点活活动活动筋骨,这样就会长命百岁——”

叶妈妈昨天回来后,在女儿这里睡了个少有的安稳觉,今天起床后,感觉整个人精神十足,像是恢复了青春。

这些年因为身体原因,她话也说得少,说多了怕伤神,很少像今天这样,主动接客人的话。

看来身体好了,连性格也变回年轻时的样子。

“阿姨谦虚了。”苏思诗见叶妈妈走出来,站起来打招呼。

“坐,坐。”叶妈妈走去,连声叫道。

叶知书和苏思诗的真实年纪,其实只差了几岁,站在一起,怎么看都像是两个辈份的人,苏思诗叫她阿姨,居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叶纤红忽然想到这一点,脸色就有点不自然,暗暗为妈妈心疼。

同为女人,谁不愿意显年轻?

不过妈妈今天的气色,已经比病前好太多了,这让叶纤红非常安慰,看来那瓶水效果真的不错,妈妈喝了后,排出一些毒素,所以身体变回年轻了。

看来自己有机会,要多找些空间小树感兴趣的宝贝,让它吸收后,产生同样的水珠,给妈妈长期服用。

相信这样日积月累,妈妈也会变得像诗诗姐一样,年轻又漂亮。

不过还是得努力赚钱,上次运气好,在别人丢弃的东西里找到了一个,下次未必有这样的机会了。

当然在那些古董店里,她相信一定有类似的宝贝,如果没有钱,难道她去偷去抢啊?

“对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走?”苏思诗问道:“我今天正好没事,开车送你们回去吧。”

“不用,不用。”叶妈妈一听,吓得连忙推辞。“我们坐公共汽车就行了,路又不远。”

叶知书活了三十八年,还没坐过小轿车呢?

她总觉得那种车,是大官大老板坐的,像她这样的农村妇女,坐坐拖拉机还差不多。

“没关系的。”苏思诗转头望向叶纤红。“我和小叶是朋友,送送你们是应该的。”

她相信叶纤红不会在意这个,所以看她怎么说。

“那就谢谢诗诗姐了。”想到坐公交车到了平原村后,还要步行几里路,有车子就方便多了,叶纤红也没有客气。

跟叶纤红约定后,苏思诗离开叶家,说回家换一套衣服,等一会就回来。

叶纤红送她到门口,再次表示了感谢,苏思诗拍拍她的肩,叫她别在意。

回到屋里,爸妈已端出早餐,一家人开始吃早饭。